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融资是互联网金融下的新产品,是个人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动力。本文综述了美国和中国众筹融资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并试图通过对比美国和中国众筹融资过程中的发起人、跟投人以及筹资平台三方的心理和行为方面的差别,进一步重新认识和审慎思考众筹思想的本质以及众筹融资在我国的可行方案,为众筹融资方式在我国更好地发展提供借鉴。 Public financing is a new product of the Internet Banking and a driving for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individuals and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This thesis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domestic and American public financing, and tries to analyz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psychological and behavioral aspects of the Chinese and American financing platform, sponsors, and investors. Furthermore, this paper calls for us to further understand and carefully consider the essence and the feasible solution of the public financing. Last, the article provides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financing in China.
秦艺轩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北京
收稿日期:2018年3月11日;录用日期:2018年3月23日;发布日期:2018年3月30日
众筹融资是互联网金融下的新产品,是个人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动力。本文综述了美国和中国众筹融资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并试图通过对比美国和中国众筹融资过程中的发起人、跟投人以及筹资平台三方的心理和行为方面的差别,进一步重新认识和审慎思考众筹思想的本质以及众筹融资在我国的可行方案,为众筹融资方式在我国更好地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 :众筹,发起人,跟投人,筹资平台,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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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融资作为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已经成为不少创业者筹集资金或者宣传产品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新时代之下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众筹为有梦想,有创意的草根群众和小微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融资平台,搭建了实现梦想的桥梁,它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众筹融资所涉及的主体包括发起人,跟投人,筹资平台三方,在众筹融资进行过程当中,三方主体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问题和矛盾。理顺众筹融资发起人,跟投人,筹资平台三方之间的关系具有实践上的指导意义,如众筹平台更加积极地承担众筹失败的部分责任;对发起人进行有效的道德约束,避免非法金融活动;使得跟投人能够在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的同时,体验到成熟、高质量、有保障的产品,促使跟投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发起人产品的改善甚至研发中去。总之,众筹融资三方主体之间问题和矛盾的解决能够更好地帮助个人及小微企业实现创意和梦想,使得真正有价值的项目得以顺利启动。
关于有关众筹融资的问题,人言籍籍,聚讼纷纭,国内外学者在众筹融资这一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众筹融资的商业模式,贺欢(2014)提出“众筹主要有四种模式,包括:捐赠、赞助的众筹;奖励或预售的众筹;借贷的众筹;股权的众筹等。” [
关于众筹融资发展的现状,肖本华(2013)分析,“近年来,全球众筹融资模式发展非常迅速。根据Massolution公司的研究报告,2009年全球众筹融资额仅5.3亿美元,2011年则快速上升至15亿美元;2007年,全球不足100个众筹融资平台,到2012年上半年则有450多个。其中,美国的众筹融资占据了全球众筹融资的主要份额。” [
关于众筹融资的问题与挑战,贺欢(2014)认为“众筹商业模式政策不明朗;易卷入非法金融活动;投资者保护难度大;中介机构担保能力有限;我国国民收入和对众筹的认知度低对众筹困境也有较大影响。” [
关于众筹融资监管实践的研究,贺欢(2014)指出“对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如果触犯刑法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追求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依法治税的力度,提高税源的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财政非税收入方面,确保财政收入的依法征收。” [
