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Vol. 12  No. 10 ( 2023 ), Article ID: 73989 , 6 pages
10.12677/ASS.2023.1210806

AI“洗稿”的起因分析与全面规制

王晶晶

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

收稿日期:2023年9月12日;录用日期:2023年10月9日;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摘要

ChatGPT的出现,促进了新媒体AI“洗稿时代”的来临。AI“洗稿”的成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UGG模式的发展弊端、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网络服务提供平台的监管不力和消极助长。对AI“洗稿”的规制,首先应当建立反洗稿义务共识,在此基础上统一全行业自律性规范并且建立全平台联合惩戒机制。具体路径包括三个方面:在立法保障方面,应当综合多方面进行法律保障,不仅仅限制在著作权法上。在行政保障方面,可以重视“声誉罚”的使用,并且增加平台的事前审查义务。在司法救济层面,主要采用公益诉讼和诉讼代理制度,以及将人工智能引入治理工具,提高治理效率并且发挥底层支撑和技术引领作用。

关键词

洗稿,AI“洗稿”,自媒体,著作权

Cause Analysis and Comprehensive Regulation of AI “Draft Washing”

Jingjing Wang

Law School, Tianjin University, Tianjin

Received: Sep. 12th, 2023; accepted: Oct. 9th, 2023; published: Oct. 19th, 2023

ABSTRACT

The emergence of ChatGPT has promoted the advent of the “draft washing era” of new media AI. The causes of AI “draft washing” include three aspects: UGG model development drawbacks, the public’s weak awarenes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network services to provide a platform for weak supervision and negative promotion. In order to regulate AI “draft washing”, we should first establish a consensus on the obligations of anti-draft laundering, on the basis of which we should unify the self-discipline norms of the whole industry and establish a joint punishment mechanism of the whole platform. The specific path includes three aspects: in the aspect of legislative protection, we should carry out comprehensive legal protection in many aspects, not only limited to the copyright law. In the aspect of administrative guarantee, we can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use of “reputation penalty” and increase the platform’s obligation of prior review. At the level of judicial relief, it mainly adopts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and litigation agency system, and introduce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to governance tools to improve governance efficiency and play the role of low-level support and technology leadership.

Keywords:Draft Washing, AI “Draft Washing”, Self-Media, Copyright

Copyright © 2023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1. 引言

“洗稿”是近年来互联网领域新出现的一种著作权侵权情形,是指通过对他人作品进行内容篡改、语序调整、结构重塑和表达转换等操作后,将其包装成为自己的原创作品。自媒体人最痛恨的便是抄袭,有些抄袭明目张胆,而有些抄袭则更加隐晦,让人看起来觉得似曾相识但又不容易进行法律判定。“洗稿”是一种变相“抄袭”或“剽窃”的行为 [1] ,也被称为高级抄袭,其主要是发生在网络文学行业和自媒体行业,例如《爱情公寓》涉嫌抄袭《老友记》等美剧,《宫锁连城》抄袭琼瑶的《梅花烙》。“洗稿”具有生成速度快、迎合市场趋向、降低作品创作风险等特征 [2] 。近年来“洗稿”一词在网上流行,尤其在2022年11月,人工智能公司OpenAI推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ChatGPT,其具备的“大型语言模型(LLMs)”,代表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深度合成领域取得了重大技术进步 [3] 。ChatGPT的出现,促进了新媒体AI“洗稿时代”的来临。

2. AI“洗稿”的起因分析

2.1. UGC模式发展弊端

随着UGC1模式的发展,网文领域逐渐形成了用户生产内容、用户原创内容的新模式,网文领域行业领先者——盛大文学以及拥有两大小说阅读网站的新秀——博易创为均采用这种模式以挖掘潜力IP来进行全版权运营。该模式是互联网发展下的必然结果,但这种模式的弊端也逐渐显现,近年来许多热播的影视剧原IP例如《少年的你》《锦绣未央》《楚乔传》等都被指控抄袭。为了逃避抄袭的指控,抄袭者们为了避免承担侵权责任,选择采用许多高级手法,利用人工智能,将原作品改头换面后窃为己有。除此之外,《锦绣未央》作者甚至在一部作品中抄袭了上百部其他作者的原创作品,试图以此分散被指控抄袭的风险 [4] 。传统创作模式作者少而精、投稿难,而现在UGC模式产生了大量低质量写手,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以是“作家”。如今的网文平台甚至都不需要写好一部完整的作品仅需两万字的开头便可申请与平台签约,发稿的低门槛自然导致内容质量的降低,内容愈加随意并且质量也参差不齐。

