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Vol.07 No.01(2018), Article ID:23448,6 pages
10.12677/ASS.2018.71004

The Thinking of Asymmetric Information in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

Ying Fang

School of Communication,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Nanchang Jiangxi

Received: Dec. 29th, 2017; accepted: Jan. 11th, 2018; published: Jan. 18th, 2018

ABSTRACT

The Internet has broken the traditional communication norms and controls. It aggravates the impact of the problem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on the society and jeopardized the society. Therefore, aiming at the phenomenon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alleviate the aggravating phenomenon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under the Internet environment and to better maintain the harmonious and stable information society, from the aspects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like the cause of formati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process.

Keywords:Internet, Information Asymmetr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ode of Transmission

互联网背景下对信息不对称现象的思考

方滢

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江西 南昌

收稿日期:2017年12月29日;录用日期:2018年1月11日;发布日期:2018年1月18日

摘 要

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的传播规范和控制,加重了信息不对称这一问题对社会的影响程度,给社会带来危害。于是针对信息不对称现象,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现状、进程这几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在互联网环境下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加剧现象,更好地维护信息社会的和谐安定。

关键词 :互联网,信息不对称,信息公开,传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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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正在加速与经济社会中的各个领域实现深度的融合,成为维护和助力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然而,在互联网众多信源的传播格局下,最容易积攒的是公众的不确定因子和质疑,再加上互联网以其传授面广、交互性强、匿名性等的特点,使得简单的公众质疑发酵为长期的社会问题,例如:医患关系紧张、公益慈善组织名声败落、突发事件谣言四起等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社会问题,探寻思考如何在互联网复杂的传播架构下完善改革信息传播的方法。

2. 对信息不对称现象的认识

2.1. 信息不对称的内涵衡量

“信息不对称”的说法最先运用于经济学领域。它是指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活动中,一些成员拥有其他成员无法拥有的信息,从而使得在生产交易中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反之则处于弱势地位。

而本文将讨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处。它是放在当下的信息传播环境中,展现新时代技术发展后的传播格局里,由于传播控制、传播媒介、传播内容以及传播主体等各种因素的变化,使得不同公众接收的信息资源数量和质量的参差不齐,从而导致社会阶层间“知识鸿沟”的加剧,为引发社会深层的矛盾埋下隐患。

2.2. 互联网加剧信息不对称现象对社会的影响

2017年8月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状况统计报告》。它显示,截止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占全球网民总数的五分之一。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 [1] 。这意味着,互联网对中国社会生活的影响力已经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互联网环境下,传统官方媒体不再是唯一的信息发布者,它逐渐打破了传统的以政府为主体的“中心化”信息传播控制架构。在网络多信源的传播格局下,政府、网民和网络媒体逐渐模糊了传受双方的界定,可以共同发布、传递事件的信息,由此将传播信道拓展到近乎无限大的层面 [2] 。而在这种传播环境下,首先,作为媒介平台,其碎片化的信息传播容易导致受众接收信息遗漏,而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热点节奏也导致雷同的信息湮没了有效信息,浪费了平台资源,降低了或然率。其次,某些互联网媒体的失范,根据自身利益对信息进行议程设置,例如,发生在2016年5月,由于百度“竞价排名”的商业模式导致的“魏则西事件”中,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还是信息资源分配不对称,最终使得受众从自己可以掌握的信息渠道里得不到需要的信息。再次,也是由于受众个人,或者互联网中的“意见领袖”的偏向性或是刻板成见,导致信息解码后的“事实”与“真实”有所偏差,从而导致在后续传播中获取信息能力不同的人,接收到与事实不对称的信息。接着,区域经济的差异与地方媒体传播的能力,也是现如今社会信息不对称的一大客观因素,互联网的普及和接受能力很大程度成为当代“知识鸿沟”存在的主要源头。最后,我国的政府部门对于一些突发事件消息处理不当或是公布不及时,也是导致社会信息不对称的关键。

2.3. 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危害

在新闻传播中,信息的传递要经过“事实——媒体——受众——媒体——事实”,这样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而信息不对称则普遍存在于这一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当中。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损害了公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

“四权”理念里明确提出,公民有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知晓权”。媒体作为信息交流平台,就应当在一方面遵从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满足受众需要。而曾经,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维护自身形象利益,往往通过对一些不利的新闻信息采取隐瞒谎报的方式,来避免管理部门的问责追责。这就严重危害了广大受众的利益,引发社会不公。

2) 为谣言提供温床

不及时公布或刻意隐藏的关于公共事务的信息,最容易引起某些新兴自媒体平台为了吸引流量,而流传出相关公共事件的假消息。在互联网“病毒式”的传播下,掌握关键信息的官方的沉默和不及时辟谣为行为,反而增大了谣言的可信度,破坏新闻相关部门人物的形象。

