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Literature Studies
Vol. 07  No. 01 ( 2019 ), Article ID: 29296 , 6 pages
10.12677/WLS.2019.71006

Genesis Fertility Vie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feminism

Xiaojie Xu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angzhou Zhejiang

Received: Feb. 26th, 2019; accepted: Mar. 12th, 2019; published: Mar. 19th, 2019

ABSTRACT

Ecofeminism ushers the third phase in the development of feminism. Combining echoism and feminism to explore gender discrimination becomes the latest research in literature criticism.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emale in the Bible has always been the focus of feminists and gender discrimination scholars. Previous studies explored this phenomenon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naming of characters, discourse analysis, and role definition etc., but there are few studies carried out on the concept of childbearing. This paper aims to explore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emale embodied in the concept of childbearing from the stories of female ancestors in Genesis.

Keywords:Ecofeminism, Patriarchy, Childbearing,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emale

生态女性主义视角下的创世纪生育观

许晓洁

浙江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 杭州

收稿日期:2019年2月26日;录用日期:2019年3月12日;发布日期:2019年3月19日

摘 要

生态女性主义是女性主义的第三次浪潮,结合生态观和女性观探讨女性性别歧视,是文学评论的最新方向和研究热点。圣经中的女性歧视现象一直是女权主义者和研究性别歧视学者们关注的方向,已有的文献分别从人物命名、话语分析、角色定位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但就生育观出发的讨论还相对较少。本文意从生态女性主义角度出发,以撒拉、利百加、拉结和利亚为案例,探析创世纪女性生育观念和现象中蕴含的女性歧视现象。

关键词 :生态女性主义,父权制,生育观,女性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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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生态女性主义(Ecofeminism)是法国女性主义思想家弗朗索瓦·德·奥波妮(Francoise d’Eaubonne)于1974年首次提出的概念。她在其著作《女性主义·毁灭》中提出将生态主义观点和女性主义观点相结合,动员和团结女性发动保护自然、拯救地球的生态运动。这一思想得到了众多女性主义研究者的推崇,作为一种新的女性主义研究范式迅速蔓延到文学、哲学、艺术等领域,从保护生态自然的角度探讨女性主义,抨击西方推崇的父权制中心和人类中心论,揭示了西方文化中的等级思维、价值二元论对于女性和自然的压迫,通过剖析女性和自然内在的相似性以及男性统治女性和人类统治自然的内在联系,维护和推崇女性权益和自然复魅 [1] [2] 。

《圣经》作为全世界发行量最大的文本,一方面是基于其宗教圣典的地位,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它是西方文化的基石和导向。它虽然是一部以神权为核心的意识形态著作,但其现实主义的叙事和描写手法使它成为西方社会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基础。尤其是《圣经·旧约》,即希伯来圣经部分,它无不反映出希伯来人民的民族观、国家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根据几十位作者的自身知识和经历撰写而成的书卷合本,《圣经》蕴含和展现给我们的是基于神权理念下的父权及夫权集中思想。在两性关系中,男性的统治地位是凌驾于女性之上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是凌驾于自然之上,上帝赋予人类支配自然、统治自然的权利。

自然是孕育万物的母体,而女性是孕育人类的母体,本着两者作为孕育者的共性,本文拟从生态女性主义的视角,以创世纪中撒拉、利百加、拉结和利亚的生育观为例,探讨圣经女性歧视现象。

2. 生态女性主义和生育观

玛利·达利(Mary Daly)在《超越圣父》中提到上帝与万物之间的关系是“我–它”“自我–他者”“主体–对象”的关系 [3] 。在二元对立关系中,相对于人类和男性,自然和女性都是被当作“他者”来排除和贬抑的。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或“阳具中心主义”(Phallocentrism)强调这个世界就是男性主宰一切的世界,所有关于世界的解释和意义都是由男性决定的。它代表的其实就是父权中心制,它所展示的世界是一个男性中心思维模式统治下的世界。《圣经》中上帝的男性形象就很好的阐释了它作为神权中心文本同时又是父权中心文本的事实。世界就是人性“我”和物性“它”的差别;男性就是“阳具逻各斯中心主义”(Phallogocentrism)世界的“自我”,而女性就是二元对立的“他我”;男性占据了主导地位、统治地位,而女性就是主导和统治的对象。《圣经》中女性常常是被边缘化的角色,她们的声音在充斥神权和男性声音的背景下微弱且无力,对为数不多的女性的简约描述也是出于故事衔接自然的目的,而这其中大部分又是出于家族延续承上启下的作用。在父权制主宰的社会中,女性的核心价值就是生儿育女,为男性家族传宗接代。女性的孕育能力是被彰显和鼓吹的,似乎这是女性存在的唯一价值,也是社会推崇女性拥有的唯一价值。自然作为孕育万物的母体,和女性的母体价值不谋而合,正因为两者的同构性,生态主义才会和女性主义趋同重合,建构出现生态女性主义观和生态女性主义批评范式。

