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Vol. 08  No. 11 ( 2019 ), Article ID: 32881 , 8 pages
10.12677/ASS.2019.811250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the Evolution and Innova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Cooperatives” in the West

Xiaomei Zhuang, Yuantai Xie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chang Jiangxi

Received: Oct. 22nd, 2019; accepted: Nov. 4th, 2019; published: Nov. 11th, 2019

ABSTRACT

“New Generation Cooperatives” is a new type of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that emerged on the basis of traditional cooperatives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the early 1990s. This article is based on a brief overview of the process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cooperatives” and its internal and external reasons, analysis of the evolution of “New Generation Cooperatives”, namely innovation and adjustment in three main aspects: management mechanism, membership management, and distribution methods, then analyzes the relative advantages of all aspects, it has enhanced capital strength and stability, improved the internal management of cooperatives, and promoted farmers’ income and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Finally, it puts forward the important enlightenment of “New Generation Cooperatives” on the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mode, management decision- making mechanism, financing mechanism and distribution mechanism of Chinese cooperatives.

Keywords:New Generation Cooperatives, Evolution, Theoretical Analysis, United States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演变与创新的 理论分析

庄晓梅,谢元态

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收稿日期:2019年10月22日;录用日期:2019年11月4日;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摘 要

“新一代合作社”是90年代初美国在传统合作社的基础上出现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本文在简要概述“新一代合作社”的产生过程及其内外部原因的基础上,分析“新一代合作社”的演变内容,即在管理机制、社员资格管理、分配方式等三个主要方面的创新和调整,接着分析其三各方面的相对优势,即增强了资本实力和稳定性、改善了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和推动了农户增收和农业发展;最后提出“新一代合作社”对我国合作社在资格管理模式、管理决策机制、筹资机制和分配机制等方面的重要启示。

关键词 :新一代合作社,演变,理论分析,美国

Copyright © 2019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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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合作社在美国农业中举足轻重。美国80%的加工农产品、70%的农产品出口、农民所使用的44%化肥和农药、农民40%的贷款,都是来源于合作社。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传统合作社需要进行组织创新。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中西部地区出现了一种被称为“新一代合作社”的创新型合作社组织。它是在传统合作社生产、收购农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了加工、出售等环节,最后将合作社获得的经济收益部分返还给农民这样一种新型的合作组织形式。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新一代合作社”在美国各个地区都得到了大面积推行。与此同时,它还受到了西方不少国家的关注,并有一定的推广。

就专门研究“新一代合作社”的文献资料看,美国和加拿大20世纪90年代就出现了文章和专著,而我国是在进入新世纪后才陆续有农经学者对其基本特征及其借鉴意义展开研究,但对其演变与创新并未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本文从分析美国“新一代合作社”演变过程入手,对其产生的原因、演变内容和相对优势进行较全面系统的研究,以期对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与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2.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产生的背景

美国的合作社经过了三次发展浪潮。第一次发展浪潮是在北达科他州,当时因为农业的农产品的发展市场低迷,农民经济发展跟不上生活的需求,因此急需加快制度创新以提升农业的市场竞争力。第二次发展浪潮是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因为农村地区的销售、金融、生产、信息等服务设备和功能不足,所以将发展合作社的目光放在了条件更好的城市而不是农村。第三次发展浪潮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政府对农业市场的放松式制度管理,农业生产的现代化使生产和投资风险增大,市场对农产品新需求更加细化,传统农业合作社就需要创新,因此“新一代合作社”应运而生 [1]。

在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一种对美国农业非常不利的情况,即在国际市场上,美国农产品因为与欧洲和亚太地区国家(如中国与澳大利亚)农产品的激烈竞争,导致了出口数量和价格下降;而在美国国内,由于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食物支出比重在家庭消费比重中所有下降,国内的农产品需求减少而价格下降。美国的北达科他州以农业为主,是美国50个州中经济发展最为落后和人均收入最低的州。农产品的价格下降直接导致了该州的农民收入水平下降;再加上当时农业服务的不断集中化,农民的就业机会减少。于是,农民收入水平全面下降,给农民生活和合作社发展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1989年就有人提出,北达科他州本来就不适合人类居住和生活,应该把人口迁移出去,让土地恢复为水牛栖息地。这对于北达科他州农民来说,人口迁移出去就是放弃赖以生存的地方。但是,北达科他州人并没有妥协,他们没有迁移,而是努力寻求出路,提出了“发展北达科他”的新农业发展战略。主要目标是:尽量降低向外移民率,增加本州人口基数;增加就业机会,致力于把本州人均收入水平提升到全国的平均水平;努力发展多元化农业,不让农场数量减少。

