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软实力发展面临着先天不足、后天努力不够、极少关注制度层面国家软实力等挑战。发达法治可以转化为强大软实力,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强法治是应对中国软实力发展面临挑战的重要对策之一,实践中却常常被不应有的轻视甚至忽略。要从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融入国际法律秩序等方面入手,树立中国软实力正面形象,使中国国家软实力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主动适应世界其他国家软实力的变化。 The challenges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 soft power faces are handicapped by the weak of hard power, the lack of great effort, and few consideration on the system for soft power etc. Advanced rule of law might be transformed into strong soft power.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trength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ability will be then promoted. To strength the rule of law should have been regarded as one of the most countermeasures to respond the challenges. To carry forward the sprit of the rule of law will project a better and more positive China image. To promote the legal systems may enhance the stability and sustainability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 soft power. To integrate into international law order could be helpful to accommodate China to the changes of other countries soft power in the world.
近二十年来,中国学界从文化、软科学、华侨学和国际关系等角度深入细致地探讨了国家软实力,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并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并逐渐成为国家的战略和政策。但是从法治角度系统探讨中国软实力的研究成果付之阙如。以法治建设为视角,分析中国软实力发展面临的挑战,梳理法治在中国软实力发展中的作用,论证应对中国软实力发展面临挑战的法治之策,有助于拓展和深化中国软实力研究,理清法治对于中国软实力的意义。
国家软实力又称国家软权力[
中国国家软实力自身受制于国家硬实力和加速转型期而先天不足,以致影响力有限。国家硬实力是基础,国家软实力是拓展。国家软实力发展水平很难超越国家硬实力发展水平。国家软实力源于国家硬实力,发挥作用于扩散之中。没有国家硬实力的国家软实力是无源之水。缺乏合适扩散路径和机制的国家软实力只能拘于一隅。受制于中国的发展中水平和处于加速转型期,中国国家软实力也处于发展中水平,并在形成中面临着诸多挑战。21世纪初,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开始全面进入加速转型期。在工业现代化没有全部完成的时候,中国开始了向知识现代化迈进的过程,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呈现加速度的整体性跃迁,具体内容包括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等[
中国国家软实力发展受限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战略而后天努力不够,以致中国国家软实力与国家硬实力的发展呈现结构性失衡。由于改革开放30多来来,中国一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遵循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经济体制改革大刀阔斧,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文化、政治、外交和法治等领域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相关体制改革长期相对滞后,相关领域发展取得的成就十分有限。因此,在中国国家硬实力尤其是整体经济实力得到空前提升的同时,国家软实力发展却相对迟滞与不足。从全球竞争力排位看,中国许多主要产品的产量和出口规模都已名列前茅,但在文化、民主、法治、管理、信息、创新、宜居等国家软实力指标方面,中国基本上在平均水平之下[
从要素或者资源力角度看,我国目前的国家软实力研究和实践主要集中于文化层面的国家软实力,极少关注甚至忽略制度、外交、价值观和民族特性等层面的国家软实力,这与制度、外交、价值观和民族特性等在国家软实力中的重要和不可或缺的地位极度不符。虽然国内学界不断扩大国家软实力内涵,但是文化始终被作为国家软实力的核心要素予以最重点研究和实践。从制度、外交、价值观和民族特性等角度探讨国家软实力文章的数量和质量与从文化角度探讨国家软实力文章的数量和质量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2011年2月2日检索CNKI知识网络服务平台,题名为国家软实力的文章有151篇,题名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文章却有236篇。题名为软实力的文章有4125篇,其中题名为文化软实力的有1481篇,而其中提名为外交软实力的文章仅有2篇,制度软实力的文章仅有1篇,价值软实力的文章一篇也没有。国家级官方文件论及国家软实力时几乎只有国家文化软实力一个角度。国家文化软实力似乎已经成为国家软实力的代名词。然而,国家软实力并非仅仅体现于文化层面,还体现于制度、外交、价值观和民族特性等层面,由制度、外交、价值观和民族特性等构成的国家软实力甚至是更为重要的国家软实力。在国家软实力建设过程中,中国有必要从人类历史和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中获取智慧,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外交能力建设,全面发展国家的整体软实力。
从研究视野看,国家软实力的研究存在宏观性研究远多于微观性研究的失衡问题。国家软实力已经得到普遍认可,许多关于国家软实力的争议已经不再执着于宏观上的系统理念和指导思想,而是纠结于微观的制度设计和具体实施。各界应该给予微观性研究更多关注和更有力支持。国家软实力的宏观性和微观性研究的失衡致使许多国家软实力的制度设计和措施落实难以推进。在政府层面,微观性应用研究比宏观性理论分析更能满足工作需要。各界可以在以后的研究和实践中给予国家软实力微观研究更多的重视和支持。
从构建角度看,国家软实力自身建设探讨较多,国家软实力扩散研究较少。国家建设涵盖了国家软实力自身建设,国家软实力自身建设是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今天,包括文化、制度、外交、价值观和民族特性在内的国家建设的目标、方式和措施是确定和清晰的,也就是说,国家虽然没有以形式但是在实质上确定了文化、制度、外交、价值观和民族特性等国家软实力各方面发展的目标、方式和措施,并一直在积极实施。在此情况下,如何在文化、制度、外交、价值观和民族特性等方面发展中融入国家软实力的理念和思想,尤其是如何扩散国家软实力就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然而我国对国家软实力扩散的关注却少于对国家软实力自身构建的关注。学界曾分别从战略部署、提升国家形象和国际威望、外交实践、增强文化国力、国家相关制度的完善、共享人类共同价值等方面,对中国国家软实力自身建设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索[
