Open Journal of Historical Studies
Vol.03 No.02(2015), Article ID:15091,7 pages
10.12677/OJHS.2015.32002

Discussing Political Activity and Its Influence of the Grandson Mowgli in the Early Tang Dynasty

Qin Chen, Xipeng Gui, Jiangen Yao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Jinhua Zhejiang

Email: 1065879108@qq.com

Received: Mar. 23rd, 2015; accepted: Apr. 12th, 2015; published: Apr. 17th,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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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Tang Dynasty is a momentous period in the Chinese history, the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which has a profound impact on later ages. Grandson Mowgli is an indispensable figure, being active on the political stage during the periods of Wude and Zhenguan of Tang Dynasty. He first came to prominence after Xuanwu Gate Incident. He presided over the edit of Zhenguan Lv, which laid a foundation for the feudal norms of Chinese criminal law. He assisted Emperor Taizong in dealing with ethnic relations, promoting economical development and maintaining national unity. He pledged loyalty to Emperor Jin and spared no effort in assisting him in governing the country. All his political activities had significant impacts on the early period of Tang’s political situation, including both positive effects and negative effects. His action in Xuanwu Gate Incident, to some extent, was a challenge to the hereditary system. Thus, the law revised wa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ancient norm of criminal law. However, in the event of choosing the crown prince, his greed for power can be reflected. In the late period of Taizong, he still owned Taizong’s trust, but he was lack of the bravery of expostulation.

Keywords:Early Tang Dynasty, Grandson Mowgli, Xuanwu Gate Incident, Law of the Drawing, Assistant, Against One’s Will

试论长孙无忌在唐初的政治活动及其影响

陈琴,桂栖鹏,姚建根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 金华

Email: 1065879108@qq.com

收稿日期:2015年3月23日;录用日期:2015年4月12日;发布日期:2015年4月17日

摘 要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王朝,唐朝的建立和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从武德年间到贞观年间,长孙无忌作为一名不可或缺的人物活跃在唐朝的政治舞台上。玄武门之变,长孙无忌开始在政治舞台上显露头角;主持编修《贞观律》,奠定我国封建刑法的规范;协助唐太宗处理民族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维护国家政治的统一;力拥晋王、顾命佐政。长孙无忌的这一系列政治活动对唐初的政治态势起了非常大的影响,这其中,既有积极影响,也不乏消极影响。他在玄武门事变中的作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传统嫡长子继承制的挑战,所主持编修的律法对古代刑法规范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立储事件中,长孙无忌的作为在一定程度上却是他贪恋权势的一种反映;唐太宗晚年,虽然他仍得太宗信任,但却缺乏直言力谏的勇气和魄力。

关键词 :唐初,长孙无忌,玄武门之变,贞观律,佐政,阿谀奉承

1. 引言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朝代,从唐朝建立到贞观盛世,这其中既离不开帝王个人的励精图治和通达睿智,也离不开朝中某些大臣的忠心直谏和勤奋努力。长孙无忌作为唐初的一名重要朝臣活跃在这一时期的政治舞台上,他在政治上的一系列活动对唐初的整个政治态势产生了很大影响,这其中既有积极影响,也不乏消极影响。目前,学术界对于长孙无忌在唐初的政治活动及其影响的论著比较少且零散。因此,本文在搜集长孙无忌政治活动史实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其对唐初政治发展的影响。

2. 长孙无忌在武德年间的政治活动

2.1. 长孙无忌与李渊父子的关系

长孙无忌(约公元597年~公元659年),字辅机,河南洛阳人,其先世源于北魏皇族拓跋氏,鲜卑贵族实行汉化政策后,因其先世曾担任过宗室长,故改姓长孙氏。长孙无忌的祖父长孙兕,曾任北周左将军,父亲长孙晟,则为隋朝右骁卫将军,母亲是隋朝洮州刺史高励之女,治礼郎高士廉之妹。由此可见,当时的长孙氏家族名声显赫,属于军事贵族。但长孙晟早卒,留下长孙无忌和妹妹,境遇非常孤单,后被舅舅高士廉所收留抚养。高氏当时是渤海著名的衣冠右性,从曾祖到父辈历任北魏、北齐、隋朝显官。高士廉在当地素有才望,颇涉文史,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孙无忌“好学,该博文史”[1] 。