北达科他州这个新农业发展战略方案得到了政府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民的广泛支持与参与。1992年,有小麦种植者提出要将小麦加工成面食出售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这个建议在经过发展专家的深入考察和调研后,确认可行。按照当初的公司筹资计划,每个社员都需要初始投资5700多美元。由于发起者有完整的商业计划,吸引了1040名社员投资1200万美元,占公司所需资金的30%,其余资金通过向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贷款得到解决,于是北达科他州第一个种植者面食食品公司正式成立了。由于有多方的支持与参与,经营管理有方,公司获得了快速发展。1999年,该公司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能力已达到5.43万吨,可生产50多种高品质高销量的面食产品,这些产品都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品质保证。同时,公司硬质小麦的价格从每蒲式耳2.2美元提高到7美元,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社员的经济收入。

在明尼苏达州中部,1991年,农民开始建立了蔬菜加工厂,很好地实现了产业与产品转型。1994年,该州67名农民还通过3640公顷土地抵押贷款,筹集了200万美元资金,建立了北部精菜合作社。这不仅使当地农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扩大而增加了收入,而且通过农产品加工获得了农产品增值的收入。

3.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产生的原因分析

3.1. 传统合作社面临的外部变化和挑战

一是传统合作社的农产品价格下降的严峻挑战。美国农产品出口数量和国内需求减少而价格下降,导致了以农业为主的北达科他州和明尼苏达州中部等地区经济收入大幅度减少,甚至面临生存危机。农民为了自救而自发进行的合作社变革,于是出现了“新一代合作社”。

二是传统合作社面临“新农业”的严峻挑战。上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合作社最主要的农业逐渐步入了科技化、工业化、现代化的道路,出现了“新农业”。美国“新农业”的特征具体表现为:(1) 农产品一体化经营,农产品经营管理已经由生产环节延长到了加工和销售环节。(2) 农产品交易方式合同化,交易双方通过具体明确的合同在一体化的整体里面进行的。(3) 经营决策民主化,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市场的各个层面上,集体决策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4) 互联网成为农业生产、交易、销售的主要影响因素。(5) 农产品的生产规模更大,资本集中度更高。(6) 当事人更多的考虑食品安全和市场风险。“新农业”的新特征必然要求农业组织全方位的变革,于是出现了“新一代合作社”。

三是政府的作用在减少。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不论是直接的提供价格支持还是生产补贴,都在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政府对于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重视大大加强。为了适应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变化,要求农业组织要有新的形式,于是出现了“新一代合作社”。

四是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消费偏好也在随之发生变化。人们的消费过去偏重于解决温饱,现在更注重健康及饮食均衡等等,更要求健康、绿色、无害的“有机食品”。这就需要合作社提高服务质量,转变服务方向,扩大服务范围,于是“新一代合作社”应运而生。

传统合作社外部的诸多变化和挑战迫使农业组织形式也随之变化。日益增强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成为“新一代合作社”的主要经营模式,使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之间形成一种新型的合同契约关系,使产品质量有了更好的保障,既避免了生产浪费,又降低了管理成本;同时,又要求经营管理者整体把控和管理,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程度。

3.2. 传统合作社面临的内部变化和挑战

一是传统合作社成员制度面临挑战。传统合作社本着自由出入的开放式成员制度,只要缴纳少量股金就可以加入合作社成为社员,并且可以自由使用社内资源。合作社的财产是所有社员共同拥有的,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社内资源。每个成员的权利是成员权,也就是所谓的一人一票,而不是根据投资额来划分权利。这就导致社员个人都可以过度使用合作社资源,并且合作社成员的个人股份是不可以交易的,盈余分配是根据利用程度来给与。

二是传统合作社利益分配制度面临挑战。合作社的成员利益分配是根据其运用社内资源的多少,这就会导致成员本身的积极性不高,只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去使用合作社资源,合作社运行的资金来源短缺,不利于长期发展。随着合作社的规模不断越大,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就越来越复杂。但是由于每个人的股份份额小且不清晰,由于产权界限不明,共同财产没有分解到社员个人,利益分配是否及如何以产权份额为依据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这种利益分配制度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因而导致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

