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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Vol.1 No.1(2012), Article ID:704,5 pages DOI:10.4236/ass.2012.11002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Movement of the Tao by Contraries Proceeds” and “Double Negation Law”

Taichang Qiu

Philosophy of Humanities College, Yunnan University, Kunming

Email: qiutaichanga@yahoo.com.cn

Received: May 14th, 2012; revised: May 22nd, 2012; accepted: Jun. 5th, 2012

ABSTRACT:

Lao Tzu’s “the movement of the Tao by contraries proceeds” has always been hailed as its philosophy is the classic expression of simple dialectics. Lao Tzu sees things very early phase of complaints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transformations of the truth. Therefore, his observations and experiences according to their own intuitive guess Tao is always in the opposite direction. Many Chinese people often think that Lao Tzu’s “the movement of the Tao by contraries proceeds” and Hegel’s “double negation law” expressed the same meaning. I think they both seem the same, but fundamentally there is a huge difference. From the philosophy of Lao Tzu and Hegel’s own idea, this paper wants to find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of “the movement of the Tao by contraries proceeds” and Hegel’s “double negation law”.

Keywords: Lao Tzu; Hegel; “The Movement of the Tao by Contraries Proceeds”; “Double Negation Law”; Comparison

“反者道之动”与“否定之否定规律”比较研究

邱太昌

云南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昆明

Email: qiutaichanga@yahoo.com.cn

摘 要:

老子“反者道之动”的思想历来被认为是其哲学中朴素辩证法的经典表达。老子根据自身的观察和直觉体验发现了事物相生相克矛盾转化的道理,从而道出大道的运行总是向着自身相反的方向。老子的“反者道之动”乍看似乎和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很相似,但笔者认为二者根本上有很大的分歧。本文从老子和黑格尔自身的哲学思想出发,力图从文本的角度找出“反者道之动”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异同。

收稿日期:2012年5月14日;修回日期:2012年5月22日;录用日期:2012年6月5日

关键词:老子;黑格尔;“反者道之动”;“否定之否定规律”;比较

1. 前言

老子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老子关于“道”的论述开道家思想之滥觞。老子的哲学富含朴素辩证法思想,“反者道之动”是其辩证法思想最有代表性的表达。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的辩证法思想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理论来源。其中,“否定之否定规律”作为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内核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笔者时常看到一些注译《老子》的学者在解释“反者道之动”时常常认为它和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若合符契,如崇文书局出版的靳永的《老子注译》就持这种看法。笔者认为这样的解读看似能够增加我们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实则却堕入了用中国哲学“强为比附”西方哲学的窠臼。而且,一民族的文化的价值不应该到其它民族的文化中去找,它的价值更在于自身的独特性。因此,笔者不避唐突,试图从老子和黑格尔自身的哲学思想出发,对“反者道之动”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进行比较研究,不求达到摧陷郭清之效,但力图对二者有一个比较客观全面的认识,努力在“民族本位”与“世界大同”之间重新为老子“反者道之动”找到比较恰当的位置。

2. “反者道之动”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的基本内涵

2.1. “反者道之动”

“道”是老子哲学的基石,老子认为天地万物之生,必有其所以生的总原理,这个总原理就是道。道是天地之母,是宇宙生成,万物化育的最终根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道一层一层地向下落实,最终产生万物。道是不可言说不可名状甚至是不可思议的,任何名称的规定都会有损道的完整,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章)。道又是存在的,绝非空洞无物。“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二十一章),道广大无边,深邃无比,恍恍惚惚,充盈于宇宙,寄居于万物。在道生成的万物中,一事物总与他事物相比较而存在,“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前后相随”(二章),事物矛盾的对立面相互依赖,互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身存在的依据,孤立的事物不成其为事物。同时,矛盾的事物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四十二章),世间万物时刻处在“损”与“益”的矛盾运动中,这是事物永恒的真理和法则。“事物变化之一最大通则,则一事物若发展到极点,则必一变而为其反面,此即所谓‘反’,所谓‘复’[1]。”万物的发展生生不息,却逐渐远离于道(“逝曰远”),发展到极端又复归于道(“远曰反”)。“反者道之动”也就是说大道总是向着相反的方向运行而返回到本初,所谓“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2.2. “否定之否定规律”

