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s in Education
Vol. 14  No. 01 ( 2024 ), Article ID: 79009 , 8 pages
10.12677/AE.2024.141053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与研究现状

张浩然*,厉育纲#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北京

收稿日期:2023年12月5日;录用日期:2024年1月4日;发布日期:2024年1月11日

摘要

发展托育服务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发展任务,对于解决重要民生关切、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和研究现状进行相梳理与总结,并针对该领域发展与研究方面存在的不足及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下一步研究趋势进行了分析。建议分层次开展多元化的托育服务模式创新研究和成效验证,不断将托育服务向专业化、精细化和可持续方向推进和纵深发展,以期为加快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循证依据。

关键词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儿童发展,需求

Progress of Development and Research on Childcare Services for Infants Aged 0~3 Years

Haoran Zhang*, Yugang Li#

College of Preschool Education, Beijing Youth Politics College, Beijing

Received: Dec. 5th, 2023; accepted: Jan. 4th, 2024; published: Jan. 11th, 2024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childcare services has become a national strategic development task,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addressing important people’s livelihood concerns and achieving long-term and balanced population development. This study aims to compare and summarize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and research status of childcare services for infants aged 0~3 years, and analyze the limitation and key issues to be addressed in the field, the further research trends were also discussed. In order to continuously develop and promote the childcare services in the direction of specialization, refinement and sustainability, and to provide an evidence-based basis for accelerating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childcare services for infants ages 0~3 years old in China, it is recommended to carry out innovative research at different levels and further verification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diversified childcare service models.

Keywords:0~3 Years Old, Infants, Childcare Services, Child Development, Demand

Copyright © 2024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1. 引言

0~3岁婴幼儿各方面快速发育,关注婴幼儿的发展就是关注社会的发展,为这一时期的婴幼儿提供良好的托育服务,对其一生的全面发展具有基础作用和深远价值。随着新生育政策的出台与实施,为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国务院于2019年5月9日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启托育元年的同时也正式为托育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国家级指导意见。当前我国托育服务处于重新起步阶段 [1] ,本文通过对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与总结,针对该领域发展与研究现况、存在的不足及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下一步研究趋势进行分析,为加快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快速发展,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与发展提供循证依据。

2. 国外托育服务发展现况

国际上尤其是欧美国家以及各国际组织均重视发展托育服务,并高度关注其质量发展。如欧盟于2010年将提供高质量托育服务作为目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称“经合组织”,OECD)国家2017年3岁以下儿童平均入托率为35%,其中韩国和日本分别为56.3%和29.6% [2] 。在财政方面,OECD国家的托育公共支出GDP占比较高,如法国等已超过1% [3] 。在服务模式方面,以私人和公司连锁项目为主 [4] 。在类型方面主要包括三种,第一是机构日托中心,0岁以上均可。其次是家庭日托,大多接受1岁左右婴幼儿。第三为学前早期教育项目,包括以中心为基础或以学校为基础的项目,可接受各年龄的学龄前儿童。在政策方面,各国相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如加拿大马尼托巴省要求所有新建学校引入早期学习与儿童保育条件;斯洛文尼亚则为改进保育质量确立了立法基础;波兰通过修订教育法以及制定新的管理条例,准许除幼儿园之外的机构也提供早期教育与保育服务;此外,挪威、芬兰、瑞典等国也在立法层面对保育服务进行了相应规定。

与我国刚起步相比,国际上目前已从关注数量转到高度重视托育服务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欧洲联盟理事会于2019年5月通过了《理事会关于高质量托育系统的建议》,针对托育服务的可及性、相关人员培训、课程设置、质量监测与评估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相关服务标准,对于托育服务的质量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5] 。同时,OECD在国际托育服务领域做了卓有成效并处于领先的一系列工作,截至目前已先后发表5份报告,即《强壮开端》(Starting Strong);该系列报告以调研作为基础,并对各成员国的托育服务发展和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及时梳理、总结和更新,为托育服务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数据基础 [6] 。美国主要采取各州“托育质量评级与提升系统”对托育质量进行评级管理,尚缺乏国家层面的托育机构监测系统和评价体系 [7] [8] 。相比之下,澳大利亚则采用国家层面的“儿童教育和照护的国家质量框架”对托育机构的发展进行监管并制定了相应的评价指标框架,从健康与安全、物理环境、人员等方面详尽的对机构和其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在制度了保障了托育服务的良好发展 [9] [10] 。芬兰国家层面的托育服务目标的实现则是通过制定托育相关课程框架,从课程体系上保证托育的发展质量 [11] 。日本也制定了如《保育所保育指针》、《儿童福利设施最低标准》等法规,对托育机构的发展和质量监测进行了法律层面的约束 [12] 。韩国目前国内有约6500家托育机构,为更好的促进其发展以及保障服务质量,专门设立保育促进局,作为国家层面的法定机构承担托育机构的开展强制性的监测和评估工作;托育机构质量的监测系统则由保健福利部负责建立并运行,质量的维系和提升通过相关托育标准的制定和一系列课程的开发 [13] 。