基于中国软实力发展面临的以上五方面挑战,可以重新解读国内学界普遍接受和被国内官方最高层认可的国家软实力。笔者认为:国家软实力是一种国家通过吸引而不是强制和利诱手段获取国家利益的能力,是国家硬实力的对应概念。吸引手段主要是本国文化、价值和制度输出和传播。法律是制度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发展软实力的一种主要手段。法治精神是国家软实力的内涵之一。虽然国家软实力以国家硬实力为基础,其影响力很难超越国家硬实力的影响力,但是如果软实力建设卓有成效,却很有可能使本国硬实力的影响力发挥到极致,反之亦然。法治在一国软实力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广泛,也越来愈强。离开法治的软实力建设是不稳定和不持久的。
世界各发达国家无不拥有发达的法治和强大的法治软实力,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完善法治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经济硬实力与法治软实力日益呈现出相互依托、相互支撑的态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本目标是提高法治软实力,从而在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赢得主动。法治是指根据法律治理国家[
法律作为中国软实力资源具有巨大价值。法律是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中国软实力的重要内容[
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对发展中国软实力和形成中国向心力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加速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步提升,确保政治稳定、文化繁荣、落实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这些都离不开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只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才会维系政府公信力和增强中国向心力。由于海外华侨华人是我国软实力建设传播的海外最主要载体,所以我国侨务法律建设对于我国软实力建设传播有重要意义。我国已经形成了以1982年《宪法》(2004年修正)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为基础,以1990年《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0年修正)为核心的侨务法律体系,总体上解决了侨务工作有法可依的问题。随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一般法的角度,在全体公民的层面上尊重和保障归侨和侨眷权益的法制环境日渐成熟。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权利没有能够落到实处不是因为没有相关法律,而是因为没有认真实施尊重和保障华人华侨归侨侨眷权益法律。另外,许多新制定和正在审议的法律淡化甚至无视华人华侨归侨侨眷的特性,涉侨法律不关注侨务和不解决侨务问题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比较严重。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4月24日第二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涉侨法律,理应对华人华侨出入境、居留、工作和华侨回国定居等问题做出全面系统的规定,但是事实上却涉及很少,很少涉及的部分也规定的不充分。
法治政治体制和法制文化传统是发展中国软实力所必需。发达国家通常具有良好法治氛围,其民众习惯于政府以法治规范事务。如果我国政府在规范事务方面注重人治而忽视法治,就会在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形成沟通的障碍,降低服务和管理的效率,影响国家软实力的构建。要构建中国软实力必须建设一个充分和成熟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体制,更有待形成法制文化传统,努力塑造公正、民主和人权的进步国家形象,充分显示机制创新能力,在完成开放的公民社会建设的同时完成政治文明的塑造[
法治建设对于实现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发展国家硬实力有重要意义。只有建设法治国家,不断推动我国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民主政治才能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中国法治建设经验传播有助于增强中国国际影响力。法治具有普世性。昔日的罗马法典、拿破仑法典都曾经征服世界,超越罗马帝国、拿破仑帝国的存在而穿越时空影响至今。当代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是各国建设现代化的必修课之一,其国际影响力已经不局限于法系自身,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法治已经成为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凝结着人类智慧,为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3。在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软实力,不能只注重中国的特殊性,应该同时着眼于人类社会共同性,中国必须全力塑造具有普世意义的文化、制度、外交、价值观和民族特性[
加强法治是应对中国软实力发展面临挑战的重要对策之一,实践中却常常被不应有的轻视甚至忽略。当前,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中国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的优势充分显现,得到许多国家的关注和认同。我国国力的显著上升,引起了一些国家的疑虑和不适应,加强法治,增加国际社会对我国和平发展、和谐世界理念的理解和认同,使我国在政治上更有影响力、经济上更有竞争力、形象上更有亲和力、道义上更有感召力,对于软实力发展有重要意义。
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价值观,树立中国软实力正面形象。2008年《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指出:“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自由、平等,建设法治国家,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奋斗,深知法治的意义与价值”。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法系成为世界独树一帜的法系,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制文明做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5。中国坚持从国情出发开展法治实践,同时也注意借鉴和吸收国外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和人类共同创造的法治文明成果,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中国与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平等互惠的司法合作关系,接受和采纳国际上通行的司法合作规则。中国法治向世界展示的我国改革开放的崭新形象和法治国家的精神风貌,有助于消除人治国家的软实力负面形象[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夯实中国发展的法律基础,系统和制度性地回答和解决中国发展面临的挑战,全面和透明地向全世界介绍中国,使中国国家软实力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法治可以成为国家软实力,发挥凝聚作用。非法治不构成国家软实力,而成为国家离散力,产生破坏作用[
