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ern Linguistics
Vol.06 No.02(2018), Article ID:25023,7 pages
10.12677/ML.2018.62026

A Brief Analysis of Language Regulation Based on Marxist Philosophy’s Epistemology and Contradiction

Jingtao Liang

Faculty of Linguistic Sciences, 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 Beijing

Received: Apr. 26th, 2018; accepted: May 16th, 2018; published: May 23rd, 2018

ABSTRACT

Language is the description of objective world or fictional concept [1] which takes objective world as the prototype. Zhang Pu (2007) thinks that language is not static, which is constantly changing in its application, and the clue of changing is hidden in real text and nonstandard phenomenon.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new words, new meanings and new applications are in violation of “conventions and norms”, and then to the new knowledge goes through “discussion, explanation and complement” before it is widely accepted and used, further to enter the “conventions and norms”, all these constitute the dialectics of language development.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linguistics experts carry out large, deep and comprehensive research on language regulation: American linguist Haugen holds that “language planning is the evaluation of language changing”; Dai Zhaoming (1998) [2] argues that “language regulation is the evaluation and selection of language changing”. Language regulation is one of the practical activities of human understanding and transforming the world. This paper tries to analyze language regu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pistemology and contradiction of Marxist philosophy.

Keywords:Language Regulation, Marxist Philosophy, Epistemology, Contradiction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矛盾论视角下的语言规范浅析

梁京涛

北京语言大学语言科学院,北京

收稿日期:2018年4月26日;录用日期:2018年5月16日;发布日期:2018年5月23日

摘 要

语言是对客观世界或以客观世界为原型的虚构概念1的描写。张普(2007) [1] 认为语言不是静止的,在运用中不断产生变化,变化的端倪隐藏在真实文本和非规范现象中。从最开始的新词、新义、新用在违背“约定和规范”中产生,再到新知经过“讨论、解释、完善”被人们接受而广泛使用,再到进入“约定和规范”,共同构成了语言发展的辩证法。国内外语言学界专家围绕语言规范展开了大量、深入、全面的研究:美国语言学家豪根认为“语言规划是对语言变化的评价”;戴昭铭(1998) [2] 认为“语言规范就是对语言变化的评价和选择”。语言规范是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之一,本文尝试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和矛盾论角度去分析语言规范。

关键词 :语言规范,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矛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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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识论与语言规范

《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中对“认识论”的定义为:关于人类认识的对象、来源、本质、发展过程和规律,以及认识与实践关系的学说,是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的两大任务。认识的目的一方面在于认识世界,一方面在于改造世界。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基础,从实践到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就是感性认识升华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其中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成理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前提和基础,因为理性认识的形成依赖于在占有足够的、真实的感性材料的前提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对这些感性材料进行科学加工。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规律性认识有利于科学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不断提高人们认识世界的能力。认识对于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规律性认识为人们改造世界提供方法论指导。从认识到实践的第二次飞跃依赖于以下几个条件:为实践提供方法论指导的认识的科学性、理论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和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实践可以用来检验认识,还可以深化、升华认识。正确认识一个事物需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此外,在认识的来源中既要重视直接经验(语言规范活动经验)又要注重间接经验(他人的语言规范活动经验)。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从认识主体角度来界定,间接经验一定是他人的直接经验。他人的直接经验(间接经验)也来源于对实践活动的总结。

毛泽东(毛泽东,1937;吴振坤,1987) [3] [4] 把认识论与群众观点科学地有机结合起来,主张“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具体来说就是“深入群众,将群众意见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从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语言规范是本体规划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体规划中形成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是重要认识客体。认识的途径是对语言规范实践中积累的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进行科学加工。

(一)从实践到认识的第一次飞跃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检验认识的唯一标准。结合以上三方面,语言规范的认识体现在:

1) 语言规范认识来源于本体规划活动。在古今、内外的本体规划活动中,国家、机构、语言学家、个人等制订、推行了一系列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这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正是在成功和失败中,人们不断深化对语言规范的认识;正是通过对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总结,人们逐渐掌握了对语言规范的规律性认识;

2) 人们通过对古今的、内外的,个人的、他人的语言规范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归纳,立足本国语言生活实际,选取适合本国本体规划的优秀做法和成功经验,对现有规范标准中不符合语言发展规律、不满足语言交际需求、不为人民群众所接受、不符合客观条件的部分加以调整、完善,再回到实践中检验、升华,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中推动对语言规范的认识不断向前发展;

