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Journal of Legal Science
Vol. 09  No. 01 ( 2021 ), Article ID: 39504 , 14 pages
10.12677/OJLS.2021.91004

网络庭审直播实证研究

——以重庆市法院实践为样本

阳果

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重庆

收稿日期:2020年10月22日;录用日期:2020年11月23日;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0日

摘要

通过对重庆市部分法院实证调查发现,现阶段网络庭审直播工作虽然已经趋于常态化,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同地区的法院网络庭审直播发展不平衡,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类型比例不均衡,网络庭审直播形式化以及公众对于网络庭审直播关注度仍然不足。可以通过加强各地区法院基础建设,建立直播案件挑选规则,以及建立保障监管机制去除形式化和完善直播平台建设来实现网络庭审直播的完善,促进审判公开。

关键词

网络庭审直播,重庆市法院,实证调查

Empirical Research on Live Broadcast of Online Trial

—Taking Chongqing Municipal Court Practice as a Sample

Guo Yang

School of Cyberspace Security and Information Law,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hongqing

Received: Oct. 22nd, 2020; accepted: Nov. 23rd, 2020; published: Dec. 30th, 2020

ABSTRACT

Through empirical investigations in some courts in Chongqing, it is found that although the live broadcast of online court hearings has become normalized at this stage,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The formalization of online court hearing live broadcasts and the public’s attention to online court hearing live broadcasts are still insufficient. The improvement of online court hearings can be achieved by strengthening the infrastructure of various district courts, establishing live-streaming case selection rules, and establishing a safeguarding supervision mechanism to remove formalization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of live-streaming platforms, and promote the publicity of trials.

Keywords:Live Online Trial, Chongqing Court,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Copyright © 2021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1. 引言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以下简称庭审公开网)1统计,截止到2019年10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数量已经达到五百三十多万件。由于摆脱了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网络庭审直播使得庭审公开更方便、更直观、更立体和全方位,实现了“可视正义”,也使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的全面性、超地域性和广泛性方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1]。此前已有学者对网络庭审直播的概念以及价值意义甚至包括制度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些许研究。本文将依托庭审公开网和重庆市各法院的官方数据去研究重庆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实践的现状以及重庆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通过数据分析、文献分析,并结合当今中国司法实践,以及前面学者已有的一些研究成果,为网络庭审直播提供一些针对性的建议与改进策略。

2. 重庆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实践现状

截止到2019年12月,重庆市全部接入到庭审公开网的47家法院,总共累计直播庭审超20万场。2虽然,重庆市法院整体庭审直播数量不及浙江、安徽、广东这些省份,不过相对于新疆、西藏以及天津、湖北等省市,重庆市法院整体庭审直播数量较为领先。为了能详细了解重庆市各法院的网络庭审直播情况,下文将统计、整合、比较重庆市各法院在庭审公开网上的数据,通过研究数据对重庆市各法院以及整体网络庭审直播情况作出分析。本次数据来源主要为庭审公开网,因此,本次统计的数据是从2016年9月27日庭审公开网首次上线到2019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内重庆市各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据。3

(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现状

调查发现,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中国庭审在公开网上进行的庭审直播案件总数量为366件。其中民事案件301件,占比83%;刑事案件22件。占比6%;行政案件为43件,占比11%。如图1图2所示。

(二) 重庆市5个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现状

数据显示,重庆市的5个中级人民法院累计网络庭审直播案件14,713件。其中,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累计直播案件数量4533件位列第一,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累计直播只有1851件。其他三个中级人民法院累计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相差不是特别大,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2328件,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为2832件,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为3169件,如图3所示。同时,在5个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类型比例中,民事案件占比87%;刑事案件占比7%;行政案件占比6%,如图4所示。

Figure 1. The number of types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Chongqing High People's Court (unit: cases)

图1.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类型数量(单位:件)

Figure 2. Proportion of types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Chongqing High People’s Court