高士廉对于识人非常具有慧眼,早在李渊父子起兵之前,就发现李世民具有非常人之相,当时便把长孙无忌的妹妹许配给了李世民。长孙无忌和李世民年龄相仿,两人从小交往友善,再加上这么一层姻亲关系,两人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后来,李渊父子于晋阳起兵,攻占长安,长孙无忌便投到李世民麾下,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从跟随李渊父子于晋阳起兵叛隋,到建立唐朝,再到统一天下,长孙无忌一直追随李世民东征西讨,但却没什么显赫之功,直到玄武门之变,长孙无忌才开始在政治舞台上显露头角。因为长孙无忌在玄武门兵变中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李世民以其为心腹大臣,称长孙无忌为“佐命元勋”[1] 。

从此以后,长孙无忌便开始辅佐李世民。武德九年六月,李世民被立为太子,便任命长孙无忌为左庶子,同年七月,又任命长孙无忌为吏部尚书。贞观元年(627年),原右仆射封德彝死后,唐太宗任命由长孙无忌担任右仆射一职,但到贞观二年正月,长孙无忌却向唐太宗提出,解去右仆射一职。贞观七年(633年),唐太宗册封国舅长孙无忌为司空,称“盖是取其才行耳”[1] 。贞观十一年(637年),长孙无忌奉命与房玄龄等修订完成《贞观律》。贞观十七年(643年),唐太宗废太子承乾,但在魏王泰、晋王治、吴王恪之间立谁为太子的问题上犹豫未定,长孙无忌以母舅和元勋的地位向唐太宗推荐拥立晋王。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病危,长孙无忌与褚遂良受遗命辅政。

唐高宗即位,册封长孙无忌为太尉,同中书门下三品。永徽二年(651年)长孙无忌奉命与律学士对唐律逐条解释,撰成《律疏》(宋以后称《唐律疏议》)三十卷。永徽六年(655年)他和褚遂良反对立武则天为皇后,没有取得成功。显庆四年(659年),许敬宗迎合武后意旨,使人诬告长孙无忌谋反,长孙无忌被流放到黔州(今重庆市彭水县),被迫自缢而死。

2.2. 玄武门政变中的长孙无忌

义宁二年五月,隋恭帝禅位,李渊即位,改国号唐,年号武德,定都长安,李渊遂在关中重建了地主阶级的封建王朝。李渊称帝时,仅据于关中一隅,经过七年的统一战争,直至武德七年,唐朝才重新完成统一大业。然而随着统一战争的节节胜利,以李渊为首的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日益加剧,这主要体现在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争夺太子之位问题上。由于太子李建成经常在长安辅佐李渊处理军国大事,而秦王李世民经常领兵出征,并且战功赫赫,威望甚高,“遂有夺嫡之志,不甘心于藩王从属”[2] 。当李建成看到李世民势力日益强大时,心中自然产生不安,遂联合齐王李元吉结成宫府集团,试图以此来削弱秦王李世民的势力而保住自己的太子之位。这样,兄弟之间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斗争不断升级且矛盾日益尖锐化,最终导致了兄弟之间兵戎相见、自相残杀的宫廷政变——玄武门之变。

长孙无忌作为玄武门政变的重要参与者,充分发挥了其筹划谋略才能。在酝酿兵变时,长孙无忌态度坚决,竭诚劝谏,“日夜劝世民诛建成、元吉”[3] 。在准备政变时,长孙无忌日夜奔波,联络内外。政变之时(武德九年六月四日),他更是临危不惧,随秦王李世民等人亲至玄武门内讨杀李建成、李元吉。由于精心策划加之秦王府众将士奋力拼杀,秦王李世民最终成为玄武门之变的大赢家。李世民之所以能够坐上太子之位,与长孙无忌的尽心尽力、出谋划策密不可分,可谓是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李世民以其为心腹大臣,称长孙无忌为“佐命元勋”[1] 。