3) 人们从事语言规范的目的是从语言变体中选择一种作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通用语言文字的标准用法,为人民群众使用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指导,从而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另外,在人们群众参照规范标准使用语言文字时,也可以检验规范标准的科学性,为规范标准的完善奠定实践基础。未运用到语言生活中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从而“短期消亡2”。规范标准本身就是语言变体中的一种,需要使用中保持生命力,一旦退出使用便宣告其生命终结;

(二)从认识到实践的第二次飞跃依赖于三个条件:理论的科学性、理论与群众相结合和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从这一角度来看,语言规范标准要想制定、推行并收到良好的效果,必须要从这三方面入手。

1) 语言规范的实践活动需要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开展才能收到良好效果,具体来说科学的理论大概包括:语言文字本体研究成果(语言文字现象的客观描写和语言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和语言规范实践经验(古今、中外,个人直接实践经验、他人间接实践经验3)。对于科学理论的把握,大概也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感性认识阶段、准理性认识阶段和理性认识阶段。

单凭认识主体的直观印象就对语言文字本体、语言规范下结论,这就陷入了“唯心主义”误区,其直观印象只能算作感性认识,因此我们也可以把这一层次称作“唯心主义”阶段。我们不否认感性认识为理性认识提供物质基础,但是感性认识还无法科学揭示语言文字本体和语言规范的内在规律、发展规律。从这一点来看,感性认识有局限性,有待于上升为理性认识;

对语言文字本体和语言规范研究不够全面、深入,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认识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由于在认识过程中对认识客体(语言文字本体、语言规范)缺乏整体、深入的研究,其研究成果先天地具有片面性。在具体运用过程中,用部分理性认识当成整体理性认识,这就是“准理性认识”阶段。认识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犯了以偏概全的“经验主义”错误,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层次称作“经验主义”阶段。在这一层次中,要重视对语言文字本体、语言规范的全面、深入研究;

在对语言文字本体和语言规范进行了相对4全面、深入的研究之后,认识主体掌握了相对丰富的感性材料。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对感性材料进行科学加工,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过程中,归纳总结出关于语言文字本体和语言规范的理性认识。基于相对全面、深入的研究成果才能算作是科学的理论。在“理性认识”阶段中,看似我们完成了认识的任务,其实不然,因为它们还没有经过语言规范实践检验,没有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的循环往复,因此其理论的科学性具有相对性。

2) 在语言本体研究和语言规范研究基础上形成了规律性认识,在这些规律的基础上人们制定语言规范标准并颁布试行。试行一方面体现了语言规范工作的实践观点,因为未经实践检验的真理和未经语言生活检验的语言规范标准的科学性都有待商榷;

另一方面体现了语言规范工作的群众观点,语言规范是在对人民群众使用着的语言变体进行评价、选择的基础上得来,这就是语言规范的“从群众中来”。在评价、选择的基础上确立的规范标准通过推广、解释,辅之以新闻媒体的“带头示范”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去自觉使用规范标准。经过一段时间后,通过语言监测等方法提取数据、分析规范标准使用情况,开展调研听取人民群众对于规范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再根据语言规范标准的使用情况考虑是否有必要对语言规范标准进行调整、完善,这就是语言规范的“到群众中去”。

在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循环往复中,语言规范标准为人民群众所接受,由权威机构发布后推广实施,成为语言生活中语言运用遵循的标准。

3) 语言规范的实施还依赖于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实践活动包括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实践工具和实践方法。从本质上来看,语言规范属于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在语言规范这一实践活动中,实践主体包括机构主体(国家、机构)和人类主体(专家、个人),实践客体为各种语言变体,实践工具为语言技术,实践方法为评价和选择。

从客观方面来看,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实践工具和实践方法的革新。从语言技术这一实践工具来看,从口语的声波到书面语的光波再到多媒体的电波(李宇明,2017) [5] ,语言技术不断革新,为语言规范奠定了坚实的工具基础。在以计算机为依托的语言技术不成熟之前,人们只能依靠纸和笔,以手工的方式对语料进行分析,编写常用字表,制定语言规范。以纸笔为依托的人工方式耗时、耗力、错误频出,计算机的出现将人类部分地从其中解放出来。在计算机存储技术不发达的时候,语料库容量小、运行速度慢,无法及时地掌握语言的发展变化情况。随着科技的进步,计算机软、硬件不断更新换代,语言的存储、处理技术已经远远超过以前。语言技术的革新为人类全面、深入掌握语言发展规律提供了可能。试想如果在计算机技术不发达的时代,单纯依靠人工根本无法完成语言的稳态监测,更不用谈语言的动态监测。