2.2. 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孔乙己》中有这样一句话:“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作为中华儿女,我们从小便背诵先贤的优秀作品,作文也往往因为引经据典而成为优秀美文。自小的观念影响让我们在写作时会不由自主地“借鉴”别人的文章,有时候抄袭而不自知,大大增加了创作撞车的可能性。传统思维的根深蒂固,造成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尤其相较于专利权和商标权,著作权无需注册授权,仅少数权利人选择主动登记,缺少权利证书,使得著作权似乎相较其他知识产权而言少了官方威慑力。除此之外,原创内容需要付出大量心血,洗稿的轻松创作和高质量也给一些写手的投机取巧增加了吸引力。尤其科技发展涌现了许多类ChatGPT的洗稿小程序和APP,其所具备的“大型语言模型(LLMs)”仅需一个指令,即可在短时间内“定制”一篇文章,作者们似乎很难抵挡如此大的诱惑。

2.3. 服务平台管理不当

2.3.1. 内容提供平台监管不力

当前,网络知识产权风险大多源于网络信息内容提供平台 [5] ,尤其是洗稿人将信息内容随意拼凑抄袭,而互联网内容提供平台却无力监管。内容提供平台作为网络环境中重要且活跃的参与主体,是AI“洗稿”治理的关键核心角色。制度是治理的前提条件,对于内容提供平台,虽然大都标榜尊重作者,保护原创,但其对“洗稿”的管理并不完善。以盛大文学旗下的晋江文学城为例,其虽已制定原创写作规范2,但对“洗稿”束手无策。晋江文学城违规共分为三个等级,由轻微到严重分别为“未如实标注”、“一般违规”、“严重违规”。“严重违规”3的范围有限,仅针对单篇文章,单“洗稿”人为避免侵权,往往以多篇为对象。构成“一般违规”的条件为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对“洗稿”具有规制作用,但构成“一般违规”的处罚过低4,具体表现为减少积分和清理侵权部分,清理之后对积分影响将会恢复,而“未如实标注”的处罚更轻,只需“锁文”,即禁止上榜一个月,几乎未给作者带来负面影响。其次,内容的数量庞大也增大了服务提供平台的监管难度,导致处罚迟缓。

2.3.2. 服务提供平台消极助长

由于AI“洗稿”的省时省力,AI“洗稿”如今已成为一条商品链,洗稿教学课程、洗稿软件等屡见不鲜。《民法典》第1195条和《电子商务法》第42条均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如果该网络服务提供平台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提供网页内容,则该服务平台自己并不需要责任,只是具有删除的义务。服务提供平台接到通知后,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还可以对用户进行处罚,若平台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则平台将依法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以及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由于网络服务提供平台的洗稿课程并不会具体侵犯某作者的著作权,所以被指控的可能性比较小,即使被指控,可以使用“避风港”原则进行删除依然不会有损失,这也是各大平台肆无忌惮的原因之一。“红旗”原则也只能针对于具体对象的侵权,而这种情况是极少的,所以也对网络服务提供平台的影响很小。

3. 反洗稿义务共识的建立

3.1. 著作权人维权意识的觉醒

当前网络环境下AI“洗稿”的泛滥无法得到有效的规制,为了应对这一问题,著作权人纷纷想尽各种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试图矫正网络洗稿的乱象,采取了包括向平台举报、挂贴声讨、联合维权以及自行提起诉讼等措施。如《匆匆那年》作者王小頔在微博发文控诉金狐和搜狐公司的侵权行为,部分作者还尝试进行维权外包,目前也采取了不错的效果,虽然此种做法可能产生维权流氓和维权碰瓷。联合维权更为常见,影响较大的是2016年11月针对《锦绣未央》的维权,11名作家将其原著周静告至法院,要求《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及销售商停止侵权并道歉,索赔200余万元。近几年各大平台作者的维权意识觉醒,勇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反洗稿”义务共识已经逐渐形成。这意味着著作权人们,逐渐意识到“反洗稿”的正当性,这为AI“洗稿”的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2. 反洗稿社会规范的培养

对AI“洗稿”的治理,不可完全依赖于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手段,而是应当更积极地寻求社会治理。在AI“洗稿”的规制中,不仅仅是著作权人,读者们也积极参与到了反洗稿的队伍中。例如某IP的忠实读者们自发参与制作侵权作品与原创作品的段落对比文件,以此作为初步证据来向相关平台举报、在微博上发文来威慑抄袭者道歉和修改,抄袭者连夜修改自己的小说原文。除此之外,读者们还在侵权作品评论页面进行评论,督促平台处理。自媒体时代AI“洗稿”已经泛滥成灾,而对其的规制则需要各方相互配合,不能只依赖于政府规制和司法规制,更多的应当是平台规制和行业自律作为重点,而司法规制作为兜底,政府规制和社会规制贯穿始终。