李世民即位后,对长孙无忌非常信任,并且恩宠有加,称“我有天下,多是此人之力”[4] 。武德九年十月,唐太宗李世民为表彰玄武门政变中的重臣良将,而进行了分封,长孙无忌“以功第一,进封齐国公”[1] 。与长孙无忌同时以“功”之名进封的还有尉迟敬德、房玄龄、杜如晦和和侯君集。这进一步说明,李世民在论功行赏时,所说的“功”主要就是在玄武门之变中所立下的功劳。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任命长孙无忌担任右仆射一职;贞观七年(633年),唐太宗又拜国舅长孙无忌为司空;贞观十七年(643年),唐太宗命人图画二十四功臣像于凌烟阁,而长孙无忌却位于二十四功臣之首。为此,我们不难看出:贞观时期,长孙无忌是唐太宗李世民非常信赖的大臣,唐太宗李世民给予长孙无忌宰相的官衔,非常倚重长孙无忌。

3. 长孙无忌在贞观年间的政治活动

3.1. 贞观年间的政治态势

贞观年间(公元627年~公元649年),最突出的就是“贞观之治”。贞观年初,在政治上,唐太宗李世民任人唯贤、知人善任、虚心纳谏、广开言路、完善吏治、自我克制,重用魏征、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等忠臣;在经济上,采取一些以农为本、厉行节约、休养生息的措施;在文化方面,推行文教复兴、设馆兴学、撰修经史、完善科举制度等政策,并且大力平定外患,并尊重边族风俗,稳固边疆。这一时期,政治清明、经济繁荣、文化发展、边疆稳定,社会出现一片国泰民安的景象,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推向鼎盛时期。

大约以贞观十一年(637年)为界,贞观盛世明显地出现后期不如前期的现象。但这种“后期不如前期”,并不是指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而表现在唐太宗“抚民以静”方针的变化[5] 。由于太宗的这种变化而导致许多大臣接连不断地上书劝谏,以此来给太宗敲响警钟。如魏征四次上《论时政疏》,批评唐太宗“虽有善始之勤,未睹克终之美”[6] 。马周也上疏指出:“今比年丰穰,匹绢得粟十余斛,而百姓怨咨者,知陛下不复念之,多营不急之务故也”[3] 。贞观十二年(638年),对于唐太宗的这种变化,魏征尖锐地指出:“若恩威所加,远夷朝贡,比于贞观之始,不可等级而言。若德义潜通,民心悦服,比于贞观之初,相去又甚远”[6] 。贞观十三年(639年),唐太宗越来越好奢纵,为此,魏征列举了太宗的十种表现:贞观之初,无为无欲,清净之化,远被遐荒;今则其风渐坠,远求骏马珍奇。过去,每存简约,无所营为;顷年以来,意在奢纵,勿忘卑俭,轻用人力。以往,损己以利物,今则纵欲以劳人,卑俭之迹岁改,骄奢之情日异[7] 。魏征这些淋漓尽致的对比,不正是后期不如前期的反映吗?

3.2. 长孙无忌的政治活动

3.2.1. 主持编修《贞观律》

长孙无忌之所以留给后人如此深的印象,这与《唐律疏议》1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唐太宗李世民刚一即位,鉴于原来的《武德律》已不能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便任命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和干志宁等十九人在《武德律》的基础上修订新的法典,经过前后将近10年的努力,终于于贞观十一年(637年)修成新的法典,颁行天下,是为《贞观律》,共12篇,500条。

