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ve Education Studies
Vol.04 No.03(2016), Article ID:18173,5 pages
10.12677/CES.2016.43015

A Discussion on China’s Doctorate Application-Examination System

Wen Liu, Ruixin Wen, Sisi Ying

College of Psychology,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 Dalian Liaoning

Received: Jul. 20th, 2016; accepted: Aug. 5th, 2016; published: Aug. 8th, 2016

Copyright © 2016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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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Because of the problems of the traditional entrance examination for doctoral student,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policy “de-administr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the continuous implementation of application-examination system in foreign countries and the successful practice of application- examination system in our country, application-examination system is becoming a favored selection method used by universities to enroll doctoral student. What’s more, application-examination system takes the advantages of selecting high-quality doctoral student, and safeguarding the interests of candidate. But the form of comprehensive examination is single; the implementation of application-examination system easily arises the phenomenon of unfair recruitment. Based on these problems, this paper suggests that application-examination system should enrich the form of comprehensive examination, and improve regulation system to ensure that information is fair and open.

Keywords:Doctoral Student, Application-Examination System, Problems, Solution

浅谈我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刘文,温瑞欣,应斯斯

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辽宁 大连

收稿日期:2016年7月20日;录用日期:2016年8月5日;发布日期:2016年8月8日

摘 要

由于传统博士生入学考试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高等教育去行政化”政策的出台、国外的申请考核制的延续实施和我国申请考核制的成功实践,让申请考核制不断地成为各大高校招收博士研究生所青睐的选拔形式。而且,申请考核制还具有选拔出高质量博士生,维护考生利益的优势。但是申请考核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综合考试形式单一,容易造成招生不公正现象的问题。本文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丰富综合考试形式,完善监管体系,做到信息公正、公开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 :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

1. 引言

申请考核制是指有资格的考生首先向所报考院校上交自己的成绩单、发表过的文章的证明、所获奖项的证明、专家推荐信等证明自己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材料,经由所报高校和院系的招生委员会或考试委员会的成员对所交上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院系组织的综合考试,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获得录取资格的招考模式。自2003年北京大学开始对申请考核制进行试点工作并取得成果以来,各大高校都开始了申请考核制的试点工作。但是,在申请考核制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从申请考核制的实施背景、存在的优势、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来进行阐述。

2. 申请考核制的实施背景

博士生入学考试是一个选拔性质的考试,选拔的是那些具有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学生。传统的博士生的入学考试更加注重的是笔试,对面试不够重视,这种应试方式不够完善,只能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不能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和言语表达能力,选拔出来的学生很有可能是“高分低能”的学生。所以,传统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制度不能满足各个院校对国内博士研究生质量的追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高等教育去行政化”的改革目标 [1] ,也就是说每个高校可以有自己的招生方式,为各个高校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提供了政治条件;国外在申请考核制方面已经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和教训,无论从制度方面还是从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方面都比较完善,有了这样的成熟的经验,也为各个高校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提供了借鉴;在2003年,北京大学对申请考核制的探索,以及2007年,申请考核制正式在北京大学进行试点工作开始,有许多的高校看到了申请考核制的优势,清华大学、厦门大学等许多高校都相继开始在各自的院系进行申请考核制的试点工作,这些也为申请考核制的本土化推广提供了有利条件。

传统博士生入学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高等教育去行政化”的政策、国外的申请考核制的延续实施和我国申请考核制的成功实践,让申请考核制不断地成为各个高校招收博士研究生所青睐的选拔形式。但是,这些只能为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提供背景条件,申请考核制之所以会受到如此青睐,主要是与这个招考方式的优势分不开的,下面将具体阐述申请考核制的优势。

3. 申请考核制存在的优势

3.1. 有利于选拔出适合的高质量的博士生

从申请考核制的流程中可以看出,申请考核制用“申请”代替了“初试”,初试更加注重的是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而申请考核制更加注重考生在过去的研究方向和所获得的成果,从而审核出学生的研究兴趣是否与导师的研究方向相一致,保证招收上来的博士生是适合于导师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并且,考生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术方面获得的奖项可以说明这个考生的论文撰写能力和科研能力,一定程度上也能够看出考生的创新能力。

