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Education
Vol.06 No.01(2016), Article ID:16785,6 pages
10.12677/AE.2016.61004

Consideration of Fostering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Law Talents Based on Guangxi

Yuyi Qiao1, Qing Gao1*, Jun Yu1, Liuyi Yang2

1Faculty of Law, 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 Guilin Guangxi

2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partment, 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 Guilin Guangxi

Received: Jan. 1st, 2016; accepted: Jan. 17th, 2016; published: Jan. 20th, 2016

Copyright © 2016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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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Guangxi Beibu Gulf region’s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become a priority question. Fostering high educational talents who have the ability to cope with the new development problems is the necessary trend. Based on this background, in view of the practical situ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ersonnel training of all ethnic areas in Guangxi and Beibu Gulf region,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law talents training and proposes teaching concepts and teaching methods which satisfy the needs of training talents in Guangxi region to promote the overall cultivation model to keep pace with the times and to cultivate more applied talents that ar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ime development.

Keywords:Resource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ersonnel Training, Teaching Method

立足广西对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人才培养的思考

乔育宜1,高清1*,余俊1,杨柳薏2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广西 桂林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处,广西 桂林

收稿日期:2016年1月1日;录用日期:2016年1月17日;发布日期:2016年1月20日

摘 要

随着广西北部湾地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也成为了首要问题,培养具有应对新发展新问题能力的高等教育人才箭在弦上。立足于此背景,本文针对广西各民族地区、北部湾地区的环境保护类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进行资源与环境类法律人才培养的特色探索,提出满足广西地区人才培养需要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以推动整体培养模式与时俱进,培养更符合时代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 :资源与环境保护,人才培养,教学方式

1. 引言

在2008年2月21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经过国家的批准着手实施,标志着广西北部湾地区作为“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已经成为了国家的宏观发展战略的重要一部分;在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东盟经济一体化推动着整个广西经济的前进。广西北部湾地区运用自身地理的优势,面向东盟合作并且构建了连接西南中南和华南的通道,带动广西各民族地区的整体经济得到了显著的发展。经济发展提升了社会生活水平,但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一定破坏。在近些年,工业工厂的数量如雨后春笋一般快速上涨,水污染、固体污染、森林植被遭到破坏等等各类型的污染环境问题层出不穷[1] 。柳州龙江镉污染事件、南宁中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案件、柳州市立得电镀厂超标排放重金属等污染案件、北流春辉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案件等等案件在全国都引起很大的反响。要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兼顾两者的平衡就需要从培养资源与环境保护高层人才做起。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作为一个应用性很强的功能型的学科,对环境保护的指导性功能已经被大众接受,并受到了国内外各界环境保护研究人士的重视。培养高质量的资源与环境法学的高等教育人才,是推动广西北部湾地区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平衡的关键。受新形势新政策的影响,资源与环境保护类人才的培养也需要与时俱进,培养可以满足广西北部湾地区环境保护需求的高等教育人才势在必行。在教学实践中,多年的学科发展融合了笔者的新观点和教学思考,形成了一些对教学方式和培养理念的新体会。

2. 进行特色教学,加强实践培养

广西北部湾地区和各民族地区的环境保护极具地方特色,许多生态系统和动植物资源是其他地区不存在的。这也导致出现的许多环境保护问题不可以和其他地区进行一概而论,需要提出对特殊地理环境和生态系统问题进行点对点解决的方案,才能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的治理 [2] 。同时,专业硕士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各专业的应用型人才。不仅强调学科科研能力,还要求具备实践工作能力,丰富的理论知识和与实际的实践结合,即把专业性知识带到实践中运用,才可以夯实基础理论知识和有效应对特色地区的特殊环境问题。经过实践对学科理论制度的创新构建和发展也会得到推进。学科知识只有经得起实践的考验才是科学、合理的理论。

2.1. 进行案例式教学

“案例式教学”是指在课堂上通过对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将案件中隐藏的理论知识进行剖析。具体操作是有学生分组运用课程所学理论知识,融入自己的思考进行案件处理,在课堂上由小组为大家讲解案例和处理办法,其中可以有定位角色主持人、主讲人和评议人等,最后由代课教师对其进行专业性点评和指正 [3] 。案例式教学起源于哈佛大学提出的情景案例教学课程,之后迅速被各国高校和培训机构运用与采纳,我国王泽鉴教授对该教学方法也非常认同,并将其运用到授课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案例式教学可以促进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不断转化,通过具体的情境,将隐性的知识外显,或将显性的知识内化。作为资源与环境保护类的研究生教育,很容易出现学生毕业步入工作岗位后发现几年间学习的理论知识碰到实际情况时,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分析和处理。不仅资源与环境保护类人才面对该问题,大多数法律专业学生同样面临的此类挑战。案例式教学可以真正打破学生理论联系不起来实际的问题,在短期教学中快速提升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经过该教学方法的长久训练,学生会形成严谨思密的逻辑思维,理性有效的分析案件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对策。这也是案例式教学和传统教学的最大的区别。除此之外,学生还会意识到理论知识在现实生活中重要的作用,端正对待案件的态度。针对广西环境与资源教育来说,能够培养出具有精确的法律思考和严谨的论证思维的法律人并致力于环境保护的事业,无疑推动了环境保护事业更上一层楼。

