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Philosophy
Vol.04 No.02(2015), Article ID:15517,4 pages
10.12677/ACPP.2015.42005

A Statement of the “Society Force” in the Human Society System

Yongzeng Wen1, Lanjin Zhang2

1Fangshan District State Tax Bureau of Beijing City, Beijing

2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Electric Power, Zhengzhou Henan

Email: wenyz0808@163.com

Received: Jun. 9th, 2015; accepted: Jun. 23rd, 2015; published: Jun. 26th,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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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Every person is one element of the human beings which constituted by persons and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mselves. The humans and their relationships construct the society. Humans live in the human society, which continues in the people’s life. The ultimate force of the human society system is people’s self-difference-formative-force, the kernel force is society system’s social contract things (self-structured-contractual-emerging things of the society existed in the form of the system) whole contracted dominate force. The game and compromise of two forces bring up human society system’s “society force”, and drive human society system to evolve and develop.

Keywords:Human System, Society Force, Self-Difference-Formative-Force, Whole Contracted Force

论人类社会系统中的“社会力”

温勇增1,张兰金2

1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北京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 郑州

Email: wenyz0808@163.com

收稿日期:2015年6月9日;录用日期:2015年6月23日;发布日期:2015年6月26日

摘 要

人是人类的一份子,人与人构成人类,人与人生成社会;人在人类社会中生活,人类社会在人的生活中延续。人类社会系统的根本力量是人的自分形力,核心力量是社会系统的社约物(社会以系统形式存在的自组织契约性涌生事物)整形支配力,两者的博弈妥协造就了人类社会系统的“社会力”,推动着人类社会系统演化发展。

关键词 :人类系统,社会力,自分形力,整形力

1. 引言

恩格斯指出:“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和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1] 社会力和自然力是相对区别的,社会力侧重于系统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力,而自然力侧重于可分的机械力,它们遵循同样的被人类认识的规律。对自然力,人类的认识已经较为丰富和成熟;对社会力量,人们虽揭示了部分规律但尚未充分地科学地认识和研究它们,还没有充分理解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以至于未能充分驾御它们。那么,恩格斯所说的社会力量的“它们”是什么呢?传统科学对社会力量中“它们”的回答并不能让人们满意,这给系统科学思维出场提供了舞台。这里根据《系统涌生原理》 [2] 一书中提出的一般系统分形和整形等基本原理探讨社会系统的社会力研究。

2. 人类社会系统观

贝塔朗菲认为:“社会学及其有关领域实质上是研究人类集团或系统,从家庭或工作组等小集团,经历无数正式非正式组织的中间单位,到国家、势力集团、国际关系这样最大单位。许多提供理论表述的尝试都是系统概念这个领域中的某个同义语的阐述。最终人类历史问题将会是系统观点的可能最广泛的应用。”[3] 人对自身的研究是贯穿整个人类历史始终的。然而,在整个人类知识中,人对自身的知识是缺乏的,原因之一是纯粹传统科学方法在研究人类自身方面存在机械论的局限。系统科学在反对还原论和机械论基础上建立并发展起来——这给人类自身研究带来了新方法和新工具。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遵循共同的一般系统原理。在自然界系统中,由于缺乏有效相对独立涌生事物(意识),物自体系统可近似地认为是无意识的和盲目的,相互之间通常以机械关系形式存在;在人类社会系统中,人类创造历史的活动是人在高度相对独立涌生事物(意识)支配下的自分形活动,因此一般系统人是有意识地自觉追求目的的,人类社会系统的自组织涌现支配规律蕴藏在其中。由于人是社会力量的主体,因此需要在研究一般系统人的基础上探讨社会力。

世界是系统的,这个世界除了系统之外,你看不到别的。石头、植物和动物等系统的区别,在于各系统的基质层级差异及其对应涌现机能的性质和能力强弱不同。石头具有低层级基质及其相应的弱系统涌现机能(矿物特性);植物相对于石头来说,具有略高层级基质及其相应的略高级系统涌现机能(植物本能);动物相对于植物来说,具有较高层级基质及其相应的较高系统涌现机能(动物意识);人类相对于一般动物来说,拥有脱离动物的人类基质及其相应的最高级系统涌现机能(人类思想)。它们对应的系统整体性级别是依次越来越高的。因此,可以这样认为:不论任何系统都具有涌现机能,只是涌现生成的机能层级、性质和强弱不同而已。

通常地,复杂系统是指具有不同层级基质及其差异性质自组织涌现机能的层次结构功能的整体性汇聚。人是一个复杂巨系统,遵循一般系统唯物辩证的涌生演化规律。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 [4] ;因为,“人的本质……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 这里认为:人类社会系统包括人、物质、社约物,“人的社会特质”的直接载体是“社约物”,根本载体是人,社约物就是“一切共同相互社会关系的整合”的抽象相对虚构独立物——它支撑着整个人类社会的系统形态,标识着整个人类社会的系统意义,贯穿着人类超循环演化发展的整个过程。

