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Vol. 08  No. 06 ( 2019 ), Article ID: 30824 , 10 pages
10.12677/ASS.2019.86134

Japan Agricultural Association: A Typical Model of Integrated Cooperatives in the Context of Oriental Culture

Anfan Shi, Yuantai Xie*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Jiangxi Agriculture University, Nanchang Jiangxi

Received: May 28th, 2019; accepted: Jun. 11th, 2019; published: Jun. 18th, 2019

ABSTRACT

At present, Zhejiang Province promotes the comprehensive cooperative model of Wenzhou in the whole province and affect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national cooperatives. Therefore,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study the typical model of the comprehensive cooperative of the Japanese Agricultural Association. 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formation background of the Japanese Agricultural Association and the six functions of the typical cooperative model bor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oriental culture. Then it summarize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Japanese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model, namely comprehensive and professional, sound organization, perfect Governance model and good bridge role; then summed up the five successful experiences of the Japan Agricultural Association, which increased the profits of farmer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provided sufficient funds for each link, gave farmers the convenience of concurrent business operations, affected rural agricultural policies, and formulated and promoted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rural construction; finally pointed out the reference significance of the Japanese Agricultural Association mode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ooperatives: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the innovation of cooperative system and mechanism, focus on improving the construction of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system, and strengthen scientific guidance on all aspects of farming, focus on effectively providing supply and marketing agents for farmers, optimize financial services to reduce the burden on farmers, and increase the welfare of cooperative members.

Keywords:Japan Agricultural Association, Successful Experience, Oriental Culture, Inspiration

日本农协:东方文化背景下的 综合型合作社典型模式

史桉凡,谢元态*

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收稿日期:2019年5月28日;录用日期:2019年6月11日;发布日期:2019年6月18日

摘 要

目前我国浙江在全省推广温州的综合型合作社模式并影响着全国合作社的发展走向,因而研究日本农协综合型合作社典型模式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东方文化背景下诞生的日本农协的形成背景和综合性合作社典型模式的六种职能;接着概括日本农协模式的主要特点,即综合性与专业化、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治理模式和良好的桥梁作用;然后总结了日本农协的五大成功经验,即增加了农民生产经营的利润、提供了各个环节充足的资金、给予了农民兼业经营的便利、影响了农村农业政策的制定和推动了乡村建设全面的发展;最后指出日本农协模式对于中国合作社发展的借鉴意义:应全面促进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应着力完善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要加强对农事各环节的科学指导、要集中有效为农民提供供销代理、要优化金融服务以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加合作社社员多种福利事业。

关键词 :日本农协,成功经验,东方文化,启示

Copyright © 2019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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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1. 引言

至2018年底,虽然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已经达到217.3万家,但存在生产规模小、组织分散、合作的重点不同,合作的形式各异,过分强调专业化,综合效率不高等问题。然而,目前浙江在全省推广温州的综合型合作社模式并影响着全国合作社的发展走向。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农民合作组织都非常完善,比如美国、日本以及欧洲多国等,但日本农协发展非常稳健,综合性最强。因而,研究日本农协综合型合作社典型模式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 从文化背景看我国借鉴日本农协典型模式的独特意义

2.1. 东方文化土壤:日本农协的形成背景

东方国家中,长期封建统治使得农民处于受剥削和压迫的弱势地位,之后又受到了来自西方国家的殖民和剥削,使得农民更加贫困。东方国家比如中国、日本、韩国等都是资源匮乏并且人口密度较大的国家,也都是以发展小农产业和家庭手工业为主。由于小规模农业抗风险能力较差,并且很难与市场接轨,因此进行规模而有效的发展对于农民增产增收来说十分重要。为了克服小规模农业的弊端,日本农民就想通过形成组织来保护自己,所以日本农协应运而生。该组织没有改变小规模经营的模式,但是形成了一定的组织来顺应市场发展。

日本农协又称为“农民协同组织”,指的是农民作为其中主要的参与者,在农业各生产、生活领域相互协作而组成的经济组织,该组织对农村农业的发展进步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升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日本农协开始就迅猛发展,到了八十年代日本就跻身于世界高效农业国行列,并达到与美国农业相同的增长率。二战后,日本经济逐渐复苏,同时日本的农业也开始兴旺发展 [1] 。日本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这短短的三十年间,逐渐完成了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和农业人口非农业化转移的进程,这些巨大的进步都归功于日本农协的成立与发展。半个世纪以来,日本农协的组织形式和业务机制都得到了国际专家和学者高度的一致认同。

