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Vol. 11  No. 08 ( 2022 ), Article ID: 54704 , 8 pages
10.12677/ASS.2022.118446

霍布斯利维坦学说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影响

张华一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北京

收稿日期:2022年7月3日;录用日期:2022年8月3日;发布日期:2022年8月12日

摘要

霍布斯创立的利维坦学说是当代政治科学最重要理论之一。面对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特殊时期,霍布斯尝试构建一种精密的社会科学对现实加以规范,他从个体角度出发,通过运用理性思考来描述从自然状态转换到政治状态的全部过程,最终建立起旨在维护和平秩序的强大“利维坦”。霍布斯的利维坦学说不仅确立了个人的政治主体地位、为民族国家建构提供了理论支持,而且对摧毁罗马教会的宗教影响产生了积极作用,为近现代西方政治实践和理论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持。

关键词

霍布斯,利维坦,国家建构

The Main Content of Hobbes’ Leviathan Theory and Its Historical Influence

Huayi Zhang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Received: Jul. 3rd, 2022; accepted: Aug. 3rd, 2022; published: Aug. 12th, 2022

ABSTRACT

The Leviathan theory founded by Hobbes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heories in contemporary political science. Faced with the special period of modern nation-state construction, Hobbes tried to construct a sophisticated social science to regulate the reality. He described the whole process from the natural state to the political state through rational thinking from an individual perspective, and finally established a powerful “Leviathan” aimed at maintaining peace and order. Hobbes’ Leviathan theory not only established the political subject status of individuals and provided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nation-states, but also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the religious influence that destroyed the Roman Church and provided solid support for the political practice and theoretical development of the modern West.

Keywords:Hobbes, Leviathan, National Construction

Copyright © 2022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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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霍布斯创立的利维坦学说是当代政治科学得以建立的重要基础,被称为“现代人的圣经” [1]。霍布斯本人不仅是当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也是现代国家建构理论之父,他的思想理论是理解现代政治思想的起始点,自诞生之初就有大量学者做出了众多深入的思考判断。但由于霍布斯所处时代距今超过数百年,而且学者研究往往带有“后知后觉”的思考和时代的局限性,难以将文本放回到原始情景之中,研究思考带有十分明显的时代印记,不利于考察霍布斯政治学说的真实含义。本文尝试从分析霍布斯所处时代背景着手,将霍布斯的利维坦学说复归于历史之中,探析霍布斯创造利维坦学说的真实原因及根本目标,进而为国内霍布斯理论学说研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思考判断。

2. 霍布斯利维坦学说的诞生背景

霍布斯于1588年4月出生在英格兰南部的威尔斯特郡,在他的一生中经历了英国君主制和共和制反复变更、社会动荡撕裂与国内大规模内战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长期颠沛流离的生活和与英国上层贵族的密切接触,使得霍布斯具有了与同时代思想家迥异的政治思考,为利维坦学说的创立奠定了基础和前提。

2.1. 英伦半岛两次内战与政治体制反复变更

15世纪末期,随着詹姆士一世同时兼任英格兰与苏格兰国王,原本处于分裂的大不列颠岛开始出现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此时随着英国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英国本土的工商业日益繁荣起来,海外贸易为英国赚取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新兴的社会阶层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政治地位,相反詹姆士一世之后继位的查理一世大力提倡“君权神授”论,为获得欧洲大陆更多的发言权,积极参与“三十年战争”,甚至同时与法、西两国作战,导致国库财政日益空虚。面对资金匮乏的现实,国王不得不召开议会讨论增加新的税种,但议会借机先后通过旨在限制王权的《权力请愿书》和《三年法案》,在谈判无果的情况下,双方矛盾日益激化,至1642年8月双面军队正面交战,英国内战全面爆发。

