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Vol. 08  No. 11 ( 2019 ), Article ID: 32883 , 10 pages
10.12677/ASS.2019.811252

Social Security Function: The Initial Important Function of Cooperative Convergence in Various Countries

Shuangshuang Ni, Yuantai Xie*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chang Jiangxi

Received: Oct. 22nd, 2019; accepted: Nov. 4th, 2019; published: Nov. 11th, 2019

ABSTRACT

Although the development models and rooted cultures of different cooperatives vary from country to country, but without exception, it pays great attention to the initial important function of cooperative social security. Based on the convergence phenomenon of national cooperatives, this paper first demonstrates the initially important functions of the convergence of cooperatives in various countries and the necessity of social security functions of cooperatives in various countries, then analyzes the status of social security function of cooperatives in various countries and summarizes the experience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cooperatives’ social security function practice. Finally,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and strengthening of social security functions of cooperatives in China are put forward.

Keywords:Cooperative Function, Social Security Function, Countries, Advolution

社会保障功能:各国合作社趋同的初始重要 功能

倪双双,谢元态*

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收稿日期:2019年10月22日;录用日期:2019年11月4日;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摘 要

尽管各国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和植根的文化土壤各不相同,但都无例外的非常注重合作社社会保障这一初始重要功能的发挥。基于合作社这一趋同现象,本文首先论证各国合作社趋同的初始重要功能和各国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必要性;然后分析各国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现状和概括国内外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实践的经验借鉴;最后提出我国合作社实施和强化社会保障功能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合作社功能,社会保障功能,各国,趋同

Copyright © 2019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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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合作社的初始重要功能直接决定其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直接探索合作社初始重要功能的研究成果寥寥无几。于是,笔者从正确认识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这一初始重要功能入手,探索各国合作社稳步持续发展的必然性和内在逻辑,通过分析各国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现状和总结国内外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实践的成功经验,提出我国合作社实施和强化社会保障功能的对策建议,为创新发展以马克思主义合作思想为核心的合作社理论提供一个理论视角,也为探寻我国合作社发展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2. 社会功能是合作社最初始的重要功能

从不同的层面看,各国合作社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主要功能定位。但从学理上讲,合作社无非就是社会、政治和经济三大功能;就合作社的初始动机而言,都是为了提高“弱者”地位和保障“弱者”的权益;而从合作社的终极目标讲,都是为了保障“弱者”权益和提高“弱者”的社会地位。因此,社会保障既是合作社的初始功能,也是合作社发展的终极目标。

2.1. 从与公司制、集体企业的区别角度看合作社的主导功能

从合作社与集体企业、公司制的主要区别角度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社会功能尤其是社会保障这一初始功能是各国合作社的共性。

表1的综合比较可以看出,合作社与集体企业、公司都是微观经济组织,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作为民事主体,对外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但是三者有着重要的区别:(1) 控制权不同。合作社的控制权始终是社员的。但集体企业强调集体拥有、集体占有,控制权掌握在集体手中,而公司的控制权则是由经济实力决定的。(2) 服务目标不同。合作社是为全体社员服务,集体企业的服务目标是所有的劳动群体,而公司是为了实现资本增值。(3) 决策不同。合作社不分贫富贵贱实行“一人一票”,每个社员都有平等的决策权;集体企业是由职工代表大会主要成员进行决策;而公司则是资本说话,决策权的大小完全取决于股权的大小。(4) 分配原则不同。合作社是“劳动统治一切”,其分配主要取决于社员劳动的付出,以及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由于合作社对于交易额有一定的上限要求,所以很难形成社员利益差距过大的情形;集体企业分配原则是按劳动量分配的,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公司则是“资本统治一切”,完全按出资额的比例分配。综上所述,三种不同的微观组织具有完全不同的主导功能,合作社是社会功能主导,集体企业是政治功能主导,而公司则是经济功能主导。

Table 1. Differences between cooperatives and corporate systems and collective enterprises

表1. 合作社与公司制和集体企业的区别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百度百科相关资料归纳整理而成。

2.2. 从合作社的本质属性与基本原则角度看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

从合作社的本质属性看,合作社是由有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需求的人们自愿联合起来的互助性组织体 [1]。合作社的社员是不受他人控制的,即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每个社员都是独立的个体,拥有民主管理权和控制权,在共同的利益需求下联合起来。正如1996年通过并延用至今的各国合作社联盟会议报告所指出的,“合作社为社员服务,只有在社员能够做最后决定的情况下社员利益才能得到实现” [2]。

