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Journal of Legal Science
Vol. 11  No. 06 ( 2023 ), Article ID: 76134 , 5 pages
10.12677/OJLS.2023.11690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死亡赔偿金 适用问题综述

黄吉琳

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 贵阳

收稿日期:2023年8月29日;录用日期:2023年9月12日;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摘要

死亡赔偿金系对被害人近亲属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根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人除应当赔偿为治疗和康复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死亡赔偿金在民事诉讼中是能够统一判赔的。然而,我国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应支持死亡赔偿金的问题上,理论界与实务界并未达成一致观点,与单纯民事诉讼统一判赔死亡赔偿金产生矛盾。实践中,各级法院对于刑附民案件中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的作法不一,甚至同一法院内部的判决也相差甚远,该乱象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因此,厘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探究问题背后的成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具有理论及现实意义。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A Literature Review on the Application of Death Compensation in Criminal Incidental Civil Litigation

Jilin Huang

Law School of Guizhou University, Guiyang Guizhou

Received: Aug. 29th, 2023; accepted: Sep. 12th, 2023; published: Nov. 27th, 2023

ABSTRACT

Death compensation is compensation for the expected loss of income of the victim’s close relatives.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Code and the Civil Procedure Law, in addition to the reasonable expenses paid for treatment and rehabilitation and the income reduced due to missing work, the infringer should also compensate for funeral expenses and death compensation. Therefore, death compensation can be uniformly awarded in civil proceedings. However,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circles have not reached an agreement on whether death compensation should be supported in criminal incidental civil litigation in our country, which is in contradiction with the simple civil litigation. In practice, the courts at all levels have different ways to support the death compensation in the cases of torture and attachment, and even the judgments within the same court are very different, which seriously affects the judicial authority. Therefore, it is of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clarify the nature of death compensation, explore the causes behind th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effective solutions.

Keywords:Criminal Action Accompanied by Civil Action, Compensation for Death, National Judicial Aid System

Copyright © 2023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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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司法实践中对于刑附民案件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作法不一是由《民法典》的适用困境与《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不明所导致的 [1] 。《民法典》第1179条将死亡赔偿金纳入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内,同时187条规定了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相互独立,但是11条又规定了民事纠纷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据此推定刑附民案件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应当由刑事法律进行规定。反观《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产生了物质损失,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并没有明确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物质损失,因此,刑附民案件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仍莫衷一是。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发现,除黑龙江、浙江等个别省市外,各级法院倾向于在刑附民诉讼中不予支持死亡赔偿金,理由大致分为三类:(1) 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损害赔偿而非物质损害赔偿;(2) 死亡赔偿金虽然属于物质损害赔偿但是是非直接的;(3) 仅含糊指出死亡赔偿金不在刑附民案件的赔偿范围内,并不进行阐释。通过在中国知网检索“刑附民”“死亡赔偿金”,共有文献45篇,其中学术期刊26篇,学位论文13篇,会议报道1篇,报纸文章4篇,通过重点阅读近五年的文献,总结归纳出当前学术界对死亡赔偿金在刑附民诉讼中的适用问题研究主要集中于三大主题,分别是死亡赔偿金在刑附民诉讼中的性质厘定、刑附民诉讼中死亡赔偿金适用司法乱象的原因探究以及刑附民诉讼中死亡赔偿金适用困境破解。

2. 死亡赔偿金在刑附民诉讼中的性质厘定之研究现状

对死亡赔偿金的准确定性,是明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应该将其纳入赔偿范围的前提。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定,我国民事立法层面经历了从精神损害赔偿到物质损害赔偿的演变过程。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损害赔偿解释》首次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明确其属于精神抚慰金。而2004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死亡赔偿金则被定性为物质损害赔偿,在该司法解释中还另行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在2010年颁布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死亡赔偿金与残疾生活辅助具费、丧葬费等并列,因而属于物质损害赔偿。在理论层面,学者们的切入点主要有。