3. 国内托育服务体系发展现况

3.1. 托育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近年来,我国陆续制定、完善并颁布了托育机构和托育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指南、标准、指导大纲等,逐步规范并稳步推进托育体系的健康发展。2018年10月中国标准化协会发了《全日制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和《全日制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评价指南》 [14] ,成为全日制托育机构基本行业规范的开篇之作。2019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21年1月,印发《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 [15] ;这些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托育质量监管的部门、评估机制、评估主体和评估方法。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托育机构和相关服务的质量监测系统与评估体系,也缺少相关的质量评估工具 [16] ;提示,应借鉴国际经验,从结构性、过程性、结局性着手开展相关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与建立,以规范、引导、托育机构发展并综合评估托育服务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同时,应优化细化托育服务行业标准体系,为托育机构提供更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依据,如从业人员准入、日常管理、监督监管等方面的标准 [17] 。另外,在行业标准发展的基础上,相关政策和研究领域人员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着力开展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的研制;同时,作为标准的补充,相关指南和共识的协同研发也可为托育服务发展提供可遵循的参照。

3.2. 新形势下托育服务的供给侧矛盾

我国托育服务经历了去家庭化(1949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再家庭化(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2010年)-责任共担(2010年~至今)三个发展阶段 [1] [18] 。新时期托育管理与服务已发展成为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社会工程。

我国在政策和财政支持上首先发力,2020~2023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36亿元,新建48个地市级以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并同步推进全国首批33个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区)建设。示范点的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但是,基于需求调查的研究结果显示,在数量方面,我国现有托育服务机构供给仍严重不足 [19] ,主要反映在家长对优质托育服务的需求与实际入托率低、的比较。以2017年上海市的一项调查为例,公办和民办系统合计招收的婴儿仅有1.4万名,而有入托需求的婴幼儿数量为10万名 [20] 。随着我国相关政策在短期内的密集出台,各地也陆续编制托育服务发展规划,供给规模增速显著。因此,一方面影响入托率的潜在因素涉及家庭、家长及社会等多个维度,尤其在现阶段,托育机构数量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入托率需要探讨;因此仅利用入托率来反映托育机构供给情况需谨慎。另一方面,托育服务质量与结构化动力不足密切相关 [21] 。整体上,现阶段针对托育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矛盾仍相对突出 [22] [23] 。

3.3. 托育模式多元化发展

托育模式主体大体可分为四类,即家庭、社区、社会力量、政府。家庭托育点是托育体系的末梢,特点是小而灵活,但准入门槛需严格设定。为进一步明确家庭托育的发展目标,目前我国家庭托育的发展现状及需求亟需阐明,相关规范标准亟待设立,以充分支撑家庭共享式托育的健康发展。其次,社区托育是托育体系的有力补充,但其也存在诸多发展的难点。在功能方面,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已对此提出明确建议。上海已通过盘活社区资源先行试点探索社区托育服务。第三,市场化办托育的优势体现在可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服务。目前,各地因地制宜在探索托育服务模式方面已产生大量实践经验,形式多样且灵活。但是,与多种形式迅猛发展相配套的规范机制与考评体系尚未建立,可持续发展问题仍是需重点关注并深耕的方面。普惠型托育机构将是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需着力打通的“堵点”。

3.4. 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及偏好研究现状

托育服务需求的明确是制定发展目标、规划发展任务的前提,涉及家庭支付能力、送托意愿等的统一 [21] 。关于托育服务需求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需求状况及特点、托育服务机构的供给、开展模式等方面 [1] [24] 。