图2.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类型占比

Figure 3. The number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the 5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s in Chongqing (unit: cases)

图3. 重庆市5个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单位:件)

Figure 4. Proportion of types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the 5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s in Chongqing

图4. 重庆市5个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类型占比

(三) 重庆市主城9个市辖区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现状

重庆市辖区法院数量较多,本次研究重点选取了最具代表性的9个市辖区法院。4之所以选择这9个市辖区,主要是由于其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行政地位。这9个市辖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域,城市发展也比较成熟,属于重庆市区县中较发达的城市群。通过数据分析后可见,在重庆市主城9个市辖区人民法院中,渝北区人民法院与江北区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分别以14,401件与14,201件,排名第一、第二。其中,巴南区、南岸区、渝中区、沙坪坝区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都在1万件以上。值得注意的是,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分别以4215件、4230件、3745件位列9个辖区的最后三名,与江北区、渝北区对比差距十分明显,如图5所示。在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类型比例上,第一的仍然是民事案件,占比88%;刑事案件占比10%;而行政案件占比仅有2%,如图6所示。

(四) 重庆市12个县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现状

通过数据可看出,重庆市12个县人民法院(包含8个县,4个自治县)5在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总数量上不及重庆市主城9个市辖区人民法院。在重庆市12个县人民法院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奉节县,其累计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数量达到了7387件。虽然奉节县人民法院是县人民法院,但是其进行网络庭

Figure 5. The number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the People’s Courts of the 9 districts in the main city of Chongqing (unit: cases)

图5. 重庆市主城9个辖区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单位:件)

Figure 6. Proportion of types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the People’s Courts of the 9 municipal districts in the main city of Chongqing

图6. 重庆市主城9个市辖区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类型占比

审直播的案件数量数值均高于属于重庆市主城9个市辖区的九龙坡区(4215件)、大渡口区(4230件)、北碚区(3745件)这三个市辖区。不过,观察其余的十一个县后发现,其他县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数量较低,数值普遍在2000件左右,其中城口县法院累计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数只有736件,远低于平均水平,与位于主城区的各市辖区法院更是差距明显,如图7所示。在12个县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类型比例中,民事案件占比83%;刑事案件占比13%;行政案件占比3%,如图8所示。

(五) 重庆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整体运行情况

1) 网络庭审直播常态化

通过上文数据可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累计直播案件数为386件,重庆市5个中级人民法院累计直播案件数为14,713件,重庆市主城9个市辖区人民法院累计直播案件数为86,539件,重庆市其他十七个市辖区6人民法院累计直播案件数为79,947件,重庆市12个县人民法院累计直播案件数为31,985件,如图9所示。可见,对于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而言,网络庭审直播已经成为常态化的工作,每个法院都具备网络庭审直播的能力,可能碍于各法院的条件、政策不同,不同法院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Figure 7. The number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the People’s Courts of 12 counties in Chongqing (unit: cases)

图7. 重庆市12个县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单位:件)

Figure 8. Proportion of types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the 12 counties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Court

图8. 重庆市12个县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类型占比

总体上看,重庆市各法院网络庭审直播从2018年全部接入庭审公开网后,从最初的只有一两家法院尝试利用网络庭审直播到后来全市法院呈现出百家争鸣,重庆市法院的网络庭审直播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庭审公开的方式改革也比较成功,如图10所示。7对于多数法院来说,每天在庭审公开网上进行庭审直播已成为常态。但是,另一方面,可以看出重庆市也存在各区县网络庭审直播的发展水平存在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不仅在主城9个市辖区法院之间存在,也存在于主城9个市辖区法院群与12个区县法院群之间。

2) 网络庭审直播模式和体系逐渐成熟

调查发现,重庆市各法院进行网络庭审直播基本上采用的是网络视频直播模式,很少或者几乎不会采用图文直播模式了。一方面是因为最高院要求各级法院统一在庭审公开网上进行庭审直播或者上传录