3) 对政府及媒介公信力的威胁

长期的信息不对称最终会影响的是公众对官方媒体的集体不信任,这就容易将受众推向可以进行舆论引导和议程设置的反方向,导致媒体传播陷入窘境,更甚是导致政府跌入“塔西佗陷阱”。公信力的建立日久弥坚,而一旦摧毁便再难修复。

4) 极易发生群体极化现象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对于突发性事件里处于紧张和茫然的公众而言,最容易被激化的就是情绪,于是网络群体极化事件随之而来。正如2008年6月发生在贵州省瓮安县的“瓮安事件”中,由于当地政府为媒体提供虚假信息,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最终导致了打、砸、抢、烧等暴力事件,引发社会混乱 [3] 。

5) 容易加深社会问题的发酵

信息不对称在长久的社会问题的形成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例如:医疗纠纷在十年间增加了十倍,医患关系已经成为这个社会难以解决的难题之一。医疗卫生业务机构是知识密集型的、专业化很强的组织,医疗卫生服务过程是一个有关医学专业知识、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传递与应用的过程 [4] 。这是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原因之一,而这就要求政府卫生行政机构职能的转变,实现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3. 中国信息不对称现象的现状

3.1. 缓解信息不对称难题的现实

信息不对称现象并不是互联网背景下的时代产物。在各个社会形成之初,它存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绝对权力之下,而后随着民主国家的建立,自由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政府开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众也开始有意识的维护自身权利。

在中国,为了促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间的信息传播通达以及廉政政府的建设,中国早在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于2008年5月开始实施。这项条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传统意义上的义务主体,还将教育、水电气供应、环保、 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了范围。并且,它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加之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条例》在设定具体制度时充分考虑不同社会 群体平等获取政府信息的诉求,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根据实际采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5] 。《条例》使得中国政府对信息公开的态度从传统的“原则保密、例外公开”转变为“原则公开、例外保密”,使得某些公共事务的信息得到了传播的途径,从源头上促进解决了社会信息不对称现象。

但是在《条例》实施的九年来,现实传播技术的发展早已突破了原本涉及的传播模式。大数据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所依赖的手段将不可避免地从传统的平面纸质载体过渡到各种立体化的电子信息载体。尤其是互联网时代下对于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公开、网络辟谣以及安抚民心这都是需要总结经验教训的现实状况。包括如何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把握传播的主动性、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是未来亟待解决的问题。

3.2. 改善中国信息传播的未来方向

在最新的党的十九大报告里,习总书记着重针对互联网信息传播板块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他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并且还强调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发展互联网技术,培养高水平网络传播人才,建设网络强国 [6] ,将互联网的发展作为当今信息传播的重点媒介关注对象。

一段时间以来,传统媒体受网络虚假信息的影响,行业整体的虚假新闻、不实报道情况呈上升趋势,有些新闻工作者直接转载使用互联网上的信息,传播扩散网上的非理性情绪和虚假信息,不严格查证信息来源,核实内容真伪。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扰乱了新闻秩序也加剧了社会信息不对称现象,导致真实的信息传播陷入困境。

对于此,政府都不断推出相关措施。在2013年就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提到“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让网络谣言发布者有所忌惮。2015年更是在《刑法修正案 (九)》的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7] 。”可见未来针对互联网时代下的各项法律规范空缺会逐步完善起来。

4. 对如何改进信息不对称现象的思考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平衡信息不对称是新闻信息传播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因此减少和避免新闻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拉斯维尔的“5W”模式,从以下几个要素针对信息不对称现象,具体分析相关的解决方法和举措。

4.1. 政府部门

作为部分公共事件信息的源头,政府部门在促进解决信息不对称的现实面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进一步推进信息的公开透明化刻不容缓。例如,由于医患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及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弱可替代性,就医者处于脆弱和依赖的特殊地位,从而导致就医者易产生激进抵抗的情绪,增加医患关系恶化的可能性。所以卫生行政机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如完善疫情报告发布制度和医院价格公示制度、医院纠纷公示制度及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等,增大信息服务的作用,推动实现信息对称,发挥信息信号的正确导向功能,能相对避免或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混乱。

其次,针对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邀请市民参与其中的方式,通过互联网下市民间的人际传播平衡信息传播的对称性。例如,永清环保衡阳垃圾发电厂主动邀请30名普通市民走进垃圾发电厂参观,现场了解了垃圾焚烧发电的工艺流程、工艺技术等知识,近距离地感受了垃圾发电带来的环保力量,扭转他们传统印象中垃圾发电厂“脏、臭、乱”的印象 [8] 。