2.2. 日本农协是综合性合作社的典型模式

日本农协是从赖母子、报德社、产业组合和农业会逐步发展过来的(于秋芳 [2] ,2009),每个过程都根据当时的社会情况、环境因素具有不同时代的特征,其历史发展形成过程如表1所示。

Table 1. The function of the Japanese Agricultural Association is gradually expanding in its development

表1. 日本农协组织发展中其功能逐步扩张

资料来源:根据于秋芳。战后日本农协发展史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9)内容整理而成。

2.3. 日本农协的综合职能

1) 综合指导职能

指导农民生产和生活属于日本农协最主要的职能。日本农协生产上的指导包括粮食作物和蔬菜水果等的种植栽培、畜牧业的发展、机械使用的指导等。由于时代的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农民对城市生活方式以及高质量生活的憧憬越来越强烈,因此日本农协需要指导农户的生活。在农村建设一些城市的基础设施来方便农村百姓,很大程度上给予了他们生活上的舒适和便捷,从而大大提高日本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效率。

2) 集中供销职能

在购买方面,日本农协统一批发购置,帮助了农民们购买这些资料,大大降低了农民购买成本,并且派专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产品质量和安全。日本农协还开设农业超市服务于民,农民可以在农协专属超市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在销售方面,日本农协为农户代销农产品,帮助农民在市场上谋求合理的价格,并且在各个地区开设农产品销售点,便利各地的农户。

3) 信用互助职能

农民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国政府,但日本市町级农协可以给农民提供更优惠的储蓄和贷款业务。市町级农协有着高于银行存款利率0.1%的储蓄业务和低于银行贷款利率0.1%的贷款业务,极大地受益当地农民。由于市町级农协是综合性的农协,兼有购买销售等职能,因此农民在农协可以用信用享受这一条龙的服务。农协也会将这些职能统一核算,将农民的购买销售等变得更加便利。日本农协不仅有日本政府进行担保,也受到诸如监事会等一些行政机关的检查,因此日本农民十分信赖农协的金融服务,愿意去农协储蓄和借贷。

4) 厚生共济职能

厚生共济职能指的是日本农协对日本农民提供一系列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的服务。虽然该职能出现的比较晚,但由于社会强烈的需要,促使发展十分迅速,逐渐成为日本农协重要的职能之一 [3] 。日本农协短期保险包括火灾保险、汽车保险、人身保险等,长期保险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同时日本农协成立了自己本身的医疗所,派遣流动医生到每个市町村去诊查病人。由于日本老龄化的日趋严重,日本农协的老人服务也做的越来越贴心周到。家人可以将老人送入日本农协和其他老人一起休闲娱乐,日本农协也会派人去老人家里照顾老人。日本农协对老人提供的优质服务大大减轻了想外出务工年轻人照顾家中老人的负担。

我国和日本有着相同的东方文化背景,东方文化背景下日本农协的综合职能模式多我国更加具有可借鉴性。但是从国内外相关文献看,日本学者对于日本农协的研究居多,一般集中在对日本农协法律金融和组织架构等方面(佐伯尚美 [4] 1963;木下义盛 [5] 1965;梶井 [6] 1989;太田原高昭 [7] 1999等)。我国学者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研究日本农协,有的学者重点研究日本农业现代化的途径(王振锁 [8] 1992),也有学者重点研究日本农协这一组织来保护自身权益(焦必芳 [9] 1997),有学者总结出日本农协具有购买销售、信用互助以及保障权益等特殊的职能(陈柳钦 [10] 2010)和特点(于秋芳 [2] 2009),有的学者通过中国与日本农村经济组织的比较(周维宏 [11] 2018)并提出了借鉴日本农协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模式的建议(褚颖 [12] 2012;李汉卿 [13] 2013)。综合国内外相关文献,从文化背景角度研究日本农协高度综合性典型模式的成果几乎还没有。因此,从东方文化背景视角研究日本农协的综合职能模式,对于东方国家的合作社发展具有独特的借鉴意义。

3. 东方文化背景下日本农协模式的主要特点

日本农协具有很浓厚的东方文化特点。东方许多国家的农业都是以家庭经营为基本单位,只不过日本农协把各个单位分别组合起来,形成了自下而上十分有效的机构组织:上级对下级进行指导,解决下级之间的矛盾纠纷;下级对上级汇报工作,听从上级的安排指挥。日本农协的以下特点,很好地促进了该组织的有序发展。

