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Vol. 09  No. 05 ( 2020 ), Article ID: 35848 , 6 pages
10.12677/ASS.2020.95102

Study of “Diplomatic Protocol” during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Based on Records of Diplomatic Protocol in TsoChuan, The Book of Etiquette and Ceremonial and the Book of Rites

Yedan Tang

School of Philosophy, Wuhan University, Wuhan Hubei

Received: May 7th, 2020; accepted: May 22nd, 2020; published: May 29th, 2020

ABSTRACT

The civilization of rites and music has constructed the political order and cultural ecology of the pre-Qin period. But rites did not exist as an abstract concept; its emergence, stability and decline changed with the social history. Therefore, rites in the books were often different from the rites in act. In this study, we discussed the difference of “Diplomatic Protocol” in the records of TsoChuan, the books of Etiquette and Ceremonial and the Book of Rites. We found that in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the original spirit of “diplomatic protocol” has in fact become a manner only to the stronger countries. Therefore, it can be inferred that Confucian scholars have idealized the records of “diplomatic protocol” in books.

Keywords:Diplomatic Protocol, TsoChuan, The Book of Rites,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春秋聘礼微探

——以《左传》、《仪礼·聘礼》及 《礼记·聘义》为核心

唐叶丹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收稿日期:2020年5月7日;录用日期:2020年5月22日;发布日期:2020年5月29日

摘 要

礼乐文明构建了先秦的政治秩序与文化生态,但礼并非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恒久存在,其产生、稳定与衰亡都伴随着社会历史的变革。因此,作为文本层面的礼往往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笔者经观察发现,《仪礼·聘礼》的文本在仪节上多能于《左传》记事中得到证实,但行礼的主体却有着明显差异;《聘礼》的精神在于“礼尚往来”,而春秋时期的诸侯聘礼,却多成为以弱事强的外交手段。由此或可推知,《聘礼》文本的形成,确经过了儒家学者的理想化编写。

关键词 :朝聘礼,《聘礼》,《聘义》,《左传》,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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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礼是春秋社会的核心观念,《礼记•曲礼》即言:“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祈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 [1]。《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晏婴的话:“礼之可以为国野久矣,与天地并” [1]。无论是政治秩序、文化传统、伦理观念,礼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影响力,礼建构了春秋社会的方方面面。但是礼并非作为一层不变的抽象理念而存在,它与社会历史的变迁密切相关,春秋时期所盛行的礼,随着社会的大变革,而逐渐衰落了,顾炎武《周末风俗》篇有言:“如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飨,而七国则无其事矣……”由此出发,本文试以春秋时期聘礼的施行为例,从礼的角度出发,对聘问礼典进行梳理,明晰礼仪,阐发礼义,探讨礼制;从史的角度出发,勾勒聘礼在春秋的衰亡历程及其原因。

孔子说:“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 [2]。对于春秋时代的人来说,夏礼与殷礼已经由于社会的变动而不能清楚地言说论证了,我们今天来认识两千多年前的社会与礼仪,更存在着文献不足的巨大障碍。然而儒家经典,传承了春秋时期以礼治国社会的基本信息。曹元弼明确说:“六经同归,其旨在礼” [3]。皮锡瑞在《经学通论》的《三礼通论》中亦言:“六经之文,皆有礼在其中。六经之义,亦以礼为尤重” [4]。研究先秦的礼离不开六经,研究六经同样离不开礼,六经是儒家阐发礼学思想的主体,其虽然涵盖了古代学术的诸多领域,但就整体而言,其中有一个统一的思想,那就是礼。也就是说,我们今天来认识春秋的礼,必须藉助五经的文献基础。其中,礼书与《左传》是本文探讨聘礼的主要依据,《仪礼•聘礼》记载了完整的聘礼礼仪,《礼记•聘义》是对聘礼礼义的阐发,《周礼》之中也有很多关于聘礼的说法。而《左传》则更是我们了解春秋时期朝聘礼的基本史料。

2. 朝聘之为礼

朝聘是先秦时期盛行的大礼之一,在五礼中属宾礼,《礼记•经解》说:“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 [1],《礼记•聘义》有“诸侯相厉以礼,则外不相侵,内不相凌,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兵不用,而诸侯自为正之具也” [1],可以说,朝聘之礼在周代天下共主的封建体制下,聘礼是天子诸侯之间保持紧密联系、“交邻国有道”的途径之一。那朝聘有什么区别呢,《左传》中所记诸侯国之间的朝聘事件就是很重要的依据,其中关于朝的有:

