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Psychology
Vol. 13  No. 07 ( 2023 ), Article ID: 69459 , 7 pages
10.12677/AP.2023.137348

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及对策

郑智婕1,张漪琳2

1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西安

收稿日期:2023年6月4日;录用日期:2023年7月19日;发布日期:2023年7月26日

摘要

未成年人受认知能力的限制,思想和行为都需要一个引导发展的过程。家庭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个社会化环境,对未成年人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影响因素并找到相应对策,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生长环境,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之基。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因素,犯罪预防

Analysis of Family Factor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Countermeasures

Zhijie Zheng1, Yilin Zhang2

1School of Marxism, 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Nanjing Jiangsu

2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Development,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Xi’an Shaanxi

Received: Jun. 4th, 2023; accepted: Jul. 19th, 2023; published: Jul. 26th, 2023

ABSTRACT

Minors are limited by cognitive ability, thought and behavior need a process of guiding development. As the first socialized environment for the growth of minors, family has a non-negligible impact on their personality and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family influencing factor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found out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so as to create a good family growing environment for minors, guide minors to set up correct ideology, and build a solid foundation for juvenile family protection.

Keywords:Juvenile Delinquency, Family Factors, Crime Prevention

Copyright © 2023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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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未成年人群体是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是社会发展的生力大军。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普遍的社会问题,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良性发展。联合国颁布的《儿童权利公约》开篇即强调,“应让儿童在家庭环境里,在幸福、亲爱和谅解的气氛中成长。”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社会化的作用非同小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成年人适应社会的程度和发展方向,家庭因素也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要重视关注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更有针对性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未成年人在与他人的互动过程中,通过观察与模仿可以学得他人某种特殊的社会行为并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体系,进而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引,在以后相似的社会情境中以自己的行为显现出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天然的老师,从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开始,父母对子女成长就负有异常重要和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孩子的第一个模仿对象,父母对孩子人格健康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作用。家长的言行规范端庄,会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价值参考,为成为优秀的人才奠定基础,家长的行为不端,作风不正则会导致孩子习惯养成,为犯罪埋下祸根。美国犯罪学专家埃德温•哈丁•萨瑟兰的差别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后天习得的,对犯罪行为的学习最主要的部分发生在关系最亲密的人群中,并且儿童时期发生的犯罪行为很可能会持续一生。

2.1. 家庭环境因素

社会学家特拉维斯•赫西认为“人是在社会中生存的动物,是具有天性和本能的,因此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一定情况下犯罪,如何解释有些人从不犯罪,应该从其所处的周围环境开始研究。”环境影响人、塑造人,未成年人出生后所接触的第一个社会化环境就是家庭。家庭环境的差异影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发展,同时这种影响会贯穿于孩子的一生,原生家庭的影响会在孩子心理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而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不健康家庭环境主要是:家庭暴力、不和谐家庭关系、父母不良行为等。

2.1.1.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主要因素。家庭暴力不仅是存在父母间的暴力行为还存在于父母对孩子有暴力行为,同时要意识到家庭暴力不仅仅是行为上的暴力,还有更为隐蔽的冷暴力。家暴对象和家暴行为的差异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就是家庭暴力会影响未成年人对于暴力的认知和人格的健全。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极为严重的伤害。当未成年人经历家庭暴力,非常容易被暴力行为刺激,一方面可能导致性格孤僻、内向、自卑,非常惧怕暴力;另一方面可能导致他们心理扭曲,“严厉的家庭惩罚也容易使孩子脱离家庭的‘引力场’,从而走上歧途”(袁书华,2003)。开始崇拜暴力的冲击力,产生对暴力行为的漠视或渴望,性格变得暴躁、人性、极端。在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感受不到爱与关怀,心理发育不健全,最终会形成情感障碍、心理障碍和人格障碍,当有不法分子的引诱,极容易走向犯罪的道路。

2.1.2. 不和谐家庭关系

幸福的家庭可能是大同小异的,不幸的家庭各有痛苦。原生家庭的所带来的伤害不仅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因素,更是孩子心里一个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不和谐的家庭关系就像一根刺,长期在未成年人心里埋伏,父母频繁吵架、厮打、贬低、冷战或偏心、不公正对待孩子或转移不满情绪到孩子身上。长期处于这样窒息的家庭氛围,未成年人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伴随他们只有恐惧、焦虑、失望,甚至为了逃避而离家出走。“长期的家庭紧张会削弱家庭的凝聚力并影响家长营造教育青少年氛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陈秀丽,2004)。没有足够的家庭关爱,未成年人便会向外部寻求关爱来补足内心缺失的安全感,同时在不和谐家庭关系中成长,很容易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一味退让,非常容易陷入不健康的社会关系中,甚至为了维持关系满足心理需要而做出一些违法行为,走上犯罪道路。