Figure 9. The number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each district court group in Chongqing (unit: cases)

图9. 重庆市各区域法院群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单位:件)

Figure 10. The number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various courts in Chongqing (unit: cases)

图10. 重庆市各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单位:件)

播,方便最高院管理以及统计各法院相关数据。另一方面是因为视频直播相对于图文直播,其更具有即时性,内容更加客观,更能表现出庭审现场的氛围以及视频录制方式也减轻了法院的工作负担,不管是法院以及民众的角度都更偏向于视频直播模式 [2]。近年来,重庆市法院也在加快信息法院以及智慧法院建设,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科技法庭。针对庭审直播画面,目前多数都由四幅画面组成,具体包括审判员镜头、原告镜头、被告镜头以及书记员电脑笔录镜头。通过庭审直播模式的固定选择以及庭审直播画面的基本构成,可见网络庭审直播模式与体系也正逐渐成熟。

3. 重庆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存在的问题

(一) 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

将9个市辖区法院整体数据同12个县法院整体数据作比较,可以发现市辖区整体直播案件数量总数值是远远高于12个县的直播案件数量。一般来说,GDP较高的地区的法院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数量会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院,数据显示大部分GDP靠前的市辖区累计进行庭审直播的案件数量也是排名比较靠前,如图11图12所示。

Figure 11. The total GDP of the 9 municipal districts and districts of Chongqing in 2019 (unit: 100 million yuan)

图11. 2019年重庆市9个市辖区各区GDP总值(单位:亿元)

Figure 12. The number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people’s courts in 9 municipal districts in the main city (unit: cases)

图12. 主城9个市辖区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单位:件)

不过,通过统计2019年公布的9个市辖区与12个县的GDP数据发现,虽然市辖区的GDP都高于其他县地区的GDP,但是并不是所有市辖区的法院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数量高于其他县法院。因此,不同地区的网络庭审直播数量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是成必然的正相关的。数据显示,在主城区的9个市辖区中排在最后三位的大渡口区、北碚区、九龙坡区的案件数量为4000件上下,其中九龙坡2019年的GDP高达1462.88亿元,北碚区为605.94亿元,大渡口区为353.56亿元,三者都比奉节县的303.43亿元高,8不过奉节县累计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数却有7387件,均比前面三者多,如图13图14所示。

Figure 13. The total GDP of the 12 counties and counties in Chongqing in 2019 (unit: 100 million yuan)

图13. 2019年重庆市12个县各县GDP总值(单位:亿元)

Figure 14. The number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the 12 county courts (unit: cases)

图14. 12个县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单位:件)

除上述谈及的当地经济状况这种外部条件可能会对与网络庭审直播工作的影响,另一个原因可能存在于法院自身内部。由于地方区域不同,地区法院的开放程度以及当地的法治建设水平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最主要的是各地区法院本身对于网络庭审直播这项工作的一个态度以及重视程度。前面也提及有些法院虽自身经济条件并不差,不过就进行庭审直播的案件数量而言,却不及某些经济没有比他们发达的地区法院。

(二) 直播案件各类型差异大

通过上述重庆高院、重庆市5个中院以及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的数据可看出,在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类型这一块,似乎都存在着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三种类型案件数量差距巨大的情况。具体表现为,民事案件总是处在第一位,刑事案件也比行政案件占比高很多。由于基层案件数量本身就很庞大,其所呈现出的特点和趋势基本可以概括整个重庆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的情况,因此本文选择对38个基层人民法院的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类型情况进行分析。调查发现,在38个基层人民法院累计网络庭审直播案件198,471件中,民事案件数量为171,179件,占比87%;刑事案件20,983件,占比11%;而行政案件仅为4460件,占比2%,如图15所示。

Figure 15. Proportion of types of live broadcast cases in the online trial of 38 grassroots courts in Chongqing