从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看,国际合作社联盟规定合作社的七项原则是:自愿和开放原则、民主控制控制原则、经济参与原则、注重社员教育、培训和信息服务原则、资本报酬有限原则、社区服务等。七项原则所强调的核心是保障以人为本,所指向的都是保障合作社中每一位社员个体的最基本权益。

合作社的本质属性和原则告诉我们,合作社始终强调个体的重要性。社员是合作社的主人。合作社绝对不是统治民主意志的政治工具,也绝不是强调经济利益为上的公司。合作社最该具备的是强调个人(社员)权益的组织,即是发挥社会功能尤其是社会保障这一初始功能的组织。

2.3. 从合作社的基本价值和伦理价值角度看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

国际合作联盟的《合作社界定声明》界定了合作社的基本价值和伦理价值,我们可以从中清晰地看到合作社发挥社会功能尤其是社会保障这一初始功能的重要性。

关于合作社的基本价值:《合作社界定声明》强调指出,合作社的基本价值是服务社员的,社员要互相帮助,社员地位不分伯仲,社员要对合作社负责,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是均衡的 [3]。《声明》强调合作社的“自助”性,即合作社社员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这里面参与的个体只有社员,不存在除社员以外的群体。《声明》关于“自担责任与民主”,合作社的管理和发展是由自愿联合的社员自己负责的,每个社员都有同等的责任。《声明》强调合作社的“平等”,即合作社是以“人”为本,而区别于公司以“资本”为本。以“人”为本的“平等”,即每个参与的社员都享有完全相同平等的地位。《声明》强调合作社的“公平”,即合作社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其公平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每个成员不但具有平等的地位,而且享有均等的待遇。《声明》强调合作社的“团结”,合作社发展需要团结社内的每个社员,任何人不得牟取私利而损害公共利益。可见,发挥社会功能尤其是社会保障这一初始功能,是《声明》所强调的合作社的基本价值。

关于合作社的伦理价值:《合作社界定声明》指出,社员是合作社的直接利益享有者、控制权的所有者,也有义务给其他社员施以帮助,以个人自身的发展促成合作社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弱势群体仍然是占绝大多数,因而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是一切政党、一切组织最崇高的伦理价值之一。《声明》所强调的合作社的伦理价值体现在,合作社是为了帮助自由联合起来的弱势群体共同成长、共同发展的。合作社因人而生,它是在为个体人“社员”——弱势群体服务的最基本的社会功能尤其是社会保障这一初始功能基础上,尽可能地发挥其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因此,从合作社的伦理价值来看,与由政府主导的政治功能和以经济发展为目的的经济功能的组织相比较而言,合作社更加注重保障以弱势群体的个人权益为主导的社会功能,尤其是社会保障这一初始功能。

3. 各国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的必要性分析

世界各国任何形式的合作社其基础功能都是社会功能,而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则是合作社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 [4]。

3.1. 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有助于社会稳定

市场经济调节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必然会使社会成员的经济收入产生差距,甚至导致和加剧不同阶级的矛盾。合作社通过“弱者的联合”,可以使在市场经济中单打独斗的弱者们具备与其他市场主体和阶级相抗衡的能力。政府通过对合作社的支持和帮助,增强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通过对收入进行再次分配,提高弱势群体的收入水平,缩小不同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化解阶级间的矛盾,让弱势群体与其他群体共享经济发展红利,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2. 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有助于社会公平

合作社发挥社会保障功能,可以给因为结构性失业的弱者们提供就业渠道和岗位,增强弱者们的市场竞争能力,缩小与强者在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差距,进而促进社会公平。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还突出地体现在对农村老人和女性权益的保护。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能够较全面地改善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状况,增加农村女性的就业机会 [5]。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有助于消除“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不但有利于家庭中的男女平等,而且有助于全社会的男女平等。

3.3. 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有助于保障社员基本生活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合作社是帮助弱势群体摆脱困境的组织 [6]。合作社的起源本就是有共同需求的人们自发地组织起来,利用联合的力量互相帮助,克服面临的经济困难,以保障每一个社员的基本生活。因此,所有严格意义的合作社的首要功能就是发挥社会保障功能,通过合作社为社员的基本生活托好底,以摆脱生存危机。