黑格尔认为上帝是按照逻辑学的结构来创造世界的,在逻辑学中“所有的概念都体现出‘存在’这个最初的概念、这样的能动性。后面的所有范畴都是从‘存在’这个概念能动地发展出来的,都是这个范畴的变形和自我深入、自我生长,或者说是它的自我展开”[2]。任何东西的存在,都必须要有一种决心,有一种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是一种内在的生存的冲动,即“要存在”。起初,存在(有)还仅仅只是一个抽象空洞的决心,还没有进一步的规定,所以它只是一个无,一个非存在。作为一种决心,“‘有’它本身一定要变成‘无’。反思‘有’和‘无’的这种交替,就产生了第三个范畴:‘变’。这个‘变’构成了黑格尔的第一个三段式:有–无–变”[2]。在“有–无–变”的全过程呈现出“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周期性规律。推而广之,黑格尔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正”)决定事物的性质,巩固和维持着事物的存在。否定(“反”)与肯定相反,是促成一事物转变为他事物的因素,总是力图突破事物自身的规定性。在这一“正”一“反”的矛盾运动中,事物走向另一个发展阶段——“合”。这样,事物经过两次否定,三个发展阶段,完成一个发展的周期——“正–反–合”,也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这个周期完成后,这个周期的终点又是下一个周期的起点。如此循环往复,构成整个世界的无限运动。

3. “反者道之动”与“否定之否定规律” 之比较

3.1. 相同点

3.1.1. 二者都强调事物都有向相反方向转化的趋势

老子通过对外部世界具体现象的直观感受和经验,发现了“福祸”、“正奇”、“善妖”、“贵贱”、“高下”、“美丑”、“老壮”、“与夺”、“损益”、“曲全”、“枉直”、“雌雄”、“长短”等性质相反的事物可以相互转化,并据此得出“反者道之动”的喟叹,总结性地指出了万物都有向其相反方向转化的趋势。对于这种趋势,老子同时指出它的直观表现是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由近及远,由易到难。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六十四章)。

黑格尔由概念的运动出发,指出“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具体事物的发展中同样有其表现。在事物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事物内部存在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否定方面的力量在量上不断积累,当量的积累达到它所规定的关节点,事物突破原有的规定性,肯定转化为否定。与此同时,事物内部新的肯定和否定随之而生,最终,代表事物变动方面的否定战胜了维持事物存在的肯定,事物的发展进入第三个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事物的发展就这样呈现着“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周期性运动,循环往复,相继不绝。在每一个发展阶段都表现出向其相反方向转化的趋势。

3.1.2. 二者都承认事物的发展形式上是一种复归

老子特别看重事物相反相成的关系,他认为正是这样一种关系推动事物向对立面转化。因此,老子“反者道之动”的归结点是“返本归初”的思想。老子在描述道的运动时说道“周行而不殆”,即是说道的运动是循环的,最终却是回复到本初。老子认为道生万物,是万物得以产生的根源,“道隐无名”,我们看不见也摸不着,但道却存在于万物中,培育着万物。万物从道中生成之后,生生不息地运动着,事物越运动离道越远,运动到极致时,“物极必反”,最终复归于道。婴儿时期是人最接近于道的时刻,婴儿质朴天真,还没有受到外界浸染,所以老子主张向婴儿学习,复归质朴状态,用赤子之心接近于道。总之,“反者道之动”所强调的正是事物的运动是向本初状态——“道”的复归。

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万物产生的根源,绝对精神的运动首先是概念的运动,经过概念的运动又外化为事物的运动。事物在自身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的矛盾运动中得以发展,整个过程呈现出“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周期性规律,伴随着扬弃,事物的运动又复归绝对精神的运动。

