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Psychology
Vol.07 No.08(2017), Article ID:21743,5 pages
10.12677/AP.2017.78126

Psychology or Behavior: An Analysis of the Object of Psychological Research

Xiaoyan Qiu

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Yongzhou Hunan

Received: Jul. 30th, 2017; accepted: Aug. 12th, 2017; published: Aug. 18th, 2017

ABSTRACT

The object of psychology is an important theoretical problem in the study of psychology. About the object of psychology, there are two different psychological scientific views in Western Psychology: the view of psychological science and the view of behavioral science. For a long time, the two debates, two each one sticks to his own viewpoint, the confrontation has always been applied in psychology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integrated vision of psychology, this paper reviews the conflicts between psychology and behavior in the course of development of Western Psychology in the past more than 100 years, clarifies their respective development threads, and analyzes the essence of the dispute and the strategies for its resolution.

Keywords:Mentality, Behaviour, Debate, Integration

心理抑或行为:浅析心理学研究对象之争

邱小艳

湖南科技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湖南 永州

收稿日期:2017年7月30日;录用日期:2017年8月12日;发布日期:2017年8月18日

摘 要

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问题是心理学研究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关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西方心理学界曾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心理学科学观:心理科学观与行为科学观。长期以来,二者各执己见,争论不休,二者的对峙贯穿了心理学发展的始终。本文立足于心理学的整合视野,重新审视一百多年来西方心理学发展历程中的心理与行为之争,理清各自的发展脉络,并分析争论的实质及消解方略。

关键词 :心理,行为,争论,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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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在心理学创建初期,冯特将心理学定位于研究经验、意识或是心理的科学。在行为主义问世前的很长时间里,几乎所有的心理学流派都宣称“意识是心理学的论题”。1912年,行为主义的创始人华生明确主张:心理学的论题是行为而非意识,并认为“若不放弃心理,便无法使心理学成为一门自然科学”(华生,1998),争论由此展开。长期以来,二者各执己见,争论不休,二者的对峙贯穿了心理学发展的始终。

心理与行为之争呈现出怎样的发展脉络?争论的实质何在?对这些问题的理解至今仍有很多歧义和混乱。鉴于此,我们立足于心理学的整合视野,重新审视一百多年来西方心理学发展历程中的心理与行为之争,以期更清晰地把握心理学的发展脉络,更准确地看待一百多年来心理学的发展历程,进而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心理学建设。

2. 持心理科学观的心理学体系的发展脉络

持心理科学观的心理学家们认为心理是心理学的应有研究对象,在方法上主要选择与心理相适应的主观研究方法,比如内省、梦的分析、理解等。尽管坚持了实验的方法,但并未抛弃内省、理解、直觉等与主观性有关的方法。具体可分为意识心理学和无意识心理学:

2.1. 意识心理学

意识心理学主张研究心理的意识层面,坚持内省的方法,但具体研究意识的哪一方面,不同学派又有不同的观点。

冯特开创了意识心理学的先河,他主张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应是直接经验,即正在发生着的意识。他认为心理学应运用实验内省的方法来研究意识内容构成的元素和确定由元素构成心理复合体的原理及规律。铁钦纳秉承了冯特的衣钵,也认为:“虽然心理学的对象是心理,但心理学研究的直接对象却往往是意识。”(车文博,1998)他主张心理学应研究意识的构造,并主张对意识进行更彻底的元素分析,在他看来,元素分析就是要发现最基本的感觉要素(郭本禹,郭德侠,1998)。

以布伦塔诺、詹姆斯、杜威、安吉尔、卡特尔和桑代克等人为代表的机能心理学家则关注意识的机能,主张研究意识在适应环境中的功效和作用,注重心理与环境、心理与生活的关系。虽然机能主义在后期表现出了贬低意识、偏重行为的倾向,但总体上看仍是意识占主要地位。

以苛勒、惠特海默和考夫卡等人为代表的格式塔学派反对冯特、铁钦纳等人的元素主义立场,他们主张以直接经验为研究对象,强调意识的整体性,认为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意识经验不等于感觉和情感元素的总和,思维亦不是观念的简单联结。

前述几种心理学主要是从科学主义视野下来研究意识,将其视为心理现象;而以马斯洛、罗杰斯等人为代表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则从人文科学视野来探讨人的意识。他们主张将人的意识体验作为心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关注人的需要、动机、人格、潜能、价值、创造力和自我实现,因此人本主义视野下的心理不再是一种心理现象,而是一种心理生活。尽管同样是研究意识,但人本主义由对低级的心理过程的研究拓展到高级心理机能的研究,由对认知的研究拓展到对人的动机、需求乃至人格的研究。