3.4. 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有助于宏观经济调节

合作社的社员在加入合作社之前,多数都会因为结构性失业、部分劳动能力缺失、劳动力过剩等原因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加入合作社之后,合作社可以给社员带来就业岗位,同时带来经济收入的增加 [7]。众多合作社发挥社会保障功能,客观上不但减少了社会的分配不公,平抑了全社会的多种矛盾,而且能够调节经济增长过热和消费过度膨胀,发挥平衡社会供需总量的作用。

4. 中外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现状分析

4.1. 发达国家合作社都非常注重发挥其社会保障功能

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合作社主要有两大类型:“新一代合作社”与“市场合作社” [8]。

作为“新一代合作社”的代表,美国农业合作社虽然数量下降,但其规模扩大、国际合作化、封闭式管理的特点非常突出。美国农业合作社很注重发挥其社会保障功能,积极发挥调节市场经济作用。美国农业合作社采取封闭式管理,但是会员可以转让和买卖个人的交易权 [9]。美国农业合作社还注重国际间的合作,积极与国内国际的大跨国公司竞争,进行国际化的经营与扩展,同时也吸纳一些国际会员。此外,尽管美国农业合作社发展形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但是美国农业合作社始终秉持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保证成员的平等性。合作社的运作遵循拥有权、控制权、使用权于一体,实行“一人一票”,社员民主管理和控制,注重合作社的公平性;政府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给予切实有效的支持,以保障合作社社员的基本生活和利益。

作为“市场合作社”的代表,德国合作社与美国合作社相比更注重公平性,非常重视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德国合作社始终贯彻自愿与互助原则,制定各项政策维护农民利益 [10]。通过农业合作社方面的立法来促进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德国严格规定合作社必须坚持自愿互助、自助管理、公正公平等原则,并且始终坚持合作社初始重要功能即社会功能运转。虽然其组织结构类似于股份公司,但一直是在坚持合作社的社会功能的前提下而实现适度盈利。

以美国为代表的“新一代合作社”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市场合作社”,虽然在现阶段都引入了部分股份制度的因素,开始注重发挥合作社的经济功能,但是这两种形式都并未背离合作社的本属性质——它们始终坚持了合作社的社会功能,通过自身的规模扩张或者政府的扶持,在发挥好其社会功能的基础上,虽然其经济功能或政治功能越来越受到注重,但切实维护好社员的利益和平等这一基础性功能是它们的共同特征。

4.2. 中国现阶段的合作社其社会保障功能意识比较薄弱

从严格意义上讲,凡合作社都强调个体所有、共同占有,首先注重社会效益,具有浓烈的社会功能特征。同时,合作社的发展还可以在较大程度上起到协调国内各阶级利益、缓和阶级矛盾的作用,具有一定的政治功能。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合作社来说,发挥好其初始功能——社会保障功能尤为重要。恩格斯曾指出,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合作生产发挥着重要的过渡作用 [11]。因而,发挥好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是社会主义阶段合作社的重要历史使命。

在建国初期,刘少奇同志亲自组织和领导了合作社运动,他看到了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的重要性,并认为合作社具有整顿市场的恶意竞争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因此,我国合作社初步推广时期,始终注重发挥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但是,也许是受到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农民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意识开始淡化,过分强调合作社的经济功能,程度不同地出现了违背合作社基本原则的倾向。新中国前后轰轰烈烈建立起来的合作社,为什么到七十年代后期会逐步走向式微,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注意发挥好社会保障功能。于是,生产合作社升级为人民公社后难以为继,信用合作社演变成了纯金融性企业 [12],供销合作社演变成为了地方政府的工具。

我国新世纪重新组织的合作社,由于多数都引入了股份制因素,实现了产权多元化,普遍都是股份合作制的组织模式,这本来是合作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一种体制性创新。但是学术界和实践界却疏忽了发挥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更多只注重发挥合作社的经济功能,客观上就是把合作社视为了自负盈亏的企业。更有甚者,不少人提出了非常错误的主张,认为合作社要朝着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股份公司化方向发展,同时还认为政府不应该加以扶持。