3.4.1. 托育服务的需求更多关注安全性

首先,在托育服务需求方面,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的需求比例超过三分之一 [25] [26] ,但送托比例不足5% [27] [28] [29] 。上海市妇联调查结果显示,这一需求比例高达88.15% [30] 。分城乡看,城镇(31.7%)需求比例高于农村地区(22.0%) [3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提示我国托育服务供需严重失衡,我国各类托幼机构0~3岁婴幼儿的入托率仅为4%,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北京城镇地区入托率也仅为13.8% [32] 。在送托年龄方面,0~24月龄家长送托意愿较低,多集中在24~36月龄(73.48%) [33] 。同时,安全是家长最为关注的因素,秦金亮 [34] 、曹军民 [33] 、陈念念 [35] 、张海峰 [36] 等的研究结果一致,近80%的家长认为安全是托育服务最基本的要求 [21] [37] 。研究显示,我国托幼机构婴幼儿意外伤害发生率为2.54%~13.18% [38] [39] ;从具体的研究结果看,深圳为12.92% [40] ,长沙高达24.24% [41] ,四川阿坝州的发生比例也有15.04% [42] 。另外,在费用方面,洪秀敏等 [43] 调查发现,55.96%的家庭倾向于接受费用较低的服务,可接受费用在1001~1500元/月者占69.70% [33] 。

3.4.2. 托育服务选择偏好的影响因素研究不多

2019年监测调查结果显示,影响家长送托的因素在城乡、区域之间无显著差异;前三位原因分别是专业照护的需求、让孩子有玩伴、无时间照看,分别占54.9%、49.9%和31.8%; [31] [44] 。不同调查之间结果稍有不同,如有的调查显示,孩子年龄太小、无合适的机构、价格太高等是影响送托的主要原因 [45] 。同时,不同人口学特征如不同学历、职业、收入等因素会对送托意愿和机构的选择产生影响;在服务需求的具体方面如专业师资和环境设施等也存在差异 [1] [46] 。收入越高的家庭对于托育服务品质的需求也较高 [47] 。未来研究应更多关注影响需求的深层次因素,探讨各因素的影响路径和水平,通过单因素和多因素的交互作用和联合作用,促进高质量托育服务体系构建策略的进一步完善 [48] 。

4. 存在的问题及需改进的方面

4.1. 人才缺口是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瓶颈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指标纳入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并提出2025年达到4.5个 [49]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托育服务机构约7.5万家,提供托位数约350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约2.5个,与目标尚存差距。同时,根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中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平均不低于1:5的要求,保育人员应占托育机构人员总数的85%左右。与这些量化的指标要求相比,定性评价的指标如人员技能水平更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突破托育服务发展的重要关口 [50] 。近年来,逐渐有研究关注幼儿托育人员现况及需求调查,结果提示托育师资质量对儿童发展有重要影响 [51] 。《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2)》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托育供给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52] [53] 。但是,如何对服务水平进行量化评价,托育师资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整体质量,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均有赖于开展相关的实证研究。近几年,在专业人才培养上,各职业院校相继开设托育服务与照护专业,这将成为托育服务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动力引擎。

4.2. 家长缺乏儿童早期发展重要性的认知

有研究发现,早教和保育机构对于家长的参与有潜在的需求 [54] ,这一需求是基于家长参与能够促进儿童各项成就与适应性的发展 [55] 。增强家长的融合参与的重要前提是,需进行积极的宣传推广,了解家长的需求和期望,并适时依托社区整合资源,创设支持性环境,通过宣教提升家长的认知,才能破除家长层面与托育服务之间的信息鸿沟,促进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的形成。实际上,解决家长缺乏意识和积极性的问题非常具有挑战性,国外的一些经验可供参考,如芬兰、荷兰、斯洛文尼亚等国通过立法让家庭参与保育服务成为政策优先、义务或权利。在研究领域,我国可开展国际比较研究,阐释国际国内家庭保育服务的参与路径和具体模式。

