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Philosophy
Vol. 12  No. 06 ( 2023 ), Article ID: 67804 , 5 pages
10.12677/ACPP.2023.126201

“生存”与“良知”的内在关联

邱玉婷

江苏师范大学哲学范式研究院,江苏 徐州

收稿日期:2023年5月27日;录用日期:2023年6月17日;发布日期:2023年6月28日

摘要

人的本质的实现,即真正自由的人的实现,不仅需要在物质上保证人的生存,更要在道德上实现自我的超越。人的存在,一方面是外在的自我生存的展现,另一方面又表征为内在的良知发展历程。自我生存与良知发展并不是对立的两个方面,自我生存应该以良知的保持为前提,坚守良知是更好生存的必然要求。准确把握“生存”与“良知”的这一内在关联,有助于正确处理“生存”与“良知”之间的矛盾关系,即在保障“生存”的同时,兼顾“良知”的培育,从而达到“知行合一”。

关键词

自我,生存,良知,超越

The Intrinsic Connection between “Survival” and “Conscience”

Yuting Qiu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Paradigm, 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 Xuzhou Jiangsu

Received: May 27th, 2023; accepted: Jun. 17th, 2023; published: Jun. 28th, 2023

ABSTRACT

The realization of the essence of man that is the realization of a truly free person, requires not only the material guarantee of human survival, but also the moral realization of self-transcendence. As far as human existence, on the one hand is the manifestation of external self-existence, and on the other hand, it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l conscience. The self-survival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onscience are not two opposing aspects. Self-survival should be premised on the maintenance of conscience, and adherence to conscience is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for better survival. Accurately grasping this intrinsic relationship between “survival” and “conscience” is conducive to correctly handling the contradictory relationship between “survival” and “conscience”, that is to say, while ensuring “survival”,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cultivation of “conscience”, so as to achieve “the unity of knowledge and action”.

Keywords:Self, Survive, Conscience, Transcend

Copyright © 2023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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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如今,物质生产高度发展,利益关系也愈加复杂。面对各种物质诱惑与利益冲突,生存与良知之间的矛盾似乎越来越不可调节,是坚持初心、保持良知,还是追逐利益、沉迷利益?这日益成为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道德问题。自我生存与良知发展,实际上是人的存在的内外两个方面的表征。正确认识和合理调节生存与良知之间的关系,不仅关乎人如何生存的问题,更能实现人对自我的超越。

2. 良知:人的存在的内在表征

良知,即天赋的道德本性,是人的存在的内在表征。良知作为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无论是在中国哲学中还是在西方哲学中,都较早地被关注。对于良知的理解,不仅单纯地反映为对这一概念的解析,更折射出对人性的理解,即反映为对人如何存在的思考与把握。

就中国古典哲学而言,孟子最早提出“良知”,认为“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以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1] 按此理解,孟子哲学中的“良知”,首先是天赋的,其次是一种道德观念。这种道德观念,孟子将其理解为仁义礼智信,也就是说,孟子认为仁义礼智信是人先天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孟子“性善论”的人性论。北宋的张载认为,“诚明所知,乃天得良知” ‎[2] ,这即是说,天地之性,诚明至善,是善的来源。“良知”是人的“德性之知”,其来源于天地之间的诚明知其,而不荫于见闻。朱熹更是提出“良者,本然之善也”,认为良知是人天生的善良本性。“良知”概念到了王阳明那里,与阳明心学相结合,才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王阳明将“良知”作为其哲学构建的基础性内容,宣称“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 ‎[3] 。这也就是说,一方面,王阳明将“良知”视为天地的本源,万物的主宰。另一方面,又将良知作为人的最高的道德境界,提出了应该“致良知,知行合一”的观点。综上所述,可知中国古典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将良知作为人的善良本性,主张人的行为应该遵循良知的规范,即遵循这种天赋的道德意识。因此,可以说良知建立的基础是对善的追求,并要求人以求善的形式存在,遵循良知,不断达成自我的善的方面的实现与超越。