滕候、薛候来朝。(隐公十一年)

虢公、晋候朝王。(庄公十八年)

曹文公来朝。(文公十一年)

杞桓公来朝。(文公十三年)

杞伯来朝。(成公四年)

公如晋,朝嗣君也。(成公十八年)

邾宣公来朝。(成公十八年)

仔细观察的话,这些“朝”的人身份都是诸侯国君,而关于聘的记载有:

齐候使夷仲年来聘。(隐公十八年)

晋候使荀庾来聘。(成公三年)

宋华元来聘。(成公四年)

晋士燮来聘。(成公八年)

楚子使薳启疆如齐聘。(襄公二十四年)

晋候使韩宣子来聘。(昭公二年)

而这些称“聘”的人身份都是卿大夫,从上述史实我们可以得知,诸侯亲行谓朝,使卿大夫行谓聘。这是朝聘礼的一个基本区别,其余关于朝礼的细节却无可征寻了。聘礼的详细礼仪,我们还是能够见到的,《仪礼•聘礼》即是关于聘礼的具体描述,至于朝礼,现存《仪礼》十七篇并无记载。

3. 聘礼的仪节

《礼记•昏义》云:“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飨。”左传•昭公十六年》:“三月,晋韩起聘于郑,郑伯飨之。子产戒之曰:‘苟有位于朝,无有不恭恪’” [1]。可见,聘礼是非常庄重的。

因识见不同,学者对《仪礼》篇章的分节各有详略,所标题目亦不尽相同,《聘礼》的分节亦是如此。如贾公彦的《仪礼注疏》就将经文分为三十九个仪节,而朱熹《仪礼经传通解》就分之为四十三个,胡培翚《仪礼正义》将其分为三十三个仪节,总的来说,从“命使”、“授币”至“宾介卒”、“小聘”,详细的说明了聘礼在执行过程中细节,限于篇幅,本文在这里就不进行详述了。

下面主要说《左传》记载与《聘礼》的仪节之间互相发明的地方:一、“命使”,即任命使者,命使又分为三个步骤,命使者,戒上介及戒众介,《聘礼》云:“君与卿图事,遂命使者……既图事,戒上介亦如之……宰命司马戒众介” [1],是使者从众卿中选出,上介为使者之副,由大夫充任,助使行礼,众介四人,皆由士充任,故又称士介。在《左传》中,聘使多为各国之卿,如昭公三十年,郑游吉云:“唯嘉好、聘飨、三军之事于是乎使卿” [1],行聘礼这样庄重的事情是应带卿来出使的;而使者出聘,也有使者相随助其行礼,如昭公元年“楚公子围聘于郑,伍举为介” [1],伍举正为大夫。由上所述,以卿、大夫为聘使、上介,《聘礼》所记在《左传》之中却有其事,而在具体的仪节上,《聘礼》详记命使、介的礼节过程,如使者再拜稽首,宰命司马戒众介等,而《左传》则略记其事而已。二、“过邦假道”,出使过程中若途径其他国家,则聘使一行到达该国国境时,要向该国借路。《聘礼》云:“若过邦,至于竟,使次介假道”,郑注:“至竟而假道,诸侯以国为家,不敢直径也” [1]。在出聘的途中,如果需要途径他国,则派众介去通报借路,这是假道之礼,《左传》中同样对此礼的行事进行了记载,如成公八年“晋候使申公巫臣如吴,假道于莒” [1],莒虽然是小国,晋使仍然行礼而过,可见,假道之礼是春秋诸侯邦交的通例,无论聘问、征伐,凡过他国皆需要行假道之礼。当然也有不依此礼而引起了严重的政治后果的记载,如宣公十四年时,楚庄王使申舟取道于宋以聘齐,故意使其不假道于宋,宋国的华元就说:“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忘也,忘一也” [1],于是杀掉了这个使者,宋国不惜亡国的风险也要杀掉不行假道礼的申舟,可见过邦假道乃关系国家尊严的大事,诸侯对此礼也极为重视。三、“聘飨”,这是聘礼的正礼,这个内容关系到了聘礼后来的衰落。以辞玉这个环节为例,《聘礼》说:“宾袭,执圭。摈者入告,出辞玉,纳宾……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郑注:“圭,挚之重者,辞之亦所以致尊让也” [1]。也就是说当宾掩好衣服,拿着圭,将行聘礼的时候,主君要对宾用圭做礼物推辞一番,然后才把宾引入宗庙。执玉行礼是先秦的传统,在《聘义》的结尾,有孔子论君子如玉之言,而聘礼所用圭璋璧综四器亦国之所宝,特别以圭璋为信瑞,因此其授受之礼也最为慎重。春秋时期,诸侯亦有聘问辞玉之事记载,文公十二年:

秦伯使西乞术来聘,襄仲辞玉曰:“君不忘先君之好,照临鲁国,镇抚其社稷,重之以大器,寡君敢辞玉。”对曰:“不腆蔽器,不足辞也。”主人三辞。宾客曰:“寡君愿侥福于周公、鲁公以事君,不腆先君之蔽器,使下臣致诸执事以为瑞节,要结好命,所以藉寡君之命,结二国之好,是以敢致之” [1]。

对此,胡培翚就认为是“辞玉之礼春秋时犹有存者” [1]。

可以说,《聘礼》所言诸侯间行聘问礼节中比较重要的环节在《左传》一书当中基本可以找到对应的事件,只是两书所记各有侧重点,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当时各国之间行聘礼以修好的图景。

4. 聘礼之为用

行聘礼一般有三种形式,即天子聘诸侯,诸侯聘天子及诸侯之间的互聘。据张亮的研究,西周时期聘礼的主要内容是天子聘诸侯,其事在金文中常用省、宁等表示。诸侯遣使聘问天子的情况并不常见,诸侯多亲自前往宗周觐见天子,诸侯之间的互聘活动也不显着 [5]。那么从西周到春秋,聘礼的主要对象是发生了一个转变的,正如前文第一节引用《聘义》所言,聘礼是“天子之所以养诸侯”的,即其礼实施在西周时期是以周天子为主导的,但随着王室的衰微,聘礼的施行主体渐渐变成了诸侯。在在《左传》中出现的朝聘约175起,其中天子与诸侯国之间的朝聘只有18起,其馀都是诸侯国之间进行的。另外,在宣公十年以后,再无周天子遣使聘诸侯的记载。《左传》宣公九年有:“春,王使来征聘。”在当时,诸侯聘周者少,周王甚至有征聘之使。以鲁国为例,终春秋之世仅四次聘周,而隐公桓公之世,天子来聘者五,却未见鲁国有报聘之使。顾栋高就认为:“由鲁以知天下,而王室之微,诸侯之不臣,概可见矣” [1]。其实,聘礼恐怕本以天子聘诸侯为主体,诸侯对周天子要尽的职责应该是朝贡。诸侯假王命以征伐他国常常以不朝、不贡为借口,如郑庄讨宋以其不王,齐桓伐楚责其不贡,但未见诸侯因不聘而被兵者,表明当时对于诸侯是否聘王并无礼制约束。

天子对诸侯行聘礼主要是为了统筹协和诸侯,那么当聘礼的主体转变成了诸侯之间时,其主要目的是什么呢,现大致归纳为六个方面:

1) 诸侯新立,其他诸侯国使者前来,或者本国出使他国进行通报,前者一般是国君亲临,依前文所说,叫做“朝”,后者一般派使者通报,叫做“聘”,例如:

曹文公来朝,即位而来见也。(文公十一年)

公如晋,朝嗣君也。(成公十八年)

齐候、卫候,郑伯如晋,朝嗣君也。(昭公十二年)

宋华元来聘,通嗣君也。(成公四年)

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襄公四年)

2) 他国使者来聘,有报聘之礼:

穆叔如晋,报知武子之聘也。(襄公四年)

季武子如晋,报宣子之聘也。(襄公九年)

3) 向他国求助,或拜谢他国帮助:

晋士鲂来聘,且拜师。(襄公七年)

范献子来聘,拜城杞也。(襄公二十九年)

4) 与婚娶有关:

楚公子围聘于郑,且娶于公孙段氏。(昭公元年)

5) 重修旧好,参加盟会:

楚公子罢如晋聘,且莅盟。(成公十四年)

6) 他国有灾,表示慰问的:

叔公如楚聘,且吊败也。(昭公七年)