5. 下一步发展与研究方向及需重点关注的领域

5.1. 着力推进普惠托育体系构建

如何构建生育友好型的普惠托幼服务供给体系成为“十四五”期间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议题 [56] 。为此,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相继颁布。普惠型托育机构可持续发展的破题之举将聚焦我国对于普惠托育定义的三要素: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 [57] 。面对托幼一体化的背景,尤其对于城镇的托育服务发展,加快低龄养育机构的布局将成为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智慧托育方面,从国家最近几年出台的各类有关政策文件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托育服务将成为该托育服务提质升级的重要引擎点 [58] 。精准化的服务将体现在线上和线下、软件与硬件、信息与功能、智能与智慧等各方面的融合式发展。但是在研究领域,目前关于智慧托育的需求研究不多。文献梳理发现仅有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和重庆工商大学人口发展与政策研究中心于2021年6~8月联合开展了一项在线调查,研究发现有8.48%的调查对象已经在使用智慧托育 [59] 。而且在研究领域,关于智慧托育的基本理论与内涵外延尚未形成统一概念 [58] 。建议加强理论思考与实践研究的探讨,如智慧托育的关键内容与形式载体、与传统托育的融合方式、智慧托育的实践路径与效果评估、智慧托育在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以及提升生育水平等,针对以上问题的研究将对推进智慧托育精准化服提供重要依据。

5.2. 创新托育服务模式研究与成效验证

目前,我国已逐步开展如“医育结合、护育结合”、“校行企”、“医、教、养一体化”合作发展模式构建研究。在研究设计方面,美国最早开展早期教育与保育领域的纵向研究,英国、韩国、挪威、荷兰和新西兰等也都先后开展,但未与服务模式的创新研究相结合。基于我国国情,可同步开展基于纵向追踪的成效研究以监测服务质量。“医育结合”模式已在多地开展探索式研究,构建以保健和临床相结合、个体和群体相结合、中医和西医相结合 [60] ,真正实现专业共建、产教融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托育服务体系将是研究领域的重要命题。

5.3. 多学科交叉合作的生命早期研究

从卫生经济学的角度看,儿童早期是生命全周期中人力资本投入产出比最高的时期 [61] 。打通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最初一公里” [62] ,将深刻影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研究领域可蓄力开展多学科交叉的生命早期研究,如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交流与玩耍、生活照护指导管理、伤害预防等,探索成年期疾病、问题行为等的早期干预模式,促进生长发育、心理行为和社会能力发展的同时,相关研究成果亦可为托育服务体系构建和相关政策的完善提供依据。

6. 结论

随着现代育儿理念的发展,发展新时期托育服务体系需结合时代发展要求、立足我国国情,始终坚持以婴幼儿为本,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原则,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正如OECD系列研究报告的名称“强壮开端”(starting strong)一样,让婴幼儿教育的独特价值和核心价值不再缺位,在政策导向的指引下,壮大婴幼儿托育总量、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又需要“质量”上的“强壮”,有力拓展婴幼儿托育的水平;真正实现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儿童达到预期的发展和幸福。

基金项目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ZD202302)。

文章引用

张浩然,厉育纲. 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与研究现状
Progress of Development and Research on Childcare Services for Infants Aged 0~3 Years[J]. 教育进展, 2024, 14(01): 342-349. https://doi.org/10.12677/AE.2024.141053

参考文献

  1. 1. 沈添琦, 高梅书.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 研究回顾与展望[J]. 经济研究导刊, 2021(19): 41-44.

  2. 2. 张本波, 魏义方, 魏国学. 重视托育服务“民生保障”和“幼稚产业”的双重特征[J]. 人口与健康, 2022(1): 10-12.

  3. 3. 王俊, 史毅, 刘鸿雁. 经合组织国家托育公共支出和家庭支出比较[J]. 人口与健康, 2023(1): 31-34.

  4. 4. Haith, M.M. (2008) Preschool and Nursery School. In: Haith, M.M. and Benson, J.B., Eds., Encyeclopedia of Infant 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 Academic Press, Cambridge, 614-624. https://doi.org/10.1016/B978-012370877-9.00130-4

  5. 5.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21) Council Recom-mendation of High-Quality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Systems.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9H0605(01)

  6. 6. OECD: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15) Starting Strong IV.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Paris.

  7. 7. 方磊. 美国“学前教育质量评级与提升系统(QRIS)”评介[J].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1, 37(2): 119-125.

  8. 8. 时扬. 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D]: [硕士学位论文].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 2019.

  9. 9. The Australian Children’s Education& Care Quality Authority (2018) National Quality Standard. https://www.acecqa.gov.au/nqf/national-quality-standard

  10. 10. Sims, M., Mulhearn, G., Grieshaber, S., et al. (2021) Australian National ECEC Reforms with a Focus on the National Quality Framework and the National Quality Standard: Expert Report for the German Youth Institute. https://rune.une.edu.au/web/handle/1959.11/17641

  11. 11. 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EB/OL].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8761860768007173&wfr=spider&for=pc, 2021-01-12.

