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Journal of Legal Science
Vol. 11  No. 06 ( 2023 ), Article ID: 75675 , 5 pages
10.12677/OJLS.2023.116832

信息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的问题研究

杨念敏

贵州大学哲学学院,贵州 贵阳

收稿日期:2023年8月29日;录用日期:2023年9月7日;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摘要

信息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公民的生活中充斥着各色各类的信息。公民的个人信息也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不断被透明化,公民的隐私保护问题也接踵而来。传统的隐私权保护主要是对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进行保护,但是在信息时代的隐私权保护则更加侧重对公民的网络隐私的保护。信息时代的隐私以网络为主要核心,包含个人信息的广泛收集和利用、信息泄露的风险、个人数据的商业化利用、个人信息的售卖和交换、监控和追踪的普遍存在等方面内容,这也导致信息时代隐私权极易被侵害。基于此,隐私权应得到一个更加顺应时代的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

信息时代,隐私权,隐私权保护

Research on the Protection of Citizens’ Right to Privacy in the Information Age

Nianmin Yang

School of Philosophy, Guizhou University, Guiyang Guizhou

Received: Aug. 29th, 2023; accepted: Sep. 7th, 2023; published: Nov. 21st, 2023

ABSTRACT

In the information age, with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itizens’ lives are filled with all kinds of information.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itizens’ personal information has been continuously transparent, and the problem of citizens’ privacy protection has also come. Traditional privacy protection is mainly to protect citizens’ private life and private information, but in the information age, privacy protection is more focused on the protection of citizens’ online privacy. Privacy in the information age takes the network as the main core, including the extensive collection and us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the risk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the commercial use of personal data, the sale and exchang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the widespread existence of monitoring and tracking, etc., which also leads to the easy infringement of privacy in the information age. Based on this, the right to privacy should be improved and developed more in line with The Times.

Keywords:The Information Age, Privacy, Privacy Protection

Copyright © 2023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1. 引言

随着进入“互联网+”时代,科学技术取得了质的飞跃。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不断推进,使各种先进技术应用于生活的各个领域。技术突破的加速也加快了社会的变革。然而,在这个背景下,技术的发展也具有双刃剑的性质。例如,在信息全覆盖的社会中,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可以被追踪。在技术的支持下,现实社会中的人们正在向网络数字化的方向发展,个人的所有数据都暴露在公众视野中,社会生活的数据化和信息化使个人隐私面临更大的风险。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公民的隐私安全性逐渐减弱。其中,网络隐私受到的侵犯最为显著。网络隐私存在于虚拟的网络中,网络的开放性、流行性和互动性使得个人信息一旦上网,侵犯就变得非常容易。在这个透明的时代,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公民如何行使权利保护自己的隐私?公民的隐私权如何与时俱进,如何更有效地发展?这些是本文想要探讨的问题。

2. 隐私权的概述

2.1. 传统时代隐私权

隐私权在现代看来是作为保护公民隐私安全的一项权利,旨在保护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害并加以利用。追溯隐私权的历史,历代的学者对隐私权的定义和如何保护隐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19世纪末,隐私权的概念在《论隐私权》的著作中被首次提出。隐私权发展到今天,随着时代在不断发展,法律也得到相应的完善,隐私权也被时代赋予了很多外延的概念。本文所指的是传统的隐私权,特指未进入信息时代前的时间和历史。

在普通法的隐私权概念下,主要包括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干扰的隐私权、私人事务不被他人非法公开的隐私权和个人敏感信息不受他人非法收集、存储、传播、使用的隐私权 [1] 。隐私权的核心就是保障公民的私人空间、私人领域不被打扰和侵犯。在此基础上也突出了隐私权最重要的就是私人空间,那么如何定义私人空间,这也对隐私权的侵犯方式做出了直接性的界限范围。传统意义上的私人空间主要是公民的住宅、居所和个人身体等相关信息,这些都是属于私人空间的范畴。那么隐私权的侵犯方式有偷窥、泄露、非法利用等方式。在传统时代,由于技术的有限性,公民的隐私被泄露的可能性也被大大削弱。该阶段,隐私权的关注度远没有当下如此火热。