就西方哲学而言,良知往往也被视为良心,被看作是内在的、明晰道德上的善与恶、正确与错误的能力。从西方哲学史来看,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将良知与神意相等同,认为良知是对人的行为准则的规范,而且在人的行为不符合善的时候,给人以警告。康德则是将良知与善良意志等同。善良意志不是为了达到功利性目的的手段,而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是“由于意愿而善” ‎[4] ,这是最高的道德意识,是其他一切道德品质的前提。善良意志隶属客观的道德规律,具有普遍性,人们所感到的愉快为主观功利所控制,不带有善的目标,善良意志则是主观的完善的意志,以道德规律为追求目标,力求达到至善。康德的善良意志表达出人从善良动机出发,追求最高道德境界的意识。从这种意蕴上理解,西方哲学对于良知的理解逐渐从神的意志转向理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将良知作为实践的准则。

无论是中国古典哲学还是西方哲学,其都将良知理解为一种至高的道德原则,是人的本性或意志的展现。由此可见,良知是人的存在的内在表征,人的存在与发展,必然要求其与良知发展历程保持一致;人的一切选择与行为也应当要遵循良知。唯有此,人才能够依善而行,作出符合其自身发展需求的合理选择,其行为才能够合乎道德规范。

3. 生存与良知的矛盾

古语有云:“人之初,性本善”。君子之道,即能够长久地保持本性;小人之道,即轻易地失去本性。亲近君子而远小人的道德观念,似乎每个人都懂。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崇拜金钱与对追求物质的倾向一度呈现出不减反增的现象,人性与良知不得不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究其本质,一些人将其视为是生存与良知之间的矛盾所致,即为了生存有时必须要摒弃良知。然而,人的存在一方面是外在的自我生存的展现,另一方面又表征为内在的良知发展历程。生存与良知本应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人的存在的两个方面,但事实显然事与愿违。生存与良知的矛盾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物质条件影响人对良知的遵循。孔子曾经说过,“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5] 。这即是说,只有当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保障的同时,人们才会有时间,有空闲去思考道德上的问题。如果基本的生存条件尚且无法满足,那么道德就只能成为一纸空话。另一方面,知识修养影响人们对良知的保持。马克思认为,“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决定的” ‎[6] ,知识素养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为人们生活方式的不同,从而能对人们的个性、行为产生影响。当人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是否是违背良心的行为时,就无从评价此人是否善良。

自我生存实际上伴随着良知的发展,生存与良知之间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认为生存与良知之间是矛盾的观点,是必然要被纠正的。具体而言,其一,良知包括自省、对自己行为的意识和自我评价。“良知是一个人灵魂的核心” ‎[7] 。拥有良知的人,能够及时地进行自我反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并作出自我评价,从而在发现自己不足的同时做出正确的善恶、是非的判断。由此,人才能够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失去良知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也就丧失了判断是非的能力,从而无法做出正确的选择,人的自由存在失去了实现的重要依据。其二,良知是激励的力量和人们责任感的来源,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人们知道该做什么与不该做什么。良知是个人的内在动力,反映为一种主动践行的义务。例如,军人面对战场,面对邪恶的敌人并不是不怕死,而是出于良知,出于保卫祖国和保卫人民的内在责任感,使得他们成为勇敢的英雄。其三,良心是自我认同的道德承诺和道德操守。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地位会有不同的道德要求,而这些规范之所以能够被遵循,恰恰是一种道德认同的反映,而这种道德认同与道德操守的根本来源还在于良心。具体而言,作为一名医生,就应该治病救人;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教书育人;为人子女就应该孝顺父母。

生存问题必然是一切人类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生存与良知,即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一是只注重物质层面的满足而忽视精神层面的发展;二是过度强调精神层面的发展而忽视其物质基础。这两者倾向都是存在问题的,都是需要调节和纠正的。这是因为,前者只注重物质而忽视精神,会导致人们精神世界的空虚;后者由于忽视物质基础的存在,不仅不能真正实现人们精神境界的提高,甚至会导致人们的基本生存得不到满足。因此,合理调节生存与良知的矛盾关系具有必要性,生存与良知之间的矛盾虽然存在,但并非绝对对立的两个方面,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在于生存与良知之间的关系问题,坚守良知能够促进个人更好地生存,而自我生存又能够推动良知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因此,应该在保障生存的前提下,兼顾良知的培育,使二者相辅相成。