4. 行业规范的统一

网络服务提供平台有时为了经济利益,对AI“洗稿”行为常常采取默许甚至积极促进的态度,除非有人举报,否则倾向于放任该行为。因此,AI“洗稿”治理的重担不应只由政府和公民来承担,网络服务平台的治理才是关键。

4.1. 全行业自律性规范的统一

虽然对于是否存在洗稿的判定,自媒体平台所采取的技术审查和网络文学平台所采取的人工审查都存在明显局限性,但平台作为洗稿审查的第一道屏障可以规制很多明显的低级洗稿问题。首先,平台与作者签约合同内容可以将洗稿进行格式条款的单独设置规范,将出现洗稿的解决方式分洗稿规模,影响大小具体写入格式条款中,当作品出现洗稿情形时,同意平台的解决方式,避免洗稿给平台带来过多的损失。其次,平台需要建立起统一的AI“洗稿”最低限度审核标准,将自媒体公众平台审查“洗稿”的责任延伸到作品发布之前 [6] 。该标准应高于法律认定抄袭的标准,最好等于“表达利用型洗稿”,在平台审核时首先将利用表达类作品元素的低级AI“洗稿”,例如同义词替换、句子顺序调换等类型通过平台进行剔除。对于另一类“思想利用型洗稿”,由于本身此种情形是否洗稿的判定存在争议,而司法实践通常采用标准为“接触 + 实质性相似 − 合理性使用” [7] ,但要求平台根据此标准来进行审核未免过于苛刻,因此,“思想利用型洗稿”可以暂时不对平台施加强制审查义务。

4.2. 全平台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

现在各个网文平台都已经各自建立了对“洗稿”行为的惩戒机制,包括删除侵权作品,封锁账号,扣除由积分体现的收入、奖金和福利,限制点赞、上榜、打赏等手段治理AI“洗稿”。但是,以上措施所带来的惩戒后果对于一个知名账号来说影响是巨大的,但对新账号等知名度较低账号来说,则影响不大。各内容服务提供平台对作者的注册要求很低,当一个作者洗稿被平台发现并惩戒封号后,该作者可以选择放弃这个平台的收入,转而将自己的文章发表到其他网文平台,此时惩戒措施会被架空。综上,各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平台除了在作者申请时实名注册之外,还应当进行互联互通,建立起联合惩戒机制,扩大洗稿导致的封号后果,使其及于整个行业平台,以达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5. AI“洗稿”的规制路径

5.1. 立法保障

5.1.1. 多方面法律保障

对于AI“洗稿”,不可避免地会侵犯原作品的复制权、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给权利人带来损失。另一方面,AI“洗稿”行为导致的“恶性竞争”将使市场竞争秩序出现其自身不能克服的混乱,在此意义上,网络洗稿行为即形成一种实质上的“市场失灵” [8] 。此时应当扩大同业经营者范围,将作者认定为竞争者,对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其进行规制。

5.1.2. 著作权保障新需求

AI“洗稿”行为,根据其抄袭的对象不同包括两种类型:第一是“表达利用型洗稿”。表达利用型洗稿利用了他人作品的表达类元素,例如段落结构、逻辑顺序、人物设置、环境设置、情节设置和文字表述等;第二是“思想利用型洗稿”。思想利用型洗稿比表带利用型洗稿更为“高级”,其仅仅利用他人作品的思想类元素,如主题、事实或观点等 [9] 。“表达利用型洗稿”法律定性明确,并无特殊性。但“思想利用型洗稿”的认定和追究均存在困难。因主题、事实或观点等思想类元素主观性较强,接触渠道也多样,当争议作品与原作品存在相似时,可能是思想撞车、思想借鉴,当然也可能是剽窃侵权,这些均需要对两作品进行详细对比,对评价主体的要求较高。除此之外,在网络新媒体时代,新闻洗稿对著作权的保护也提出了新的需求。例如2019年财新传媒记者王和岩控诉自媒体作者黄志杰的《甘柴劣火》“洗稿”其新闻素材。新闻报道与其他作品不同,其需要遵循客观事实,因此各报道可能差异不大,以致新闻类“洗稿”更为低成本且难以判定和追究。在AI强势加入的新媒体时代,如何进行表达利用型洗稿的判定,尤其是区分“时事新闻”和“单纯事实消息”,值得我们思考探讨。