我们从上面的分类来看,诸侯行聘礼的时期,人们对聘礼的认识更加的务实,正如《左传》文公元年所说:“凡君即位,卿出并聘,践修旧好,要结外缘,好事邻国,以卫社稷” [1],可以说朝聘作为诸侯国间加强联系,稳固自身国家的一种外交手段,是春秋时期的主流。

5. 聘礼的转变与衰落

《礼记•曲礼》云:“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 [1]。然而到了春秋中期,诸侯争霸的局面逐渐形成,诸侯聘礼有了新的变化,不在遵循“礼尚往来”这一理念。首先,霸主成为聘礼的主要对象,中等诸侯国成为聘礼的主体,诸侯往聘霸主是聘礼的主要内容。城濮之战确立了晋国的霸主地位,此役之后,诸侯纷纷主动朝晋,以鲁为例,《左传僖公三十年》云:“东门襄仲将聘于周,遂初聘于晋” [1]。

《仪礼•聘礼》文本的制定贯穿着“礼尚往来”的原则与精神,自郊劳至于赠贿,可以说是自始至终都严格遵循着一施一报的原则。但以《左传》观之,春秋时期聘礼的实施情况明显与此不同。首先,以鲁国为例,据顾栋高统计:“内大夫出聘五十有二:如齐十六,如晋二十四,如楚一,皆着其以弱事强也。如宋五,如陈,如卫,如邾各一,报聘也” [6]。而王克宽统计:“经书诸侯来聘三十一:齐聘者五,晋聘者十有一,宋、卫聘者各四,陈、郑、秦、吴聘者各一,楚聘者三” [7]。从上述统计数字中可以得知,仅对于鲁国而言,出聘齐国十六次,而齐聘鲁仅五次;出聘晋国达二十四次之多,而晋聘鲁却不过十一次。而且鲁聘晋目的多为修好、释怨、拜谢等,对比晋对鲁的“召公”、“征师”,可以看出晋于鲁常有征而来。这种大国和小国之间聘问报施的不平衡,正是聘礼在霸主政治的体系下,逐渐演变成为“以弱事强”的向霸主贡赋的表现。而小国与大国之间的这种厚往而薄来的朝聘关系,逐渐成为小国的沉重负担,以至于到了定公十五年,胡子曰:“存亡有命,事楚何为?多取费焉” [1]。可以看出,到了春秋晚期,小国逐渐不堪这种不平等的外交礼仪,对原本为了诸侯修好的聘问之礼形成漠视的心态,朝聘礼也就渐渐的变质而衰落了。

6. 结语

西周的朝聘之礼,本为天子协和诸侯所立,春秋时期,王室衰微,周天子与诸侯之间的聘礼十分稀疏,在政治上也不占重要地位;诸侯之间的聘礼日益频繁,且深受霸主政治的影响。春秋前期,聘礼主要发生在邻国之间,春秋中期,诸侯往聘霸主是聘礼的主要内容,聘以致贡赋的局面逐渐形成,聘礼演变为霸主剥削的工具,成为小国的负担。春秋晚期,随着霸业的衰落与小国的不堪重负,诸侯之间的聘问活动明显减少。《聘礼》文本书写中的精神原则与《左传》记事中实际情况的差异,其实也可侧面证明《聘礼》在文本的形成过程中确实经过儒家学者整齐划一的编写,并掺入了理想化的成分。

文章引用

唐叶丹. 春秋聘礼微探——以《左传》、《仪礼•聘礼》及《礼记•聘义》为核心
Study of “DiplomaticProtocol” during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Based on Records of Diplomatic Protocol in TsoChuan, The Book of Etiquette and Ceremonial and the Book of Rites[J]. 社会科学前沿, 2020, 09(05): 699-704.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0.9510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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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杨伯峻. 论语译注[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0: 26.

  3. 3. 曹元弼. 礼经学[M]. 续修四库本.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 713.

  4. 4. 皮锡瑞. 皮锡瑞全集[M]. 北京: 中华书局, 2015: 382.

  5. 5. 张亮. 周代聘礼研究[D]: [博士学位论文]. 长春: 吉林大学, 2013: 6.

  6. 6. 顾栋高. 春秋大事表[M]. 北京: 中华书局, 1993: 1561.

  7. 7. 王克宽. 春秋胡传附录纂疏[M]. 四库全书.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3: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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