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e
Vol.07 No.03(2017), Article ID:21266,6 pages
10.12677/FIN.2017.73014

The Model and Effect of Soci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in Xingren County

Zhiling Yang, Ronghua Ju

College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eijing

Received: Jun. 16th, 2017; accepted: Jul. 3rd, 2017; published: Jul. 6th, 2017

ABSTRACT

The social credit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financial infrastructure; it is beneficial to realize the inclusive financ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inclusive finance and improve the coverage and availability of rural financial services, Xingren County Rural Commercial Bank in Guizhou Province actively carried out the rur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explored a distinctive rur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model.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practice of the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of Xingren County Rural Commercial Bank, and analyzes its achievements in the process of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on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credit system in the range of the whole country.

Keywords:Soci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Inclusive Finance, Xingren County Rural Commercial Bank

兴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与成效

杨智玲,鞠荣华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收稿日期:2017年6月16日;录用日期:2017年7月3日;发布日期:2017年7月6日

摘 要

社会信用体系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普惠金融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贵州省兴仁县农村商业银行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出有特色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本文通过总结兴仁县农村商业银行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实践,分析其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进而对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普惠金融,兴仁县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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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

1.1. 普惠金融的现实困境

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普惠金融是指“立足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保证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以及低收入人群的金融需求能够有尊严地以合理的成本得到满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推进“普惠金融”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但截至2014年末,全国仍然存在1570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 [1] ,农村地区金融排斥现象依然严重。所以,普惠金融的难点在农村,农村普惠金融的推进直接影响整个社会普惠金融目标的实现。农户贷款可得性是农村普惠金融的一项重要内容。截至2014年末,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为5.4万亿元,仅占全国各项贷款比重的6.4% [1] ,且绝大部分贷款为担保贷款,极少对农户发放信用贷款,而农户恰恰是最缺乏担保物或担保人的群体。因此,如何开发农户信用资产,使金融机构敢于发放农户信用贷款,是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严重滞后导致农户违约成本低,农户信用不值钱,金融机构对信用贷款望而却步,因此,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推进农村普惠金融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1.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

国务院于2014年6月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2014~2020)》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的核心作用在于记录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揭示社会主体的信用优劣,并整合全社会力量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主要目的是要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发展普惠金融事业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整个社会普惠金融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推动农村普惠金融的实现。在社会信用体系缺位的情况下,失信惩戒机制不能有效建立,农户失信行为难以受到惩罚,农户的守信行为也得不到更好的激励,进而导致农村金融生态恶化。通过采集农户的信用信息,建立所有农户电子化信用信息档案,是建立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农户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记录为贷款农户提供不同的利率优惠政策,让农户逐步意识到诚实守信的价值,进而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同时,电子化的信用信息也可以帮助金融机构了解农户的基本情况,有效判断农户的信用水平,降低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简化贷前调查的程序,节约放贷成本,提高金融机构为农村地区服务的积极性。

2. 兴仁县农村商业银行信用体系建设实践

兴仁县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94%,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该县于2011年正式成为贵州省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并于2014年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列为贵州省唯一全国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兴仁县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是兴仁县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开拓者与实践者。农商行在兴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及县金融办、人民银行等的支持下,积极开展社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经探索出有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

2.1. 根据评定标准,稳步推进信用评级工作

兴仁县农商行根据政府出台的《兴仁县农村信用等级评价暂行办法》稳步推进信用评级工作。该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开展农户的信用评级工作。农商行负责人逐户进入农户家中进行调查,根据农户的家庭经济水平、偿债能力、信用状况以及村内其他人员对农户的评价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将农户划分为“特优”、“优秀”、“较好”、“一般”以及等外级五个等级。评级完成后,农商行对评级结果进行公示。二是开展信用组、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农商行在农户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了“申请、评审、授牌、年检”环环相扣的信用组、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制度。农户的信用等级每一季度更新一次,信用组、信用村、信用乡镇每年考核评定一次。农商行针对不同的信用等级制定相应的利率优惠政策,让农户切身感受良好信用所带来的更加实惠的金融服务。信用评级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农户的违约成本,降低了农户的不良贷款率。农村地区是一个熟人社会,农户的生产与生活活动具有一定的社区性,农商行公示农户信用等级的做法会提高农户的信息透明度。信用状况较差的农户在重复交易的过程中会受到农商行以及其他交易对手的排斥,从而提高其违约成本。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促进农户自我规范、自我约束,降低道德风险的发生概率,进而降低农户贷款的不良率。