以上论文对众筹融资的研究多是集中于各种模式的优缺点,监管实践的研究,虽然对众筹融资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做了一些探讨,但是对于众筹融资的发起人,跟投人,筹资平台这三方主体之间心理和行为的问题的分析以及由此产生的众筹模式本身在中国能否更好地发展方面的研究则较少。
众筹模式是近几年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社交网络的崛起而出现的新生事物,但代表着未来发展的新趋势,其独有的特点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打开了另一扇窗。但是与作为众筹融资发源地的美国相比,中国的众筹融资仍然处于雏形,其发展现状暴露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以下内容是在我国众筹融资发展现状下,对三方主体之间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可能的原因的解析。
美国众筹的支持者和中国众筹的支持者对于风险识别的意识和风险控制的能力是完全不一样的。美国经历过的重大危机使得整个市场对风险有很高的意识,因此众筹平台需要去做的有关投资者教育或众筹支持者教育的工作量少一点。但是,在中国,在社会状态比较浮躁的情况下,人人都想搞一个公司上市的情况下,支持者带着各种各样的目的来,是不是能够很好地控制风险的,当碰到跳票的情况可能会很急躁或者有一些急功近利的要求。这方面的文化差别是比较大的,会对整个众筹市场的走向有大的影响。
众筹是一个融资的过程,美国的融资渠道非常多,融资的形式非常多,风投、银行小额贷款、或者说其它一些民间借贷,这方面管制又很少。所以这种情况下,众筹更纯粹的是帮助实现梦想。然而,中国资本市场有严格的准入限制,创意和创业愿望都需要通过众筹去实现,各种各样的众筹项目都会来,那么众筹网站的定位很困难。
美国的众筹有很多地方值得我国借鉴。真正成功的众筹项目具有以下特征:首先,项目拥有一群坚定的追随者,他们积极响应发起者并且愿意帮助宣传项目。其次,项目打破常规,让大众眼前一亮。再次,项目有充分的市场调研,真实可靠的市场数据是必要条件。最后,鸣谢支持者,让投资者感到被重视。此外,众筹时间要恰到好处,众筹金额应合乎情理,众筹项目介绍需完整详实,项目信息要定期更新,发起人要保持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我国的项目资金目标和项目筹资最后期限均由项目发起方设置。笔者在京东众筹网,淘宝众筹网等众筹网站注册账号,试图通过发起项目来查看项目发起人协议,经阅读发起协议,并与国外的Kickstarter发起协议对比发现:我国在项目产品介绍方面,存在细节性的疏漏。笔者在浏览众多创意项目的过程中,发现非常多的项目没有足够充分地向支持者透漏项目的有效信息,这就产生支持者不信任,跑票的现象,最严重的是造成项目失败。然而国外的Kickstarter网站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它的每个项目都付加有一个视频的介绍。
笔者建议完善协议,注意细节方面的内容。首先要应该明确提出项目创始人不能误导他人或歪曲事实,应该坦率地讲述他们的计划。其次当项目涉及复杂的制造流程,例如制作一个复杂的小工具,众筹平台应该要求项目禁止使用真实感渲染,即技术制图,CAD模型。此外,创始人要显示尽可能多的信息,所展示给支持者的信息要有最低数量限制。提供给支持者的信息可以包括生产计划,生产产品进度估计时间表和任何其他详细信息。另外,让支持者知道项目处于发展的哪一阶段,也要提供项目的现实意义,例如到目前为止,什么工作已经完成,哪些工作有待完成。
笔者认为,我国的众筹网站必须明确规定这些内容,完善严格的协议,并且强制执行,这样有助于降低发起人为了短时间获得资金而虚报项目进度甚至夸大项目的道德风险,也有助于跟投人的维权,避免出现只有图纸而无实物的情况下获得资金后,实际产品与预期产品有较大差异的现象,从而增加项目的成功率。
笔者认为,众筹平台应该成为能够真正为个人和拥有新奇创意的中小企业圆梦的平台。因此,众筹平台上需要的是一群“理想主义者”,而不是一堆“理性主义者”。
“理想主义者”对改变社会有伟大憧憬,甚至在购买时感性因素超越了理性,他们的感性是因为情怀,是出于兴趣,是喜欢体验新鲜事物,是有着探索的精神,因而想要尝试项目,甚至积极参与研发过程而让项目成功。他们十分享受探索未知的乐趣,与创意者有着形同或者相似的梦想,懂得创意,支持创意。他们扮演着极客1的角色,注重参与感,希望参与到整个开发过程,寻找BUG。最重要的一点也是最可贵的一点是,“理想主义者”和项目发起人有互动有交流。
但是,“理性主义者”却多了些商业化,少了些“理想主义者”的情怀。可以说,在众筹融资中,“理性主义者”仅仅是为了得到产品而启动项目。当产品不成熟,甚至是次品时,“理想主义者”避之唯恐不及,他们不愿意成为BUG的牺牲品,他们认为只有靠谱的产品才是最好的产品,他们觉得产品攥在了手里才是实实在在的,才是唯一的目的。
在我国,商业化的方法运作众筹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它的弊端百出,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也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毕竟这是中国众筹发展的基础。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更加民主、经济更加发展、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更加文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众筹融资在我国的发展走向成熟,“理性主义者”会慢慢变成“理想主义者”。“理性主义者”会对梦想的理解更加深刻,梦想不仅仅代表着一个愿景、目标,还被诠释成了一份感动、一个诉求的满足。创意项目的实现之于“理性主义者”就是梦想的最终的实现。我认为,“理性主义者”摆脱种种因素而努力成为“理想主义者”的过程,其实就是他们摆脱只关注经济上的利益而转而享受生活的过程。而发起人提供奖励,是怀着感恩以及梦想实现的幸福来感谢支持者在资金以及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
秦艺轩. 中美众筹三方主体行为特征对比及对我国的启示 The Comparison of the Platform, Sponsors and Investors of Chinese and American Public Financing and the Enlightenment to China[J]. 金融, 2018, 08(03): 67-71. https://doi.org/10.12677/FIN.2018.8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