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Physical Sciences
Vol. 07  No. 03 ( 2019 ), Article ID: 31987 , 6 pages
10.12677/APS.2019.73008

Protection and Dissemination of Tianjin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entao Hou1, Xin Liu2

1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Jiangsu

2Tianjn University of Sport, Tianjin

Received: Aug. 8th, 2019; accepted: Aug. 26th, 2019; published: Sep. 2nd, 2019

ABSTRACT

Tianjin has a rich 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sports. For better protection, we must strive to improve its communication and influence. There are both advantages and bottlenecks in the dissemination of Tianjin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t is very necessary to tak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to improve the dissemination effect and achieve the purpose of protection.

Keywords: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Non-Legacy” Protection, “Non-Legacy” Disseminate

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播

侯文韬1,刘欣2

1苏州大学,江苏 苏州

2天津体育学院,天津

收稿日期:2019年8月8日;录用日期:2019年8月26日;发布日期:2019年9月2日

摘 要

天津市拥有丰富多彩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更好地对其进行保护,我们必须竭力提高它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既具有优势条件,也存在瓶颈问题,需要采取相应对策提升传播效果,达到保护的目的。

关键词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保护,“非遗”传播

Copyright © 2019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1. 引言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历史走来、代代相因,承载着中华民族文化基因,记录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轨迹。任何一种文化必须要通过传播和交流,才能获得生命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必须在不断的传播和交流中获取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传播和媒介作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手段”,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之深远,丝毫不亚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者、制造者。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通过媒介传播延续了留存时间,扩展了分布空间,成为宝贵的文化遗产。尤其在大众传媒盛行的今天,体育和传媒的亲密互动须臾不可分离。传播属性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天然具有的、发展所必须的属性,发挥好它的传播性,就掌握了其保护、传承、弘扬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大众传媒在多大程度上重视、关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决定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生命力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发挥。

天津拥有丰富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只有提高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传播力,打开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播局面,才能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取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得到更好的保护。

2. 天津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的优势条件

2.1. 制度设计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制度、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传播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所规定的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三项制度”。“三项制度”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普查、摸排工作到进入非遗名录,以及后续的宣传等一系列深化的程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开展的法律依据和指导性意见。在此基础上,天津市各区都相应的制定了《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实施意见》,作为各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规划。2019年1月1日“天津非遗中心”颁布施行《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天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与保护、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与发展、传播与交流以及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制度抓起,大力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体育非遗”作为天津“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度设计方面得到了有力保证。

2.2. 机构设置

随着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成立,天津市广播影视文化局成立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和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方面,多利用每年“非遗日”的系列活动,引导社会关注。充分发挥专家与项目传承人的作用,以讲座、论谈、专栏、传习的形式,普及知识、介绍成果、扩大影响。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社会活动,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

2.3. 经费资助

天津市政府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为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年发放0.8万元传习补助。这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播活动,组织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评审工作等。虽然与传承人在实际传播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相比并不充足,但是近年来随着人们“非遗意识”的觉醒,出现了社会力量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象。社会资金的引入,不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提供了更广阔的资金来源,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走“产业化发展”、“生产性保护”的传播方式进行了探索。

2.4. 传承人传播意识强

天津体育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具有较强的传播意识,积极响应国家武术“六进”号召,义务地将本门技艺推广至学校、社区、部队等处。如无极拳的传承人王东锐每周都到社区义务授拳;鲍式八极拳传承人鲍雅齐积极推动项目进校园,使得鲍式八极拳成为北辰区双街镇模范小学的体育必修课,开全国之先例;回族重刀武术的传承人曹仕杰坚持免费授徒,并以开出租车的微薄收入给正在长身体的徒弟们购买营养品滋补身体。

3. 天津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的瓶颈问题

3.1. 后备力量不足

据调查,天津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年龄均在40岁以上,50~70岁之间人数最多,整体年龄结构以中、老年为主。传播方式上主要是以师徒制的人际传播为主,直接限制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范围。造成这种局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对师徒制度的自然因袭。农耕社会基础下,模拟血缘关系的师徒制,有利于使技艺往纵深和深层处发展并形成本门的独特风格。二是由于传统技艺的“不可速成”性和对“心法”的过分偏重,在人才培养周期相对较为漫长、推广难度增加的同时,还使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吸引力不足。