三是传统合作社产权与管理制度面临挑战。具体表现为:(1) 产权问题。传统合作社普遍存在的内部缺陷是合作社的产权不清晰。传统合作社的股份分布在每个成员身上,同时又没有合理的分配、控制、监督机制,这就使得多数成员没有动力去监督合作社的运营管理。(2) 管理问题。合作社的性质就是财产所有人共享,合作社的成员既是所有者又是使用者,这种特殊的性质造成管理上的复杂性。作为合作社公正的管理者,在决策时希望把利益或者是有利的条件分向每一个人。但是,如果这项决策得不到众人的支持就将无法实施,也就无法让每个社员满意。因此在这种制度框架下,决策者很容易陷入“两难”境地。

综上所述,传统合作社内部的以上这些变化和挑战,必须促使农业生产组织形式随之变化。

4.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主要的演变内容

“新一代合作社”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很快在美国广泛兴起。当时这一新兴合作社组织的主要成员是北达科他州和明尼苏达州红河的2000多个种植农场主,“新一代合作社”初期主要是对甜菜、小麦等农产品进行加工,扩大销售渠道,以此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提高农民的经济收益。现在,“新一代合作社”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泛,涉及水产品加工、肉牛屠宰加工、玉米加工、食用干豆加工、甜菜加工和猪肉加工等。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是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为目的而自发形成的经济组织,在管理机制、社员资格管理、分配方式等方面都有创新和调整 [2]。

4.1. 管理机制创新

传统合作社中因为每个人既是所有者又是使用者,合作社的管理都是通过组织者或者发起人进行组织和安排的,在很多决策和利益分配上都是本着所有人为上的准则,因而在管理上难免会有失衡。而“新一代合作社”在保留了“一人一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将社员的表决权和投资资金比例相结合,给更大的股东赋予很大的决策权利。同时,又对外招聘职业的经理人,以改变过去的“民主、自由、零散”的管理模式。由此,既提高了合作社处理事务、成员分配等效率,又更加切实地实现了合作社的民主管理 [3]。

4.2. 社员资格管理

在“入社”方面,与传统合作社相比,“新一代合作社”在社员资格管理上,采用了有限制的管理方式。想要进入合作社必须通过购买一定份额的股金才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在判断一个合作社的交易总量时候,是与成员投资总量、合作社的加工处理能力相挂钩,同时还要根据每个成员的最高交易量和最低交易量。这就意味着,“新一代合作社”对于“入社”有了比较严格的限制,并不是所有愿意加入的人都可以随便地加入合作社。

在“退社”方面,“新一代合作社”规定社员可以自由退社,但是不可以自由退股金,而是要将自己的交易权(即股金)转让或者买卖给其他人,这样其他人就可以取得交易权而成为新的社员。“新一代合作社”对社员资格比较严格的程序化规定,既克服了传统合作社社员进出过于自由、不便管理的弊病,又保证了合作社内部资金规模的相对稳定性,也增加了社员对合作社的信心和关注度 [4]。

4.3. 分配方式调整

传统合作社在分配方式上是采取“按惠顾额受益”的准则,而“新一代合作社”则是采取向优先股支付分红的准则。社员购买的交易量就表示了他的出资,相对应的将原料农产品送去加工所产生的增值会根据社员每个人的交易量再重新回到社员手中。因而,“新一代合作社”的分配方式是根据出资、加工、获得增加值再转换交易量来获取回报的。这种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员资格和资本权利的相结合,避免了出现分配不公的现象。

5.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主要特征和相对优势

起源于美国的“新一代合作社”,是指以加工企业为核心,联合周围生产某一种或几种产品的农户组成的合作社,主要发展加工业,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功能。合作社与社员之间通过“双向”合同,要求社员向合作社交售一定数量的产品,同时要求合作社收购这些产品,以实现社员和合作社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它是传统合作社内部制度创新的具体产物,是合作社主体主动适应内外部条件变化和挑战所作出的反映,也是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和农民新需求的一种表现形式。“新一代合作社”是创新型合作社组织,对西方各国的合作社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所谓“新”,在于农产品生产者在纵向上整合生产、加工和销售产业链,与此相适应在管理机制、社员资格和分配方式等方面都有所创新 [5]。