英国内战先后进行了近10年时间,英国议会派和保皇党人在社会各个层面先后进行多次武装冲突和政治斗争。通过战争,保皇党人元气大伤,专制王权被彻底推翻,查理一世在战争中被议会判处死刑,英国一度建立共和国以代替君主国,确立了议会享有主权的既成事实 [2]。但是惨烈的战争并没有带来持久的和平与稳定,长期议会及之后的贝本议会日益腐败堕落,克伦威尔掌握政权后自封“护国主”,实际上形成了新的君主体制。在克伦威尔逝世之后,军队与国会之间矛盾又起,斯图亚特王朝借机复辟,随即在国内展开大规模清洗。此时的英国社会矛盾尖锐、时刻处于战争的阴云之下,动荡不安的情景对霍布斯的利维坦学说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甚至可以说,霍布斯著作的目的之一就是为英国社会找到一种能够长期稳定的政治运行状态。

2.2. 君权辩护理论的解体与宗教矛盾的升级

在议会和国王漫长的政治斗争中,维护国王统治地位的政治理论主要有君权神授理论和费尔默提出的“父权论”。前者主要以宗教主导政治的方式论证君主权力的合法性。简单的说就是君主由于受到上帝或者神灵的指派,作为天神在人间的代表对世间万物进行统治,人民应该自觉服从君主的指示,不能有任何违反或者抗拒的表现。但是在启蒙运动兴起以来,人民的思想逐渐从神学宗教中被释放,在信仰科学的年代很难在被人民所接受。“父权论”则是针对君权神授理论式微后流行的共和主义观点进行反驳的主要学说。费尔默从家庭中的父权出发,借助家庭观念为君主制进行辩护,核心思想是王权起源于父权。费尔默认为,议会的权力从根本上说是来源于国王,王权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行和父权对于家庭的发展是一样重要的。无止境的反抗权威、追求不受约束的自由会导致无政府状态,将会导致天下大乱 [3],所以服从王权天经地义。但是这种理论体系显而易见难以在当时疾风骤雨的环境中难以产生预期效果,以父权来论证王权明显是是一种难以自圆其说的论证。尽管费尔默对民主理念和社会契约的诘难存在合理性,但整体而言难以撼动议会方面的政治理论,保皇党人急需一种合理论证君主制度的理论学说。

同时,经常被研究者忽略的一个重要变量是17世纪英格兰地区宗教矛盾的白热化,甚至有学者认为英国革命就是一场“清教徒革命” [4]。事实上,议会与国王的矛盾很大程度上不是两者世俗事务的矛盾(财政和立法),而是天主教和新教之间的斗争。克伦威尔在英国对西班牙的战争动员会上就明确指出,战争的根本性质就是清教与天主教的斗争,二者存在不共戴天之仇。虽然自亨利八世以后,英国逐渐形成了独立于天主教会的英国国教,但由于斯图亚特王朝君主都信奉天主教,所以国王代表的天主教力量和清教之间的矛盾与日俱增。宗教的极端狂热是导致内战的直接根源,对异教徒的极端敌视使得政治和解举步维艰。如何缓解,甚至一举解决宗教矛盾,是霍布斯政治学说的一个重要解读视角,对理解霍布斯的利维坦学说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3. 霍布斯利维坦学说的基本内容

霍布斯的政治观点在英国内战前后发生了十分显著的变化,内战前霍布斯非常推崇古典人文主义的政治理论,对于自然法学说持有积极观点。但内战爆发之后,霍布斯的立场开始摒弃人文主义特征,开始运用自然科学方法分析世间万物,构建和平稳定秩序成为了霍布斯政治学说的关键内容。

3.1. 人学基础与生命保全

霍布斯的政治学说既不同于那时已经式微的经院神学,也与共和主义的理论迥异,他在《利维坦》的第一部分首先论证了“人”的特征。霍布斯认为,人是具有感官能力的动物,对外界事务的各种刺激能够做出相对于的反应。霍布斯阐述了“欲望”“善”“恶”等一系列情感态度,他认为欲望(也称之为愿望)对人民来说是根本的,“没有欲望就是死亡” [5],是人们倾向于某种事物的意念,本质上是人们理性的思考。与之相反,人们逃避某种事物的意念就是厌恶。人们欲求的东西就是所爱的东西,如果成功得到就称之为快乐;人们厌恶某物却又无法逃避就是悲哀。但是因为每个人的价值判断不同,所以厌恶喜爱标准因人而异。人们有可能实现的欲望称为希望,难以实现称为失望。当人们感觉到厌恶的对象有可能带来伤害时,厌恶就变为恐惧,此时抵御这种恐惧心理的是内心的勇气,突然而然产生的勇气可以称为愤怒 [6]。欲望、厌恶、快乐、恐惧和愤怒共同建构出的过程可以称为“斟酌”。在这种斟酌中,人们保持着最为原始的自由,根据自身的判断对事物做出思考。