3.2. 不同点

3.2.1. 前者强调唯象层面,后者注重逻辑推导

老子生活在战争频仍的周朝,曾是周朝皇家图书馆的“史官”,对现实和历史都有着深切的体察。在此过程中,他看到了“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的现象,得出“兵强则灭,木强则折”(七十六章),“曲则全,枉则直”(二十二章)的观点,但这些观点更多的只是一种“惯看秋月春风”似的直观经验和感悟,是老子对现实生活观察后得到的箴言。因此,“反者道之动”所表达的可能还只是唯象层面的直观感受。这也正好解释了老子哲学中强调把无(道)作为万物生成之始的原因。一般来说,若万物就其存在可以称为“有”,作为万物肇始的东西就不能再称为“有”,因为如果万物的肇始是“有”,有之前又有“有”,如此推进到永远,就等于说万物没有本原,而这是无法想象的。所以,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

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绝对精神”是万物的本源和存在的主体,是一切存在的根据和本质。“绝对精神”自身的矛盾运动依次经历了逻辑阶段、自然阶段、精神阶段的发展。黑格尔认为“纯有”是逻辑上的开端,并且认为“纯有”等于“纯无”。“纯有”就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存在,既然“纯有”没有任何规定性“因此是绝对的否定。这种否定,直接说来,就是无[3]”。试举例以明其意,例如,我们说“这是一张桌子”,“这”本身只是最空洞最抽象的概念,没有任何规定性,单从“这”我们知道了什么?什么也不知道。“这”里面具体有什么?什么也没有。或者说除了“这”什么也没有。在这个意义上,“纯有”等于“纯无”。“纯有”和“纯无”形式上是对立的,实际上是同一的,这种同一表明“纯有”可以转化为“纯无”,“纯无”也可以转化为“纯有”,这种转化就是“变”。这样,“绝对精神”从“纯有”开始,再到“无”,因“有”和“无”而生“变”,最终回到绝对精神。整个过程表现为一种逻辑上前进与发展。

3.2.2. 二者的层次性不同

老子的“反者道之动”没有层次性,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具有层次性,是多方面的回归。试举例以明其意。例如,从麦粒这一具体实物看,麦粒被种到地里,长出麦苗,麦苗不断生长最后长成麦粒。在老子看来“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十六章),事物的发展最终都是对旧物的返回。所以,“麦粒”的最终长成仅仅是“麦粒–麦粒”的回复,不存在任何层次性。若用“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观点视之,麦粒的发展经历了“麦粒–麦苗–麦粒”的发展周期。经过这样一个发展周期,“麦粒”实现了多方面的回归。从量上来说,“麦粒”经过一个发展周期后数量上由少变多;从质上看,此麦非彼麦,此麦无论是在遗传性上还是在营养价值上都与原麦不同。这就说明黑格尔“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有层次性的。

3.2.3. 二者的中介性不同

老子“反者道之动”与黑格尔“否定之否定规律”都看到了事物具有向相反方向转化的趋势。但老子的“反者道之动”由于没有层次性,也就决定了老子强调的事物的转化是没有中介的。

黑格尔“否定之否定规律”认为事物的转化是有中介性的。“中介不是别的,只是运动中的自身同一,换句话说,它是自身的反映,自为存在着的自我的环节,纯粹的否定性,或就其纯粹的抽象而言,它是单纯的形成过程”[4]。也就是说中介不是外在于事物的使事物因之而与他事物发生联系的事物,而是指构成事物自身发展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在上文的例子中,麦粒的发展经历了“麦粒–麦苗–麦粒”的发展周期,转化的中介是麦苗。当麦粒被磨成麦面供人食用后,似乎这个周期变为了“麦粒–面粉–粪”,发展也就停止了。实则不然。在麦粒种下的过程中,人耗费了体力,因此,发展的周期应该是“人力–麦粒–人力”,麦粒被食用后又转变为人力。那么,人死后,由麦粒而起的发展周期是不是就停止了?不是的。每一个具体的人都伴随着社会关系,一个人死了,历史就把他当作中介,最后复归历史,组成历史的一部分。因此发展的周期变为“历史–人–历史”。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事物的发展是有中介性的。