与传统合作社相比,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具有六个特征:(1) 社员一般不能退股,只能将股份转让;(2) 不完全坚持“一人一票”制,表决权与投资额结合起来;(3) 允许非社员持股,但其股票没有投票权,对其报酬有最高限制;(4) 社员必须根据拥有的交易权股份规定的交易量向合作社提供农产品,而且质量上有严格要求;(5) 实行专家管理;(6) 利润主要按交易股权红利返还给社员。与传统合作社相比,美国“新一代合作社”有以下几方面的相对优势。

5.1. 增强了资本实力和稳定性

任何一个经济组织其自有资本规模的大小决定了在市场竞争中竞争能力的大小。传统合作社自有资本实力较弱;而“新一代合作社”在自有资金实力大大增强。因为“新一代合作社”要求每个社员入社时候就要购买一定数量的股金,所以在初始资本上就有了一定的积累,这就在合作社内部形成了稳定的较大资金规模。另一方面,“新一代合作社”在资金的稳定上也有了很大的改进。虽然社员仍然是退社自由,但是股金的退出时需要将手中的交易权转让或者买卖给其他人。同时,合作社还会通过出售优先股来吸引外部资金,这样就使合作社资金来源更加充裕。较高门槛的进出社及其封闭式的管理,为合作社资金稳定提供了保障 [4]。同时,社员按期交货,也保证了合作社内部资金回流的稳定性,也大大增强了组织经营的稳定性。也正因此,社员之间的关系拥有了较强的经济纽带和契约性。

5.2. 改善了合作社的内部管理

传统合作社的管理比较松散是导致合作社规模无法壮大的一个因素。管理经营不善会使得合作社收益受损,从而影响每个社员。“新一代合作社”采取十分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的是封闭式社员制度。合作社在社员数量上不仅有严格的限制,还严格规定了社员出入合作社。合作社要求社员必须购买一定数额的股金才可以加入,这就使得社员的收益与他的投资额息息相关。利益的环环相扣就使得社员之间形成了捆绑式的关系,同时增加了社员对合作社管理的积极性。社员之间股金的相互转让,会影响到其它社员的切身利益,这就必然形成一种社员自动参与监督管理的机制。这样的监督机制使得“新一代合作社”的管理效率大大增加。

5.3. 推动了农户增收和农业发展

传统合作社主要从事简单的农产品原料生产。“新一代合作社”则是通过将农产品进行加工生产,增加其附加值来扩大销售渠道和增加经济收入。在“新一代合作社”里,根据合作社和社员之间的协议,社员生产出来的农产品是直接交给合作社的,减少了中间的储存、处理等等环节,这就大大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从而使得产品的销售价格提高了,社员销售初级产品也比以前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4]。

“新一代合作社”还拓展了农产品的产业链,直接使得农产品产生的附加值回馈到农户身上,避免了加工企业对农民的剥削。“新一代合作社”是直接加入到农产品的加工环节,目的是为了实现原料生产者和产品生产者的直接结合。“新一代合作社”还会根据地区特色和特定的农作物,研发相对应的农产品通过加工来得以增值,直接给农民带来收益。所以,“新一代合作社”有力地推动了农户增收和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

5.4.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给美国农业部门带来的变化

农业产业的变化。“新一代合作社”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农业产业社区经济的发展。据相关统计,美国两千多个“新一代合作社”在2005年净资产总额已达200亿美元。首先,农产品加工使农民的就业岗位增加,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善;其次,其发展过程会带动建筑业、零售业等关联产业的发展。最后,根据美国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增值活动的合作社需要缴纳一定的企业税,只是税率要比普通企业低,同时合作社成员所获得的红利依旧是作为收入的一部分,但也要向政府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新一代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能够增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

农业管理者的变化。首先,“新一代合作社”加工增加的销售环节,必然要求农业管理者提升管理能力、交际能力和问题处理能力。其次,加工处理环节的增加,不断吸引农民加入,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农村人口就业,防止农村人口流失、提高了人口稳定性,也改变了美国农业产业的布局,从而对合作社管理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农民素质的变化。伴随着产业化农业链条的延长和基本形态的变化,“新一代合作社”无疑需要强化教育功能,通过教育、学习、培训等方式提升社内成员的素质,尤其对社员的价值观、能力技术等方面要进行重点培训教育,由此便促进了农村地区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