  12. 12. Shishido, T. (2008) The Revision of Japan’s National Guidelines for Care and Education at Day Nursery and Its Problem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hild Care and Education Policy, 2, 27-38. https://doi.org/10.1007/2288-6729-2-1-27

  13. 13. 韩国保育政策科. 全部托儿所都应接受保育质量评估[EB/OL]. http://www.mohw.go.kr/react/al/sal0301vw.jsp?PAR_MENU_ID=0403&PAGE=1&cont_seq=349726, 2009-06-11.

  14. 14. 中国标准化协会. 《全日制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T/CAS 322-2018)和《全日制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评价指南》(T/CAS 323-2018) [EB/OL]. http://www.china-cas.org/zxdttpxw/1708.jhtml, 2018-12-04.

  15. 15. 佘宇, 郝志荣, 李克建, 等. 加快托育机构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刻不容缓[EB/OL]. https://jyj.gmw.cn/2021-10/29/content_35273626.htm, 2021-10-29.

  16. 16. 黄楹, 童连. 国际托育质量评估与监测体系[J]. 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2022, 30(8): 869-873.

  17. 17. 光明日报与中国儿童中心联合调研组. 如何让幼有所育不负所“托”——我国托育服务发展状况调查[Z]. 2022.

  18. 18. 杜声红. 新中国70年来托育服务的发展历程[N]. 中国人口报, 2019-08-26(03).

  19. 19. 薛琪薪, 吴瑞君. 上海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现状与社会政策研究[J]. 上海城市管理, 2019, 28(3): 78-83.

  20. 20. 矫佳凝, 但菲. 论“全面两孩”政策下的“有所育、有好育”[J]. 教育探索, 2019(3): 29-31.

  21. 21. 杨菊华. 理论基础、现实依据与改革思路: 中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研究[J]. 社会科学, 2018(9): 89-100.

  22. 22. 王瑞娟, 赵建国. 我国幼托服务供给模式选择及实现路径[J]. 社会保障研究, 2018(3): 84-91.

  23. 23. 杨菊华. 论3岁以下婴幼儿社会化托育服务中的“五W服务”[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 1(1): 167-177.

  24. 24. 郝婉婷. 吉林省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及影响因素分析[D]: [硕士学位论文]. 长春: 吉林大学, 2021.

  25. 25. 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情况[N]. 中国妇女报, 2021-12-27(004).

  26. 26. 韦铃铃, 朱银燕, 许华英, 等. 福建省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现状分析[J]. 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23(4): 23-29.

  27. 27. 刘中一, 王晖, 刘鸿雁, 等. 规划托育服务促进生育政策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J]. 人口与计划生育, 2018(1): 35-38.

  28. 28. 徐世勇. 民办早教机构托育服务问题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重庆: 西南大学, 2022.

  29. 29. 何婧, 万潇. 普惠托育服务的内涵与衡量标准探讨[J]. 宿州学院学报, 2022, 37(4): 40-44, 75.

  30. 30. 谢克伟. 88%沪籍家庭需婴幼儿托管服务[EB/OL]. https://news.sina.com.cn/c/2017-01-12/doc-ifxzqhka2710734.shtml, 2017-04-27.

  31. 31. 杨胜慧, 贺丹, 庄亚儿. 婴幼儿托育: 家庭需求与机构供给[J]. 人口与社会, 2021, 37(4): 15-23.

  32. 32. 王晖.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需求亟需重视[J]. 人口与计划生育, 2016(11): 21-22.

  33. 33. 樊晓琴, 曹军民. 重庆市万州区0~3岁婴幼儿家长托育服务需求现状调查研究[J]. 卫生职业教育, 2022, 40(8): 137-139.

  34. 34. 张燕, 金燕妮, 秦金亮. 0~3岁婴幼儿家长对机构养育与照料服务需求的调查[J].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 2019(4): 48-51.

  35. 35. 陈念念. 全面二孩背景下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家长需求调查[D]: [硕士学位论文]. 石家庄: 河北师范大学, 2020.

  36. 36. 张海峰, 黄楹, 童连, 等. 上海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利用与供给现况研究[J]. 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2021, 29(5): 532-536.

  37. 37. 周蕾. 四川省0-3岁婴幼儿城镇托育机构安全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成都: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19.