从历史渊源考察,不管是从空想社会主义时期开始起源合作社理论和实践,还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的合作理论,合作社的本质属性就是为社员服务的互助性组织 [13]。从合作实践考察,不管是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合作社,还是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合作社,都不是经济利益至上的公司企业 [14]。合作社最初始的功能都是社会保障功能,通过合作社使弱者通过联合的力量自己更生,提高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我国到2018年底有213.7万家合作社,但“假冒伪劣”的不少。如果不把功能异化的合作社拉回正道,“空壳”合作社、“政绩”合作社、“假冒”的合作社就会越来越多,城乡贫富差距只会越来越大,将会导致农村阶级分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村阶级矛盾越来越突出,与合作社的创设初衷将会渐行渐远。

5. 中外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实践的经验借鉴

各国不乏非常成功的合作社,它们的发展模式会有一定的差异,不同阶段所注重的功能也会有所不同,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合作社发展初期都首先注重发挥其社会保障功能。

5.1. 国外合作社落实社会保障功能的实践经验

5.1.1. 东南亚合作社落实社会保障功能的实践经验

在东南亚合作社中,泰国农业合作社落实社会保障功能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 [15]。泰国发挥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是通过政府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来实现的。泰国具体做法:一是关注贫困人口,打造输血资金。由政府出面,向社会号召,建立专门为贫困农民提供资金贷款服务专门福利机构。由政府出面,不仅给合作社社员中的贫困农民带来了融资便利和福利,同时有助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公平功能。二是泰国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符合本国农民利益的农业政策。无论是政策还是法律都是出于保护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目的而制定的。三是泰国合作社资金来源渠道广,有来自社员自己的,有来自合作社赚来的,也有来自外部补助的,如政府的补贴,国家财政预算等。四是优惠的农业政策给处于弱势群体的发展注入了动力,让合作社的农户切实感觉到国家的照拂,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一步达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5.1.2. 欧美合作社落实社会保障功能的实践经验

欧美国家合作社实现社会保障功能的范围很广泛。欧美国家合作社积极开拓创新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合作社类型丰富,采取不同类型模式发挥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满足不同人群的社会需求。以欧美合作社落实社会保障功能的几类经典类型为例:

住房合作社。住房福利是属于社会福利,而社会福利也是社会保障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住房合作社注重发挥住房福利作用。具体而言,德国住房合作社发挥住房福利这一社会保障功能,是通过政府支持与社员互助实现的。一是德国政府始终强调住房是福利。通过法律手段、财政手段、货币手段支持把有住房需求却无力独自建房、买房的群众联合起来,集社员众力以建房;二是合作社运营模式是全体社员共同持股,共同建房。这种合作建房不仅增强了社员之间的互助意识,同时也能通过这种模式保障社员的基本生活,进而维护了社会和谐安定。

养老合作社。养老问题一直是社会保障的重点问题。欧美各国也相继出现不同程度的老龄化问题,仅靠养老保险左支难绌。于是欧美国家把思维开拓到合作社上。发展合作社 + 养老,解决养老问题。德国乐龄合作社是最先探索、最多复制和扩展的模式。乐龄合作社把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们联合起来,鼓励老人互助养老。同时,吸引年轻志愿者与老年人同住,通过服务和陪伴老年人。志愿者可以获得一定的计时工资。这种模式可谓一举三得:一是减轻4 + 2模式下的年轻人的养老压力。二是增加就业岗位,保障了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三是增强了传统的孝道文化。

保险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是具有互助的功能,而合作社也是在互助的基础上成立的。欧美国家探索合作社 + 保险的模式,通过这种经济上的互助模式,进一步发挥了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如法国互助保险合作社,通过政府的资金资助和互助保险公司的参与,在防御农业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农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互助保险呢合作社的保险功能,法国通过三方面进行。(1) 颁布农业互助保险法和农业指导法。确定了农业互助保险的法律地位以及政府的相关责任。这不仅为互助保险合作社发挥社会保障功能带来了法律保护,同时也用法律形式认可了互助保险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地位;(2) 建立全国性农业风险基金。当互助保险合作社没有能力为自然灾害带来的巨大损失买单时,给其带来补贴;(3) 优惠政策。法国互助保险合作社采取保费优惠。