《圣经》中最早提到女性生育或生养,是在创世纪第三章。上帝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3:16)而在此之前,生态自然的孕育和诞生已然完成,而人类的始祖——亚当,虽然出于上帝之手,但也是通过大地的土壤孕育而成。可以说自然创造了万物,而人又在自然的基础上孕育繁衍。然而这里的人仅局限为男性,而该男性又在被造之初就被赋予了掌管伊甸园中一切的权利。直到此时,女性一直是缺失无声的,然而父权的理念是二元对立的,有男必有女,有我必有他。出于为亚当寻找助手的目的,上帝又取其肋骨,造了女人夏娃与他作伴。显然,女性是没有独立性的,她是依附男性而存在,并受男性而管制的。男性代表了人类来控制自然,而男性也代表了两性来控制女性。然而男性在孕育和繁殖能力上面的缺位是不容忽视的,于是《创世纪》作者又通过女性违令吃禁果的故事,赋予了女性生育之职,把女性的孕育能力贬抑为犯罪后的惩罚,成为女性赎罪之路。罗丝玛丽·鲁特尔(Rosemary Reuther)在《新女性、新地球》一书中提到,正是女性的繁殖和生育能力让她们体会到整个自然生态的生死循环,并能欣然接受生死循环的事实。然而男性由于生育能力的缺位,“不得不创造一个生育整个宇宙万物的天赋,以能超越人类肉体有限的生命” [4] 。

在创世纪第一章,上帝在第六天造完人之后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辖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但上帝并无指明人类的繁衍是要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人类的延续是要从哪个性别而出。在第三章中,上帝明确指出,生养是女性之职,而这是因为人类始祖触犯了上帝的禁令,女性因此而领受的惩罚。似乎这是一个自圆其说的过程,是为自然和女性同处被统治,被管辖地位的合理解释。女性作为孕育母体的生养过程成为救赎自我的过程,女性必须通过经历痛苦获得重生,并重获社会尊重和家庭地位。生育已经从一种女性生而有的能力转变为一种责任和职责,如果女性一生无法履行生育的职责,完成生育的过程,那么她也就没有完成自我救赎的过程,没能挽回她在世的地位和尊严。显然,女性在作为男性的平等伴侣这一方面就被剥夺了权利,失去了话语权。女性的子宫才是女性能力的核心,生育能力和职能的夸大和专注削弱了女性作为独立人的特性。从女性主义性别歧视角度出发,男性的优势凸显而出,他们不受家庭、婚姻和生养的束缚,生来就是一个完全人、独立人;而女性要成为完全人、独立人则必须经历生育的过程,显然与男性不在一条平衡线上。这样的情况显然是对男性的偏袒,对女性的贬损,是性别歧视的典型体现。以下笔者将从《创世纪》中女性始祖的生育之路着手,结合生态女性主义,分析女性性别歧视在《圣经》中的体现。

3. 《创世纪》生育观

《创世纪》第九章,大洪水过后,上帝赐福给诺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凡或者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创9:1-3)

2011年,生态女性主义学者吉特·纳宁格(Jytte Nhanenge)出版了专著《生态女性主义:走向女性、穷人、自然问题的整合发展》,她在书中写道:“欧美现代文化即将自然当作取之不竭的资源,也视之为总能够清除干净人造废物的地方。现代社会也将此说应用于女性,视后者为满足丈夫、孩子及其家庭成员的需求的工具。同时他们也期望女性能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这也是为何现代文化理解女性与理解自然之间存在着关联” [5] 。当上帝把一切交付在人类的手里,任其管制和取用,自然生态的去中心命运已经昭然若揭了。父权中心社会中,以男性为代表的人类通过贬低、控制、掠夺和征服多种途径来改变自然,凌驾自然之上。男性的自我是建立在否定自然的基础之上的。不具备生育能力的男性领受了上帝的指示,要生养众多,那该如何完成呢?自然是要通过具备生育能力的女性来完成。著名女性主义学者盖尔·卢宾指出,女性只有在关系中才会被压迫和歧视,脱离了关系,她们就不是男人的助手,就不存在压迫和歧视的机会 [6] 。女性被当成生育工具,正是源于女性从属于男性的关系,女性在婚姻中的关系以及女性在家庭中的关系。在父权制社会中,女性和自然一同遭贬,成为“他者”。男性既否定自然,也否定女性。生儿育女,繁衍后代,成为《创世纪》中女性的唯一任务和职能,而她们在文本中存在的价值也会随着孩子的出生而逐渐消失,甚至在随后的家谱叙述中也不复存在。