根据广西资源与环境类研究生的人数统计,各大高校的该类研究生数目基本属于少量人数,达不到大规模的培养状况,所以可以在案例式教学的基础上,结合私塾式教育。进行小班式教学,保证每位同学在课堂上的发言率和观点陈述时间,也可以在案例式教学的同时进行被告原告分类,双方进行模拟案件审判情形。不仅可以加深同学们的课堂印象,夯实理论基础知识,还可以提前带学生进入职业生涯的角色,培养职业素养和法律逻辑思维。

2.2. 实地参与调研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门特殊的学科,需要长期对实地环境进行记录和观察,以便防止出现环境污染的危机,或对环境污染及时进行防治与改善。因此,对于环境与资源的保护需要理论和实践相紧密结合,并需要定期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才可以保证资源与环境的有效保护 [4] 。在广西北部湾地区,有些生态系统和动植物资源都是其他地区不存在的,例如红树林资源、湿地生态系统、稀有重金属污染等等。对于这些特殊环境治理问题,只有通过坚持在实践中进行理论探讨才可能出现创新性保护措施。对于资源与环境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因其本科有过一定的学习铺垫,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且接受知识能力较高,可以适当的带学生参加一些实地调研或者实地考察的项目,加深对相关理论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实际动手能力和分析能力。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明白理论对时间的指导性意义和时间对于理论的反馈性作用。在实践和理论的相互磨合冲突中,才能提出更科学更适合的创新办法。比如在广西地区,可以针对具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调研,比如红树林湿地保护基地、重金属铬污染地等等。经过实地调研,学生在身临其境的感受过大自然的资源环境,会使他们更为深刻的理解资源与环境法学的学科使命,更为积极地调动他们的创新科研和认真学习的主动性。

3. 综合时事热点,参与科研课题

研究生的创新作品和创新成果是衡量一个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标准,尤其是强调应用性的专业硕士,在实践中运用基础知识提出创新的应对措施或者办法是重要考核内容。如何提升当代法学生的创新能力是各大高校普遍面临的挑战。从资源与环境法学研究生的角度看,需要找准环境资源保护研究生的适当培养途径,做到与时俱进,比如在教学中导师可以结合时事热点进行指点和讲解,导师带领学生参与导师课题项目等。

3.1. 综合时事热点

近期,在河南省一名大学生抓了16只鸟被判有期徒刑刑10年,这一案件又一次将环境保护法推上了公众热议榜,同时也引起了各大高校法学院学生的关注 [5] 。在广西也不例外,在2015年一年发生了很多关于资源环境污染的案件,崇左市沣桦酒业公司排污超标污染渠黎河;北流市清湾镇新发建材厂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原料,进行非法生产并非法转移偷排化工废液,导致当地91名师生身体不适住院治疗;桂林市灌阳县进行有色金属选矿厂,涉嫌非法炼铟并偷排放高浓度生产废水,造成环境污染。南宁市马山县利侨乡无证非法生产窝点,将废水排入乐玗河,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资源与环境保护这门学科区别于其他专业和学科的最大特点,是不仅需要探讨一系列经久不衰的问题,还需要着重注意一系列前沿热点的问题。从学生角度来说,不仅要掌握教授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明白为何类似问题会变成饱受社会关注和争议的资源环境问题 [6] 。时事热点的背后透露着资源与环境法发展的方向,也预示着未来几年存在的资源与环境保护工作隐患,研究生能够通过课堂的分析与学习,培养出敏感的职业观察,掌握其更深远的意义,无疑是对资源与环境保护类专业的研究生在学校与进入职业生涯的完美接轨。

广西作为重点发展和保护地区,经济的发展带动着部分社会生活水平上升的同时,不可避免的也带来了很大的环境污染问题。上述的案件仅是2015年的部分案件,随着我国整体的发展有了层层新突破新亮点,环境资源法学的教学也应当抛弃传统的板书式教学,充分发挥热点案件的专题讨论课堂形式的优势。在发挥教师与研究生谈话式研讨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提高了研究生思维敏捷度,逻辑严谨性和文字语句表达能力。