复试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核,考核主要形式是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考察学生的英语水平以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面试的形式多种多样,如,西安交通大学通过让考生汇报PPT演示文稿和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的形式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论文撰写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还有的学校采用无领导小组的形式来考察学生的合作精神。无论是什么样的面试形式,这些面试的形式不仅能够考察出学生的知识面,还能考察出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力以及考生的合作精神。

而且,申请考核制让导师有了更多的招生自主权,导师可以根据本专业的特点来选拔出适合自己研究领域的、具有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生,增强考生的研究兴趣与导师研究方向的匹配程度。

总之,与传统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形式相比,申请考核制更能够选拔出合适的、高质量的博士生,提高学校的生源质量,提高了“命中率”,减少了“漏招率”和“虚招率”。

3.2. 有利于维护考生的利益

传统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形式主要是以笔试为主,不够重视面试的成绩,而且,考生笔试的达到某一分数线才能够进入面试。这样的考试形式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笔试分数高的学生可能只是在应试方面比较擅长,不能确保考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这种考试形式对那些科研能力强但在笔试当中没有发挥好的考生来说,是不公平的。但是,院系或者是导师使用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来代替“初试”,考生将能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上交,院系或者是导师根据考生上交的资料来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这样就避免了“一考定终生”的考试形式所带来的弊端,还能够让真正的有科研潜力的考生获得攻读博士的机会。

除此之外,申请考核制还降低了考生的考试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2] 。传统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形式,考生需要在考试之前要经过长时间的准备,为保证初试的通过也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经历,有的考生为了保证初试的通过,还需要报高额的辅导班。而申请考核制则只需要上交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大大减少了考生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

虽然申请考核制在选拔适合的、高质量的人才和维护考生利益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在我国,申请考核制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

4.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4.1. 存在的问题

4.1.1. 申请考核制容易造成招生不公正的现象

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无疑提高了各个学校、各个学院的招生自主权,每个学校、每个学院、每个导师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人才需求招收博士生,增加了导师研究方向与考生研究兴趣之间的匹配程度。但是,多数高等院校,各个院系分开实施申请考核制,并且,申请条件和所需要交的材料,以及审核的标准都不尽相同,而且,在资料审核的时候,也是由各个院系分开来进行审核,也就是说,每个院系派出审核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报考某一位导师的考生中不免会有该导师的研究生,在中国这个注重人情的社会环境下,导师不免会更看重自己的学生,而忽视其他的考生,再加上审核人员与导师的熟悉程度,导师或审核小组对考生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客观性、公证性就受到了质疑。有限的招收人数和导师“举亲不举贤”的做法导致了那些本身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失去了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机会。所以,如何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已成为入学申请制改革面临的最大的社会质疑和担忧 [3] 。

4.1.2. 综合考试形式单一

申请考核制的复试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核。综合考试,尤其是面试,是一个了解考生研究兴趣、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的重要途径,利用好面试的环节,可以帮助学校和导师选拔出适合的高质量的人才。现在,在我国,综合考试的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是对学生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面试的主要形式是专家或导师提问。如,西安交通大学的综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就是对专业基本素质进行笔试,面试就是让考生汇报PPT演示文稿,之后专家和导师对考生进行提问;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增加了专业英语的面试。这样的综合考试形式过于单一,汇报PPT演示文稿多是汇报考生的硕士毕业论文,而硕士毕业论文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已经呈现,又在面试过程中呈现未免多此一举,更不利于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而且只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考试形式更容易助长导师对自主权的滥用,容易导致招生的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4.2. 解决方法

4.2.1. 完善监管、审核体系,做到信息的公正、公开

博士生的招生单位和导师的招生自主权不断扩大,很有可能造成自主权滥用的情况,通过导师个人的公正和道德意识很难保证招生的公平性。为了杜绝导师“举亲不举贤”的做法,让每一位考生的才能都能够受到公正的审核,学校就需要完善监管、审核体系,并做到信息的公正、公开。