2.2. 信息时代隐私权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日常对信息的接收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人们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宝贵的资源。然而,与此同时,隐私权也变得越来越脆弱。信息时代的隐私权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信息时代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个人信息的广泛收集和利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各种智能设备的出现,人们的个人信息变得更加易于获取。无论是通过社交媒体平台、电子商务网站,还是移动应用程序,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都已经变得非常普遍。从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到更加敏感的信息,如个人健康状况、消费习惯等,都可能被广泛收集和利用。

第二,信息时代的隐私权特点还包括信息泄露的风险。随着个人信息的广泛收集,信息泄露的风险也逐渐增加。无论是因为网络黑客的攻击,还是因为数据泄露事件,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都面临巨大的挑战。此外,根据我国学者的实证研究,目前我国对于消费者隐私的泄漏和买卖主要是在购房、购车、求职和就医的过程中,而涉及的内容包括消费者的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健康信息等 [2] 。一旦个人信息泄露,个人的隐私将面临严重威胁,不仅可能导致财务损失,还可能导致个人声誉的受损。

第三,信息时代的隐私权特点还包括个人数据的商业化利用。许多互联网公司通过收集和分析个人数据来进行精准广告投放,以及个性化推荐等服务。虽然这些服务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用户体验,但也带来了隐私权的问题。个人数据的商业化利用不仅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还可能导致个人信息被滥用,进而影响个人的自由和权益。

第四,信息时代隐私权特点还包括个人信息的售卖和交换。在黑暗网络中,个人信息成为一种交易的商品。不法分子通过出售个人信息来获取非法利益,这给个人隐私权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同时,一些互联网公司也会将个人信息售卖给第三方,以获取商业利益。就如我国多次发生过银行工作人员非法出售信用卡用户信息的案例,但由于信用卡持有人信息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信息保护范围,导致对于这些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不到位,此类案件也屡禁不止 [3] 。这种个人信息的买卖交换行为既违背了个人信息的隐私性质,也给个人隐私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第五,信息时代隐私权特点还包括监控和追踪的普遍存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个人信息的监控和追踪变得越来越容易。从公共场所的监控摄像头,到互联网上的追踪像素,个人的行为、偏好和位置等信息都可以被轻易获取。这种普遍存在的监控和追踪行为,严重威胁了人们的隐私权,也为个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就如在社会生活中存在酒店私密监控泄密等事件,这种行为严重造成了当事人的隐私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信息时代隐私权的特点使得个人的隐私权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威胁。为了保护个人的隐私权,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增强个人隐私意识,以及加强监管和技术手段的应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信息时代中确保个人隐私权的安全和保护。

3. 信息时代隐私权侵权保护遭受的挑战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人们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和效率。然而,与此同时,隐私权的保护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已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给人们的隐私权和个人自由带来了威胁。

3.1. 大数据和个人信息泄露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进步,大数据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然而,大数据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隐私风险。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分析使得人们的隐私面临泄露的风险。各种互联网服务和应用程序搜集的个人数据,如个人身份信息、通讯记录、购买记录等,可能被滥用或不当使用,给个人带来财产损失和个人尊严的侵害,如社会生活中有贩卖信息等违法行为。

3.2. 社交网络和个人隐私

社交网络的兴起给人们带来了广泛的社交和信息交流的机会。然而,使用社交网络也暴露了我们的个人信息。在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保护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不法分子可以通过社交网络获取个人信息,进行诈骗、身份盗窃等犯罪活动。此外,社交网络中的信息共享和传播也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和困扰。

3.3. 政府监控和个人隐私权

在信息时代,政府监控也成为个人隐私权面临的挑战之一。政府通过监控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可以对人们的日常活动进行广泛的监控和跟踪。这种监控可能侵犯人们的隐私权,威胁到个人自由和人权。虽然政府可能出于社会稳定和安全考虑进行监控,但也需要确保合法合规,并平衡安全和隐私之间的关系。

3.4. 技术发展和个人隐私权

技术的发展也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例如,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可能导致个人身份和行踪被追踪和记录。虚拟现实技术的普及也可能对个人隐私造成威胁,虚拟世界中的个人信息和行为可能被滥用。此外,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先进的技术,如基因测序、大脑机接口等,也可能对个人隐私构成挑战。