3.2. 参与科研课题

锻炼学生独立的思考能力和研究的能力是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本质区别。在较短的学时内,兼顾大量课程安排的同时要快速得到能力的提升,最有效率的办法就是带学生了解导师的科研研究课题。以课题为载体,结合导师的引导和指点,学生进行实际的探讨和研究。

参加科研课题研究的好处诸多,首先,在研究生进行专题性研究时,研究生因其专业基础知识缺乏学术的积累,对于如何选题、怎样选题、什么样的选题符合自己致力的领域都不清楚,更不知道何种课题有价值研究 [7] 。由研究生自己摸索选题很浪费宝贵的时间。改善这一情况的最好方式就是导师带领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直接带着研究生参与申报、课题研究,导师提供经验之谈避免了走弯路,节省了时间成本,直接步入学术的研究中。其次,在导师带领的课题中,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指导,有助与横向的把知识进行专题式学习。同时,在课题研究时需要大量的相关知识的书籍和文献,在研究期间可以有意识地多积累相关知识,全面的拓展知识面,提高自己的阅读技巧。最后,研究生经过一系列的选题、申报、研究,深入的了解了研究项目的每一个步骤,整个项目的全过程都体验过,这样,研究生的课题项目能力得到了整体性的提升,日后有合适的项目,便可独立进行科研项目研究。

4. 补充外延知识,实现电子课堂

目前广西地区环境资源法学的本科课程安排比较单一,一般只包括核心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放射物污染防治法、森林法、水法等等。对于研究生来说,继续深造学习这门学科不应当停留在基础知识的重复,与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像关联的学科外延知识在处理案件的时候运用率也很高,研究生应当在核心知识的为基础的同时,尽量广泛兼顾外延知识的学习。融合多学科知识的环境资源法学会影响研究生对专业理论的认识,提升在培养阶段和今后工作中创新性研究能力 [8] 。

融入多学科知识,会在培养方案和课程内容的设置中要增厚研究的理论基础。首先,环境资源保护法是社会法,社会学知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基本人权,反映整体社会公民的利益和要求,社会学为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提供良好的研究途径和工具。其次,生态学是把自然环境规律整合成具体文字类的条文和定义,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是在生态学的基础上进行具有规范性效力的法律条文 [9]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与生态学相辅相成,相互推动进步,共同追求环境与生态的和谐。最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作为法律体系中一个学科,与其他部门的法的关系非常密切。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等法律中都有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相关规范。一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件在处理的过程中往往会与存在民事、刑事或行政法律关系进行融合,进而判定案件。环境保护法案件会以其他案件为载体得以实现保护资源与环境的目的。比如近期广西龙胜发生了一起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案件,被告杨某等人非法砍伐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楠木,但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构成了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告杨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这虽然是一起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但是以刑法为载体进行了保护。

随着自媒体时代兴起,教育模式也应当有意趋向多元化,实现线上和线下课堂的结合。相比较于传统的培养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资源与环境保护学科协作学习的理念。基于学科的特殊性,进行调研和考察时会特别需要团队协作沟通和记录,这时就需要自媒体工具进行沟通和交流。比如,在调研和考察时期可以进行远程视频沟通,进行实况转播,在结束后可以在自媒体载体进行记录和研发。运用自媒体平台,不仅文件传播速度快且可以大量的永久性保留,还可以同其他老师和学生进行广泛分享与交换信息。智能电子产品已经是现代生活的必需品,不论是学生还是教师,生活中有许多时间都在电子产品上面,将教学运用自媒体平台沟通起来,会在日常生活中抓紧零碎时间进行潜意识学习。这样不仅增添了学习科研的兴趣,而且增加了学习的意识。包括课后作业也可以进行网上平台操作,文字撰写、研究报告等等文体性强的作业在网上平台写好可以进行无痕修改,最后电子邮件一键发送到指定导师邮箱,快捷方便节省资源,导师可以进行网页操作进行修改,清晰明了。线上与线下双管齐下,学生的学习观念也跟着当代科技的进步而更新,无疑是教育模式发展的大趋势。

5. 结语

广西北部湾地区是中国一块璀璨的自然环境优质地带,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广西北部湾地区吸引了不少国内外企业的投资,为经济的发展打开了一扇窗,但经济迅猛的发展的同时,必需要兼顾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想要从根本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对于该地域的环境资源法学的教育是环境保护的保障,虽然目前培养制度与方式还有一些瑕疵,但身为一线教育者我们应尽可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探索科学的培养方式,为建设美丽广西培养更多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基金项目

201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JGY2014069);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团队资助项目。

文章引用

乔育宜,高 清,余 俊,杨柳薏. 立足广西对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人才培养的思考
Consideration of Fostering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Law Talents Based on Guangxi[J]. 教育进展, 2016, 06(01): 17-22. http://dx.doi.org/10.12677/AE.2016.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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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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