4. 致良知,知行合一

人的本质的实现,即真正自由人的实现,一方面表现为人能够自由地思考,另一方面又表现为人能够有自己的选择并依此行动。这就是说,要想真正地实现人的本质,不仅应该时刻保持良知,而且应该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中去,将道德意识转化为现实力量,从而在个人的生存与发展过程中起到督促作用。仅仅是具有良知,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在生活世界中有所践行。所谓的“致良知”,即致吾内在的良知,也可以理解为遵循自己内心的道德法则。一定行为的产生既由一定的物质条件所决定,又是一定意识形态的反映。人不仅应该认识到何为善,何为恶,也应该依照自己的判断去行动。所谓的“知行合一”,就是指不仅应该具有道德意识,而且道德行为应该符合其道德意识。通俗的理解,就是说言论与行为应该保持一致。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8] ,按理而言,一个人有什么样的道德意识,就应该有其道德意识所对应的道德行为,,即应该做到“知行合一”,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并非如此。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充斥着“知行二分”之人,例如,有些人无法将其道德意识转化为道德行为,有些人所知与所行相悖等。之所以会出现“知行二分”的情况,根本原因就在于良知的遮蔽。一个人是否具有良知是其能否做到“知行合一”的前提条件。换言之,所谓的“知行合一”只能是良知的“知行合一”,良知是“行”的准则,是一种本体性的存在。这也就是说,人的道德行为不能是虚伪的,而是要在良知的前提下做出的道德行为才能算是“知行合一”。良知能够使其拥有者变善,是我们行动的唯一起点。否则,只是出于私欲的行为,哪怕是善的,也不能算是“知行合一”。

良知对于道德行为具有调节作用,可以掌控、引导人的言行举止,主要表现为“行善”与“制恶”。具体而言,其一,良知有助于人们进行道德选择,即选择道德的行为,排斥不道德的行为。任何价值选择之前必然要先做出价值判断,而良知恰恰是人进行道德判断的重要依据。良心有助于对某个行为的目的与动机进行审视,考察其是否符合道德规范,从而决定自己是否要做出这样的行为。其二,良知有助于人时刻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审视,以及时避免不道德的因素,纠正不道德的行为。道德行为本身具有复杂性,行为动机本身的善恶与其所导致的结果可能不一致。这就要求人们应该时常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不仅从动机上进行反思,而且要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进行监督。其三,良知有利于加强人对善的认识,从而为新的道德行为的产生提供可能。善意是可以被感知的,与人为善不仅能够增加自身的道德修养,而且能够影响他人,让他人感受到善意,从而督促其做出善的选择。“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们都不愿意做一个恶人,之所以存在恶人,很大情况下是受环境影响的结果,因此,释放善意,营造善意环境,有利于使人的道德行为趋善避恶,从而实现知行合一。

5. 结语

不忘初心,就人的道德本性而言,也可以理解为坚守良知。人的本质的实现,不仅需要物质上的充分满足,也需要遵循良知。超越自我,不仅反映为自己有多大的现实成就,更表现为对自己本性的追寻。遵循良知不难,最难的是在日复一日地面对物质与利益的诱惑中,能够守住本心,时刻以“致良知”规范自己的行为,即不为外物与私欲所奴役,实际上就是对自我的一种超越。从这种意蕴上理解,超越自我就应该从坚持自我开始。唯有如此,人才能真正地实现自由存在与自我超越。

基金项目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马克思实践观的现实性研究”(KYCX22_2686)。

文章引用

邱玉婷. “生存”与“良知”的内在关联
The Intrinsic Connection between “Survival” and “Conscience”[J]. 哲学进展, 2023, 12(06): 1187-1191.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3.126201

参考文献

  1. 1. 孟子[M]. 何晓明, 周春健, 注说. 开封: 河南大学出版社, 2008: 230.

  2. 2. 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哲学史组, 编. 中国哲学史资料选辑: 清代之部[M]. 北京: 中华书局, 1962: 166.

  3. 3. 度阴山, 著. 知行合一王阳明. 3, 王阳明家训[M]. 南京: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2016: 93.

  4. 4. [德]康德.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 苗力田, 译. 上海: 上海世纪出版社, 2012: 24.

  5. 5. 池万兴. 管子[M]. 昆明: 云南教育出版社, 2009: 98.

  6. 6.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格斯全集: 第6卷[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61: 152.

  7. 7. 葛兰. 良知[M]. 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3: 41.

  8. 8. 王守仁. 王阳明全集[M].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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