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Vol.06 No.06(2017), Article ID:21027,5 pages
10.12677/ASS.2017.66101

A Case Study of College Students’ Passion Crime and Its Preventive Measures

Zhongying Yang, Feifan Yang

Security Department, The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ijing

Received: May 29th, 2017; accepted: Jun. 16th, 2017; published: Jun. 19th, 2017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re are many cases and reports about college students’ passion crime. How to effectively carry out the preven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passion crime and ensure the healthy growth of college students is a big problem to be solved urgently.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ypical cases of college students’ passion crime in recent years, this paper deeply explor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causes of college students’ passion crim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preventive measures in practice.

Keywords:College Students, Crime of Passion, Typical Case, Prevention

大学生激情犯罪的个案分析及预防对策研究

杨中英,杨飞帆

中央财经大学保卫处,北京

收稿日期:2017年5月29日;录用日期:2017年6月16日;发布日期:2017年6月19日

摘 要

近年来,有关大学生激情犯罪的案件和报道屡见不鲜,如何有效地进行大学生激情犯罪的预防,保障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近几年大学生激情犯罪的典型案例分析,深入挖掘大学生激情犯罪的特点和成因,并据此提出实践中的预防措施。

关键词 :大学生,激情犯罪,典型案例,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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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大学生是现代化建设的后备军和有生力量,但近年来,有关大学生犯罪的案件和报道屡见不鲜,而激情犯罪在大学生犯罪的案件中所占比例较大,从西安大学生药家鑫撞人后杀人案,到河南大学生李征致7人死亡案,一桩桩血案无不让人痛心扼腕。如何有效地预防大学生激情犯罪,保障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近十年来发生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两个在校大学生激情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深入挖掘大学生激情犯罪背后的行为归因,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激情犯罪,即本无任何犯罪故意,但在外界因素(尤其是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产生的犯罪行为 [1] ,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的不当言行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行为人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的行为 [2] 。

2. 激情犯罪的典型案例分析

(一) 案例一:害怕麻烦缠身的极端选择

1. 案情概要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驾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途中撞上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后找麻烦,药家鑫从随身背包中取出尖刀对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后驾车逃离现场。逃逸过程中再次撞伤两行人,被交警扣待处理。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公诉。同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3] 。

2. 案例分析

(1) 作案心理——害怕麻烦缠身

大约20岁的年轻人正处于青春期,做事冲动、不冷静,且药家鑫开车不久即遇到突发事件,缺乏经验,是造成该后果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开车撞人后,药家鑫很害怕,当他看到倒地的伤者正在记车牌时更感到恐惧,年轻气盛的他于是做出了极不理智的行为。

(2) 个人心智——道德判断低下

药家鑫的疯狂行为与他自身的内在心智因素有很大关系,而其个人道德品质是最关键的因素。一个人如果缺失了人之为人的基本道德观念,就会做出一些违背社会道德准则的行为,危害社会和他人。药家鑫在面对一个被他撞伤的妇女时,不是及时施救,反而拿出随身携带的刀把受害者捅死。可见,药家鑫虽然年龄上到达一个成年人的标准,但他的心理发展上并没有达到即心智年龄不成熟。

(3) 家庭教育——专制的后果

青年学生产生这样极端的行为,归根结底与其家庭教育问题紧紧相扣。根据案例研究分析,药家鑫的家庭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父母多埋怨少担当。在药家鑫已经身陷牢狱、可能要以死抵罪的情况下,父母更多埋怨他的不是因为他残杀被害人,而是撕碎了他们作为父母的心。这种事后抱怨,体现出了父母的自私和缺少担当,他们的回答,让世人感觉到无比的冷漠和无情。第二,从小缺乏安全感。从药家鑫本人的描述中可推测出药家鑫的家庭属于专制型家庭 [4] ,在对孩子进行教育中崇尚使用打骂方式,他们虽然引导其考入不错的大学、养成不错的学习习惯和自律性,但他们却没有给药家鑫创造安全的心理环境。一直以来,药家鑫没有安全感,由此让他认为开车撞了人,在父母那儿更不会被理解和原谅。他采取了对别人最不安全的极端方式,让自己得到了片刻的安全感。第三,父母没有教会孩子如何处理突发事件。药家鑫是家中的核心,几乎所有的人都围着他转,他接受了来自家庭的太多压力和要求,而封闭的小家庭过多的关注和服务让他失去了自行处理问题的机会和能力。因此,当遭遇突发情况和棘手问题时,药家鑫表现出无所适从,或者害怕恐惧、或者选择逃避、或者走入极端。