2.2. 无意识心理学

精神分析心理学创始人弗洛伊德认为心理不仅包括意识,还包括无意识,并认为无意识的现象和内容才是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在他看来,“心理过程主要是无意识的,有意识的精神过程不过是一些孤立的动作和整个精神生活的局部”(叶浩生,1998)。他创立了自由联想、释梦、对过失行为的分析等精神分析的方法,以此来了解无意识。

荣格则认为弗洛伊德所说的无意识只不过涉及了个人无意识,它位于无意识的表层,在个人无意识之后还存在一种更深层的集体无意识。集体无意识是“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过程中世代积累的人类祖先的经验,是人类对某些事件做出特定反应的先天遗传倾向,是个体始终意识不到的心理内容”(叶浩生,1998)。

弗洛姆在弗洛伊德和荣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无意识的领域,提出了社会无意识的概念。他认为“社会无意识是一个社会的大多数成员共同存在的被压抑的领域”(弗洛姆,1986),是社会政治、经济不平等的产物。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理论摆脱了弗洛伊德个体潜意识的生物学局限,突出了无意识产生的社会性。

综上可见,以上各流派虽然整体上均以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内部也存在各种分歧。比如:应研究意识的内容还是意识的机能,应研究意识的局部还是整体,应研究意识还是无意识,应研究认知还是研究动机、人格等等。如此种种,不一而足。也正是在这种分歧中,心理学的研究角度不断转换,研究范围不断拓展,心理的内涵不断丰富,对心理的认识也不断深化。

3. 持行为科学观的心理学体系的发展脉络

持行为科学观的心理学家们则主张:心理学若要成为一门科学,就应以客观的行为为研究对象,即使涉及到主观对象,也应对其进行客观化的处理。在方法上坚持实验、测量等严格的客观实证方法。

3.1. 行为主义

行为主义创始人华生认为,“心理学是自然科学的一个纯客观的实验分支”,而科学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其客观性,故必须采取纯客观的立场和方法,以获得纯而又纯的客观知识为目标。而意识、本我、本能等内容,在华生看来都只是假设性实体,都是未经证实的谬误,因而必须予以抛弃。他相信“构建一门生理心理学是有可能的”,这门心理学将“要求一切获得的心理资料都服从于物理的或生理的揭示”(Watson, 1994)。

斯金纳也认为:心理学应当是一门直接描述行为的科学。“任何有关心理的假设,都是观察不到的‘伪造的说明’,均应加以拒斥。”(彭运石,袁俏,2009)他对行为作了进一步的区分:应答行为与操作行为。前者是由外界刺激诱发的被动行为,而后者是有机体主动适应环境所产生的主动自发的操作行为。

华生和斯金纳以可观察和测量的外显反应(分子行为)为研究对象,而新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托尔曼则认为心理学应研究具有目的性和认知性的整体行为。在他看来,学习就是受认知地图指引的一种操作,实则是一种内隐行为。赫尔也认为心理学的对象是行为,内驱力、疲劳、习惯强度等是刺激与反应间的中介变量。虽然他们看到了有机体的内部认知过程的作用,但对意识过程的研究始终未处于主导地位。

班杜拉等心理学家试图在行为主义与认知心理学间取一条折中道路,导致了新的新行为主义的诞生。班杜拉认为:“行为主义的理论专注于操作而忽视了行为的内部决定因素,而认知论的方法却把自己沉溺于思想中而脱离了行为。”(叶浩生,1990)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新的新行为主义者探索了心理过程,强调了行为调节中心理因素的作用,并毫无顾忌的使用了思维,认知、自我等带有主观色彩的心理学概念,但他们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说明人类的行为。在使用这些概念时,也是严格遵循行为主义客观化的基本原则的,并没有背离行为主义的基本立场”(叶浩生,1992)。

3.2. 认知主义

早期的认知主义也曾被称为新的新行为主义,它以人机类比为基石,以功能主义为出发点,以符号运算将人的心理活动还原为计算机对符号的逻辑操作,试图撇开低级信息加工,研究高级信息加工过程,主要代表有西蒙和纽厄尔。他们认为:人类和计算机一样,对信息的处理经过信息输入、检索、编码、提取、加工、再作出抉择产生行为这一系列过程,因而可通过计算机来模拟人类的内部心理机制来说明人类的行为。信息加工心理学提出人机类比的认知模式,实现了对行为主义的超越。但信息加工心理学即便是认知也赋予其操作性定义,并未彻底抛弃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通过处理后的认知实则就是一种内隐行为。