图15. 重庆市38个基层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类型占比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在受理案件中,被受理的民事案件总量就要高于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由于民事案件在基数上就要高于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因此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中,民事案件就占大部分,随后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民事案件数量也就占比最大了。第二种情况是,法院在挑选案件的时候,多数选择了社会影响小,案件内容简单,可控性较强的民事案件进行网络庭审直播,选取了少量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进行网络庭审直播。之所以会这样选择性直播,是因为网络庭审直播会将庭审情况录制并上传到网络上,庭审公开网还设有直播回顾栏目,对庭审视频有备案,法院为了避免陷入舆论,难免会谨慎选择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其次,上级法院对于庭审直播案件工作有案件数量指标,法院迫于上级考核压力,但又必须考虑维护法院形象,因此大部分法院都会选择案情简单、社会影响小的民事案件作为网络庭审直播案件主要类型,选取案情简单、社会影响小的刑事案件作为次要类型,同时选取少量的行政案件。在这样的环境下,法院难免会为完成任务而将庭审直播形式化,片面追求数量而不重质量 [3]。

(三) 网络庭审直播形式化

网络庭审直播形式化有三种表现:第一种,因设备原因使得视频画面模糊或者音频无声、嘈杂、微小,使得庭审视频质量低。第二种,对于合并审理的案件,同一个视频重复上传多次,即一案多传,滥竽充数。第三种,审判员无视正当审理程序,不尊重双方当事人意见。

1) 视频质量低

第一种形式为,由于录音录像设备故障,导致观看效果极差。出现设备原因导致整个庭审过程,视频直播或者庭审回顾录播视频只有庭审画面没有声音或者声音极其微小以至于听不见及噪音特别严重的状况,这种情况一般会持续到整个庭审结束,这种质量的庭审视频直播或者录播效果很极差,不仅让观看者的观看体验很差,而且这样的视频直播或者录播,也让庭审公开本身的社会效果也难以实现。

2) 庭审视频重复上传

这种形式主要表现为,合并审理的案件,同一个案件视频,重复上传多次。如重庆市某区法院进行的一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50件合并审理案件,整个视频只有一个镜头,包含审判员、书记员以及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被告是缺席。整个视频全长29分36秒,视频声音微小到几乎听不见,审判员以及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一直都在翻阅文档。让人惊讶的是由于属于50件合并审理的案件,该视频因此被上传了50次,这种行为可以判定属于典型的为应付检查,美化数据而为的形式化操作。且由于庭审公开网检索系统缺陷以及检索功能不完善,案件查阅没有页面自主选择,目前只能一页一页的寻找、查阅案件。因此,此类多次且重复上传的案件定会给查阅、观看其他案件的人员造成极大的不便。调查发现,这种案件合并审理但是多次上传一个视频的情况不仅是出现在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中也有这种情况。

3) 无视审理程序

针对正常审理程序所需要的举证、质证、认证以及辩论、陈述环节,有些审判员会直接跳过某些程序甚至无视程序。如审判员直接无视当事人双方的发言、陈述,以极快的速度结束庭审。例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聂某与钟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审,视频只有一个视角画面,其中包括一位审判员、一位书记员以及一名原告,其中被告缺席。视频全长2分34秒,全程审判员一人主持,原告两次举手示意需要发言,审判员看见了原告举手示意但是并没有对此做出反应,导致原告出现想发言由于审判员未允许而不敢发言的情况,直到最后审判员说了一句:“以书面的裁定为准,本次庭审到此结束”,整个视频到此结束。法庭庭审本身就是当事人双方的一个博弈过程,审判员只是起到一个组织以及中公正的裁判作用,并不能影响到双方当事人对于自己发言权的处分权利,这种无视审理程序以及不尊重当事人的做法无疑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四) 公众对网络庭审直播关注不足