3.2.4. 二者的哲学品格不同

哲学品格是哲学思想的最高层面,包含哲学家思想的内在气质。笔者认为老子“反者道之动”和黑格尔“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哲学品格上迥异,体现了二者不同的哲学风格。

1) 老子“反者道之动”悲观色彩较浓厚

第一,老子“反者道之动”强调“反”最终是对旧物的返回,轻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老子认为“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万物运动的趋势纷纷芸芸,各自返回到它们的本根。因此,老子告诫人们要以“反”为守,自居于事物的反面,自甘卑下,自守下位,怀柔处弱,以免物极必反。老子说“反者道之动”“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些都是事物变化所遵循的恒常的道理。人们只有“知常”,才能“没身不殆”。但他并不主张人们据此指导行动,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塞翁失马”的故事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近塞的父子最后得以保全完全是安时处顺,顺乎自然的结果。“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十六章),面对事物的转化,人们只要“致虚极,守静笃”(十六章),静观其变就可以了。

第二,在认识论问题上,老子的“反者道之动”也表现出消极性。老子把道看作世界的本源,是认识最高的对象,由于“道隐无名”,人们很难获得对道的知识。所以老子提出了“涤除玄览”(十章)的认识方法,即首先要洗除内心的尘垢(“涤除”),让内心清净得像一面幽深的镜子(“玄览”),然后才能直觉到道的最高真理。由此可见,老子的认识论是一种消极被动的反映论,否认了人的感官所具有的认识能力,由于“道”的不可捉摸,其认识方法只能求助于“玄览”而难免陷于神秘。

最后,在治世观(政治观)上,老子看到统治者政令多出对人民的叨扰,主张“无为而治”。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六十章),治理大国好像烹饪小鱼,不可以朝令夕改,政令多出,否则人民会不堪其扰,便会把国家弄乱。老子眼中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始状态。公正地说,老子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他所谓“无为而治”的理想由于缺乏使其成为现实的真实路径,最终也只能是自我安慰的玄想和呓语。

2) 黑格尔“否定之否定规律”显示出黑格尔哲学品格的积极性

黑格尔的哲学强调精神的能动性,强调“否定之否定”之后,事物对旧物的返回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却是更高层次上的返回。黑格尔“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表现在,事物自身的每一次否定都是对原有性质的扬弃——发扬其积极合理的方面,舍弃其消极的方面。这种扬弃,对于事物自身的发展无疑是进步的。曲折性首先表现在事物经过两次否定,在发展的总过程上是曲折的。其次,在发展的各个阶段上,肯定和否定相互斗争冲突,肯定不会自动放弃自身的地位和规定性,总是力图维持事物原有的性质。随着肯定和否定方面力量的消长,发展的过程必然会出现起伏跌宕和进退徘徊。虽然这样,但黑格尔指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向前的,人可以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事物朝着理想的方向发展。

4. 二者比较的意义所在

4.1. 重新为老子“反者道之动”找到比较恰当 的位置

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不断加深,对于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是“民族本位”思想,这种看法从本民族自身出发认为本民族才是真正优秀的民族,本民族的思想才是真正优秀的思想。“民族本位”思想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都存在。黑格尔就曾认为他的哲学是最优秀的哲学,哲学发展到他这个阶段就停止了。他说“东方的思想必须排除在哲学史之外”,“在这里找不到哲学的知识”。并从而断言“真正的哲学是自西方开始”。无独有偶,对于我们中国自身而言,“民族本位”思想同样存在,一些国人认为我们古人的思想才是最优秀的思想,我们古代的思想是现代西方思想的领军者。有人试图从庄子的思想中追寻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有人则认为21世纪是儒学的时代,要解决西方的问题必须靠儒学……与“民族本位”思想相反的另一种看法是“世界大同”思想,这种思想认为中西方的思想本无区别,中国文化中可以找到西方文化,同样,西方文化中也可以找到文化。