对于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和本质,长孙无忌认为:“夫三才肇位。万象斯分,禀气含灵,人为称首,莫不凭黎元而树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其有情恣庸愚。识沈愆戾,大则乱其区宇,小则睽其品式,不立制度,则未之前闻,故曰:‘以刑止刑,以杀止杀’”[8] 。这便是长孙无忌所说的自然之理。由于阶级立场和世界观的限制,长孙无忌不可能正确认识到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和本质。但是从长孙无忌的这段言论中不难看出,长孙无忌认为,政府和统治者是为了进行长期统治的需要而制订和推行法律。长孙无忌这种对法律产生的动因看法,倒蛮接近实际,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论及法律产生的必要性,长孙无忌却认为:统治阶级用法律镇压人民的这种手段,是一种正义的行动。他认为人民的本性平庸愚蠢,心存恶念,往往会起来犯上作乱,没有法律是绝对不行的;而作为封建统治者,却不得不被迫对人民施以刑法。长孙无忌这样的看法事实上颠例是非,掩盖事情本质。

在论述法律的作用和礼治的关系时,长孙无忌主张“德主刑辅”。他在《唐律疏议》中说:《唐律疏议》的全部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一准于礼”,强调礼治。长孙无忌阐述治国的根本不在于刑罚而在于礼治。虽然主张以礼治为本,但是并不意味着放弃刑罚,而应该是礼刑结合,两者相辅相成。礼是刑罚的前提,而刑罚是礼的辅助工具,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人刑,即所谓,“德主刑辅”。长孙无忌认为:法律作用和道德教化的作用,既不是对立的,也不是割裂的,而是互为一体,融成一团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本用关系。长孙无忌充分阐发了儒家“德主刑辅”的理论,与法家的重刑主义明显地相区别。长孙无忌以儒学为前提,把先秦儒法两家的基本主张融为一体,即将儒家所强调的德化、礼教和法家所强调的政教、刑罚视为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3.2.2. 辅佐太宗处理民族关系

长孙无忌在贞观年间曾辅佐唐太宗处理民族关系。贞观元年(627年),“突厥颉利可汗新与中国结盟,政教紊乱,言事者多陈攻取之策,而无忌认为,今国家务在我兵,待其寇边,方可讨击。彼既已弱,必不能来,若深入虏廷,臣未见岂可。且按甲存信,臣以为宜”[1] 。适时唐太宗刚登基,国家政局未能安定,民生凋敝未能解决,因此“为国者要在安静”[9] 。因此,唐太宗采纳了长孙无忌的建议,后来待东、西突厥互相攻打时,唐朝出兵借此灭掉了东突厥。由此可见,当时,长孙无忌的判断和建议是正确的[10] ,有力地维护了大唐王朝的安定与统一。

3.2.3. 拥立晋王,顾命佐政

贞观晚期,唐太宗最头疼的问题莫过于太子立位,而长孙无忌在这一政治事件中,以其母舅和元勋的地位扮演了重要角色。唐太宗李世民共有14个儿子,其中,长子李承乾、四子魏王李泰、九子晋王李治为长孙无忌的妹妹长孙皇后所生。李世民继位后,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初立长子李承乾为太子,但其“好声色,慢游无度,而又有足疾,太宗不甚喜”[1] ,而被封为魏王的李泰擅长文词,写有著述,深受太宗喜爱,太宗曾“面许立为太子”[1] 。于是,魏王李泰产生了夺嫡之意,而太子李承乾也心生妒忌,两人便相互各树朋党。贞观十七年(643年),太子李承乾因谋反事发,而被贬为庶人。因为太宗曾面许立李泰为太子,因此,在重新立储之议上,岑本文、刘洎投太宗喜好,支持立李泰为太子,然而,长孙无忌却不喜欢这个才华横溢、并有自己一班府僚的外甥来继承皇位,因此,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坚持请太宗立李治为太子,然而,唐太宗却认为晋王李治生性懦弱,不能继承皇位。但是,长孙无忌却仍坚持自己的主张,“固请立晋王治”[1] ,并为太宗指出,“陛下日者既立承乾为太子,复庞魏王,礼遇过于承乾,以成今日之祸,前事不远,足以为鉴”[1] 。在这里,长孙无忌以重臣国舅和亲历玄武门之变的现身说法,告诫唐太宗一定要深思慎行,否则,这将会是玄武门之变的另一重现。长孙无忌的这一席话引起了唐太宗的深思和警觉,开始产生立晋王李治之意。太宗认为“泰立,承乾、晋五皆不存,只有立治为太子,泰与承乾可无恙也”[1] 。