就目前情况而言,网络庭审直播并没有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观看者对网络直播庭审的案件的评论和转发也较少,受众参与度明显不足,网络庭审直播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一方面,各法院在积极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庭审公开网的数据越来越多,而另一方面,公众似乎很少会主动关注庭审公开网的庭审直播活动,而且很多案件,公众并没有对其进行很多的互动交流。普通民众对网络庭审直播缺乏互动性以及对网络庭审直播的参与缺乏持久性 [4]。这种情况下,直播资源不能得到很好地利用,难免会造成司法资源以及直播资源的浪费。网络庭审直播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使得公众走近司法,公众参与司法过程后,可以对司法工作提出建议,这样司法机关收到建议后,司法工作才会更好地发展。如果公众与司法机关缺乏交流,司法机关得不到关于司法工作的信息反馈,这样不仅不利于司法工作的进步,也会使得网络庭审直播工作沦为形式,难以发挥其作用。

4. 重庆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改进建议

(一) 加强各地区法院基础建设

基础设施是做好网络庭审直播工作的前提,为了平衡各地区法院的网络庭审直播工作的发展,必须要先加强各地区法院基础建设。通过庭审公开网查看全国各法院数据后发现,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全面铺开。整体分析重庆市主城区9个市辖区与12个县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情况后可以发现,不同地区的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发展的确存在不平衡,重点表现为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网络庭审直播数量相差巨大。前文也指出造成这种发展不平衡的原因不仅是GDP这一单一变量,也包括各法院领导以及审判法官对此的重视程度。有些法院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数量少,可能是因为法院专项经费不足,使得一些录音录像硬件设备不足,进行网络庭审直播困难。也有可能是因为法院自身领导班子对于网络庭审直播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没有鼓励、呼吁各个审判庭的法官积极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或者没有设置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负责网络庭审直播相关工作,导致各审判庭法官对此没有积极态度。渝北区人民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案件14,401件,与城口县人民法院累计网络庭审直播案件736件相对比,两者竟相差20倍。如此高倍数的差距明显不在正常的差距范围内,如果不加以控制,这种严重不平衡发展肯定会让各地区法院之间产生隔阂,导致“马太效应”,9使资源倾斜严重,长此以往不利于庭审公开工作的纵深发展 [5]。

单从直播案件数量上面来讲,今日的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现在更高的要求是进行网络庭审直播必须把握效率和质量两个方面,要“质”与“效”两个方面兼得。因此,工作安排上,最高院以及各省和直辖市的高院应该把中心从原来的全面推广落实网络庭审直播转化为“精细化”地推行网络庭审直播的工作。重点帮扶下级法院中发展处于劣势的法院,切实了解到他们难以推行落实网络庭审直播的具体困难,例如派遣研究员下沉调研、巡视发现问题,了解问题,多与基层人民法院的一线工作人员交流,帮助了解、解决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实践存在的问题、困难。上级法院可以多组织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参加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培训,提高各级法院领导意识。如果是由于设备老旧等硬件技术问题,上级法院可以下拨专款专用,提高下级法院的硬件条件,提升法院信息化基础建设水平,提高网络庭审直播“硬实力”。如果是因为审判员对于网络庭审直播存在心理压力,亦或对自己的“软实力”信心不足,担心处理的案件难以让公众满意,审判员便会排斥网络庭审直播,不愿庭审直播。面对这种情况,上级法院可以安排其他法院优秀的审判员巡回交流,法院加强组织审判技能培训以及审判员心理疏导,提高审判员“软实力”,让审判员更有自信、底气去适应,完成网络庭审直播工作。采用这种提高法院领导意识,完善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强审判员技能和心理建设的模式加上上级划分工作任务,下级细分工作步骤,便可以从根源上解决网络庭审直播发展严重不平衡的问题。