在此基础上,霍布斯指出人无时无刻不在运动之中,生命本身就是一种运动,只要有利于生命运动的因素对人来说就是有利的,反之则是令人厌恶的。人自身的思考判断、情感态度均离不开“运动”的维系,自然也不能抛弃人的欲望。所以,霍布斯强调保存自己的生命是第一自然法则,人所感知到的幸福是自己欲望的满足,在此前提下才能进一步谈论人的情感态度。倘若不存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生活状态,就根本不存在“终极精神”或者“永恒之善”的可能。所以,人们对于基本欲望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这并非是人们性情邪恶所致,而是源于客观理性的思考:如果不持续追逐欲望以获取资源,那么现实中已经获得的美好就会稍纵即逝。所以人们在理性的指导下,需要不断对事务后果的利弊进行计算,包括“对死亡的恐惧,对舒适生活的必需的事物的欲望,以及通过自己的勤劳获得这一切的希望” [7]。

3.2. 危机四伏的“自然状态”

霍布斯从人性本身出发,结合人的理性思考与外在因果关系,提出了“自然状态”这一独特的政治概念,进而为近代自然法学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霍布斯认为,人生来是相互平等的动物,相互之间的身心与才智没有根本性的差异,但是由于人们之间的能力基本相同,所以彼此间非常容易成为仇敌。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的,每一个人都想法设法支配或者征服他人,人与人之间出现相互争夺、猜忌和恐惧的现象。同时,由于人性本恶,所以矛盾和冲突几乎是不可避免的。霍布斯指出“在人类的天性中,我们发现有三种造成争斗的主要原因存在,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忌,第三是荣誉” [8]。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人人各自为利、相互提防,必然引起无休无止的争斗。“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9]。更重要的是,除了人与人之间有相同的能力外,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发动攻击,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时候受到他人对其置于死地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下,为保全自身的最佳决策就是先下手为强,抓住一切可能的机遇进行自我保存。于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就开始了,人们彼此相斗直至同归于尽为止,这就是霍布斯描述呈现出的“自然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在自然状态下的每一个人都是绝对自由和平等的,不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统治,不会受到财产的困扰,但这种状态并不是人们理想生活的情景。霍布斯认为在这种状态之下,各行各业都不会有创新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处于不断持续的恐惧之中,随时随地都有暴死的危险。即使个人能够躲过每天的飞来横祸,那么他的生命也将处于孤独贫困和忧愁恐惧之中,他的性格也必然会变的凶残暴躁。迫于现实的生存压力,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必然被迫断绝,只剩下相互敌对和仇杀的思维,这必然是一个十分残酷而且充满血腥的自然状态。

3.3. 人为创造出的强大国家

尽管霍布斯描述了一个十分残酷的自然状态,但这并不代表他本人就相信这一状态在历史上真实存在过。事实上,霍布斯在理论上建构自然状态的根本目的在于论证强大国家——利维坦的诞生原因。

霍布斯认为,在朝不保夕的自然状态下,人们会通过理性反复思考出能够使人类摆脱自然状态的方式、并找到能够长期遵循和平的原则。这种能够让人类最终走出自然状态的法则就是自然法,人们通过理性来限制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天然自然权利,以达到维护和平秩序的目的。霍布斯指出,自然法是“基于理性所发现的戒条或一般法则,这种戒条或一般法则禁止人们去做损害自己生命或剥夺保全自己生命的手段的事情”。从定义来看,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与中世纪经院哲学的神学自然法学说具有明显的不同,也迥异于古希腊时期的自然主义自然法理论。霍布斯的自然法哲学核心观点是经过理想思考的、为自我保存的个体学说。描述自然状态的核心目的是为了阐述人类进入政治状态的根本原因,进而论述人类从战争状态步入和平状态的必要举措和方式。