  38. 38. 卢良坚, 卢雪珍, 吴奇, 等. 广州市海珠区托幼机构集体儿童意外伤害现状及分析[J]. 河南预防医学杂志, 2016, 27(12): 881-883.

  39. 39. 何辉, 孟杰, 张丽晋, 等. 北京市2011-2016年托幼园所儿童伤害发生情况[J]. 中国学校卫生, 2018, 39(1): 80-82.

  40. 40. 彭中华, 王虹, 史勇萍, 等. 深圳市托幼机构儿童伤害流行状况与家居环境影响因素研究[J]. 中国妇幼保健, 2015, 30(36): 6569-6571.

  41. 41. 刘文陵. 托幼机构儿童意外伤害调查与分析[J]. 山西医药杂志, 2016, 45(8): 897-899.

  42. 42. 冉域辰, 聂晶, 连晓霞, 等.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托幼机构儿童意外伤害影响因素分析[J]. 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2018, 26(11): 1260-1263.

  43. 43. 洪秀敏, 朱文婷, 陶鑫萌. 新时代托育服务的供需矛盾与对策——基于青年家庭获得感和需求的Kano模型分析[J]. 人口与社会, 2019, 35(6): 3-14.

  44. 44. 贺丹, 庄亚儿, 杨胜慧. 婴幼儿托育: 家庭需求与机构供给[J]. 人口与社会, 2021, 37(4): 15-23.

  45. 45. 庄亚儿, 贺丹, 张许颖. 2006-2016年中国生育状况报告——基于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分析[J]. 人口研究, 2018, 42(6): 35-45.

  46. 46. 张燕. 城市地区0~3岁婴幼儿家长托育服务需求调查[D]: [硕士学位论文]. 杭州: 浙江师范大学, 2019.

  47. 47. 矫佳凝. 城市家庭婴儿托育服务模式与品质的需求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沈阳: 沈阳师范大学, 2019.

  48. 48. 刘彩云, 高向东. 完善上海公共托育服务体系对策建议[J]. 科学发展, 2019(5): 105-112.

  49. 49. 新华网. “十四五”期末,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将达到4.5个“十四五”期末,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将达到4.5个[Z]. 2022.

  50. 50. National Institute for Early Education Research (2004) Better Practitioners, Better Preschools: Students Achievement Linked to Teacher Qualifications, Policy Brief. New Jersery.

  51. 51. OECD: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12) Starting Strong 3: A Quality Toolbox for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Paris. https://doi.org/10.1787/9789264123564-en

  52. 52. 苑立新. 儿童蓝皮书: 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2) [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22.

  53. 53. 中国儿童中心. 儿童蓝皮书: 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1)在京发布[Z]. 2021.

  54. 54. Blok, H., Fukkink, R.G., Gebhardt, E.C. and Leseman, P.P.M. (2005) The Prevalence of the Delivery Mode and Other Program Characteristics for the Effectiveness of Early Childhood Intervention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e-havioral Development, 29, 36-37. https://doi.org/10.1080/01650250444000315

  55. 55. Powell, D.R., Son, S.H., File, N. and Juan, R.R.S. (2010) Parent-School Relationships and Children’s Academic and Social Outcomes in Public Pre-kindergarten. Journal of School Psychology, 4, 269-292. https://doi.org/10.1016/j.jsp.2010.03.002

  56. 56. 李放, 马洪旭. 中国共产党百年托幼服务供给研究: 变迁历程、演进逻辑与未来展望[J]. 社会保障研究, 2022(5): 13-25.

  57. 57. 陈大涛. 关于我国托育服务事业发展的思考[J]. 人口与健康, 2022(3): 16-18.

  58. 58. 刘金华. 发展智慧托育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J]. 人口与健康, 2021(12): 20-22.

  59. 59. 黄匡时, 李孜. 我国智慧托育需求现状分析[J]. 人口与健康, 2021(12): 17-19.

  60. 60. 耿黎明. 妇幼健康——绘就全民健康亮丽底色[J]. 健康中国观察, 2019(12): 12-15.

  61. 61. 崔宇杰, 张云婷, 赵瑾, 等. 我国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现状分析及策略建议[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9, 37(3): 107-117.

  62. 62. 伍欢乐, 麻芳和. 打通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最初一公里” [J]. 人口与健康, 2020(7): 67-68.

  63. NOTES

    *第一作者。

    #通讯作者。

期刊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