(二) 案例二:沉默大学生20分钟杀7人

1. 案情概要

2006年8月8日,在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李村,暑期回家的大学生李征,因与邻居间的冲突拎着镢头连伤8人,7人致死。死亡者中最小的1岁,最大的67岁,既有李征的亲属,也有邻居;3人与李征家有过节,其他4人与李征家无任何过节。

2. 案例分析

(1) 家庭背景——贫穷阴影下的畸形成长

李征自幼生长在农村。父亲健在,身体有残疾,不能做重体力活;母亲于2005年因脑溢血去世;姐姐已出嫁。家里经济基础不好,父母都是农民,以种植玉米、花生、小麦为主,基本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家庭年收入约1万元。李征家里的农活之前主要依靠他母亲和姐姐,母亲去世、姐姐出嫁后,家里的顶梁柱塌了。李征的母亲性格开朗,为人处世随和;父亲性格内向老实,少言寡语,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李征在性格和处事能力方面随其父亲,交好的朋友少,不善人际交往,但他自小温和、隐忍,不斤斤计较,不与人吵架、打架。此外,李征的家族成员中有患精神病的个案,李征姑姑的儿子是精神病患者,发病期杀死了自己的母亲。

李征为何要滥杀无辜?2004年夏天,李征怀疑邻居李敬培偷了他家的一袋麦子,于是在2005年夏天回家后,李征用石头砸李敬培家房屋的后檐,当场被抓住。李敬培不依不饶的声言要告状,导致李征被拘留3天,从此接下梁子。

(2) 性格特征——极端孤独恐惧的内心世界

首先,母亲去世,李征失去了唯一能与他沟通情感和思想的亲人,对他打击巨大,并且,这也意味着未来两年的学费、生活费没有着落;而李敬培仍然不依不饶的声言要告状,要把李征的事告诉学校,给李征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恐慌,使他在精神上无法承受。生活事件的叠加是诱发李征杀人的直接因素。其次,在出现上述精神压力后,李征对事情的结果无法理性分析,再加上性格内向等人格因素,遂使自己的事情向不良归因的方向发展。第三,由于性格内向,不善于与人沟通和倾诉,李征没有及时寻求解决精神压力的积极办法,而是走向自己内心的错误归因和压力宣泄。这些恶性情绪的积累,最终引导他采取了极端消极的办法解决心理问题。

3. 大学生激情犯罪的预防对策探究

从本研究的两个典型案例可见,大学生激情犯罪与自身成长过程中的性格塑造、坏境压迫、教育畸形密切相关。由此,本研究结合案例深挖分析,在以往研究成果对家庭、社会、学校等方面对策广泛描述的基础上,侧重于高校预防的角度来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

(一) 反思家庭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认知能力

当今社会快速多元化发展造成亲子两代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及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诸多差异。这种日益加强的“代沟”使得亲子关系日渐疏离,未成年子女从父母那里过早地失去了思想和行为的参照榜样,加剧了该年龄阶段所固有的心理矛盾和冲突 [5] 。

笔者认为,对于青少年而言,来自家庭成员的支持所产生的心理辅助作用,要远远超出其他类型的社会支持。家庭对于处于情感发育期的青少年,除了可以给与日常生活中的关怀照料,还能帮助青少年学习辨识情绪,提高自身的认知水平和能力,改变认知 [6] 。以药家鑫案为例,其驾驶车辆回校的认知底线应当是遵守交规;不慎违反了交规,认知底线就是不能撞人;如果不慎撞人,那么正确的应对就是及时停车,协助抢救。药家鑫的悲剧就是在道德滑坡中,完全没有正确的认知,以至于最后将人撞伤后竟连刺数刀,生生把伤者扎死。对认知的态度和评价会受个体的知识经验、思想方法和信念、价值观等的影响,个体对事物的认知水平取决于个体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和个体的思想境界。提高个体自身的文化素质、思想修养、道德素养,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对事物的识别能力,学会运用恰当的认知模式来看待事物,达到提高个体的认知水平。在认知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的基础上,个体通过改变对事物的看法,调节自己的情绪。改变对事物的看法即改变认知或认知改变,也就是从认知上改变个体对有关情绪事件意义的看法、理解和态度来调节情绪,以一种更加积极的方式理解使人产生挫折、生气、厌恶等负性情绪的事件。通过改变认知,调整情绪,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预防情绪型犯罪 [7] 。