从主观方面来看:一方面,在一定时期内,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这就决定人们对于语言规范、语言规范实践方法的认识都是有限的,因此语言规范实践方法必然有其局限性。另一方面,语言规范标准在政府机构的主导下制订、发布、实施。政府机构主导就决定了语言规范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着国家意志。例如:第二次科技革命后,美国逐渐走上国际舞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法国战败投降,国际地位一落千丈。由于二战的主战场在欧洲(美国本土之外),欧洲传统强国普遍遭到削弱,美国并没有遭受多大损失。第三次科技革命起源于美国,凭借科技优势,美国成为世界经济霸主。作为科技传播媒介的英语成为强势语言。在法国国内,法语受到了英语的强烈冲击。法国为了排除英语对法语的干扰而开展的“法语纯洁化”。对此,法国还成立了专门的术语规范机构,及时将英语术语翻译为法语术语,并颁布、推行。1975年法国颁布法令,对使用英语词语作出了处罚规定。1992年还将“法语是法国的官方语言”写入宪法附加条款。

2. 矛盾论与语言规范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在联系中有一种特殊的、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的形式,这就是矛盾。矛盾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的关系,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矛盾双方的统一叫统一性,矛盾双方的对立叫斗争性。矛盾可以分为外部矛盾与内部矛盾,特殊矛盾与普遍矛盾,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等。

矛盾的统一性表现在: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前提下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和相互对立。在普遍存在的矛盾中既包含统一性也包含对立性,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排斥;从事物发展的趋势来看,统一性是相对的,对立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统一性为矛盾双方相互转化提供可能,矛盾的对立性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事物发展有两种形态:相对静止的量变和激烈变化的质变。事物随时随地处于相对静止的量变状态,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突破质变临界点就会发生事物的激烈变化形式——质变。在质变完成后,事物重新进入相对静止的稳定状态和绝对运动的量变状态。

当我们翻阅《史记》(竖排繁体版,中华书局,1982年11月版)时,会发现正文中夹杂了对地名等词语的注解,旨在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正文。这些注解的存在恰恰说明语言处在发展变化中,只有借助它们我们才能对西汉时期使用的语言文字窥得一斑。在一些人看来这些注解是“注而不解”,这也是由于注解者与我们之间的时间差异导致的语言文字意义、功能的差异造成的。这就是上文提到的“窥得一斑”,也反应了语言处在发展变化中。张普(1999) [1] 认为,语言不是静止的,语言在运用中不断发生变化,语言的生命力就在于这种稳定的变化。他认为(2007) [1] 稳态是语言的常态、健康态,这是由语言的工具属性决定的。语言规范是对语言变体的评价和选择,因此语言规范也自然继承了语言的动态属性和静态属性。

2.1. 语言规范动态与稳态的对立统一

1) 语言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语言的发展性决定了语言规范的发展性,也就是语言规范的动态属性。我们从《说文解字》 [6] 中查询“河”得到的释义为:“水。出焞煌塞外昆侖山,發原注海。从水可聲。乎哥切”,也就是黄河。据此我们就可以理解“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沈船”(《史记·项羽本纪》 [7] )中的“河”为黄河。而在《三国志·吴书·吴主传》中“信著金石,义盖山河”,“河”应该理解为泛指河流,而不是专指黄河。如果我们仍旧按照《说文解字》中“河”的释义去理解,恐怕就该纠结“山”专指哪座山了。在《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中“河”的义项为:天然的或人工的大水道,银河系,特指黄河(河西,河套),姓氏用字。对比两部词典的义项,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汉语中“河”虽然还特指黄河,但是只保留在词语“河西”、“河套”中。这是词义发展引发的语言规范更新。

再如在法语规范化过程中,随着语言技术工具(印刷术)不断革新,法语著作出版量大幅度增加。很多作家在撰文时很少使用省文撇,冠词和名词常常不分开,例如:将“l’esclaircissement”写成“lesclaircissement”等。这不仅增加了校对的工作量,还容易引发歧义。印刷技术的革新让这一问题凸显,因此校对工人增加了原文应用而未用的省文撇。从实际效果来看,此举消除了表达中的歧义,提高了法语表达的准确性。出版商托里主张采用统一的语言系统印刷,提倡使用省文撇(王明利,2013) [8] 。这是语言技术工具发展引发的语言规范革新。