随着ERP、PET以及FMRI技术的发展,认知心理学的范式进一步发展,形成了认知神经范式。认知神经范式致力于对心理与行为的神经机制进行解释与说明,将认知过程还原成人类的脑神经系统的运作,通过神经生理学数据来揭示心理与行为的神经机制,企图将心理现象还原为生理现象,某种意义上仍是对行为的研究。

从激进的行为主义对外显行为的关注,到方法论的行为主义通过引入中介变量将外显行为与内隐行为区分开来,再到信息加工心理学采用人机类比的方式、对中介变量下操作定义来探讨行为的内在机制,以及认知神经心理学通过观察生理指标对心理与行为的神经机制的探讨,心理学家们亦是各执一词,分歧不断。比如:是研究应答行为还是操作行为?是研究分子行为还是整体行为?是研究外显行为还是内隐行为?在各流派的分歧中,心理学的研究层面、研究维度、研究指标不断地丰富和拓展,心理学的研究领域也不断扩大。

4. 争论的实质与消解方略

当我们揭开心理与行为之争的神秘面纱,会发现争论背后所隐含的其实是关于心理学是什么的问题,即“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的科学还是研究行为的科学,以及与之相应的心理与行为到底是什么、心理学该如何去研究心理和行为”的问题。

时至今日,我们应如何看待这场争论?我们认为:二者虽有分离,但并非截然不相容。二者的差异并非真实的差异而是视角的差异,二者的争论实质上是一种研究范式之争,以及由此引发的在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及研究方法上的分野。在各种对立纷争中,心理学的研究视野不断转换,研究层面不断加深,心理学的多层次、多维度的图景得以充分展现,心理学亦得以长足发展。

不可否认,以上各派的观点均有其合理之处,均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推进了我们对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的认识。遗憾的是:心理学的研究本应是多层次、多维度的连续的过程,心理与行为亦并非相互否定的关系,但每个心理学流派都只选取其中的某一方面,各执一端,本应统一的两面却势不相容,导致心理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仍然不成熟,甚至危机重重,严重阻碍了心理学的健康发展。

如何正确看待心理与行为的关系?我们认为,心理与行为看似针锋相对,实则并无实质上的差异,而是相互补充。当我们从外部角度来研究他人的心理时,我们无法观察到其内在的心理变化,只能观察到其表情、反应,此时的心理就呈现为现象,此时心理与行为在实质上是等同的,因为行为原本就是心理的外在显现。因此,心理和行为本质上都是一种心理现象,不过是主观的现象还是客观的现象而已。而当我们站在主客同一的角度去研究人的心理时,不是外在于我而是内在于心时,心理就是“我”的直觉、理解和体验,是内在体验到的鲜活的生命。再者,既没有不掺杂心理的行为,也没有不付诸行为的心理,行为中蕴含着心理,行为本身就昭示着人的心理活动。因此,二者的争论是静态分析的结果,是在不同的视角下去研究心理现象的一种样式。

如何解决二者的争论?未来的心理学该何去何从?我们认为:应以整合的视野关照人,关照心理学的建设和发展。无论是研究心理还是研究行为,本质上都是对人的研究,最终均要回到人的本性的发展、揭示人的全面本质上来。而仅研究心理或是仅研究行为,都只能揭示人的本性的某个方面、某个角度,无法全面、完整地认识人。要展示人的全面本质,必须摆脱非此即彼的二歧视野,以整合视野来认识人。“人的心理与行为的全部内容均应成为心理学的合法对象”,均应给予合理存在的空间(彭运石,2009)。

心理与行为之争尽管已成为历史,但对今天心理学的发展仍有着丰富的内涵。未来的心理学应扬长避短、去粗取精,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摆脱流派间的分歧和偏见,从多元视角来审视人的心理与行为,从整合视野来关照人,立足整合视野来进行心理学的理论建构。

致谢

本文承蒙彭运石教授指导,谨此致谢。

资助信息

湖南科技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资助。

文章引用

邱小艳. 心理抑或行为:浅析心理学研究对象之争
Psychology or Behavior: An Analysis of the Object of Psychological Research[J]. 心理学进展, 2017, 07(08): 1009-1013. http://dx.doi.org/10.12677/AP.2017.78126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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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6. 彭运石, 袁俏(2009). 论科学心理学的三种范式.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8(5), 114-117.

  7. 7. 叶浩生(1990). 论现代社会学习理论的基本特征. 华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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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9. 叶浩生(1998). 西方心理学的历史与体系.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

  10. 10. Watson, J. B. (1994). Psychology as the Behaviorist Views It. Psychological Review, 101, 248-253. https://doi.org/10.1037/0033-295X.101.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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