2.1.3. 父母不良行为

“父母的行为举止,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了形成其初级个性的参照物或认同模式,父母不健康的、甚至违法的言行举止,则会误导孩子的日常行为,混淆孩子视野,将未成年子女导向不良的人生轨道,为其成长植入隐患”(颜河清等,2020),未成年人父母的不良行为会无形中灌输给自己的子女,在子女的日常生活行为中得到体现。在是非曲直面前,父母按照自己的惯常思维草率行事,习以为常,未成年人在父母的影响下,自然会养成各种不良习惯,并自始至终的认为“这样的事情就应该这样做”或者在错误面前泰然的认为“这样做没什么不对”,判断事物的是非标准受到扭曲且全然不知。

如果父母吸毒、赌博、参与违法犯罪,都会对子女产生不良诱导,对于还没有完全控制和辨别能力的未成年子女来讲,是一种“交叉感染”,其子女在父母不良行为的“耳濡目染”之下,更是失去了基本的明辨是非的能力或者产生严重的负面的盲目崇拜。

正所谓“身教重于言传”,很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正是基于这种不良的潜移默化的长期影响而产生的后果。因此,重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重要作用绝不是简单的言语和说教,父母本身的行为,平时的生活作风、自身的素质、违法犯罪情况等都在不知不觉中渗透在未成年子女的观念中,成为最好的教材,进而生根发芽。父母自身不良情况就无疑在未成年人心中种下一颗“恶果”,在未成年人由于各种诱因而犯罪后,许多父母悲痛乃至后悔万分都为时已晚。

2.2. 家庭结构因素

家庭结构的完整与否虽然对未成年人的犯罪不造成直接的影响,但是完整的家庭结构对未成年人成长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家庭结构的完整性反映的是未成年子女所受到的家庭关爱程度,与家人的互动程度,与他人的相处方式等方面的因素。相对于不完整的家庭,父母双亲均陪伴在子女身边的家庭一般情况下都能给子女所需要的关爱。

2.2.1. 单亲家庭

单亲家庭的主要形式包括离婚式单亲家庭、丧偶式单亲家庭、未婚式单亲家庭等,随着我国的离婚率持续上升,根据民政发布的数据表明,2022年全国的离婚率为43.53%,在这些离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家庭所占的比重更大,而多数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来自这样的家庭。父母离异不仅会造成一个家庭的破碎,更为重要的是会使孩子受到很大的伤害,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一方面,父母离婚后都想成为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争夺抚养权,为了达到取得抚养权的目的,他们反目成仇、互相攻击,或对子女百依百顺、过分依赖,总之为了达到目的会想尽一切办法,这些做法会对子女的心理产生很大的冲击,使孩子的思想变得愈加复杂,从而不信任自己的父母,久而久之便产生偏激行为,说谎、孤僻、自卑、自我为中心等一系列问题出现,如果不及时教育制止,一种情形是极易拉帮结伙,肆无忌惮,从而滑向犯罪的深渊;另一种情形就是自我封闭,对别人产生仇视心理,不能正确对待所遇到的事物,从而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是父母在解除婚姻关系后都不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与教育义务,缺少甚至没有父母关爱的未成年人遭受着别人无法承担的痛苦,慢慢就会对亲情产生疑惑,对父母产生出仇恨心理,对未来失去目标和动力,以至于在各方面都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样子,不爱学习,无所事事,出现逃学的现象。有了大量的空白时间以后,他们为了消磨时间便去台球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从而出现网络犯罪。一旦没有钱去娱乐场所就去盗窃,去抢劫去诈骗,由此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家庭的破裂还可能会有来自外界与他人的猜测、议论或异样的眼光,这些都会给未成年人的心灵留下创伤,而缺乏家人的心理疏导很容易让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2.2.2. 重组家庭

重组家庭是父母双方无法维持稳定的婚姻关系,而打破原有家庭的稳定性、完整性,父母有一方缺位的情形下,父亲或母亲带着孩子重新组建家庭,虽然在家庭结构上弥补了家庭成员的缺失,但心理归属感是无法弥补的。在重组家庭中最突出的矛盾就是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首先重组家庭的继父(母)与孩子缺乏感情的基础,没有情感的链接。其次,重组家庭的继父(母)对非生子女会存在反感、厌恶、忽视、冷漠的情绪,容易发生虐待和暴力。同时子女对于继父(母)也会非常敏感,容易发生冲突,家庭关系紧张。在重组家庭的小孩,长期缺乏内心归属感、安全感,容易家庭产生怨恨和报复心理。情感的缺位和家庭矛盾都会使得未成年人向外寻求心理慰藉,极易呗外界不良信息和不法分子带入犯罪歧途。