2) 稳态是语言的常态,也是健康态(张普,2007) [1] 。语言的稳态是由其工具属性决定的,因为语言的稳态保障了社会交际的正常进行(陈原,1998) [9] 。同样在一定时期内,语言规范保持稳态也有利于语言交际功能的发挥。语言规范朝令夕改不仅会降低政府机构的公信力5,还会让人民群众无所适从。语言规范的稳态不是绝对的稳态,而是相对的稳态,因为规范标准并未发生本质性变化,但也处在量变中。

《现代汉语词典》服务于推广普通话、促进汉语规范化,是重要的语言规范工具。195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以下简称语言研究所)开始搜集资料,1978年第1版正式问世,共收录字、词、词组、术语、成语等五万六千余条。1983年第2版说明时,语言研究所如是说:“这次重排仍照1978年12月第1版排版。1979年底,因原版已损坏,须重新排版。1980年初仅对某些条目稍作修改,即交出版单位,1980年第二季度开始排版”。这说明第2版与第1版比较调整极少。从第3版到第7版,它的修改比例大约在21.66%及以下(具体见表1:《现代汉语词典》第1~7版修订情况)。也就是说:它的内容中有大概78%的部分仍旧维持原貌,在三十八年内仍旧呈稳态存在。

3) 语言规范的绝对动态和相对稳态在一定时期内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现代汉语词典》从第1版到第7版历时三十八年,在这期间它的主体部分未发生质变。我们就可以说,《现代汉语词典》这一语言规范工具呈稳态。但是这种稳态不是绝对的稳态,而是相对的稳态,因为修订比例恰恰反应了一些变化。而修订比例正是语言规范动态的变化结果。从第1版到第7版都根据语言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增、删、改”。修订比例虽然年年不同,但是发展变化不可忽视,这就是语言规范的绝对动态。语言活力的保持在于使用,语言的使用推动语言的发展,语言的发展又要求语言规范也随之发展。人群中不在使用的语言不具有发展性,但是同时也失去了语言规范的意义。语言的工具属性决定在一定时期内语言要保持稳态,语言的稳态也决定了语言规范的稳态。追求稳态就可能导致语言规范跟不上语言发展步伐,成为过时的、落后的规范;追求动态就可能导致语言规范更新过于频繁,不仅降低政府公信力,还让人们群众无所适从。

2.2. 矛盾特殊性与语言规范

矛盾的两个方面发展不平衡,因此要学会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就语言规范的动态和稳态这一矛盾来看:在语言量变阶段,稳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在语言质变阶段,动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要根据语言的不同发展阶段,科学地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应该着手把握语言发展的不同发展阶段。

Table 1. Revision of Modern Chinese Dictionary (1st-7th Editions) [10]

表1. 《现代汉语词典》第1~7版修订情况6 [10]

把握语言发展阶段依赖于语言本体研究。我们只有在对语言文字进行客观描写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对语言发展规律进行科学把握。语言在使用中不断发展变化,针对语言本体的研究也要与时俱进,否则就会陷入“刻舟求剑”的误区。过时的语言发展规律不仅不能反应出语言发展变化,更无法把握语言发展阶段。在此基础上从事的语言规范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把握语言发展阶段还依赖于语言动态监测。语言本体的研究对象是书面语和口语,但是这些语料都是语言的“过往状态”,不是语言的“实时状态”9。通过对语言“过往状态”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在语言使用的那段时间的状态及其发展变化情况。在语言“实时状态”的研究中,我们要尽可能地做到以相对“实时状态”的语言进行研究,把握语言的最新发展变化情况。在此强调“实时状态”的相对性原因有二:

第一、绝对意义的“实时状态”只存在于其使用的时间段,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切“实时状态”都会成为“过往状态”。因此“过往状态”具有绝对性,“实时状态”具有相对性;

第二、绝对“实时状态”的检测结果也许跟相对“实时状态”的结果差距不大。由于缺乏可靠的数据支撑,我们只能依靠过往经验来判断。“语言的稳态是常态”或许可以用作支撑上述观点的论据。另外,语言动态监测对象多、数据大,分析耗时、耗力;其产出价值未知,需要对投入和产出进行科学评估。