(二) 加强司法保护,营造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

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各项合法权益,要对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犯罪活动,特别是教唆、引诱和胁迫青少年犯罪传授犯罪方法要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要净化校园内外及周边的治安环境。青少年的主要活动场所是学校,校园内外及周边环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影响。通过综合治理着力清除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侵害行为,使校园内外及周边的环境得到净化 [8] 。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青少年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帮助青少年加强文化修养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教育他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规范,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加强他们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 筑牢校园防线,创造积极健康的人本氛围

以李征案为例,导致大学生激情犯罪最为重要的个体因素就是心理缺陷。此外,许多高校在法制教育上的不积极和滞后性,使得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常识匮乏,导致学生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对其行为所产生的违法后果缺乏清晰的判断。再者现在学校内矛盾较多,也容易触发学生的敏感情绪。

1. 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

高校应该高度重视学生心理疾患,加强排查和预防。首先,做好学生心理隐患排查。从新生入学开始就要做好心理疾患排查,及时掌握新生中已经存在的心理隐患学生,纳入重点帮扶范围。同时加强常态学生管理中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新增个案。学院和心理辅导机构要密切配合,关注和关心隐患学生的心理情况和现实表现,适时开展辅导,引导和帮助其回归常态。其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学校要积极开设心理学、心理健康常识等相关课程,定期邀请专家开设讲座,组织团体辅导、心理咨询开放日等活动,鼓励学生多接触、了解心理学知识,帮助学生了解自我,认知自我,加强人际交往、沟通能力,尊重和珍惜生命,树立健康人格 [9] 。第三,要及时实施心理干预。青年学生在实施犯罪之前,一般都经历了一定的不良心理体验,或者是受到了难以独自面对的困难和挫折,进而对自己的人生和整个社会产生了比较消极的看法 [10] 。如发现学生有不健康的情绪发泄或行为表现,学校要及时关注,主动采取专业的干预手段,辅导学生化解心理矛盾,预防不良后果。

2. 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学校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最为基本的渠道是通过正式的课堂教育教学,传授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使学生能够了解实施违法行为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约束自我行为 [11] 。其次要常态化、经常性地开展各类普法宣传,通过丰富生动的形式吸引学生多了解、多关注生活中法律常识和违法责任,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第三,学校各个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也要遵章守法、公平执行,为学生确立良好的守法意识。

3. 加强学生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工作

学校要切实关注学生群体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建立顺畅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诉求,坚持“早发现、早稳控、早化解”,有效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个人矛盾,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教学矛盾,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服务管理矛盾,将矛盾隐患苗头消除在最初阶段。在处理矛盾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持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把每一次矛盾处理都视为教育学生的契机,使学生能够健康快乐地在学校学习、生活,养成健康、积极、乐观的性格和情绪。

文章引用

杨中英,杨飞帆. 大学生激情犯罪的个案分析及预防对策研究
A Case Study of College Students’ Passion Crime and Its Preventive Measures[J]. 社会科学前沿, 2017, 06(06): 723-727. http://dx.doi.org/10.12677/ASS.2017.66101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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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李婧. 药家鑫案一审宣判——药家鑫被判处死刑[EB/OL]. 人民网. http://legal.people.com.cn/GB/14458817.html, 20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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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6. 周佳. 从认知心理学视角刍议情绪型犯罪的防范对策[J]. 法治与经济, 2012(7): 10.

  7. 7. 王艳霞. 青少年激情犯罪的心理成因及预防[J].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1): 39-41.

  8. 8. 许建新.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特点及预防对策[J]. 南通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3): 15-17.

  9. 9. 石磊, 杨利. 论大学生激情犯罪的预防[J]. 法制与社会, 2007(11): 711-712.

  10. 10. 吴丽珠. 论激情犯罪心理与心理预防[J]. 经济研究导刊, 2010(23): 224-225.

  11. 11. 郭永祥.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J]. 法治与社会, 2008(2):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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