1) 亚伯拉罕之妻——撒拉

撒拉原名撒莱,是希伯来先祖亚伯兰的妻子,她在创世纪十二章跟随亚伯兰离开哈兰前往上帝应许他们的地方迦南地。当时亚伯兰年纪已经老迈,年已七十七岁,但是依然膝下无儿,然而上帝数次应许亚伯拉,他必将儿女众多,子孙成群。在创世纪十二章,上帝对亚伯拉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创12:7);在十五章,又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你的后裔将要如此”(创15:5)。在创世纪十七章,上帝甚至将亚伯兰的名字改为亚伯拉罕,意为众人的父、多国的父,同时将撒莱的名字改为撒拉,意为多国的母。“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做多国之父”(创17:5)。“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她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创17:15-16)。

可是,虽然上帝屡次声明亚伯拉罕会多子多民,撒拉却一直没有履行她的生育职责。撒拉作为妻子和家族女性的核心价值无法实现,她开始焦虑,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她丈夫增添子嗣。她没有怪罪过上帝,也没有埋怨她丈夫,她把不孕的责任归为她自己,于是她为丈夫拣选了埃及女仆夏甲,为亚伯拉罕产下以实玛利,替她履行女性生育的职责。处在父权中心制的社会,撒拉被深套在等级统治和价值二元论的伦理观念中,通过对生命过程实践和感知而获得的女性自我意识没有得到理解。对于绝了经期的女性而言,生养已是奇谈,或者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创世纪》中的撒拉正是在绝经之后才有了自己的儿子以撒。抛开神权中心的无所不能,绝经产子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女性的经期变化就像自然的月盈月亏一样,是自然的更替,是自然发展的规律,是生死循环的环节。女性深谙于此,也同样接纳自然的更替循环。然而父权文本的男性作者根本无视这一自然规律,藐视自然,也藐视女性,站在统治者的位置发号施令,违背生态自然观。

2) 以撒的妻子——利百加

利百加是亚伯拉罕在年纪老迈之时,差遣仆人去他的本族为儿子以撒迎娶回来的妻子。她美貌、善良、勤劳、勇敢,然而这一切都不是她成为以撒妻子的首要条件。利百加是亚伯拉罕兄弟拿鹤妻子密迦所生儿子彼士利的女儿,也就是说利百加其实是以撒的侄女,是亚伯拉罕本家族的女子。保证家族血脉的正统性,才是利百加成为以撒妻子的根本原因。她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成为以撒的妻子,并且为以撒传续后代。

据《创世纪》25章所言,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四十岁。“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了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创25:21)。生态女性主义一再呼吁人们批判人类中心主义和父权中心主义,呼吁批判和改变自然和女性的“他者”地位,改变自然和女性的“边缘化”角色。利百加不生育,以撒以男性主人的地位与上帝对话,祈求上帝赐子,上帝允诺了以撒的呼求,恢复了利百加的生育功能。恰如《民数记》中所载,女性的祷告如果得不到父亲或丈夫的默许,是无法生效的。女性的声音在《创世纪》中是消失的,女性在与男性对立的二元关系中是处于低位,被管束和压制的。利百加的不孕需要经过丈夫以撒的祈求,才能被消除,才能被赋予生育的权利。

在利百加还是孕妇的时候,上帝就已经指明大的必将服侍小的,以扫必要臣服于雅各。“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创25:23)。在两兄弟的成长过程中,以撒因为自己的偏好而忘了上帝的言语,只有利百加一直在追随,在实现上帝的指示,但是她却被冠以狡猾欺瞒的评价,并且因此还受到了惩罚。女性在满足丈夫和孩子需求的同时,还要帮助丈夫和孩子完成使命,重归正途。这正是纳宁格所言的父权制社会中,女性地位和角色的作用。