2.2.3. 无父母家庭

无父母家庭也称为“空巢家庭”,这类家庭可能是父母双亡、父母抛弃孩子或长期将孩子交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顾的。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连见一面都是奢望,家庭的情感功能几乎没有发挥任何作用,这样长时间的情感交流缺失会让未成年缺乏安全感,容易出现多疑、焦虑等情绪,在人际沟通上也会遇到一定的困难。交流缺失、人际受挫会让他们变得敏感、自卑,拒绝与他人交流,严重的可能会出现一些心理疾病。留守未成年人缺失或缺少父母的关心与爱护,大多数都有孤僻、内心、脆弱、不合群、自卑等问题,同时老年人对未成年极为溺爱,同时老年人的思维方式和知识结构的限制,无法对未成年人进行科学的教育,针对孩子的错误和不良行为也不会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正向引导,未成年人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会逐步偏离正常发展轨道,人格和身心发育不健全,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3. 家庭教育因素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接受最早、时间最长且影响最为深远的教育方式,是在家庭中父母或其他年长的亲属有意识地对子女或者其他年幼者进行的包括文化知识、道德观念、法律常识以及思想品德等的教育,也包括某些无意识的行为模式、语言特点或者价值观念,这些共同组成了家庭教育的全部成分。家庭对于未成年的教育是潜移默化而深远持久的,错误不当的教育方式容易导致未成年人产生抗拒情绪,非常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理扭曲,进而出现犯罪行为。

2.3.1. 粗暴型

部分未成年父母受教育水平受限,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由于缺乏教育知识的储备与沟通技巧的学习,在孩子犯错后,不会与子女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不会正向引导孩子发现错误并改正,而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对孩子施加惩罚,不断打击孩子,未成年本就处在一个身心发展不健全的过程,在被粗暴对待过程的恐惧会让他们产生抵抗情绪,使得亲子关系破裂,彼此不信任,甚至怀疑自己的智力和能力,最终形成心理障碍和人格障碍,会用欺骗去减少父母的指责。短期来看,孩子会因父母的权威而服从,长期来看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发展,从而做出违法行为。“青少年得不到关照和照料,情感需要和欲望得不到满足,从而抑制了青少年的成长成熟。青少年情绪的不成熟和被忽视构成了反社会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基础”(刘丽莎,2013)。粗暴教育、棍棒管理是造成未成年人心理畸形,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2.3.2. 溺爱型

在溺爱型的家庭中,家长总是尽一切力量来满足孩子各方面的需求,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往往行为毫无节制,很多本该由自己完成的被父母包办完成,长期以来孩子严重缺乏独立自主性,“父母很容易走向溺爱的泥淖”(方万曦,2008)。其次,在家庭溺爱中成长的孩子往往性格暴戾,唯我独尊,一旦需求不被满足,就会异常烦躁不安,甚至走向极端。同时父母对子女犯错会无原则的包庇和袒护,导致未成年人形成错误的是非观,一旦遇到挫折就会退缩,突破道德、法律的约束,缺乏社会责任感。“溺爱型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在价值观尚未成熟时养成无视规则、打破规则的习惯,同时他们又难以明辨外界社会中人和行为的善恶,在受到不良因素引诱后可能走上犯罪道路”(熊斯佳,2017)。父母对孩子的爱很重要,但错误的、无节制的、无底线的爱只会让孩子养成自私蛮横的人格,甚至行为越轨走向犯罪。

2.3.3. 放任型

《何以为家》中所控诉的“生而不养”是父母将孩子带到世界上,但却不抚养。而养育不仅仅是将孩子养大那么简单,更重要是教育孩子的成长。在放任型家庭中,父母漠视孩子的需求,不管不教很少关注的方式来教养孩子,这一类的家庭一方面可能是家长对孩子漠不关心,另一方面可能是家长忙于其他事而忽视了孩子,但无论何种原因,放任孩子随意发展就会影响未成年人健康人格的形成。社会学研究表明“在幼儿时期,母爱对孩子的成长尤其重要,如果在此失去母爱,孩子的情绪会波动不安;而父爱跟孩子少年时期的成长关系重大,如果这个时候失去父爱,孩子会感到恐惧不安、胆小怕事”(王斌,2005)。传统社会中,家庭教育被视为伦理道德教育的重要部分,我国自古就有“子不教、父之过”的说法,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阶段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但现在很多父母一方或者双方由于自身文化水平受限或者忙于工作而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管理,认为只要保证孩子吃饱穿暖即可,认为教育孩子理所应当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了解孩子的思想情况。“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漠视或忽视了孩子的家庭教育,不仅缺席了孩子成长的重要时刻,更让孩子缺失家庭关爱和人生指引,无法形成正确的是非观、责任观、价值观,一旦受到不良人员的引诱,很容易和不良人员一起走上犯罪道路。