太宗李世民初步接受了长孙无忌的建议,回宫之后,经过反复思量和权衡,他意识到:倘若太子没有长孙无忌等元老重臣的辅佐,后果将不堪设想。于是,太宗决定立晋王李治为太子,但又认为晋王李治确实无治国之能力,因此决定再次召集重要大臣进行商讨抉择。在两仪殿,太宗留下长孙无忌、褚遂良和从未表过态的房玄龄、李绩,当然还有晋王李治。太宗假装因太子废立之事,而“心诚无所聊赖”,“抽刀欲自刺”。长孙无忌赶紧上前扶住太宗,褚遂良夺下太宗手中的刀剑,长孙无忌顺势问太宗的想法,太宗说:“朕欲立晋王”[1] 。长孙无忌终于看到太宗开口了,立即答道:“谨奉诏,有异议者,臣请斩之”[1] 。当时,房玄龄和李绩二人避不表态,实则默许。因为,李绩为人外宽内言,既然太宗立晋王之意已经非常明显,他也没必要再去招惹位高权重的国舅。而房玄龄为人更甚,对太宗忠心耿耿,就连唐太宗也说房玄龄“事朕二十年,每见朕谴责余人,颜色无主”[3] )。太宗看到这种情形时,更坚定了立晋王李治的决心,旋即告晋王“汝舅许汝,宜拜谢”[1] 。长孙无忌又进一步指出,“晋王仁孝,天下属心久矣,乞陛下试召问百官,有不同者,趁负陛下,万死”[3] 。长孙无忌再次向唐太宗做了保证,从而确定了晋王李治的太子之位。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长孙无忌被任命为检校中书令,知尚书省、门下省之事,实则总领三省之事,位高权重。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临终之时,召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入宫,选中长孙无忌为首要顾命大臣,说:“朕今悉以后事付公辈,太子仁孝,公辈善辅导之!”又对李治说:“无忌、遂良在,汝勿忧天下”[1] 。唐太宗以此示意长孙无忌和褚遂良二人在李治登基后,尽力辅佐李治处理朝政事务。

总体来看,长孙无忌在贞观年间的这些活动都与贞观年间的整个政治态势密切相关,贞观年间的政治态势为长孙无忌的这些活动提供了一个大背景、大环境,而长孙无忌的这些活动又是适应当时的政治态势而进行的,两者互为前提,密不可分。

4. 长孙无忌在唐初的政治活动所产生的影响

4.1. 积极影响

4.1.1. 挑战传统嫡长子继承制

玄武门政变作为封建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一场斗争,后人应对其作历史的具体的分析。太子李建成在唐初的统一战争中,也立下了一定的军功。但是,与秦王李世民相比较,不管是才能还是战功,都存在一定的差距。李建成长期留守长安,囿于宫廷生活,因此缺乏远见与进取精神。而李世民长期转战各地,驰骋沙场,战功显赫,并且深入民间,接触下层,在老百姓心中有着极大的影响力。他又凭借天策府和文学馆,极力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力。魏征在武德五年指出“秦王功盖天下,中外归心”[3] 。一个太子东宫谋士的分析,确实反映了秦王李世民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高过太子李建成。如果根据立贤的原则,太子之位由李世民来继承,无疑更加理想。但是,高祖李渊坚持嫡长子继承制,而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又百般反对秦王李世民,在这种情况下,李世民只能通过宫廷政变来解决。因此,可以说,玄武门政变一方面是剥削阶级自私本性的暴露;另一方面,客观上也是对传统的嫡长子继承制的挑战。唐太宗李世民开创的贞观盛世,对于唐初社会历史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玄武门政变其实是一场进步势力战胜腐朽势力的斗争,这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是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11] 。