3) 雅各的妻子——拉结和利亚

创世纪中,雅各骗取了本应属于哥哥以扫的祝福,害怕哥哥寻仇,不得已离乡背井投奔母亲利百加的哥哥拉班,并因此结识了拉班的女儿拉结,且深深的爱上了拉结。为了能娶到拉结,雅各甘心为拉班工作了七年又七年,期间还因为被拉班设计而不得已娶了拉结的姐姐利亚。雅各爱拉结不爱利亚,但上帝却垂怜利亚,使利亚生育不断,而拉结却不生育。“耶和华见利亚失宠,就使她生育,拉结却不生育”(创29:31)。利亚频频报喜,一开始就连生了四个儿子。拉结虽为雅各所爱,但一直未能怀孕生子,她效仿撒拉,试图通过她的贴身婢女完成母亲的职责,建立家业。婢女辟拉没有令她失望,连续生了两个儿子。但是利亚也没有放弃,她效仿妹妹,同样让她的侍女悉帕为雅各生了两个儿子。随后利亚又生了两子一女。终于,因上帝的眷顾,拉结怀孕了。“神顾念拉结,应允了她,使她能生育。拉结怀孕生子,说:‘神除去了我的羞耻’”(G30:22-23)。这里用到羞耻一词,不能生育,不能履行母亲之职,在拉结看来,或者在当时的社会大环境而言,是极不光彩和没有社会地位可言的,女性似乎除了生育,就没有其他职能,不是妻子或母亲,就没有其他身份可言。这显然是对女性极大的贬低和狭隘化。

拉结和利亚两姐妹,终其一生都在为有孩子而争斗,她们俩被限定在雅各妻子的社会关系中不能自拔,她们的自我意识在父权中心的“他者”文化中被固化和认同。父权制文化把女性框约在社会经济关系和家庭夫妻关系之中,无法建立一个男女平等、两性和谐的社会。生态女性主义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男性与女性的和谐。男女两性都属于自然和物质、人类和心灵的存在物,不存在优劣之分,高低之分。拉结终身为生育而奋斗,并且最终因难产而死。在此,女性的自然生育能力没有得到尊重,反而成为负担和致命之力,是对自然所赋予的人类属能的畸形描述。

4. 结论

撒拉、利百加、拉结和利亚只是《圣经》众多女性中的极少一部分,作为《创世纪》中的始祖,她们有名,被详细记载。尽管如此,相对于她们的丈夫,她们也不过只是陪衬,是为丈夫生养子嗣的帮手,是上帝承诺亚伯拉罕及其子孙多子多孙的通道,描写她们的篇幅也相对少很多,都讲述了她们为人妻为人母的过程,似乎这才是她们存在的唯一价值。当然,除了她们四位,《创世纪》中的另一位有名的女性——她玛,同样是为了实现和履行她的生养之职,不惜假扮妓女,与公公犹大发生关系,而得子嗣。包括亚伯拉罕侄子罗得的两个无名的女儿,不惜与父亲乱伦,也要完成生养之职。这样的故事,现在听来是何等荒诞,但是放在《圣经》女性定位方式的大背景中,便不足为怪了。在世界的最起始,女人是被作为男人的帮手,由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被造而成的,这样的存在方式,决定了女性就是从属于男性而存在的。女人出于男人,而要重归于男人,所以婚姻是女人寻找归宿的必经之路。而生养儿女,是女人因为违逆上帝、唆使男人之罪,获得救赎的必经之路。没有走过这两条路,女人就不是完全的人,女人也不会得到上帝的宽恕而得到灵的升华。用生育来禁锢女性,贬低女性,这是《圣经》文本中女性歧视的一大体现。“阳具逻各斯中心主义”(Phallogocentrism)所推崇的男性主宰一切的理念体现无遗,它正是生态女性主义批评的对象。《圣经》作为写实主义的典范,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和权利阶层的意识形态。女性歧视早在进入父系社会、父权中心的时候已然存在,语言文化、宗教意识都无非是现实生活的浓缩体现而已。但愿随着生态女性主义研究的发展,两性平等的进步,女性性别歧视现象能够得到缓解,而对于圣经女性歧视也能有新的解读和理解。

文章引用

许晓洁. 生态女性主义视角下的创世纪生育观
Genesis Fertility Vie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feminism[J]. 世界文学研究, 2019, 07(01): 32-37. https://doi.org/10.12677/WLS.2019.71006

参考文献

  1. 1. Merchant, C. (1992) Radical Ecology: The Search for a Livable World. Chapter 8. Routledge, New York, 184.

  2. 2. Warren, K. (2002) Karen Warren’s Ecofeminism. Ethics & the Environment, 7, 12-26. https://doi.org/10.2979/ETE.2002.7.2.12

  3. 3. 梁工. 女性主义文论与“圣经”批评的互动关系[J].汉语言文学研究, 2010, 1(1): 62-69.

  4. 4. 郇庆治. 西方生态女性主义论评[J]. 江汉论坛, 2011(1): 134-139.

  5. 5. 韦清琦. 知雄守雌——生态女性主义于跨文化语境里的再阐释[J]. 外国文学研究, 2014(2): 145-153.

  6. 6. 罗蔚. 另一种伦理观:生态女性主义的批判和建构[J].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1): 9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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