3.1. 日本农协综合性与专业化

日本农协分为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两种类型,而大部分学者和专家所研究的都是综合农协。

综合农协囊括了农业生产生活诸多方面,比如本地区中的农业生产、供销、信用等 [14]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间的经济危机造成日本经济动荡,日本政府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发起了一系列改革运动,其中产业组合在该运动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产业组合指的是农民从以村落为单位进行生产逐渐转变合并成了市町村级别的生产,并且全体成员一齐加入,所做的工作范围逐渐转变为产品销售、生产生活资料互惠、资金借贷等。同时国家也整顿日本农协,建立出从市町村到县级再到全国的农协体系,再之后逐步加入金融、保险等农业服务,使得农协的发展更加的欣欣向荣。

专业农协一般是指专门经营某一种特定农产品或某一类农业服务所形成的组织。专业农协拥有更精良的管理团队,但由于单一化易受到市场的影响,并且综合农协有时也会与之竞争。因此两种形式的农协组织需要相互合作,从而给农民提供更丰厚的利润和更优质的生产生活服务。

3.2. 日本农协健全的组织机构

日本农协在1947年正式成立,这意味着日本农民在自主经营方面更进一步,日本农民的社会角色从被动逐渐向主动转变。但是在日本农协成立之初,国内经济动荡,加之管理者缺乏经验,导致日本农协管理不善,亏损十分严重。所以国家出台一系列法案,比如《农林渔业组合重建整备法》、《农协合并助成法》等 [15] ,并且成立三级组织,即市町村级、县级联合会级和全国联合会级。三大组织的工作和职能(见表2),整合了农协内部组织体系;同时,增加了农协会员,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表2可知,日本农协的基本工作主要是由市町村一级来完成的,市町村为综合性农协,而其他专业职能主要是由县级和全国联合会来完成的。三级组织一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是上级有权对下级进行指导和管理 [16] 。日本农户几乎都加入了市町村级农协享受其政策福利。

Table 2. Japan’s three major organizational functions

表2. 日本三大组织职能

资料来源:引自杨红亮。浅析农协对日本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D]。中共中央党校,2015。

到了七十年代,日本农协事业开始逐渐向生活偏移,由原来主要从农事生产扩展到农民储蓄、贷款等农业金融领域。发展到九十年代,由于日本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导致农村人口不足;日本逐步走上国际化的道路后,进口产品增多导致农产品价格不稳定。所以农协开始发展保险业和其他福利事业,以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日本的三级组织内部又相应地增加金融保险管理部门,日本农协内置金融机构为金融保险事业提供组织保障 [17] 。至此,日本农协实际上成为了生产–流通–信用等综合型的农民合作组织,在世界各国合作社中具有鲜明特色。

随着日本的不断发展,许多农协开始合并,特别是1961年日本颁布实施的《农协合并促进法》,进一步加剧了市町村级的合并。之后日本农协市町村级的合并逐渐扩散到县级,一些县级和市町村级的合并增大了基层农协的范围,逐步形成了“基层–全国级农协联合会”的二级结构 [18] 。

3.3. 日本农协完善的治理模式

日本农协中有许多组织职务,类似于现代企业的模式,其中理事会是由农协成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出来的。理事会有最高权利,其成员是农业协会的高级干部和最高法定代表人。理事会受到了监事会的监督和审查,其中包括理事会的工作完成情况、完成质量以及是否滥用职权等等。同时,理事会还将设有常务董事和专务董事。常务理事协助理事长进行各种工作的开展,给理事减轻负担,帮助理事更好的完成工作。专务理事的事务一般具体到专项工作,比如到生产生活的细项。截止到2018年,日本农协约有23,125个理事。理事会下面一级是参事,他们是由理事会选拔出来的,参事通常担任农协具体详细的事务。参事一般相当于公司的总经理,具体落实农协的各个事务,并且日本农协还会雇佣许多负责各种具体事务的助手和职员来协助其开展工作。因此,日本农业协会的运作非常系统化和制度化。

日本农协会议基本上每年至少会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是日本农协最高的决策机关,召开时间一般在每年的年底 [19] ,而如果有重大临时事件或者突发情况时,日本农协会召开临时全体大会。在会议中,主要成员会总结其上一年的工作比如会议决算书、亏损处理方案、盈余处理方案等等,并提出改进措施,然后再计划下一年的工作。日本农协会议中,一些事务需要投票的方式来选举。每个组员有一票的权利,只有半数以上的正式成员出席并且获得三分之二投票率的决策才能视为有效。