(二) 建立直播案件挑选规则

为了平衡庭审直播各类型案件,让庭审直播的法制教育以及范例的效果最大化,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直播案件挑选规则去选择性直播重要、经典的案件。平衡直播案件类型数量,并不是要求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三者数量必须平均,而是在保留差异的条件下,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占比应该适当提高,民事案件占比应当适当降低,保持一个范围内的差距平衡,因此需要建立直播案件的挑选规则。有些地方法院或者媒体评论人士主张,应该将全部公开审判的案件统统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直播应该常态化、常规化,而不能“选择性直播” [6]。但是由于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实际上并没有规定要求各法院审判的每个公开审判案件都需要对其进行网络直播。如果毫无选择性地对于每个公开审判的案件都进行网络直播,这样不仅会对本身就承担办案压力的审判法官增加工作压力,也会导致法官为了应付检查以及考核可能只会追求“量”而忽略办案的“质”,会使得网络庭审直播流于形式化的现象日益严重。因此,法院必须要对需要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进行挑选,以免浪费司法资源,要平衡案件类型,让该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得以直播,尽量减少法院用重复、简单的案件为应付而凑数,避免网络庭审直播流于形式。

现实情况是,在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类型中,民事案件占比过于巨大,且许多民事案件案情以及争议点都很相似,其只有少数个案比较有针对性以及典型性,如关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目前重庆市所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案件有12万件以上,物权纠纷、婚姻继承、侵权责任分别也有1万件以上。在刑事案件中,占比最多的犯罪类型有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表现为交通肇事罪及危险驾驶罪;其次是侵犯财产罪,具体表现为盗窃罪与诈骗罪;最后是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表现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行政案件中出现最多的类别就是关于当事人与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行政确认案件,总体上,行政案件相对于民事和刑事案件数量少很多。为了避免不同案件类型之间庭审直播数量相差太大的情况,必须要遏制民事或者刑事中那些案情简单、重复意义微小甚至无意义的案件进行直播,减少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占比。反之,也应该加多行政案件的选择,提高行政案件的占比,从而达到平衡各种案件类型数量,因此建立网络庭审直播案件挑选规则是必要的。

法院在挑选需要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案件的同时,必须要通过制定规则,遵循规则来挑选案件。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则,那么很容易就使得各法院为了完成上级考核任务,选取很多简单而且没有教育意义或者指导意义的案件庭审来凑数。

1) 禁止庭审直播案件规定

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必须是依法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的范围和内容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分为禁止网络庭审直播与应网络庭审直播两种规定。首先,关于禁止网络庭审直播的规定。网络庭审直播的对象必须是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因此,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关于审判公开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离婚、抚养等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不得进行直播;在刑事诉讼中和行政诉讼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得进行直播。此外,刑事案件中被告是未成年人的案件也不得进行直播。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和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也应属于禁止庭审直播的案件。其次,关于选则庭审直播案件的规定。

2) 挑选庭审直播案件规定

2017年最高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中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的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虽然这款规定,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录音录像,不过文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案件应当进行网络庭审直播 [7]。根据2010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法院应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这种指导性的规定相对于比较笼统,对于怎么去细分怎样的案件才属于社会公众关注度比较高的,社会影响比较大的,特别是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法院可以再细化此项规定具体的案件类型。比如,在一定时间内,相同案情或者案情类似的就可以选择不进行网络庭审直播。人民群众对于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以及日常侵权类案件比较感兴趣,较为关注。如房地产没有预售许可证就销售商品房引起的纠纷,如高空坠物案等贴近生活的案件,这种案件选择典型案件庭审直播便可,具有很强的法制教育意义。在案件挑选数量上,可规定,每种案件类型进行庭审直播案件至少应占本季度或者年度审结案件数的百分之几,这种规定有利于各种案件类型差距保持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出现某种类型案件占比过于巨大的情况。

(三) 建立保障监管机制去形式化

为了减少庭审网络直播中出现的混乱、形式化现象,避免直播资源的浪费,各级法院自身应对直播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科学的网络庭审直播保障监管机制。