5.2. 我国落实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的实践经验

5.2.1. 浙江“三位一体”合作社模式中的社会保障功能

浙江“三位一体”合作社体现了调节经济、缩小贫富差距的社会保障功能。浙江“三位一体”合作社为了解决农民信用贷款难、收入低、销售渠道薄弱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把信用功能、农民专业合作功能、供销功能结合在一起,三种功能各司其职的同时实现优势互补,以信用功能解决资金难问题,以农民专业合作解决生产技术问题,以供销功能解决农产品销售渠道问题。

浙江“三位一体”合作社中的促进经济发展功能和维护社会公平功能。它聚集农户、提供资本、聚集农技能人、畅通销售渠道,让农户有了经营农业的能力,在政府的支持下、社员团结奋斗的前提下、在科学的经营理念和途径下发展好现代农业,用自己的力量获得经济收入,缩小与市场经济中占优势地位群体的贫富差距。

5.2.2. 塘约“村社一体”合作社模式中的社会保障功能

塘约村“村社一体”合作社模式的社会保障功能主要体现保障基本生活功能。它利用合作社把土地资源联合在一起,规模化地经营农村土地,土地变金,给农民带来了就业和基本生活收入,从而消除了物质贫困,保障了农民的基本生活。

塘约村“村社一体”合作社中的维护社会稳定功能。塘约依托村社一体合作社设置村规“红九条”,违反村规则不能享受任何优惠政策。村民原来的等靠要、不遵守孝道、不诚实守信等陋习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塘约村已呈现出互相帮助、诚实守信的和谐之风。

5.2.3. 河北内丘县供销合作社功能扩展模式中的社会保障功能

河北内丘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模式得到不同程度的功能扩展,重点是增加了其社会保障功能。

一是组织规模扩大,发挥保障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的功能。河北内丘县供销合作社在原有组织结构基础上加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集团。农民合作社联合体、供销合作社和政府共同制定发展规划,指导、服务社员开拓市场,帮助社员共享市场经济红利,保障好社员的基本生活。

二是互联网+供销合作社,为调节市场经济提供新途径。河北内丘县供销合作社挖掘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如建立淘宝“特色中国馆”。这利用大数据手段打破了以往受交通限制的局面,增加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和路径,增加了农户加入市场经济竞争的渠道,达到调节市场经济的作用。

6. 我国合作社实施和强化社会保障功能的对策建议

6.1. 加强合作社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国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与合作社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分离不开。只有通过深入学习合作社相关理论和发展规律,才可以抓住合作社发展命脉。中国现阶段合作社初始重要功能发生异化,很大部分原因是发展合作社的个体对于合作社重要功能认识不清,对于合作社理论学习不够透彻。

对于合作社的发展,多数人是盲目的,看到美国农业股份制合作社朝着超大合作社发展羡慕不已;看见日本农协合作社社会、经济、政治功能三不耽误摩拳擦掌,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组建合作社,但是结果却不尽人意。

合作社本质到底是什么?合作社应该怎么发展?中国合作社之路又该如何前行?这是在发展合作社前期就应该向社员宣传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合作社理论学习就是保证我们有计划、有目标、有条理地发展合作社。所以,只有将合作社的理论宣传好、教育好,社员才知道自己是合作社的主人,才能有较强的民主参与意识,才能积极参与到合作社的建设当中,发挥自己的力量。因此,通过合作社发挥社会保障功能,让社会各主体共同享受社会公平和市场经济红利,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合作社理论的宣传教育。

6.2. 要完善专门合作社专门的法律体系与政策体系

回顾各国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中,政府承担着很重要的角色 [16]。政府是合作社的支持者,通过财政手段、货币手段等方式帮助合作社成功进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合作社的发展不是政府管理国家的政治手段,合作社的政治功能仅次于社会功能。但是作为“弱者的联合体”单单靠合力做事,缺乏科学的管理办法、政策法律的扶持是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让社员通过自己的力量享受市场经济的红利与社会的公平。所以,政府需要做好合作社的支持者。即建好完善的合作社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提供资金上的援助。

6.2.1. 完善农民合作社的法律法规体系

合作社要更好的发挥社会保障功能,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 [17]。首先,要尽快出台综合性的母法——《合作法典》。现在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而“区域合作社”“综合合作社”“跨国合作社”却无法可依。因此,需要尽快出台综合性的母法——《合作法典》,使全国各种类型的合作社都有法可依。在此基础上,在制定多种单行的合作社法律法规。这样,农民合作社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得以完善。其次,要把合作社从普通的商法约束中解放出来。如我国《反垄断法》中指出的,作为农村经济组织的合作社在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协同行为,是不适用本《反垄断法》的。换言之,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合作社的联合或协同行为不属于“垄断”行为,不在《反垄断法》的制裁之列。这就保障了城乡广大弱势群体依法调动内生动力,合作发展实现脱贫致富。可见,目前涉及合作社社员的有些合法权益,都是借助于普通商法来保护的。完善以《合作法典》为核心的农民合作社的法律法规体系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都可以由专门的合作社法律法规体系来保护。