3.4. 日本农协良好的桥梁作用

日本农协组织在日本社会中扮演着政府与农民之间纽带角色,该组织不仅极大地维护了农民的权益,也能更好的与政府进行沟通。日本农协与日本政府有密切的联系:日本政府会在政策上给予日本农协农业发展上的帮助,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等,政府也会在农民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上进行适当的价格补贴,极大地减轻农民的负担 [1] 。日本政府还会通过粮食管理制度防止垄断的产生,实行价格保护。在农协的信用职能方面,政府也会对其进行信用担保,降低了农协信用存贷款的风险 [20] ,增强了农民对日本农协的信任,鼓励其他农民加入日本农协这个组织。与此同时,日本农协也配合政府工作,给政府提供更快捷全面的农业数据,同时也给政府减轻农业方面负担。

4. 东方文化背景下日本农协的主要成功经验

马克思的农业发展理论特别是合作理论对东方小农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指导作用。马克思认为,农民个体经济的转型和发展,应当以农业经营、设备、肥料和各种农艺方法等集体劳动所必需的一切物质为基础,通过机器和合作劳动大规模地组织起来 [21] 。恩格斯认为,政府可以通过示范作用和组织社会成员对农民给予帮助。斯大林也指出,将个人利益相互结合起来,可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因此,日本农协是一个成功的组织,将农民联合起来,共同创造利益,其成功给东方国家的农业组织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4.1. 增加了农民生产经营的利润

农民生产经营的利润主要是受到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的影响。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受到生产资料、原材料和劳动力等因素的制约,而农产品的销售收入主要由单位面积农产品的产量和农产品的单价决定的。因此,增加农民的利润可以从生产和销售两方面来着手。

在降低生产成本这一方面,日本农协大大缓解了农民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负担。日本农民单独购买农事产品对价格影响很小,而且价格较高,因此日本农协把大量农民召集起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与卖家进行谈判协商,有效地降低了农事产品的价格,使广大农民受益。

在提高销售收入这一方面,日本农协的组织机构中建立了销售点,通过集中农民的力量,增大了农民在市场上的话语权,将农产品卖到合理的价格。日本农协还能帮助农户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分类,然后拿到批发市场去统一销售,从而帮助农民获得合理的销售收入。

4.2. 提供了各个环节充足的资金

日本农协的环节包括购买、生产、销售等,并且日本农协中的农业信用协同组合是一个十分完备的资金帮扶机构,帮助农民解决了一系列生产生活资金困难的问题,保证了农民在各个环节拥有足够资金运转,以维持农业部门产–加–销整个产业链的正常运行。

日本农协减少了购买资金。日本农协通过低价购买原材料等生产物资和生活物资,再低价卖给农户,并且收取极低的手续费。日本农协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模式,大大降低了农民的购买成本。

日本农协解决了生产资金。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周期长、大型生产资料价格昂贵等因素,农民很难实现通过自己的财力进行农事产品购买,所以日本农协提供的贷款可以帮助农民周转资金,帮助农民开展机械化生产来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

日本农协补助了销售资金。农协会员销售农产品一般在农协自己的工厂或者是附近的销售点,节省了运输成本;同时,日本农协会对农产品的销售进行一定的补助,加上政府对许多农产品销售实行税收减免,让农民享受更多的优惠,从而较大幅度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4.3. 给予了农民兼业经营的便利

日本农民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导致农民获得的农业收入可能不足以维持家庭的日常开支;并且农业种植有一定的周期性,一年中农民忙碌时间一般是耕种和收割时期,而其他时段都是闲暇时间,因此很多农民选择在农作物间歇期去打工来增加家庭收入以提高生活质量。日本农民的兼业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兼业,另一种是以非农业收入为主的兼业 [22] 。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非农业收入为主的兼业在农民中占比越来越大,并且随着农业城市化的步伐加剧,一些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水平甚至超过了城市工人,极大地缩小了城乡差距;同时,兼业活动还能让农民利用空闲时间进行创新,从而提高农业机械化的生产效率,使用效率更高的机器可以帮助农民获得更多的生产收入。