5.2. 行政保障

打击AI“洗稿”注定是一场苦战,要想真正遏制这种乱象,政府的干预效果不能忽略,行政处罚可以设立达到立刻见效的措施,也可以进行长期的制度建设。

5.2.1. “声誉罚”的使用

对于AI“洗稿”,一般不宜适用“人身罚”,行政机关除了对洗稿者进行财产罚,还可以对行政处罚之一“声誉罚”进行广泛利用。“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以示警戒的行政处罚。对于洗稿者,行政机关可以令其在自己的所属平台或自己的微博账号对原作者进行赔礼道歉,或令其公布自己的具结悔过书,严重者可对其警告或通报批评,给洗稿者心理上施加压力,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也有同样的效果。同样,“声誉罚”也可用于对平台的处罚,如2023年8月B站主页更新“七夕夜”活动宣传图疑似为AI“洗稿”制作,涉嫌侵犯网易游戏《一梦江湖》版权,直接冲上微博热搜,对B站影响巨大,可见“声誉罚”的作用是远远大于财产罚的。

5.2.2. 增加平台的事前审查义务

《民法典》第1195条和《电子商务法》第42条均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除非侵权行为明显到违反了“红旗”规则,否则平台在收到通知后,只需将争议对象删除或断开链接,便可免除一切责任。此时,若为内容服务提供平台,可能会因内容的删除给自身造成损失,但更多的是不提供内容服务的平台,并不会因采取措施给自己带来任何损失,申言之,网络服务提供平台几乎没有审查AI“洗稿”的压力。除此之外,因巨大利益的驱动,还有部分网络服务提供平台选择参与到AI“洗稿”中 [10] 。因此,除了对AI“洗稿”的行政措施外,还应当明确并扩大网络内容提供平台的责任,将平台对AI“洗稿”的治理责任延伸到作品发布之前 [6] ,即增加网络服务平台的事前审查义务。

5.3. 司法救济

5.3.1. 引入公益诉讼与诉讼代理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于AI“洗稿”问题,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大对“洗稿”问题的整治力度。洗稿者们为了规避被控诉风险,多选择利用人工智能,将数百篇的文章进行篡改洗稿,所涉及权利人数量庞大。而UGC的模式下很多作者都无力去维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讼诉不但可以帮助弱势作者群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除此之外,可以鼓励各行业组织,例如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等作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各权利人进行共同诉讼维权,增加司法效率。

5.3.2. 发挥新技术的底层支撑作用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现在,多主体生成了了海量的内容,只用人工来解决AI“洗稿”问题是不现实的,AI“洗稿”的问题将随着科技的发展而愈加严重,技术驱动引起的问题可以尝试采用技术本身来解决。区块链在法律服务方面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例如早在2019年11月25日,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就发布了“媒体大脑3.0融媒中心智能化解决方案”,其中披露的媒体大脑版权区块链技术已被率先应用于媒体大脑MAGIC短视频智能生产平台,用户在平台上生产视频后可以一键获取电子存证证明,内容创作者可以很轻松地将自有版权作品进行确权,还可以便捷高效地知道自有作品的传播情况。一旦发现侵权,权利人可以使用电子取证工具进行证据固定,极大地提高了取证效率。除此之外,链上的电子存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应,其与司法链互通,权利人可以一键举证。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对解决AI“洗稿”作用巨大,可以在今后的AI“洗稿”治理中发挥底层支撑和技术引领的作用。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制度设计研究”(19BFX145);天津大学研究生教育专项基金项目“面向新科技革命的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培养”(A2-2021-005);天津大学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阐释项目“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知识产权保护研究”(2023XS-0035)。

文章引用

王晶晶. AI“洗稿”的起因分析与全面规制
Cause Analysis and Comprehensive Regulation of AI “Draft Washing”[J]. 社会科学前沿, 2023, 12(10): 5879-5884.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3.121080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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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0. 谷永超. 自媒体“洗稿”法律规制的困境与出路[J]. 青年记者, 2019(21): 70-71.

  11. NOTES

    1UGC互联网术语,全称为User Generated Content,也就是用户生成内容,即用户原创内容。

    2晋江文学城–帮助中心–原创写作规范https://help.jjwxc.net/user/article/286;最后访问时间:2023年8月26日。

    3见晋江文学城原创写作规范:文字或全文情节走向(细纲)方面完全雷同,或者基本雷同,判定为“严重违规”。

    4见晋江文学城原创写作规范:“一般违规”,发黄牌(该文积分减少30%)并锁文(无法上任何榜单)要求清理,清理干净之前不得解锁撤牌,黄牌时限自解锁之日起计算,不少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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