从监管的角度讲,完善学校招考过程中的监管体系尤为重要,监管体系需要对学院或导师的资料审核过程和综合考试过程,以及这些审核和考试的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导师在审核过程和综合考试过程的公正性。

从审核体系的角度来讲,研究生院需要对考生的资料进行统一、量化审核,因为,各个学院分开对考生资料进行审核会大大增加导师“举亲不举贤”的可能性,所以,这就要需要学校统一对学生的资料进行审核。又由于每个院系资料审核的标准不一致,所以,每个院系要对审核的标准进行阐述,并量化,就像学校评选奖学金一样,将每个部分所占的比重,以及具体的要求都附上一定的数值,并将这些量化标准上交到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这样就大大避免了由于“人情”所造成的招生不公正的现象,增加的资料审核的公正性和可信度。为了避免一次审核所产生的偶然性,高校可以安排学院对那些被淘汰的考生进行复审。大连理工大学和中国医科大学就采取了这样的方式,这两个高校设立了学校博士生招生专家组,对考生的所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统一的资格审查,中国医科大学为了避免一次审核所产生的偶然性,还安排了学院复审这一项目。

从信息的公正公开的角度来讲,各个高校或院系不仅要在各自的研究生院或招生网站上公开申请考核制的流程,还需要公开资料审核的标准,以及综合考试的评分标准,使申请考核制的各个方面都做到公正、公开。让信息做到公正、公开,不仅能够让考生清楚自己的优势或劣势,给自己的才能进行量化评分,还能够起到全民监督的作用。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招生的公正性,避免招生自主权的滥用。

4.2.2. 丰富综合考试形式

综合考试主要考的是学生的综合能力,但是,只有笔试和导师提问的综合考试形式显然不能考察出学生的综合能力。而且,不同的学科所需要的能力也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各个高校在对申请考核制进行试点工作的时候要注意丰富综合考试的形式,使综合考试能够真正考察出学生的综合能力。在国外,他们的综合考试形式多种多样,而且能够考察出考生的多种能力。例如,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生综合考试想要考察博士生的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进行创新研究能力等,综合考试的形式包括笔试,撰写文献综述,进行实验操作和研究设计等 [4] 。虽然综合考试是美国和加拿大地区培养博士生的重要环节,但是这对我国申请考核制中综合考试的实施有很大的启发性意义。我国有一些高校受到了国外多样的综合考试形式的启发,争取用更多样的综合考试形式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如,东北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在申请考核制中综合考试的形式包括笔试、实验操作、面试和撰写报告等。因此,为了选拔出高质量的人才,就必须要用多种形式的综合考试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总之,从1981年开始招收博士生以来,我国都在努力地做好招生工作。传统的招考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国家对博士生人才的需求,与传统的招考方式相比,申请考核制更能够选拔出优秀的博士生,还能维护考生的利益。在我国,申请考核制还属于新型产物,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我们坚信,有了国家政策的支持、西方发达国家的实施经验、以及我国各大高校试点工作经验和本土化研究之后,申请考核制将越来越完善,最终成为各大高校普遍适用的招生方式。

基金项目

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UPRP20140773)和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项目(071101)基金支持。

文章引用

刘 文,温瑞欣,应斯斯. 浅谈我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A Discussion on China’s Doctorate Application-Examination System[J]. 创新教育研究, 2016, 04(03): 78-82. http://dx.doi.org/10.12677/CES.2016.43015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 1. 胡四能. 21世纪博士教育的目的及其思考[J].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08(4): 89-93.

  2. 2. 牛国卫, 班建武. 我国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SWOT分析[J]. 研究生教育研究, 2013(16): 58-61.

  3. 3. 唐景莉. 北大清华招博尝试申请审核制[N]. 中国教育报, 2011(3): 9-19.

  4. 4. 刘莉. 加拿大顶尖大学博士生综合考试及其启示——以教育学领域为例[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4(4): 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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