信息时代隐私权侵权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社交网络的个人隐私问题、政府监控和技术发展等都对个人隐私权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保护个人隐私权需要政府、科技公司和个人共同努力,建立合理的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机制,确保人们的隐私得到充分保护,个人权益得到尊重。

4. 我国现行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

我国现行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有待改进,因历史原因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仅存在一些零散的法律规定。例如,《宪法》第38、39、40条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和通信秘密的不可侵犯,虽未明确提及“隐私权”字眼,但隐含了对隐私权的承认和保护。而《民法通则》中也未将隐私权作为独立的人格权,而是将其作为名誉权的一部分进行了立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的规定,以及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项,对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等行为,虽然涉及“隐私”,但无法超越《民法通则》的规定,因此只能间接保护隐私权。

隐私权未来的发展是应该作为一项独立发展的权利,而不是和名誉权等捆绑在一起,两者应该是相互区别的独立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1条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的行为,若受害人因此提起侵权诉讼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3条规定:“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以其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死者隐私,导致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若近亲属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 。其他法律文件中也对隐私权作出相关规定,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9条。此外,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也对隐私权给予一定保护,涉及隐私权的案件可以采用不公开审判原则。在网络领域,隐私权的保护仅在一些相关法律中得到规定,例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权” [5] 。200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构成犯罪,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6] 。由此种种,从上述的论述不难看出,国内并没有对隐私权进行单独立法,可见隐私权的发展与完善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5. 信息时代隐私权保护机制的设想与反思

信息时代是一个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时代,信息的获取、传播和利用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人们对个人隐私权的关注也日益增加。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保护个人的隐私权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信息时代,人们的个人信息几乎无处不在。无论是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个人动态,还是在购物网站上留下的个人消费记录,都成为他人窥探的对象。与此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使得个人信息可以在瞬间被收集、分析和利用。因此,隐私权保护机制的设想和反思变得尤为重要。

首先,隐私权保护机制应该从法律层面加以保障。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是保护隐私权的基础。应该加强隐私权法律的立法工作,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原则,明确规定违反隐私权的行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强对隐私权保护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隐私权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只有通过法律的保障,才能有效地维护个人隐私权的安全。

其次,隐私权保护机制应该注重技术手段的应用。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隐私权保护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过程中,可以采用加密技术、匿名化技术等手段,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也可以利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对个人信息进行智能分析,及时发现和防范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通过技术手段的应用,可以有效地提高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水平。

此外,隐私权保护机制应该注重监管和审核的加强。在信息时代,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仅是个人的责任,也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政府应该加强对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同时,企业也应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社会各界也应该更加重视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动共识。

最后,隐私权保护机制应该注重教育和培养的重要性。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而这种共同努力必须从教育和培养开始。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加强对个人隐私权的教育和培养,提高人们对个人隐私权的认知和保护意识。通过教育和培养,可以培养出更多懂得保护个人隐私权的人才,为隐私权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力的支持。

综上所述,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个人隐私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过程中,应该从法律层面加以保障,注重技术手段的应用,加强监管和审核,以及注重教育和培养的重要性。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应用,才能有效地保护个人隐私权,确保人们在信息时代的生活安全和幸福。

文章引用

杨念敏. 信息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的问题研究
Research on the Protection of Citizens’ Right to Privacy in the Information Age[J]. 法学, 2023, 11(06): 5818-5822. https://doi.org/10.12677/OJLS.2023.116832

参考文献

  1. 1. 李延舜. “权威与服从”语境中的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研究[D]: [博士学位论文]. 苏州: 苏州大学, 2017: 72.

  2. 2. 邱国栋, 王雅娟. 消费者信息安全研究——基于重要报纸报道的内容分析[J]. 广东社会科学, 2010(5): 35-36.

  3. 3. 李帅, 魏启宇. 大数据时代下消费者隐私权的构建与保护[J]. 上海法学研究, 2023(2): 163-171.

  4.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EB/OL]. http://www.npc.gov.cn/zgrdw/huiyi/lfzt/qqzrfca/2008-12/21/content_1462862.htm, 2001-02-26.

  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EB/OL]. http://ga.sz.gov.cn/ZWGK/ZCFG/SZZCFGS/JD_WLGL/content/post_1298595.html, 2017-05-04.

  6.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EB/OL].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1/content_61258.htm, 200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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