因此,在研究中只能尽可能做到以相对“实时状态”的语言为研究对象,定期分析、发布报告。这一切都依赖于语言的动态监测。它能反应语言的“实际状态”,有助于帮助我们及时掌握语言变化情况,从而掌握语言发展的不同阶段,指导我们在语言规范工作中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及时调整策略:或维持稳态或进行动态调整。

致谢

本文在写作初期受到参加“信息化条件下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建设”专家咨询会的多位专家启发,由于篇幅原因在此无法详细列举专家姓名,在此特向他们和提供平台的徐欣路、饶高琦老师表示感谢。此外,在写作过程中,还受到导师李宇明教授的悉心指导,在此对李老师表示衷心感谢。

基金项目

北京语言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培育计划资助项目(双一流引导专项经费) (编号:17YPY063)。

文章引用

梁京涛.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矛盾论视角下的语言规范浅析
A Brief Analysis of Language Regulation Based on Marxist Philosophy’s Epistemology and Contradiction[J]. 现代语言学, 2018, 06(02): 213-219. https://doi.org/10.12677/ML.2018.62026

参考文献

  1. 1. 张普. 中国语言资源论丛[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9: 188-206.

  2. 2. 戴昭铭. 规范语言学探索[M].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1998: 14-154.

  3. 3. 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1: 282-334.

  4. 4. 吴振坤.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简明教程[M]. 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87: 23-85.

  5. 5. 李宇明. 语言技术对语言生活及社会发展的影响[J]. 中国社会科学, 2017(2): 145-158.

  6. 6. 许慎. 说文解字[EB/OL]. http://www.cidianwang.com/shuowenjiezi/he1967.htm, 2017-11-20.

  7. 7. 古诗文网. 史记•项羽本纪[EB/OL]. http://www.gushiwen.org/GuShiWen_a0bcbeea09.aspx, 2017-11-20.

  8. 8. 王明利. 法语简史[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13: 21-22.

  9. 9. 陈原. 语言学论著[M]. 沈阳: 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8: 344-605.

  10. 10.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Z].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6.

  11. NOTES

    1例如:在《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中“神仙”有三个义项,第一、神话中的人物,有超人的能力,可以超脱尘世,长生不老;第二、比喻能预料或猜透事情的人;第三、比喻逍遥自在、毫无拘束和牵挂的人。其中第二、第三都用来比喻人,第一个“神话中的人物”,是人们以现实中的人物为原型或者由现实中的人物通过修炼等方式变成,同时又附加了个人的愿望,例如:拥有超能力,可以无忧无虑、长生等。

    2短期消亡一词原由北京师范大学王宁教授用于形容词语产生后,基本没有通行,在较短时期内就已经很少出现或不再出现了。在此,本文借用“短期消亡”来说明规范标准制定后基本没通行,很快就退出历史舞台的现象。

    3在此,他人间接实践经验是从认识主体角度出发界定,原因有二:第一、前人归纳语言规范实践形成的、经实践检验过的规律性、真理性认识,无须投入精力;第二、受时间、精力、能力等限制,认识主体不可能亲自从事语言规范方方面面的实践。此外,还须明确从他人角度来看,间接经验也是他们的直接经验。

    4在此之所以用相对一词,出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由于认识主体、认识工具、认识方法在一定时期内有局限性,在其研究周期内不可能进行绝对意义上的全面、深入研究;第二、认识客体处于绝对运动状态中,语言文字在不断向前发展,语言规范必然也要与时俱进。此外,还应注意:在此用相对一词并不是提倡“不可知论”,因为认识主体、认识工具、认识方法也在不断更新。

    5注:本观点由中国传媒大学侯敏教授在访谈中提出,在此特提出感谢。

    6注:由于词典说明中关于词条数描述都是余条,本表在统计中统一取整数,例如:第1版五万六千余条,在此取整数56,000。

    7注:修订比例 = 修订词条数/总词条数;修订比例为大致修订比例,不是确切的修订比例,因为《现代汉语词典》说明中并未列出确切收录词条总数、增加数、删减数、修订数,故而无法做出准确的统计。严谨的计算方式应为:修订比例 = (增加词条数 + 删减词条数 + 修订词条数)/修订后总词条数。

    8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说明中并未标出词典收录词条数,此处数字是根据第6版总数加上修订条数(因删减词条数未标出,故无法减去)所得。

    9注:本观点由香港理工大学黄居仁教授于2017年11月5日至6日在北京大学召开的“语言资源构建——理论、方法与应用”国际研讨会上演讲时提出,在此特提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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