但是如果农民一旦外出兼业,家中的事情将无法料理,这会影响他们出外就业,所以农民需要一个组织来帮助他们解决家中琐事的问题,他们才能放心外出打工。日本农协则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兼业经营过程中可能带来各种不便的问题。

4.4. 影响了农村农业政策的制定

一般而言,在绝大多数国家,在城市经济体中有工会代表工人的利益,然而却很少有正当组织来代表农民权益。所以很多政府政策往往都会偏向于城市居民和城市工人,而农民在政府政策中却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然而在日本,因为有日本农协这个庞大组织的存在,政治家不能忽视日本农协的影响和诉求,所以很多政策都要重视日本农民和农协的各种权益。日本农协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影响政府的农村农业政策的制定:

第一,参与政府会议讨论。日本农协可以与政府官员讨论关于日本农业问题,每当政府制定农业问题时,相应官员都会征求农协的意见。并且,农协在会议中会反对有关损害农民利益的意见。同时,农协还可以直接向政府申请一些行业性或区域性的单项政策,如果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政府就会认同并批准该项政策。

第二,影响众议员的选票。在日本众议员选举时,日本农协会把农户聚集在一起,给农民进行选票分析,鼓励选民投选有利于农业的候选人。同时,日本农协的巨大号召力和组织力也会导致候选人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很多地方候选人都是出身农村,代表着日本农协的利益,也更会考虑农民的需求。因此日本政府在农产品收购价格、农业补贴和农产品进口关税中等政策制定过程,都比较广泛地吸纳了农协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进行“陈情活动”。日本出现金融危机或受到外部金融危机的冲击会导致物价涨幅较大,但是粮食却依然能够保持原来的收购价格。这是因为当日本每次物价涨幅较大而有可能损害农民利益时,农协都会组织起“陈情活动”来捍卫农民的利益。农协通过带领农户进行“陈情活动”来促使政府提高大米市场收购价格,以减少农民因为物价原因引起的损失。

4.5. 推动了乡村建设全面的发展

在日本,乡村旅游与乡村建设形成了良性互动。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旅游,乡村旅游又成为推动乡村建设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农协指导农民全面加强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加强了乡村硬件设施建设,提高了农村卫生水平,因而日本的“生态农庄”和“农家乐”成为亚洲有名的乡村旅游模式。这种乡村旅游模式,可以吸引城里人前去体验农村的环境风光,并且可以自己动手参与体验农业生产的过程,品味农业劳动的乐趣与辛酸。与此同时,农协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广告投放,向大众推销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

5. 日本农协对于中国合作社发展的借鉴意义

5.1. 中国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民合作社也是农民自愿参与的组织,并且发展十分迅速,具体如表3所示。

Table 3. Statistics on the number of farmers’ cooperatives in China in 2016~2018

表3. 2016~2018年我国农民合作社数目统计

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http://www.saic.gov.cn/。

截至2018年,我国形成了农民合作社217.3万户,比上年增长7.7%;新登记合作社15.6万户。但是我国合作社中依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我国合作社缺乏创新。我国多数农民的思维相对保守,比较偏向固守传统观念,加上接触新知识少,因而导致合作社无论是生产经营还是管理模式都创新不足,影响了农村合作社未来的发展。

第二,我国合作社运营及管理不规范。一方面,我国由于地域广泛,远离中央的地方干部容易独揽大局。虽然中央出台了一些合作社和农业法律法规,但是地方并不会严格实施;另一方面,我国农民缺乏合作社的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虽然有合作社章程和财务管理办法,但在合作社实际运营及管理中却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尤其是在合作社内部产生利益纠纷时,将会严重影响其正常运行。

第三,我国合作社缺乏农业人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绝大多数都外出打工,我国大学生又多数不愿回到农村继续为家乡服务,导致合作社十分缺乏具有一定技术和学历的人才 [23] ,致使合作社发展速度缓慢。

第四,我国合作社发展存在地区差异。我国农业合作社分布十分不均匀,一些地区合作社分布非常密集,一些地区农业合作社十分稀少,甚至有的村还没有组建合作社。欠发达地区的合作社农地等生产要素资源也比较分散,由此导致合作社很难在市场价格上掌握主动权。

第五,我国小合作社贷款存在困难。我国有些合作社发展规模较小,没有足够资金发展农业。解决合作社的生产投资或资金周转只能选择银行,但是银行贷款门槛和利率都很高,使得融资难成为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瓶颈。