但是,霍布斯指出:尽管自然法对自然状态能够起到调整作用,但是在自然状态下并没有持久稳定、且被所有人遵循的权威,能够促使人类彼此摆脱敌对状态并走向和平。面对残酷的生存现实,人们必然运用自己的理性寻找一种能够使利益最大化的存活之道。为此,人们通过构建社会契约来脱离自然状态。通过签订社会契约,人们将自身所有的权利全部让渡到第三方(个人或集体均可)手中。由于第三方凝聚了所有人的共同意志与全部权利,形成了无比强大的崭新组织——“利维坦”,所以人们之间出现了公共权力,旨在“施行真正的裁决,避免无穷的争斗”。霍布斯认为,利维坦是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它能够确保人与人之间不再像狼一样,而是转变成像神一样。主权者对个体提供保护,个体之间相安无事,和平因此降临人间,这就是人为创造出强大国家的根本目的。

3.4. 绝对主权者与“臣民”自由

在利维坦构建的过程中,可以清晰的看到代表所有个体的主权者被创造出来。主权者的权力来自于每个个体权利的让渡。主权者为每一位个体提供绝对的安全保障,这是避免人与人陷入战争之中的唯一解决方案。同时,霍布斯强调:由于主权者并未参与到最初社会契约的签订,所以主权者是约定的结果,就不存在违约的可能。并且主权者一经诞生,任何签约个体均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对主权者服从的义务。除非经由主权者的同意,任何个体都不能违反主权者的命令,即不能违背当初签订契约时的诺言。

霍布斯认为只要能维护和平状态,主权者就可以拥有做任何事情的权力,一切对和平可能产生阻碍的事情,主权者都可以干预阻止。从这个角度来看,霍布斯笔下的利维坦几乎等同于上帝,只不过利维坦不是永久之物,难以永恒存在而已。权力如此不受限制的主权者对于个人来说是一件好事吗?霍布斯对此的回答是肯定的,他深刻指出:缺乏唯一的公共权威,社会必然陷入无政府状态下的混乱。人们通过理性思考不难得出结论,自我保存既然是头等大事,那么拥有一个能够保障个人性命的政府一定强于无政府的自然状态。它将私有暴力收归主权者一人所有,至少能够使人们脱离“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能够让人们得到基本的保全,这就是利维坦存在的最重要意义。

对于个人,特别是利维坦治下的“臣民”来说,政治状态下的自由应该受到主权者的严格限制,霍布斯认为古典自由(主要指希腊时期)是一种国家的自由,是让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的自由,这种自由在英国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是导致英国爆发内战的思想根源。利维坦学说中的自由是一种“没有阻碍的状况” [10],这种阻碍来源于外部,并非事务内在的能力。所以从外部来定义自由,自由就是能做事的空间大小,所谓自由人就是“其力量和智慧所能办到的事务中可以不受阻碍地做他所愿意做的事情的人” [11]。那么自由人在法律层面就意味着人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动,即在主权者运行的框架内是自由的。当然,霍布斯也指出,人们遵循主权者的裁决、遵守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因为它们自身的约束力强大,而是出于担忧政治状态被破坏后重返自然状态的恐惧。虽然利维坦并不美好,甚至可能存在个人的不幸,但是霍布斯认为人为建构的国家并非安逸乐土,不可能没有缺陷和遗憾。但是与随时可能暴毙而亡相比,利维坦对于人类已经是最好的政治秩序。

4. 霍布斯利维坦学说的历史影响

霍布斯的利维坦学说对于近现代理论发展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利维坦建立过程中确立的个人政治主体地位,既促进了现代国家理论的构建,又对摧毁政教合一学说产生了积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利维坦》被誉为现代政治科学的开山之作。