2.1. 从刑附民诉讼的基础理论出发探究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武延平著《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损害赔偿 [2] 。杨立新于2013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础理论问题》一文中进一步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民事诉讼,确切地讲是侵权之诉 [3] 。以此为研究起点,西北大学谭疆于2020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基础理论》一文中指出,附带民事诉讼以保护私权、救济损害为目的,其追究的是被告人民法上的责任,是因侵权行为在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刑附民案件中应当支持死亡赔偿金 [4] 。西南政法大学张妮于2017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死亡、残疾赔偿金”问题研究》一文中则是通过总结刑附民案件的原则及价值,得出了同样结论。上述文献明确了刑附民案件的价值在于保障被害人及家属权益,从而间接得出了死亡赔偿金应当纳入刑附民赔偿范围内的结论,但是没有直接论证死亡赔偿金为何应当纳入 [5] 。

2.2. 以死亡赔偿金的内在功能为落脚点明确其性质

张新宝于2021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死亡赔偿金问题研究》一文中称,死亡赔偿金作为对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可能与犯罪人承担的刑事责任之间存在冲突,不论犯罪人被判处何种程度的刑罚,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物质损失都不可能因此得到填补,以此否定了重刑轻民思想下双重处罚的观点 [6] 。沈晶于2021年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争议问题研究》一文中认为死亡赔偿金虽然有抚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功能,但不能因此认为其性质为精神抚慰金。有生命的人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但是人一旦伤残或死亡,就丧失了创造价值的基础和条件 [7] ,由此论证了死亡赔偿金应当纳入刑附民案件赔偿范围的正当性。上述文献在已有的刑附民诉讼研究基础上,从死亡赔偿金的内在功能论证其被纳入赔偿范围的合理性,比第一种切入角度更加直接,更具有说服力。

2.3. 通过域外在刑附民案件中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明确其在我国的性质

李学美于2020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研究》一文中梳理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刑附民制度,指出对于处理刑事犯罪带来的损害引起民事赔偿的问题上,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国家采取的模式存在明显差异,但都尽最大努力保障被害一方合法权益。而与之对比,我国处理刑事案件引发民事损害赔偿的问题上未充分考虑被害一方权利全面保护和获救济问题,而且实质上附带民事诉讼没有发挥效用,还是刑事诉讼有决定权,司法实践也被严重误导,刑事诉讼优于民事诉讼,受害一方的民事赔偿诉求被大大忽略,引起当事人对法律的诸多抱怨。因此,要认真总结学习域外诉讼模式的优点,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现实状况,不断完善刑附民赔偿范围和相关法律制度,将死亡赔偿金纳入刑附民案件的赔偿范围当中 [8] 。具体梳理外国刑附民制度中死亡赔偿金的论文数量较少,本篇文献的研究角度较新颖、参照的国家也具有代表性,但是作者并没有将我国国情考虑其中,只是简单建议应当将死亡赔偿金纳入赔偿范围,没有指明具体作法。

3. 刑附民诉讼中死亡赔偿金适用司法乱象的原因之研究现状

陈娜于2019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死亡赔偿金司法适用研究》一文中从立法与司法层面总结了死亡赔偿金在刑附民案件中适用乱象的三大原因,分别是各法院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界定不同,各法院对于死亡赔偿金问题上适用法律依据不同以及各法院对于“空判”的态度不同 [9] 。王濬于2023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赔“两金”的价值证立》一文中则是从执行的角度进行分析,指出在现行规范下死亡赔偿金判决的执行难题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判决超出被告人赔付能力、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缺乏积极性以及相关保全措施不足 [1] 。张晓博于2019年在《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死亡赔偿金法律制度》一文中从历史、观念等社会因素出发,指出我国传统的“以命抵命”“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观念认为刑附民诉讼不应适用与民事诉讼相同的标准 [10] 。虽然现有的文献大部分的观点都倾向于将死亡赔偿金纳入刑附民案件的赔偿范围内,但是聂友伦于2023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限制的制度逻辑》一文中却以更加理性、全面的角度指明了当前制度环境下,如果承认有效治理的优先性,就只能维持对赔偿范围的限制 [11] 。该文章讨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限制的历史成因、理论矛盾与运作逻辑,为理解制度样态及其规范脉络提供了一个有解释力的整体框架。其理论贡献不仅在于解释赔偿范围限制的制度逻辑,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与论证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某些行为机制——出于实现司法效果、防范制度风险等现实因素的考量,最高人民法院有时可能会通过各种方法(如司法解释、指导案例、政策文件)变通地规定法院系统更能接受、更为需要的内容,这对我们理解传统法教义学无法解释的法律现实问题有所助益。