“民族本位”和“世界大同”思想看似源于民族自豪感,实则却是一种文化自卑心理。在这个意义上,本文所进行的比较的意义首先就在于指明老子“反者道之动”已然自有其朴素辩证法的闪光点和个性,我们没有必要用它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强为比附以寻求骄傲和安慰。

4.2. 更好地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 实践活动

哲学的目的与其说是从宏观的层面构建人与世界的理论图景,不如说更在于激发我们对人生意义的思考,从而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

老子的辩证法告诉我们“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六十三章)我们在解决事情时,要认清事物所处的阶段,然后采取恰当的方法及时解决问题。其次,他告诫人们不要与人“争”,在必要的时候要委曲求全。这一思想虽然有轻视主观能动性的意味,但客观地看,它对于处理人际关系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再次,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十二章)教导人们在生活中要节俭以养身,过于追求感官的享受只会为物欲所累,不仅有碍道德的修养,而且还会使身体受伤。另外,“治大国若烹小鲜”(六十章)给我们的其实则是国家不能政令多出,朝令夕改,要使政策具有连贯性和稳定性,这样才能使国家实现长治久安。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毋庸置疑,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对于我们的实践活动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在此过程中,事物对旧物的返回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却是更高基础更高层次上的返回。黑格尔的哲学不仅给我们提供了面对挫折的勇气,还告诉我们,一切都是暂时的,我们要敢于面对事物当下所处的状态,并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失时机地把事物推向理想的方向。

4.3. 一定程度上丰富中国哲学研究的理论宝库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和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中西方的交流越来越频繁。我们的文化如果想在世界文化中求得不败之地,就必须积极顺应中西文化交流的大潮,认真学习和继承本民族的优秀文化,虚心汲取西方文明的优秀成果,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只有这样,我们不致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丧失自我。

长期以来,一些学者为了寻求中国哲学作为哲学的合法性,往往以西方知识论与逻辑学肢解中国哲学,用中国传统思想“强为比附”西方哲学术语。现在看来,这种做法无疑是特定时期的一种文化自卑心理的反映。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文对老子“反者道之动”和黑格尔“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思考和比较,似乎可以为人们在思考中西哲学的差异时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而就笔者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这个视角无疑具有开创性和独到性。因此,通过本人的这个略显粗略的研究,或许还会引起人们进一步对此课题进行系统研究之兴趣,从而,在研究中西文化的交流和冲突中,把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哲学推向更高更远。因而,如果自己对于老子“反者道之动”与黑格尔“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比较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促进中国哲学、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论研究工作,那么,也就实现了笔者当初确定本研究课题的初衷和夙愿。

5. 结语

哲学是反思的学问,而反思之路常新。至此,笔者对于老子“反者道之动”与黑格尔“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薄见虽已述完,但全球化的大潮仍在汹涌向前。因了这种趋势,中西文化的冲突与交融已成为时代之归趋。一旦冲突既开,恢复旧态决无可能,对于中国人而言,只有积极迎接这股文化冲突与交融的大潮,不断反思,自觉取长补短,方能将中华文明推向更高更远。由于笔者水平有限,加之黑格尔和老子的哲学思想比较艰深,笔者虽然勉力为之,但难免挂一漏万,有失粗疏。是以此文,权当引玉。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       冯友兰. 中国哲学史[M]. 重庆: 重庆出版社, 2009: 151.

[2]       邓晓芒. 邓晓芒讲黑格尔[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20, 21.

[3]       黑格尔著, 贺麟译. 小逻辑[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0: 192.

[4]       黑格尔著, 贺麟译. 精神现象学[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7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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