2.2. 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培育农户的信用意识

金融知识贫乏、诚信意识差是偏远地区农户面临的普遍问题。为普及金融知识、培养诚信意识,兴仁县农商行在县委领导以及金融办等多方支持下于2015年4月在村级行政单位设立金融服务站,并于2015年6月逐步开展金融夜校工作。金融服务站的设立架起了农商行和农户之间金融服务的桥梁,有利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一方面,金融服务站在为农户提高服务的过程中,可以采集到农户更多的信息,提高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服务站通过举办“金融知识大讲堂”等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不仅有针对性的为农户提供知识、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同时也可以提高农户对农商行服务以及信用体系的认识。金融夜校开展的工作始终结合各个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以更好地实现对农户宣传教育的目的。夜校主要利用农闲时间向农户宣传金融知识和诚实守信的重要性,有时也会利用地方党政部门、村委会召开的各类宣传会、动员会、推进会等对农户进行宣传或培训。金融夜校的宣传和培训都始终围绕农户关心的金融问题展开阐述,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通过列举典型案例、现场演示以及有奖问答等方式让农户真正坐得住、听得懂、记得牢、用得好。夜校工作的开展帮助农户了解了金融政策,熟悉了农商行的各项服务,增长了农户的金融知识和信用意识。截至2016年6月末,兴仁县农商行共开展金融夜校291次,培训人次16,506人,覆盖了全县162个行政村。金融服务站和金融夜校对普及金融知识、培育农村信用主体的信用意识具有积极作用。农商行面对面的宣传培育方式,不仅可以拉近自身与农户之间的联系,强化农民对农商行金融产品及服务的了解,同时也可以提升农民防范和识别金融风险的能力,培育农户的信用意识。

2.3. 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农商行为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建立了合理的贷款制度和奖惩机制,让农户切身感受诚实守信的重要性,进而达到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的目的。农商行在为农户评级授信后,会与农户签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限额循环借款合同》。合同中规定,在农户没有逾期未还的贷款余额或利息时,农商行会按照“余额控制、周转使用、随用随贷、动态管理”的原则为农户在最高授信额度内提供贷款。该原则简化了农户贷款的流程,有利于降低农户贷款成本。但是,当农户的贷款余额出现逾期时,农商行也会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逾期还款的惩罚利率收取农户的罚息。当然,在农户还清贷款以及交清罚息前,农商行不会为农户提供贷款。但是,只要农户可以还清之前的欠账,农商行依然会一如既往的为农户提供所需贷款,不会因之前的不良记录对农户产生偏见,从而促进了农商行与农户之间的良性互动。

3. 兴仁农商行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兴仁县农商行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建立了有效的信用激励机制,明显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同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也缓解了农户的融资瓶颈,提高了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显著推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3.1. 农户贷款难题明显改善

兴仁农商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逐渐提高农户和农商行之间的信息透明度,改变了传统的农户贷款以担保贷款为主的方式,有效缓解了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截至2016年6月末,兴仁县共创建信用乡镇10个,信用村126个,信用组1492个,为92139户农户进行了建档评级授信,授信额度为336498万元,户均授信额度为36,520元。同一时间,农商行累计为农户提供18464笔贷款,贷款农户的平均贷款额度为53,848元。其次,农户贷款覆盖面有明显的提高,由2010年的46.89%上升到2016的68.54%。最后,根据在兴仁县2个乡镇4个行政村的调研发现,约有85%的农户表示在2015年到2016年6月底期间有借款行为发生,其中71.5%的贷款都是从兴仁农商行获得的。