1) 建立物质保障机制

网络庭审直播有其制度实现的前提,就是完善的设备、技术和专业人员的保障。但是设备的建立的维护,以及专业人员的配备都需要大量的物质保障。因此,应加大基层法院在网络直播庭审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上的投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形成专业的网络直播人才队伍。同时,对于地方经济困难的基层法院要给予更多财政支持,鼓励其完善网络直播庭审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尽量减少庭审视频画面模糊,声音缺失、微小、嘈杂等情况,提升庭审直播视频观看质量。加强信息化、智慧法院建设,打造可供网络视频直播的高清化科技法庭,确保网络庭审直播在技术上的畅通无阻 [8]。

2) 建立庭审视频审查机制

建立庭审视频审查机制,不仅可以在庭审直播时,针对视频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的回应或者制止,也可以在录播庭审视频上网时审核视频,对必要信息进行处理,避免涉密或者当事人的隐私信息被上传上网。针对庭审视频被重复上传的情况,庭审视频审查机制同样可以处理。合并处理案件,可能涉及到原告为多人,但是案情案由相同,法院审查上传视频时,可以对视频进行说明,采用合并审理案件的视频链接多个案件号的方式,避免重复上传视频。

3) 建立督察及责任追究机制

在网络庭审直播或者录播视频中,不难发现,仍存在某些审判人员随意跳过正常审理程序和无视当事人的情况发生。当这种情况发生后,通过视频审查机制记录,再进入督察程序,高级人民法院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担任督察员,并定期将督察情况上报高级法院反映、备案。设立这样的外部监督机制,避免了法院自身监督自己的情境,外部监督也可以最大化监督效果 [9]。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督察机制确认事实后,一方面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将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并向给予当事人回复。另一方面,也需要法院及时对此做出整改方案以及应急方案,这样才能保证网络庭审直播既有监督作用,才能使网络庭审直播规范运行。

(四) 完善直播平台建设

为了更好地让公众对于庭审直播给予关注,可以通过完善直播平台建设、增强直播平台功能以吸引公众。在当今智能手机普及、网络社交兴起的社会背景下,大多数民众不会选择在官方的网络庭审直播平台观看庭审直播,他们会更偏向于社交平台上观看直播。调查发现,那些出现观看量高的庭审案件的庭审直播平台并不是在庭审公开网上,而是在新浪微博等社交平台上,此类平台一方贴近民众生活,百姓众所周知,另一方面,平台本身也是具有较大的用户量,活跃用户也是比较多。而且调查发现,虽然庭审公开网设有评论这个栏目,公众参与评论的频率却很低,而且几乎所有的案件都没有公众在下面评论。相对于庭审公开网,公众在社交平台发表评论的成本更低,而且评论内容不需要审核,只要不是违规内容,都会在庭审视频下的评论专区出现,这种能立即反馈的评论模式也能激发公众对于评价庭审的兴趣,有利于司法机关收到反馈信息,能形成良好互动。因此,要想提高庭审直播的社会效果,一方面需要提升官方平台的影响力,优化官方庭审直播平台的功能提及加大对于官方庭审直播平台的宣传。其次,在优化官方平台的同时,也要想着怎样和本身知名或者有着大体量用户的平台进行合作,比如司法机关可以与虎牙直播、斗鱼直播、战旗TV、全民直播、Bilibili直播等主流直播平台合作开通一个庭审直播专题频道,可以直播或者播放典型案件的庭审录播。网络庭审直播的目的之一就是对民众进行法制教育,因此向民众普及法律知识,体现出庭审直播的教育功能也是网络庭审直播建设侧重点之一。网络庭审直播平台的多元化建设,可以降低社会民众参与成本,提高民众参与兴趣。这样可以增加庭审曝光途径,可以扩大庭审直播的受众。让民众更容易方便看见庭审,让其有参与感,提高司法与社会的互动,司法才能得到真正的社会反馈,发现真正的问题,解决问题,使得中国司法更好地发展。