3.2. 传播资金、场地不足

虽然天津市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基金,但是与传承人面临的窘境相比,这笔资金的数额明显只是杯水车薪。以独流通背拳为例。根据传承人提供的、递交天津市文化局的《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书》显示,该项目每年仅是用于与外地门派学习切磋、交流技艺所需的费用就要10000元,仅此一项的花销就已经超过了政府每年8000元的资金支持。

场地问题同样是另一普遍性问题。由于很多传承人居住在市内,且以楼房为主,很多较重、大型的器械无处存放,如回族重刀武术练习时所用的石墩、大刀,每件都上百斤,将这些器械放在居住的楼房中,显然不切实际。另外一方面,传承人普遍表示由于没有固定的场地练习,使传播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本来计划好的活动,常因天气问题而不得不取消,对一些爱好者的积极性打击很大,长期以往就会造成原有的习练者放弃该项运动而流失。

3.3. 新媒体运用不足

从对大众传播媒介的利用上看,对网络、社交平台等“新媒体”的利用明显较少,大部分还是基于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传播媒介,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播范围。而利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可以大大打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范围。例如传承人数过万、授徒过百的李式太极拳利用微信公众号的方式进行传播,设置“门派要著”、“传人风采”、“李派拳法”等版块介绍本门概况,以“心法”、“视频”、“李派动态”、“修炼综述”、“修行会要”等版块展示派内动态,还能与关注者进行实时沟通、互动,突破了以往利用传统人际传播的时空限制,以及传统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介受众少的局限性。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微信用户多以青年、中青年年龄阶段人群为主,开办微信公众号又使年轻的受众增加,建立起与青年受众的沟通渠道。

3.4. 国际化传播不足

虽然有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经开始进行海外推广,但遗憾的是没有形成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天津的传统体育项目尚未像西方体育项目一样,形成广泛的、深刻的国际影响力。体育非遗的国际化发展之路,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已经开展海外传播的项目中,如李式太极拳、拦手门武术,均为国内、国际传播情况均较理想的项目。国际传播与国内传播可以互相促进,国际化传播会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具生命力,更加有利于它的发展与保护。

4. 天津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的对策建议

4.1. 纳入全民健身工程——构建更加合理的群众体育格局

加大传承人资金支持,让传承人“更体面”地生活。传播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应该对承载着核心技艺的传承人进行保护,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不要让他们把传播当成谋生手段,而是将传播天津体育非遗项目视为己任,当作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实施“便民惠民”工程。一方面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兴办一批综合性较强的场馆,盘活企事业单位、学校的存量场馆,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城市“大拆大整”产生的零星空地以及现有公园,提供给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进行技艺的推广。

4.2. 丰富高校体育教育——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有效途径

高校负有“文化传承”的重要使命,借助高校进行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研究工作,充分发挥高校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利用高校的资源优势,使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发展 [1] ,批量培养一批对传统体育热爱、擅长、能练能教能传的人才,是高校教育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民俗体育代代相传,不仅是对各种活动形式的继承,更是对其中蕴涵的丰厚精神文化的传播 [2]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的传播,应避免“平面化”取向,既要重视技术传承,又要重视文化内涵,重视学生的道德培养。民间的师徒制是典型的“立体化教育”,师父不仅要保证徒弟的技艺精湛,还要确保其行为、道德上成为一个“君子”、“完人”,培养其健全人格,高校的体育“非遗”教育不仅不能丢掉这个根本,还要强化这个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育人功能。

4.3. 加强新媒体传播——全方位、宽层次、多领域的传播层次

多媒体协作,走全媒体传播之路,补齐“新媒体”手段的短板,减少重复信息和反复报道,通过媒体间的相互协作,统筹安排信息的传播,依据媒体的风格和各类信息的特点,合理配置,既可使各类信息得以充分的利用,又避免使受众重复接受相同的信息而产生厌倦感。