4.1.2. 宽刑慎罚,奠定封建刑法规范

李世民登基后,命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修订律法,长孙无忌“宽绞刑五十条为断右趾”[3] ,虽然这相对于现在来说,还非常残酷,但长孙无忌能在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前提下,实行宽刑政策,这在封建社会是非常难得的。高宗即位后,长孙无忌又奉命与律学之士对《贞观律》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按照《贞观律》12篇的顺序,对500条律文逐条逐句进行了注解,并且以问答的形式来进行辨异析疑。长孙无忌及其他编撰者还根据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至隋以来的封建法律理论,对律文的内容叙述其源流,对其含义加以发挥,对不完善的地方加以补充,并且尽可能地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从而使律令的内容更加完整丰富。

因为《唐律疏议》是由官方组织编写而又由皇帝直接下令颁行全国的,因此具有极大的权威性。从此以后唐代官吏审理案件都要以它作为标准。《唐律疏议》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水平达到了最高程度。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同时《唐律疏议》又是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且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它“承上启下,影响深远,奠定了我国封建刑法的规范”[5] ,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4.1.3. 解除突厥威胁,维护国家统一

贞观元年,长孙无忌协助唐太宗处理与突厥的关系,对唐初政治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首先,经济上有利于恢复与发展生产。唐太宗解除突厥的军事威胁,使得“海内康宁”[3] 。和平的环境换来了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这种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和平安定局面基本上维持到唐玄宗时期,陇西一带由于劳动人民的辛勤开发,出现了“闾阎相望,桑麻翳野”[3] 的一派生机景象,以致荒凉的边地也成为全国重要的生产地区之一。其次,政治上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东突厥在政治上破坏唐王朝的统一,主要表现在支持地方割据势力的分裂活动方面。唐初进行统一战争,曾对部分自保的割据势力施展拉拢策略,以抗突厥。唐朝消灭东突厥的分裂势力,这是顺应国家统一历史潮流的,具有积极作用。

4.2. 消极影响

4.2.1. 力拥晋王,贪恋权势

贞观晚期,在太子立位问题上,长孙无忌力拥晋王李治。虽然李治继位,唐朝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繁盛和发展。但长孙无忌极力主张立晋王李治为太子,我认为,在更深层面上,长孙无忌是为自己打算。长孙无忌为什么一定非要坚持立李治为太子呢?按照他的话来讲是“晋王仁孝”,而实则是“晋王懦弱”。

由于贞观后期,太宗对长孙无忌特别宠信,使得长孙无忌的权势与日俱增,而长孙无忌为了发展和巩固自己已有的权势和地位,必须要使自己能够操控太宗驾崩后的皇帝人选。长孙无忌需要的是一个懦弱听话而不是精明能干的人来继承帝位。因此,他从一开始就看重了生性懦弱、无所作为的晋王李治,而坚决反对精明能干、难以驾驭的魏王李泰当选太子。后来,太宗想要改立具有文才武略的吴王李恪为太子时,长孙无忌也是百般反对。尽管太宗知道晋王李治难以守住天下,但是在长孙无忌已形成的党羽和权势面前,只好妥协,希望能够通过长孙无忌的忠心辅政来守住大唐基业。临终之时,太宗召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入宫,选中长孙无忌为首要顾命大臣,说:“朕今悉以后事付公辈,太子仁孝,公辈善辅导之!”又对李治说:“无忌、遂良在,汝勿忧天下”[1] 。唐太宗以此示意长孙无忌和褚遂良二人在李治登基后,尽力辅佐李治处理朝政事务。太宗驾崩后,李治即位,是为高宗,高宗为感谢长孙无忌的拥立之功,进封“无忌为太尉兼检核中书令,知尚书、门下二省事”[9] 。长孙无忌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实际上已破坏了唐初设三省长官分享权力、互相制衡的常规。长孙无忌又凭借修律令的总领身份,获取了立法权和司法权,从而控制了官吏的任免权,任用一些亲朋党羽,除掉一批异己势力,进而大权独揽,“天下畏其威”[1] 。高宗此时也只能任其摆布,不敢也无能与其抗争。