3.2. 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农民信用意识显著提高

农商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农民的信用意识,使整个农村的信用环境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自兴仁县农商行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来,信用乡镇、信用村以及信用组的个数得到了成倍的增长,信用乡镇个数由3个上升到10个,信用村的个数由13个上升到126个、信用组的个数由497个上升到1492个。农户信用证持证比例由原来70.23%上升到89.45%,持证比例逐年上升。而且,建档农户的不良贷款率逐渐降低,截止到2016年6月末,不良贷款率由最初的2.38%降到1.71%。在创建“信用村”、“信用组”活动中,村干部积极协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参与金融机构的贷后管理;一些有逾期贷款的农户或农户子女主动归还欠款,积极参与信用等级评定,逐渐形成了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3.3. 显著提高了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

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缓解了农村地区农商行与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瓶颈”,进一步激发农商行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农商行先后在农村地区设立了便民服务点、金融服务站以及惠农“村村通”,显著提高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有效解决了广大贫困地区农户、返乡农民工等的信贷需求,打通了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截止2016年6月,金融服务站登记外出务工人员861人,存款合计达到442万元。另外,兴仁县162个行政村共布设了186台“村村通”助农服务终端,实现了助农服务的全覆盖,有效的解决了外出农民工往返携带现金的不便,实现了农民工在外打工挣钱,在家门口取款的愿望。惠农“村村通”等的设立不仅为农户提供了便利,而且也降低了农户取款与转账的成本。

4. 政策建议

兴仁县农商行在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中显著推进了当地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其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实践,对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4.1.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多方配合的工作体系

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涉及面非常广,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2] 。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各级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积极配合是保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的关键因素。一方面,地方政府不仅要提供适当的经费支持,以确保信用体系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要为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一系列措施办法,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当地的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实践者,要与其他金融相关部门以及各级乡镇政府、村委会建立密切联系。同时,金融机构作为政府与农户之间的联结者也需要根据政策目标细化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以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

4.2. 逐步建立信息系统,保持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

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不是一次性工作,它需要长期持久的维护,并要定期更新信息系统,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信息系统的有效性。信用体系建设初期需要做到应评尽评,通过进村入户、扫街扫巷的形式,对辖内农户逐户开展建档、评级、授信工作。同时,要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对农户的信息进行评价以保证信息真实可靠。信息系统的后期维护也是信用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要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的更新需要结合线上线下两种审核方式。线上审核是指要根据农户的贷款信息、还款情况,定期审核农户的信用状况;线下审核可以采取兴仁农商行责任负责制的做法,即1名信贷员负责1个村庄,信贷员每天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了解村内农户的基本情况,与农户建立密切的联系。线下审核方式是线上审核的一种重要补充,可以更深入了解农户的信息。因此,线上和线下两种审核方式的结合可以保证信息系统动态更新的准确性。

4.3. 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培育农户信用意识

提高农户的信用水平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应大力开展信用知识以及金融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户的信用意识,提高农户的信用水平。在农村地区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时,要结合农民自身特点,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采取不同方式开展。一方面,可以通过广播、横幅和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3] ;另一方面,要结合当地的特色在每天的农闲时间以不同的方式吸引农户参加培训活动。总之,要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让农户深刻认识到诚实守信的价值,进而增强农户的信用意识,改善农村的信用环境。

4.4. 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在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农户的信用信息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以促进农村信用信息系统的进一步完善。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农户给予有差别的优惠政策与服务,对信用好的农户在利率、服务等方面给予更优惠的政策,让农户深刻认识到诚实守信的价值。另外,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信用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将信用信息产品和服务应用到金融服务空白的乡镇和村庄,促使金融机构为更多的农户服务,从而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文章引用

杨智玲,鞠荣华. 兴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与成效
The Model and Effect of Soci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in Xingren County[J]. 金融, 2017, 07(03): 120-125. http://dx.doi.org/10.12677/FIN.2017.73014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 1. 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调研小组.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服务报告[R]. 2015.

  2. 2. 李新耀.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探析[J]. 征信, 2016, 34(1): 63-65.

  3. 3. 侯瑞.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基于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视角[J]. 青海金融, 2014(8): 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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