6.2.2. 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融资难是合作社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美国、泰国、韩国利用资金支持,实现调节经济,实现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措施值得借鉴: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采取按惠顾额返还和按股分配,然而对按股分红有相应的限制;泰国政府把给合作社的发展基金列入国家财政预算之中,适当地给予合作社借贷和补贴;韩国对于合作社的金融政策有很大的偏向性,90%以上的政策性信贷资金都发放给农民合作社 [18]。

6.2.3. 制定对合作社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

提供税收优惠有助于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轻合作社发展压力,用财政手段帮助合作社社员脱贫致富。可以参照美国对农业合作社只征收单一所得税的做法,不进行重复收税,减轻合作社的承担压力。美国政府对于农业合作社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合作社收入减去成本费用所形成的合作社盈利。但是,对于合作社盈利并不是完全进行税收的,主要看合作社盈利的去向和用途。还可依参照法国政府规定对合作社实行部分免交税政策的做法,例如登记税、印花税、公司税等。

6.3. 鼓励和促进基层合作社间走合作(联合)的道路

合作社实现社会保障功能离不开合作社间合作(联合) [19]。首先,合作社间的合作是世界公认的合作社原则之一。这也是合作社之间互相合作、互相帮助这一本质特征所要求的。政府是合作社的支持者,吸取其他同类合作社的经验,优势互补,凝聚同类合作社力量共同发展,实现脱贫致富。其次,合作社发展到后期,加强国际国内合作社间的合作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如美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成绩有目共睹,合作社量“多”变为质“精”,在保证发挥好合作社的初始重要功能社会保障功能后,开始致力于发展合作社的延伸功能——经济功能。美国农业合作社在国内国际中积极推动合作社间的合作与联盟,切实地为社员谋得了福利,其合作经验值得借鉴。

6.4. 合作社模式要因地制宜体现本地化与多元化特征

合作社模式本地化与多元化更有利于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的落实。

合作社模式本地化就是指合作社发展路径要根据合作社所在的市场背景、社会文化、地区特点等方面因地制宜地发展合作社 [20]。通过如此,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才能发挥地有针对性。如果一味地图新效仿,只会适得其反。如法国的互助保险合作社,我国曾照搬过法国互助保险合作社的发展模式,结果事与愿违。法国互助保险合作社模式是凌驾于法国的经济情况、社会制度、地区特点,其与我们有很多不同。我们需要借鉴和吸取好的合作社模式,但是大前提是适应我国当地的发展硬性条件,把合作社模式本地化,如此才能让合作社发挥好社会保障功能。

合作社模式多元化就是指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和发展内容多元化。合作社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不仅仅拘泥于农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而是需要开拓合作社实现社会保障功能的范围、方式方法,探索新的模式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各类需求,才能更好发挥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如德国把合作社与养老相结合而建立的乐龄合作社,把合作社与住房相结合的住房合作社的经验就很值得我国借鉴。当合作社模式多元化起来,将会为不同的农村社会弱势群体带来更多福祉。

7. 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各国合作社都趋同于发挥合作社的初始重要功能即社会保障功能。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不仅是合作社本质属性、价值与原则的体现,同时也能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市场经济调节、保障社员基本生活、社会稳定。

不管是西方实行的市场合作社,还是新时代的合作社,都要既坚持好合作社的初衷,又要适应时代潮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借鉴其他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定位好我国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政府发挥好摆渡人和引路人的作用,编织保护合作社的法律与政策体系安全网,用好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资金支持等路径,通过宣传和教育加强合作社社员的主人翁意识和管理者能力。同时,还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各类合作社发展新路径,以充分发挥好合作社的社会保障功能。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功能内涵、演进逻辑及创新发展》[16BJL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章引用

倪双双,谢元态. 社会保障功能:各国合作社趋同的初始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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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NOTES

    *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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