传播中国法治成就,增强中国软实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通过宪法和法律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已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相结合的道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得到了更加充分尊重和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法制环境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监督机构不断完善。虽然中国法治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是中国法律走出国门的广度和深度,向外传播的力度,还远远不够。以国际公认的高质量学术论文为例,中国被SSCI收录的法学类学术论文数量,与被SSCI收录的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以及被SCI收录的理工类学术论文相比,可以忽略不计。1985~2008年,汕头大学有21篇学术论文被SSCI收录,其中一篇为法学学术论文,同期,有1467篇学术论文被SCI收录。在法律移植和输出方面,移植发达国家法律远远多于输出本国法律,我国法治国际影响力极其有限,与经济国际影响力非常不相称。扩散法治影响力,我国需要播法治成就,融入国际法律秩序,加强与其他国家法律交流,否则,法治影响力无以扩散,增强国家软实力势必受挫。
融入国际法律秩序,主动适应世界其他国家软实力的影响。近年来中国更加明确地表达了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的意愿,在与国际接轨方面已形成共识。在坚持原则立场的情况下,中国已不再单纯挑战既有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而是持积极参与的态度。新中国自成立到1977年底以前的29年中,总共参加的国际多边条约才不过31个,而从1978年到2004年年底为止的26年间,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多边条约已多达236个。这些多边条约所涉国际领域的范围急剧扩展。1978年以后中国参加的多边条约,超出了前此仅局限于外交、人道主义法、海事、航运、少数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章程等狭小范围,而是迅速扩展到国际社会的所有领域[
解决法治建设存在问题,提升中国软实力。我国法治建设面临诸多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完全适应。法律体系呈现一定的阶段性特点,有待进一步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公职人员贪赃枉法、执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社会主义法治造成损害。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淡泊,法治教育数量和质量均有待提高。这些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我国文化、制度、外交、价值观和民族特性等方面国家软实力的塑造和提升。法治对中国而言,基本上是舶来品。即使到今天,人治依然时常冲击法治。解决法治建设存在问题的任务艰巨,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新的法律和完善旧的法律,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针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的现象,严格实施宪法和法律。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加强对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督的同时,在法律实践中突显人民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价值观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促进法治与民主更紧密结合,努力建设民主法治社会。
我们承认,中国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扮演重要角色与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所蕴含的权力关系密切相关。但是我们注意到,中国树立法治国家的形象,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传播中国法治成就,融入国际法律秩序,解决法治建设存在问题,无疑能够增强中国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而这正是国家软实力建设传播不得不重视的。所以,我们可以更加关注和重视加强法治对于应对中国软实力发展面临挑战的意义,进而研究和实施具体的实施方案6。
国家软实力是一种国家通过吸引而不是强制和利诱手段获取国家利益的能力,是国家硬实力的对应概念。法律是中国发展软实力的一种主要手段。法治精神是国家软实力的内涵之一。中国软实力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中国国家软实力自身受制于国家硬实力和加速转型期而先天不足,以致影响力有限。中国国家软实力发展受限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战略而后天努力不够,以致中国国家软实力与国家硬实力的发展呈现结构性失衡。法治在中国软实力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广泛,也越来愈强。法律作为中国软实力资源具有巨大价值。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对发展中国软实力和形成中国向心力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法治建设对于发展国家硬实力有重要意义。加强法治是应对中国软实力发展面临挑战的重要对策之一,实践中却常常被不应有的轻视甚至忽略。要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价值观,树立中国软实力正面形象。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使中国国家软实力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传播中国法治成就,增强中国软实力。融入国际法律秩序,主动适应世界其他国家软实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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