第六,我国合作社没有相关农业保险。农民医疗、养老需要保险,但是商业保险公司很难有专门为农民服务的保险产品,并且商业保险公司通常也很少受理农民保险,所以农民很难为自己的健康和生活进行保障。

5.2. 日本农协模式的借鉴意义

日本农协成立历史悠久,加之不断经过改革创新,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都非常成熟,其发展经验非常值得我国借鉴学习。因此,我国需认真研究日本农协的成功经验,总结出其规律,大力推进我国农业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5.2.1. 应全面促进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

温州市农村合作社最先开展综合性试点。1986年,温州率先推出浮动利率,开创了中国浮动利率的先河,为农村金融的兴起奠定了基础。2006年,瑞安农民合作社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首家县市级综合农协合作组织的成立,同时农村金融活动也慢慢开始萌芽生长。2014年,温州“三位一体”综合农协将生产、供销、信用融为一体,该模式的体制机制创新,成为浙江省农村合作社的成功典范,已经由省委省政府下文在全省全面推广,也成为全国农村合作社的一面旗帜。此外,全国各地都有体制机制创新的成功模式,需要及时总结推广。如2014年才出现的贵州塘约的“村社合一”模式就非常成功,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前往学习考察。

5.2.2. 应着力完善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

我国农民合作社因为组织体系不健全,没有真正落实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制度,容易出现拉帮结派利己排他的现象,在很多合作社都是村干部说了算。同时,由于农民合作社组织体系不健全而信息流通不顺畅,也导致政策很难有效地在组织中传递。所以要通过完善和落实农民合作社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合作社存在的问题整顿合作社的运行,从而加强各个成员之间的交流、化解社员内在的矛盾,做到有福共享有难同当,使农民合作社管理者真正成为不谋私利、全心全意为集体服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24] 。

5.2.3. 要加强对农事各环节的科学指导

我国农业合作社中以中老年社员居多,他们没有接受过科学有效系统的农业知识学习,其农业知识一般都是来自老一辈的传授,上一辈落后的方法导致农民在生产生活中走弯路甚至对农业造成破坏,比如农民不合理的生产导致土壤沙化,又如很多地方农业耕作基本是靠人力畜力这种落后的方法。因此,亟需农民合作社大力培养懂技术、懂管理的新型农民人才。当前尤其要加强在农民合作社社员中普及农业生产知识,帮助农民更科学地耕种,更有效地利用土地和其他资源;同时还要加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扩大农业机械化覆盖面以提高农业种植效率。

5.2.4. 要集中有效为农民提供供销代理

我国一些山区和丘陵地区由于农户居所较分散,名曰“农民合作社”,实际上还是松散型的组织形态,在农民供销方面,农民们很难相互协商、团结一致来保护农产品价格,导致农户不能享有市场主动控制权,只能被迫接受市场价格。因此要在农业合作社中强化代理职能,为农户提供集中有效的农产品供销代理业务。当前可以利用互联网的发达便利在网上销售农产品,帮助农民以更合理的价格销售农产品;也可以为农民统一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再以较低的价格卖给农民,从而降低农民生产成本,增加了农业生产利润。

5.2.5. 要优化金融服务以减轻农民负担

我国农业合作社和农户一般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贷等业务,但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属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所以农村信用合作社很难真正给农民造福祉。因此,一方面,应加大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增加其普惠金融服务,将其营业目的转变成扶农惠农,才能真正造福农民,比如适当提高农民的存款利率,适当降低农民的贷款利率,降低农民贷款门槛,农民才更愿意在合作社贷款扩大农业生产 [25] 。另一方面,要办好农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社”或内置的“信用合作社”,通过自身的合作信用体系解决自身的资金供给与调剂问题,让农民真正体验到合作的魅力。

5.2.6. 要增加合作社社员多种福利事业

我国亟需政府出台一系列福利政策来为服务于农民。1) 目前保险公司销售农业保险不仅不专业,而且针对农民合作社提供的保险产品十分缺乏,所以需要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机构来给农业提供全面的保险服务。2) 农民合作社也可以承担起农民互助养老和家政服务等职能,从而使老年农民能够在家庭住所熟悉的生活环境中安度晚年。3) 农民合作社还可以牵头建立农村社区医院或社区养老院,实行医养结合的模式,以综合解决养老和健康卫生的问题。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功能内涵、演进逻辑及创新发展》[16BJL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章引用

史桉凡,谢元态. 日本农协:东方文化背景下的综合型合作社典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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