除构建多元化平台外,为了吸引公众对于网络庭审直播的关注,在网络庭审直播过程中,可以加强庭审讲解,设立释法环节。比如在法庭调查以及举证、质证环节,庭审外的专家或者法律专业人士可以对案件基本情况以及要点进行解释,让民众更容易理解庭审案件的基本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观看。庭审结束后,可以邀请法官或专家对于庭审中的重点事项及问题进行解释与答复,让民众能从案件中学习到一定的知识,有利于调动民众的参与积极性,使得网络庭审直播受到关注,成为民众口口相传的法律知识学习平台。最终要让民众参与进庭审网络直播中来,鼓励民众表达观点,并根据民众评价和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庭审直播。依托民众的评论和转发,实现庭审直播的二次传播甚或多次传播,提高公众的关注度与参与积极性。

文章引用

阳 果. 网络庭审直播实证研究——以重庆市法院实践为样本
Empirical Research on Live Broadcast of Online Trial—Taking Chongqing Municipal Court Practice as a Sample[J]. 法学, 2021, 09(01): 21-34. https://doi.org/10.12677/OJLS.2021.91004

参考文献

  1. 1. 田禾. 庭审公开触“网”倒逼“司法正义” [J]. 紫光阁, 2017(1): 47-48.

  2. 2. 邸小民. 庭审微博图文直播与视频直播的对比研究[J]. 今日财富, 2016(16): 133-134.

  3. 3. 姚广宜. 对网络微博庭审直播现状的实证分析[J].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6(4): 134-147+160.

  4. 4. 王海光. 庭审网络直播缘何“遇冷”——基于“使用与满足”理论的视角[J]. 山东审判, 2015, 31(3): 66-70.

  5. 5. 支振锋, 叶子豪. 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9) [J]. 法律适用, 2019(23): 103-114.

  6. 6. 舒锐. 庭审直播成常态告别选择性公开[J]. 法庭内外, 2016(8): 42.

  7. 7. 何家弘, 王燃. 法院庭审直播的实证研究[J]. 中国检察官, 2015(15): 79.

  8. 8. 符向军. 庭审网络直播实现“可视正义” [J]. 人民法治, 2018(5): 64.

  9. 9. 张悦. 网络庭审直播问题研究[M]. 北京: 中国法治出版社, 2019: 198-200.

  10. NOTES

    1“中国庭审公开网”是一个权威、便捷、可靠的庭审视频观看平台,由最高院于2016年9月27日开通。该平台将全国所有法院公开的庭审视频第一时间汇聚在一起,并推送到各大主流媒体。是目前我国唯一的全国性、统一性的庭审直播平台。

    2“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dataOpen#500000,2020年1月3日访问。

    3“中国庭审公开网”于2016年开通,不过重庆市各法院2018年才陆续全部接入,因此这可能会导致庭审公开网上的数据有些许偏差或者不全面。不过2018年之前的数据存在些许偏差并不会对近年来重庆市网络庭审直播整体情况造成太大的影响,庭审公开网上的数据仍有研究价值。

    4重庆市主城9个辖区分别是渝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巴南区、江北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渝中区、北碚区。

    5重庆市12个县分别是城口县、巫山县、忠县、奉节县、巫溪县、丰都县、云阳县、垫江县、酉阳自治县、石柱自治县、彭水自治县、秀山自治县。

    6其他市辖区为:武隆区、南川区、綦江区、开州区、梁平区、潼南区、合川区、长寿区、璧山区、黔江区、荣昌区、铜梁区、永川区、涪陵区、万州区、大足区、江津区。

    7上述统计的重庆市法院包括38个基层人民法院、5个中级人民法院以及1个高级人民法院。

    8“2019年重庆市38区县GDP排行榜”,https://top.askci.com/news/20200210/1054121156712.shtml,2020年1月10日访问。

    8“马太效应”: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即两极分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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