4.1. 确立个人政治主体地位

霍布斯所建立的利维坦学说是一种非常明显的以个人为政治主体的政治理论。从本体论出发,霍布斯认为个人先于社会而存在,所有的政治理论应建立在个人的基础之上。这一政治观念彻底颠覆了古希腊以来“人天生是政治动物”的论断。古希腊的政治学家将人作为政治动物在社会群体中加以分析,但在霍布斯这里个人完全可以以独立的个体而存在,虽然处在自然状态中的人境遇并不美好,时刻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危险,但与丛林中的猛兽决然不同。国家(利维坦)的诞生,是由于人们想避免在自然状态下生活的各种危险,通过理性计算后愿意让渡自身的权利给予主权者。但是,这意味着国家是由个人组成产生的,国家是人为建构的产物。虽然国家诞生后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是在先后顺序上依然是先有个人,而后有国家,国家是为了避免人类同归于尽的创造出的特殊组织。

另一方面,霍布斯从伦理角度也论证了个人的主体地位。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指出,道德善恶并没有固定的标准,道德仅仅能反映人们的喜恶哀乐,人的感觉优先于理性和道德,而且是后者的基础。所以在伦理层面,应当将道德标准主观化、相对化,根据不同时间节点、不同社会状态分别进行判断。由于国家是人为构建的产物,所以在没有国家的地方,道德只能从每个人的身上得出,在有国家的地方也是从代表国家的主权者身上得出 [12],不可能源自于某种神邸,更不可能来源于教会。

可以说,霍布斯对于确立个人在政治实践中的主体地位起到了开创性的作用,他是西方近代首位彻底贯彻个人主义的思想家,打破了西方之古希腊以来数千年的政治集体主义传统,对于17、18世纪民族国家的建立产生了推动作用。同时,个人主义的方法论不仅是霍布斯国家起源学说的特色,使他区别于传统的政治哲学,而且也为洛克式的政治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尽管霍布斯的政治理论是为君主制辩护,但是这种论证模式和方法却为后世民主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一种特殊的路径选择,这样的政治哲学无疑具有颠覆性的效果,也是霍布斯本人被称为现代政治学开创者的原因之一。

4.2. 促进构建现代国家理论

有学者认为现代国家建构需要经历马基雅维利、霍布斯和洛克三个建构阶段,以用来分别审视国家统一、国家强大和国家规范三个关键时刻 [13]。但不可否认的是,现代国家建构最为重要的环节仍是国家力量的建设,缺乏强有力的政治基础既难以维护现代国家的统一,也很难为良善的国家治理提供支撑。霍布斯生活的独特年代使他对于社会纠纷与现实政治张力具有深刻认知,直接作用于他的现代建国理论。在欧洲期间,霍布斯对于几何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有非常清晰的认识,这促使他使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为现代国家建构提供理论支持。

霍布斯的国家建构理论主要有三大特性。首先是从个体角度出发,通过个体权利让渡进行国家建构;其次是通过社会契约理论与君权神授国家相区别;最后,是运用现代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分析现代国家的组成结构和主要功能。其中对后世国家建构影响最为深远的是社会契约理念。霍布斯完全摒弃了通过君权神授为国家权力合法性背书的叙述方式,通过人的理性的运用,找到最符合每个人最大利益的解决方法,即通过协商签订契约,而后建立国家。这一学说使得国家建构的基础由神转换到了人,人开始作为国家建立的根本目的,不在是政治运行中的手段。虽然霍布斯的政治学说最终是为君主制进行辩护,但是他的出发点及落脚点均以传统君主制具有很大不同,君主的存在并非是为代表上帝统治人间,而是为了社会的和平与秩序。在这个逻辑中,霍布斯保留了对主权者的最重要限制,即主权者必须有效保证臣民的和平与安全,同时维持社会秩序,否则臣民有绝对的权利可以选择不服从约束 [14]。