最后,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政府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载体的数据化管理。对于公共信息尤其是突发事件,在传播时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辟谣,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导向,避免引发社会恐慌。

4.2. 媒介

媒体平台需要平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以社会效益优先,不能为一己之私,刻意模糊信息的传播。例如,“魏则西事件”的悲剧一定程度上,就归因于百度平台竞价排名的商业模式。传播过程中的过度“噪音”,也会导致信息传播的不对称。

媒介需要重提“把关人”的作用,建立相对有效的“把关人”模式。互联网发展下,“去中心化”的传播模式加上社交媒体、自媒体的野蛮生长,导致某些媒介平台为了蹭热点流量,获取利益,用夸张的标题来吸引受众的点击率,误导受众接受正确有效的信息,致使信息资源的浪费。

媒介的智能分发模式需要更新。随着AI、大数据的发展,为了实现精准传播的目标,当下的算法聚合平台例如,今日头条、UC新闻平台等,会针对受众来收集用户数据信息,加以分析分类后,在随后的新闻信息推送中会重复用户偏爱的信息类型。这种推介模式虽然符合当代互联网传播的现实,但一定程度会导致受众接收信息的局限性,形成信息茧房,最终致使传播的不对称。

4.3. 传播者

提高新闻传播者的媒介素养。媒体工作者是新闻传播的主体,媒体能否将事实真实、全面、公正、客观地展现给受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闻工作者,因此,提高媒体工作者的素质尤其是提高他们的业务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

针对媒体工作者的业务文化素养,首先要提高他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能力。新闻工作者对客观世界客观全面的认识,是保证新闻传播真实性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这样才有将事实的真相还原给受众的可能。其次。新闻工作者还要提高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运用各种传播技术的能力,随着传播科技的发展,图片、声音、视频等各种传播技术都开始应用于新闻传播活动中,这些技术不仅丰富了传播形式,而且也更有利于受众对信息的接受和理解,减少新闻传播中的信息不对称 [3] 。而谈及职业道德素养,媒体工作者需要认清自身的社会角色,尤其是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是为了服务于社会,不可为一己私利隐瞒或发布有误的信息。

4.4. 受众

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受众的媒介素养是指,受众从认识媒介到从媒介获取、判断、分析和使用信息的能力。

新闻传播的目的是将新闻事实全面、真实地展现给受众,但在新闻传播过程中。由于客观世界的复杂性以及传播技术的限制,往往会出现报道偏差的现象,所以,受众在接收媒体信息之前,要学会识别、判断和分析新闻信息的真伪和全面与否,并自觉多渠道获取信息,跳脱单一报道的禁锢。

并且,传统的“传受”界限已然模糊,受众在“解码”信息传播后,要理智核实辨别,从而在下一轮的“编码”输出时,可以尽量避免由于自身的客观认知而产生的信息偏差,加剧信息的不对称传播。

在互联网背景下,多元的传播平台、多元的传播主体和传播途径使得公民可以更加的积极参与到公共事务讨论中。但也正是互联网下的碎片化传播导致信息不对称现象不断加剧,而互联网传播的匿名性,对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社会危机有着不可预估的成效。所以不管是政府,还是传播者、传播途径和受众都要规范自身,完善信息传播方式,使互联网下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得到缓解和改善。营造良好的传播氛围是社会和谐发展,人民幸福生活必要条件。

文章引用

方 滢. 互联网背景下对信息不对称现象的思考
The Thinking of Asymmetric Information in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J]. 社会科学前沿, 2018, 07(01): 29-34. http://dx.doi.org/10.12677/ASS.2018.71004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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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王明. 公共危机下的政府公信力研究——以信息对称性评价和“安庆枪击案”为基础[J].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6, 19(2): 52-57.

  3. 3. 张国平. 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J]. 新闻爱好者, 2010(8): 25-26.

  4. 4. 沈健. 我国医疗卫生行业信息管理思考[EB/OL]. http://www.gov.cn/zfjs/2007-01/22/content_503270.htm, 2007-01-22.

  5. 5. 罗勇. 大数据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中日比较[J].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1): 86-93.

  6. 6. 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R]. http://news.xinhuanet.com/2017-10/27/c_1121867529.htm, 2017-10-27.

  7. 7. 何国琼. 微信发谣言最高可判刑7年, 转发500次即“情节严重”.[EB/OL]. http://tech.southcn.com/t/2016-01/11/content_140535598_2.htm, 2016-01-11.

  8. 8. 匡贤明. 用技术化思维处理社会难题[N]. 新京报, 2017-0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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