2.3.4. 专制型

专制型家庭和放任型家庭是两个极端,放任型家庭是忽视、漠视孩子的成长和需求,而专制型家庭是对干涉、支配、控制孩子的思想和行为。这类家庭的父母可能是双方或单方对孩子进行严苛的管理,用家长的权威来绝对压制孩子的需求。在长期的家庭压迫下,未成年人的人格会扭曲,认知会出现偏差,一方面深受支配的未成年人会形成自卑、自我否认的人格,另一方面长期处于压制下的未成年人还会形成反社会,崇尚暴力的人格。无论是向内的压迫还是向外的释放,都可能会导致未成年人性格的扭曲,人格的破碎,进而走向犯罪道路。

3. 预防和改善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对策

家庭是个体进行社会化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场所,“我们每一个人自从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就无时无刻不受到来自家庭的影响和教育,包括最初价值观念的形成、心理状态的发展、社会角色的认知,这样的影响会跟随我们每一个人一生,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作用”(芦婷,2016)。从社会控制理论看,周围的环境如家庭、亲属对其约束力和影响越强,个体对社会传统规范有更深的认识,也就会受到更多正向价值观念和法律的约束,避免脱离正常轨道。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要有实质性改善目前不当的家庭教育现状,包括家庭环境、家庭结构、家庭教育方式等。

3.1. 创造健康的家庭环境

“家庭是未成年人格发展和社会化能力形成时所处的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价值观和行为漠视的核心因素”(吴宗宪,2012),家长要深刻认识到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社会化人格的重要影响,应当努力去创造和谐、有爱、健康的家庭环境,父母之间保持亲密的关系,使家庭成员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和爱,致力于保护、热爱家庭,注意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心,形成和睦、融洽、平等、有爱的人际关系。父母要承担起家庭中的重要责任,形成乐观向上、健康稳定的生活方式来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成为孩子的引路人,给予孩子足够的支持和信任。对于生理和心理问题,父母要及时解答,帮助未成年人形成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人生观,防止未成年误入歧途。父母是孩子最初的模仿对象,他们的行为、言语以及价值观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对孩子的行为形成导向作用,创造一个健康的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的前提条件。

3.2. 构建健全的家庭结构

良好的家庭结构需要包括父母双方和孩子的共同参与,任何一方的缺失都会导致未成年人心理受到不利影响。在完整的家庭结构中,未成年人对于父母的认知是完整的,而生活在残缺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既要承受物质方面的压力,更要遭受精神方面的痛苦。夫妻双方从决定要孕育孩子的时候就要严肃对待,要尽力去保持家庭结构的完整、家庭内部的和睦。倘若父母重新组建家庭,也要竭尽全力公平对待未成年子女,给足未成年子女足够的爱与安全感。父母要构建健全的家庭结构,做到生、养、教一体化,避免出现身份缺失、情感缺失、责任缺失的现象。未成年子女没有选择自己父母的机会,身为父母要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家庭的责任,要尽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给予孩子完整的家庭关怀,增强家庭的凝聚力,不仅是孩子的父母,更是孩子坚实的支撑。

3.3. 运用科学的教育方式

“家长要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特点的共性和自己孩子的个性,‘对症下药’,采取适当的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莫茵,1992)。家长运用科学、民主、恰当的教育方式有利于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孩子不是家长的附属品,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人,每个孩子都有其特殊性,特别是时代的变化,家长必须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和错误的教育方式。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细致学习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又要根据每个孩子的特殊性,制定出正确的、科学的、民主的教育方式,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心理及行为进行正向的引导。父母的言传身教比任何理论都更具有说服力,父母要成为孩子的榜样,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遵纪守法,不断提升各方面的素养,有坚定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当子女出现不当行为要进行严格的规范与约束,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又能主动耐心倾听孩子的想法,帮助孩子排忧解难,给予孩子足够的爱,严慈相济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4. 结语

“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吴艳,2007)。家庭对于未成年人价值观的树立、人格的养成、身心的发展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良的家庭问题会导致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的发生,不仅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还会危害社会的稳定。未成年人是社会发展的预备力量,更是万千家庭的新生希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父母应该履行好家长的责任、家庭保护的义务。未成年人是一块璞玉,需要父母的雕琢,更需要父母的关爱。从家庭根源去解决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概率,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章引用

郑智婕,张漪琳. 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及对策
Analysis of Family Factor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Countermeasures[J]. 心理学进展, 2023, 13(07): 2816-2822. https://doi.org/10.12677/AP.2023.137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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