4.2.2. 不敢直言,阿谀奉承

贞观晚期,由于唐太宗的骄傲思想越来越严重,谏诤之风也就日益衰落。于是,阿谀奉承代替了直言规谏,“阿谀之臣取代了谔谔之士”2,这其中,也包括长孙无忌。他虽深得唐太宗的信任,但是,他却没有魏征等人敢于直谏的气魄,对有关国计民生的事情不敢直言。

如贞观十八年(644年),唐太宗曾对长孙无忌等人说:“朕闻主贤则臣直,人苦不自知,公宜面论,攻朕得失。”长孙无忌却说:“陛下武功文德,跨绝古今,发号施令,事皆利物,《孝经》云:‘将顺其美’,臣顺之不暇,实不见陛下有所愆失”[1] 。过了四个月,长孙无忌又吹捧说:“陛下武功文德,臣等将顺之不暇,又何过之可言。”唐太宗当即就指出这是“曲相谀悦”[3] 。贞观后期的唐太宗已开始逐渐昏庸和奢侈浪费,然而,太宗却还是想知道自己的过失,但长孙无忌却曲相谀悦,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他作为一名忠臣良佐的缺陷。

4.3. 总体评价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长孙无忌,这个曾在唐朝历史上风云一时的历史人物,历唐高祖、唐太宗和唐高宗三朝,位居外戚、国舅、权庞无比。玄武门之变,使得他开始在政治舞台上显露头角;主持编修《贞观律》,奠定了我国封建刑法的规范;协助唐太宗处理民族关系,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维护了国家政治的统一;力拥晋王、顾命佐政,巩固了自己的权势和地位;不敢直言、阿谀奉承,缺乏直谏的勇气和魄力。长孙无忌在唐初的这些政治活动对唐初的社会发展既产生了积极影响,也产生了消极影响。作为后人,看问题要全面、客观,分析评价长孙无忌的功与过时,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文章引用

陈 琴,桂栖鹏,姚建根, (2015) 试论长孙无忌在唐初的政治活动及其影响
Discussing Political Activity and Its Influence of the Grandson Mowgli in the Early Tang Dynasty. 历史学研究,02,9-16. doi: 10.12677/OJHS.2015.32002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 1. 刘昫, 等 (1975) 旧唐书. 中华书局出版社, 北京.

  2. 2. 徐泉 (1991) 长孙无忌述评. 张掖师专学报(综合版), 2, 48-50.

  3. 3. 司马光 (1990) 资治通鉴. 岳麓书社, 长沙.

  4. 4. 王盛恩, 彭沛 (1996) 长孙无忌政治生涯评议. 南都学坛, 4, 29-31.

  5. 5. 赵克尧, 许道勋 (1984) 唐太宗传. 人民出版社, 北京.

  6. 6. 吴兢 (1978) 贞观政要.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上海.

  7. 7. 董诰, 等 (1983) 全唐文. 中华书局出版社, 北京.

  8. 8. 长孙无忌, 等 (1984) 唐律疏议. 中华书局出版社, 北京.

  9. 9. 欧阳修, 宋祁, 等 (1975) 新唐书. 中华书局出版社, 北京.

  10. 10. 罗春雄 (1989) 简评长孙无忌. 晋阳学刊, 4, 105.

  11. 11. 陶懋炳 (1979) 评长孙无忌.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 74-78.

  12. NOTES

    1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唐高宗李治命长孙无忌等人,以《贞观律》为蓝本,修订并颁布了《永徽律》,后来,鉴于当时中央和地方在审判中对《永徽律》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高宗李治又下令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这些所解释的新的内容被称为“律疏”,附在相对应的律文之下,并于永徽四年(653年)颁布试行,不管是律疏还是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部法典当时被称之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之为《唐律疏议》(简称《唐律》)。

    2赵克尧、许道勋:《唐太宗传》,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4~175页。贞观十八年(644年),唐太宗巡幸太平宫,要大臣们讲他的过失,长孙无忌等人都说:“陛下无失。”唯独刘洎指出:“顷有上书不称旨者,陛下皆面加穷诘,无不惭惧而退,恐非所以广言路。”过了四个月,长孙无忌又吹捧说:“陛下武功文德,臣等将顺之不暇,又何过之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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