同时,霍布斯的国家建构理论进一步将政治非道德化了。对于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只不过是为了实现和平和保持安静的生活,国家建构事实上没有任何道德因素,也就谈不上公民对于国家存在任何道德义务,所以说霍布斯通过社会契约理论用人的实际利益替代了道德的政治地位。霍布斯的理论建构对近代西方政治思想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后世政治理论家往往不再思考国家的伦理意义,在规范国家的大潮之下,延伸出“国家是必要的恶”说法,限制国家权力成为西方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同时,霍布斯也使得政治学和伦理学、哲学彻底分离,政治学真正成为一门拥有自身概念体系、能够运用利益研究范式对现实进行分析的社会科学。所以西方著名政治学者奥尔肖特认为:《利维坦》是用英语写成的政治哲学方面最伟大的,也许是唯一的一部巨著 [15]。

4.3. 推动摧毁政教合一学说

霍布斯的利维坦学说对于同时期人们的宗教观念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同时期的宗教人士,多以“无神论者的妄语”来诋毁霍布斯学说。事实上,霍布斯并非无神论者,他更多的是在现代民族国家框架下重新阐述宗教精神。在《利维坦》中,霍布斯对真正的宗教和事实上的迷信给出了十分清晰的定义。“头脑中假象出的,或根据公开认可的传说构想出的对于不可见的力量的畏惧,称之为宗教。所根据的如果不是公开认可的传说,便是迷信。当所想象的力量真正如我们所想象的一样,是便是真正的宗教。” [16] 也就是说迷信只要能得到公认,就可以被认为是宗教,而迷信其实就是未得到公认的说法。但是霍布斯这里强调的公认,并不是指教会的认可,而是指主权者的认可,也就是说所谓公认的标准在于政治权力的认可。

从《利维坦》的文本含义来看,霍布斯不是无神论者,并没有否认上帝的存在,“利维坦”这个名称就能反映出这一点 [17]。但是霍布斯对宗教有一种特殊的观点,即公民宗教观。就是说宗教观念应当建立在现代国家之下,如果一种宗教不会对现有政治秩序产生威胁,而且能够促进政治状态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加以限制的必要,从这个层面考虑宗教信仰就是自由的。这与中世纪罗马教会的说法迥异。事实上,霍布斯的利维坦学说在宗教方面的最重要影响就是挑战教会的权威,将罗马教皇从民族国家夺走的宗教权利归还于国家,即“教随国定”。结合霍布斯的整体观念,不难看出利维坦理论实际上是对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会主导下的政教合一政权的颠覆。霍布斯认为,在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不应该存在有任何阻碍国家权力行驶的中间机构,不能允许一种超越于国家权力之上的宗教机构拥有架空主权者的实际权力。这种从根本上彻底摧毁罗马教会统治合法性的学说强烈震撼了人们的心灵,意味着欧洲三十年战争之后,国家终于确立了绝对主权地位,彻底摆脱了教皇的宗教束缚。在此之后,欧洲的政治思想家不再受到罗马教会的干扰,开始从民族国家角度考虑,积极建立公民宗教观念,以维护国家意志和公民权利 [18]。可以说,霍布斯完成了将“上帝之城”落实到了尘世之间的任务,将“双剑论”整合成为单一的绝对主权,真正将教会从属于国家之下,这就是霍布斯的利维坦学说在宗教方面的最重要作用。

5. 结语

霍布斯的利维坦学说在“个人”与“国家”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从人的理性出发建构起现代民族国家的基础。在霍布斯看来,维护人世间的和平稳定是政治生活中的头等要事,脱离开安全的环境,个人的自由就失去了意义。在论证“人造的国家”这一特殊的结合体时,霍布斯为当代政治哲学奠定了全新的社会契约理论模式,既取代了罗马天主教会的宗教秩序,又展示出了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基础和前提。

人为建构出来的“利维坦”与彼时欧洲各国国家建构的步伐相一致,在中世纪封建等级秩序解体、宗教改革完成的大背景下,完成国家的统一,将分散在各领域的权力统一收归中央是历史不可阻碍的潮流。尽管霍布斯的理论学说并没有在英国开花结果,但其理论的核心内涵却为欧洲大陆的政治哲学提供了土壤,为18、19世纪西方政治哲学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章引用

张华一. 霍布斯利维坦学说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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