6.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对我国合作社发展的启示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有许多方面需要我们深入研究,而在社员资格管理模式、管理决策机制、筹资机制与分配制度上等方面的创新经验最值得我国借鉴。

6.1. 对我国合作社社员资格管理模式的启示

目前我国农业合作社对社员资格管理仍然实行传统的模式,坚持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社员制封闭式原则,并没有对社员是否可以转让股份做出规定。因此,我国合作社有必要借鉴“新一代合作社”的社员资格管理模式 [6]。首先,进入合作社要有严格限制。在判断一个合作社的交易总量,应与成员投资总量、合作社的加工处理能力相挂钩,同时要考虑成员每个人的最高交易量和最低交易量,这才意味着合作社不是所有愿意加入的人都可以加入。其次,将自由开放式的社员接纳模式改为相对封闭式的。社员可以自由退社,但不可以自由退股金。退社要将自己的交易权转让或者买卖给其他人,通过股金的转让和买卖成为利益共同体。只有这样,才能相对稳定合作社的社员规模和资金规模。

6.2. 对我国合作社管理决策机制方面的启示

当前我国大部分的农民合作社都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监督机制,很难以知道合作社最终的真实经营情况。而且社内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基本上都是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因此可以学习新一代合作社的管理模式,以完善合作社的管理决策机制 [7]。首先,对“一人一票”制度进行适当的修改,在保证普通成员拥有民主决策能力的同时,也保证了大股东可以有较大的权益。其次,聘请专业的合作社管理人员,这样既可以提高了合作社的办事效率,又能够提高合作社的管理决策水平 [8]。

6.3. 对我国合作社筹资机制和分配机制的启示

我国专业合作社的筹资是在创办时成员入社交纳的股金,存在不稳定性 [9]。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里规定允许法人入社的前提下,限定了团体成员从合作社按照交易额的多少来获取盈余。虽然相关法律规定了按照交易额返还盈余,社员也可以通过股金比例来获取分红。但是这样的分配制度不容易吸引投资,导致多数合作社都不能满足发展的资金需求。因此,我国可以学习“新一代合作”的筹资机制和分配制度。可以采用分设“普通股”和“优先股”,通过出售优先股来吸引外来资金 [10]。社员和合作社之间的交易带来的大部分收入就是合作社的盈余,能在更大程度上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优先股持有者虽然一般都不直接参与农业生产,但是需要得到适当的资本报酬,这样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就有了保障。

同时,还可以考虑拓宽资产筹集的渠道,增加外源融资,在合作社中适当引进类似股票和期货机制,更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期货的价值,以实现社员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外源融资,可以先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广。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功能内涵、演进逻辑及创新发展》[16BJL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章引用

庄晓梅,谢元态.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演变与创新的理论分析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the Evolution and Innova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Cooperatives” in the West[J]. 社会科学前沿, 2019, 08(11): 1830-1837. https://doi.org/10.12677/ASS.2019.811250

参考文献

  1. 1. 傅晨. “新一代合作社”: 合作社制度创新的源泉[J]. 中国农村经济, 2003(6): 73-80.

  2. 2. 赵玻.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 组织特征、优势及绩效[J]. 农业经济问题, 2007(11): 99-103.

  3. 3. 郭红东. 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发展与启示[J]. 农村经营管理, 2004(5): 15-18.

  4. 4. 胡新艳, 罗必良. 制度安排的相容性: 基于“新一代农业合作社”的案例解读[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8(7): 13-17.

  5. 5. 韩国明, 陈华.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产生及组织优势[J]. 农村经营管理, 2011(11): 47.

  6. 6. 朱小静, 唐国华. “新一代合作社”的发展及其对中国合作社发展的启示[J]. 南京林业大学, 2008(11): 32-34.

  7. 7. 李秀丽, 李中华.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20(4): 17-20+81.

  8. 8. 刘双山.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启示[J]. 农业与技术, 2016, 36(22): 149.

  9. 9. 陈杉, 王平达.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对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启示[J]. 学术交流, 2016(3): 115-122.

  10. 10. 陈汉辉. 近期国外合作社治理研究文献综述[J].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14(5): 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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