3. 人类社会系统的核心社会力

恩格斯指出:“人们总是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作用的合力,就是历史。” [6] 他又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构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 [6] 这里,恩格斯指出了人类社会系统的共同合力——来自系统内每个人的自发的和自觉的自分形及其相互之间的博弈,他把每个人参与博弈并贡献给“共同”的作用看作合力,但他把力与力相互作用的情况用“平行四边形”法则来求合力——这是具有当时社会科技(机械论和还原论)思想局限的。社会系统的合力来源于许多单个的意志、目的、活动,但不等于许多单个意志、目的、活动的简单相加;系统科学研究中,将这个非简单和的“合力结果”相对独立称为人类社会系统契约性涌生事物(社约物),社约物具有这样一个基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正如恩格斯指出:“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 [6] 人类历史和自然过程都服从一般系统的涌生事物生成规律,在此基础上,自然过程侧重于涌生事物可忽略的机械整形,而人类历史侧重于涌生事物不可忽略的复杂系统整形——此称为社约物整形支配。社约物就是这个“结果”,是人类社会系统的作为一个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这个“产物(社约物)”来源于任何一个人的愿望与任何另一个人愿望相互妨碍的博弈(常常生成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即社约物);这个“产物(社约物)”对任何一个人都具有协同保障服务和区别控制约束的整合支配作用,其中协同服务保障是指“协同放大个体存在意义、保护和保障个体、满足和服务个体等”,区别控制约束是指“以共同利益或演化方向为参照,有区别的对演化个体的差异进行控制调整以及约束规范、斗争等”。可见,人类社会系统涌现出的这个“产物(社约物)”就是社会力量的核心力量内容。

4. 人类社会系统的根本社会力

“人类的历史是不断地把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7] ,人类在自然界系统自分形最大化的内容包括“不断地把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从而实现间接的自我最大化。人类历史和自然过程共同遵循的自分形规律,对自然过程的表现研究详见《系统涌生原理》相关内容,对人类历史的表现研究,正如恩格斯说:“各个人的一直——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结底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 [6] ,就绝对而言,“愿望”是各个人自分形规律支配的本我目的指向,虽然并不一定达成自己的愿望,但并不影响愿望的持续或新愿望的产生,因为这是各个人自分形存在并作用的本性。马克思说:“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6] 因此,“各个人存在自分形作用(愿望、意志与实践)”是社会力量的根本动力内容。

“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 [6] 。恩格斯同时指出:“人们所预期的东西很少如愿以偿,许多预期的目的在大多数场合都互相干扰,彼此冲突……这样,无数的单个愿望和单个行动的冲突,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状况完全相似的状况……这样,历史事件似乎总的来说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着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 [6] 。这是对“各个人自分形博弈产生社约物”的阐述和理解:一方面,无数的单个愿望和单个行动的冲突在博弈中涌现生成社约物,另一方面,相对独立的社约物隐蔽的或显现的支配着“无数的单个愿望和单个行动的冲突”。违背这个规律常常是可悲的。一名叫马丁·尼莫拉的德国新教牧师,他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了一首短诗: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公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人无视社会系统社约性协同支配下的责任和义务(社会系统自我契约)的悲惨结局。社会系统的社约性来源于你我,而不能把你我单独割裂,否则失去了系统意义;不能在你需要的时候想起了社会系统的社约物的服务保障和帮助,而在所谓的不需要时,不释放社约物赋予的应当自觉产生并提供的义务和付出——冷漠和自私是社约物正义性的毒药。

5. 人类社会系统社会力的“最小作用量原理”

任何物质、任何事物、任何系统,都是以超循环螺旋的一般运动形式出现、存在和发展的。分形力和整形力的相互作用形成的超循环将使世界成为多元化世界。只有分形,那么,我们只会看到单调的世界;由于分形与涌生事物整形存在的共同作用,可以看到“从夸克到美洲豹”的世界。分形力和整形力的超循环相互作用是世界一般系统运动形式的系统描述,是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系统化描述。物质秩点自分形力是世界运动的自我动力——它自然的具有一种自我最大化显现的趋势。具体的来看,分形最大化表现为最小作用量原理——可以表现为指某一系统在该系统目的态下消耗的总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最小。通常在实际中对某一目的态下消耗的能量进行研究,即系统内诸多秩点组分能够以最小的“能量”实现最大的价值目标。正如乌杰教授说:“凡是符合最小作用量原理的物质都是和谐的。”杨贵通教授于2008年第1期《系统科学学报》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探讨——系统辩证学原理的应用》一文中就乌杰教授的观点给出了必要的数学证明。

恩格斯所说的社会力量中的“它们”是系统的和复杂的,自分形是“它们”中的根本动力,社约物整形力是“它们”中的核心力量;根本动力要以人类系统共同的核心力量显现,社会系统核心力量要靠个体根本动力推动。在社会系统中,一般系统人自分形最大化同来自系统的整形是需要博弈妥协的,即获得人类在社会系统中实践的“最小作用量原理”。因此,一般系统人应当学会控制在社会和自然系统中的自分形最大化的“主观自由”,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8] 整个人类社会历史中,一般系统人自分形最大化与受更大系统的自约物整形的博弈,生产力来自人同自然界的自分形力,生产关系是人类社会系统共同关系(社约物意志)的内容,会出现“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这一宏观规律。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关系是一个从适应到不适应再建立新的适应的过程,“适应”是博弈妥协和谐范畴,超越了这个范畴,博弈就会激化到矛盾对抗,造成原有的社约物模式质变,造成原有关系的破裂,出现生产关系社约物遭破坏,或者出现新的社会模式主导社约物下的生产关系。

文章引用

温勇增,张兰金, (2015) 论人类社会系统中的“社会力”
A Statement of the “Society Force” in the Human Society System. 哲学进展,02,23-27. doi: 10.12677/ACPP.2015.42005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 1. (199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卷, 人民出版社, 北京, 630.

  2. 2. 温勇增 (2014) 系统涌生原理. 经济日报出版社.

  3. 3. 贝塔朗菲 (1987) 一般系统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64.

  4. 4. (195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卷, 人民出版社, 北京, 270.

  5. 5. (196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3卷, 人民出版社, 北京, 5.

  6. 6. (199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 人民出版社, 北京, 247-248, 532, 697.

  7. 7. 陈志尚 (2004) 人学原理. 北京出版社, 北京, 42.

  8. 8. (197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5卷, 人民出版社, 北京, 92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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