4. 刑附民诉讼中死亡赔偿金适用困境破解之研究现状

针对死亡赔偿金在刑附民案件中的司法乱象,现有的文献从立法、司法、执行等各个阶段均提出了相对的解决方案。前期大多数学者提出的建议均集中在立法领域,如修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统一刑事与民事的法律规定。田源2017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两金”赔偿问题研究》、程旭2016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两金”赔偿问题研究》均提出了应当尽快修改《刑诉法》的建议,但是并没有细化应当如何修改,只是停留在建议层面,难以落地实施。近几年学者们开始将目光聚集到司法救助这一路径上,即构建国家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或补偿制度,以此填补民事赔偿的不足,甚至有理由认为,欲在维持治理有效性的基础上,彻底取消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限制,唯一办法便是实行全覆盖的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12] 。但是目前我国司法救助制度尚处探索阶段,将其作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死亡赔偿金的救济途径仍然存在诸多问题:(1) 司法救助制度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各地适用司法救助缺乏统一标准;(2)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10条规定的救助标准为以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十六倍为一般上限,与《人身损害赔偿》所确定的标准相差过大,并不能真正实现对被害人的救助;(3) 救助主体不明确,司法救助程序独立导致重复救济或推诿救济的情形频发;(4) 受害人法律知识有限、户籍地偏远、申请救助的时间过长等导致受害人并不能得到实际救济。因此,当前司法救助形式尚不能完全替代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成为实现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死亡赔偿金诉求的可靠途径 [13] 。该问题不仅在理论界方兴未艾,最高院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修正后的《刑诉解释》175条将2012年《刑诉解释》138中针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调整表述为“一般不予受理”,为法官在个案当中支持死亡赔偿金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无独有偶,《刑诉解释》第192条第1款规定法院依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赔偿数额体现了个案衡量的要求,法院在判赔死亡赔偿金数额时应以保护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权益为落脚点,这表明被告的偿还能力并非是考虑支持死亡赔偿金与否的首要考量因素 [14] 。在刑罚的执行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也已将附带民事赔偿履行状况纳入适用减刑、假释的考量情节,以此激励被告及其家属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15] 。

5. 结语

当前学术界对死亡赔偿金在刑附民案件中的适用问题研究是多角度的,现有文献主要涉及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厘定、死亡赔偿金在司法实践中的乱象原因分析以及困境之破解。死亡赔偿金属物质损害赔偿目前已盖棺定论,但是现有的论证方式较单一,如何综合地对死亡赔偿金在刑附民案件中的性质进行厘定,为实务界提供有益指导应当成为下一阶段对该问题的研究重点。针对死亡赔偿金在刑附民案件中的司法乱象原因探究,现有的文献研究成果较完备,但是如何破解现有困境,充分保障被害人及其家属权益,还未提出建设性意见。目前大多数学者所青睐的国家司法救助模式,在文件指导以及可行性方面也有待进一步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

文章引用

黄吉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死亡赔偿金适用问题综述
A Literature Review on the Application of Death Compensation in Criminal Incidental Civil Litigation[J]. 法学, 2023, 11(06): 6325-6329. https://doi.org/10.12677/OJLS.2023.11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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