充分发挥媒体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媒体不仅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魅力展现给受众,还要发挥媒体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将全民健身理念传达给受众,引导人们认识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健身价值,以及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科学练习方法,“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使受众有“荣誉感”。

开办网站、数字博物馆等,综合利用多种现代数字技术,如数码拍摄、二维、三位扫描、数字录音、摄像、虚拟现实等高新技术,对现有的各种历史照片、地图、口述历史访谈记录、文化内涵、活动方式、技能技巧等各种特色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以求获得更好的保护传承的效果 [3] 。

4.4. 重视自身建设——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

传承人应树立“时代眼光”,对本门技艺进行改革,使其既不丢失“民族性”的基础上,凸显“时代性”,符合当代人的需求。天津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传播情况较好的赵堡太极拳,积极宣扬“太极深奥不神秘”的理念,创“适人”、“适量”、“适时”的四套教材,在原有技术体系的基础上,创编了三套新型太极拳,并针对幼儿特点,编制“赵堡太极拳儿歌儿拳十三式”,针对聋人设计了“聋人太极手语”,极大地拓宽了赵堡太极拳的人群适用性,体现了传承人宽广的胸怀和深刻的人文关怀,以及开明的传播理念。

4.5. 重视国际传播——“国际”与“国内”两条腿走路

首先,扩大传统体育人口,传播真实的民族传统体育。在国内,介绍、推荐天津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进入武术体验基地进行授课,增加天津市体育非遗在留学生中的“曝光度”;在国外,可筹办国际武术孔子学院,邀请传承人赴国外指导教学,培养一批国外武术教练,以达到打开海外传播局面的目的。其次,应加强研究,挖掘天津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背后蕴含的文化。进一步发挥武术主管部门的权威作用,推动武术研究的最高权威机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实体化并发挥更大作用,“武术要与主流学界对话”,这不仅需要传承人自身的努力,国家层面的主动推进往往能够聚集更大力量。

同时,在推进国际化的进程中应时刻保持清醒,谨防被“同化”和“轻文化”的两个倾向。防止被同化,即要保持“民族性”,要以“文化自觉”为核心理念,以我为主;同时在进入各级学校的体育课时,坚持“立体传播”、“全面传播”,防止出现重技术轻文化的错误倾向。

4.6. 借鉴成功经验——创建“天津体育非遗”名品

文化的产业化发展要以特色鲜明、优势明显、认可度高的文化品牌为先导。因此,应立足自身实际,努力创建天津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项目、名片项目,走品牌化发展之路。这方面,我国优秀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式太极拳的传播经验可供借鉴:第一,将本门技艺总结成书,并录制太极拳系列教学片,译成外文广泛发行;第二,太极拳与健康、文化、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齐头并进。如:“太极拳 + 赛事”,“太极拳 + 培训”,“太极拳 + 文化”,“太极拳 + 养生”等。此外积极推进“太极拳与互联网融合”、“太极拳与项目建设融合”、“太极拳与旅游产业融合”等多种融合发展的思路,集思广益,多渠道、多形式地打造太极品牌。太极拳在国内、国际的良好传播态势,主要源于这种主动、积极、形成合力的开放心态和推广手段。

5. 结语

天津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体育文化的瑰宝,如何采取科学措施,使这些跨越时空流传至今的文化财富,在当代焕发出新的活力,为当代人所喜爱、需要和继承,并自发自觉地进行传播,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护。时至今日,传播对于体育文化的作用毋庸置疑,传媒与体育“非遗”需要结合得更加紧密,使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的时代保持生机与活力,成为时代强音。

基金项目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HE3033)。

文章引用

侯文韬,刘 欣. 天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播
Protection and Dissemination of Tianjin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J]. 体育科学进展, 2019, 07(03): 63-68. https://doi.org/10.12677/APS.2019.73008

参考文献

  1. 1. 邵玉萍. 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校教育传承保护研究[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6): 115-118.

  2. 2. 刘欣, 李鹏. 天津民俗体育的形成、传播及功能[J]. 新闻爱好者, 2011(9): 15-16.

  3. 3. 陈小蓉. 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数据库建设[J]. 体育文化导刊, 2013(8): 105-108.

期刊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