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ons Research and Fuzziology
Vol. 13  No. 04 ( 2023 ), Article ID: 70293 , 10 pages
10.12677/ORF.2023.134322

网络民意表达与农村居民幸福感

——基于社会公平感知的中介效应

邓梦秋1,安海燕1,吕昱2

1贵州大学经济学院,贵州 贵阳

2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吉林 长春

收稿日期:2023年6月14日;录用日期:2023年8月2日;发布日期:2023年8月9日

摘要

网络民意表达擦亮民生“底色”,提升幸福“成色”。基于2019年中国社会状况调查数据,本研究采用OLS估计方法和中介效应模型,分析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及作用机理。结果表明:网络民意表达显著提升了农村居民幸福感。经中介效应分析,社会公平感知在网络民意表达和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发挥部分中介效应,相关估计结果均通过稳健性检验。进一步分析发现,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网络民意表达获得的“幸福效应”要比东部地区居民更为明显,男性群体较女性群体农村居民幸福感提升影响更大,老年人群体较青壮年群体能从网络民意表达中获得更多幸福感。因此,提出持续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解决百姓难题;完善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居民公平感知;积极关注少数族群进益,推广新兴表达方式等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民意表达,社会公平感,农村居民幸福感

Network Public Opinion Expression and Rural Residents’ Well-Being

—Mediating Effect Based on Social Justice Perception

Mengqiu Deng1, Haiyan An1, Yu Lv2

1School of Economics, Guizhou University, Guiyang Guizhou

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Received: Jun. 14th, 2023; accepted: Aug. 2nd, 2023; published: Aug. 9th, 2023

ABSTRACT

The Internet polls express the “background” of people’s livelihood and enhance the “color” of happiness. Based on the 2019 Chinese social situation survey data, this article uses the OLS estimation method and intermediary effect model to analyze the impact and mechanism of online public opinion expression on the happiness of rural residents.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expression of online public opinion has significantly improved the happiness of rural residents.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the intermediary effect, the sense of social fairness is played with some intermediary effects between the expression of the Internet polls and the happiness of rural residents, and the relevant estimates have passed the stability test. Further analysis found that the “happiness effect” obtained by rural residents’ network public opinion i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is more obvious than residents in the eastern region, and the male group has a greater influence on the improvement of rural residents’ happiness than the female group, and the elderly group can get more happiness from online public opinion expression than the young and middle-aged group. Therefore, it is proposed to continuously unblock the channels of public opinion expression and solve the problems of the people in time; Improve the allocation of public resources and improve residents’ sense of fairness; Actively pay attention to the interests of ethnic minorities and promote emerging expressions.

Keywords:Internet, Expression of Public Opinion, Social Fairness, Rural Residents’ Sense of Happiness

Copyright © 2023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1. 引言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到2020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服务得到保障的同时愈加重视精神满足,追求获得更多“幸福感”。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因此,探究如何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22年12月发布的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农村网民规模已达3.08亿,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61.9%。互联网的普及深度重构了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收入结构,无可避免地改变着农村居民的生活乃至情感,对农村居民幸福感产生重要影响(Bao et al., 2021)。与此同时,数字技术的普及与广泛应用为农村居民建构了一个自由讨论的场所,寻常百姓可以通过网络来表达个人的观点、看法以及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利益诉求 [1] 。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畅通网络民意表达是新的发展趋势,现有表达渠道主要包括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信访邮箱等。根据《2022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和《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政务水平在联合国会员国中位于前23%,政府网站共有1011.4万个。网络民意表达作为一种新型民意表达方式,凭借其隐匿广泛的表达主体、丰富广泛的表达内容、快捷的传播速度以及低廉的表达成本等特点和优势,成为政府吸收民意、民众政治参与、民众权利表达的新渠道 [2] [3] [4] 。“十四五”规划编制首次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建言超过101.8万条。网络民意表达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大众话语权意识的觉醒,其程度远远超过传统媒体,并在公共监督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农村居民的社会公平感知 [5] 。然而,网络民意表达具有开放性、自由性和交互性的特征,其中充斥着错误的思想观念,对人们的认知方式、思想和言论等产生了负面影响 [6] 。那么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究竟产生怎样的影响?是否通过社会公平感知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呢?

已有文献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但仍然存在有待完善之处。第一,研究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因素的文献中少有网络民意表达的影响;第二,缺乏从社会公平感知中介效应视角出发,探究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基于此,本研究使用2019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的数据分析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并进一步探究了社会公平感知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2. 理论分析

2.1. 网络民意表达与农村居民幸福感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对“民意”进行分析,认为“民意”属于“公意”,是永远正确的且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7] 。刘建明将民意概括为人民意识、精神、愿望和意志的总和,是判定社会问题真理性的尺度 [8] 。何志武(2019)认为网络民意是指公众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社会热点事件或公共问题自由发表意见和建议、表达诉求和愿望,是现实生活中公众态度和意见在网络上的综合反映 [9] 。笔者认为网络民意表达,即民众通过网络公共平台发表意见、表达意愿诉求。网络表达主体的隐匿性、多元性、平等性以及表达方式的快捷性等优势和特点使得民众冲破传统话语权的限制,在网络空间中维护个人和他人合法权益,培养了人民的民主意识,实现了民众在诉求表达、信息获取、政治参与的自由,保障了民众合法权益的不可侵犯性,有利于促进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10] 。网络民意表达是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因此,基于已有的直接定性讨论和相关实证成果,本研究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设:

H1: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具有正向影响。

2.2. 社会公平感知在网络民意表达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中的作用

社会公平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 [11] 。朱斌等学者认为社会公平感的形成来源于人们对社会不平等状况的感知,外在社会不平等环境直接形塑了社会公平感 [12] 。Correia认为社会公平感与居民幸福感密切相关,社会公平感知程度越高,居民幸福感越强 [13] 。1975年,瑟保特(Thibaut)和沃尔克(Walker)指出只要人们有对过程控制的权利,不管最终结果如何,人们的公平感都会得到显著提升 [14] 。互联网平台给个体提供丰富信息资源来帮助民众对社会是否处于平等状态进行评价 [15] ,另一方面网络民意表达机制为民众提供新路径来表达利益诉求,显著提升居民社会公平感,进而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提出第二个研究假设:

H2:网络民意表达通过提高社会公平感知,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建立如图1所示的影响机制图。

Figure 1. The influence path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expression on rural happiness

图1. 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幸福感的影响路径

3. 数据来源与变量说明

3.1. 数据与样本

本研究使用2019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的数据分析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该调查采用概率抽样的入户方式,覆盖全国31个省,包括151个区市县、604个村/居委会。2019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共计访问10283个家庭,鉴于研究需要,本研究剔除城镇样本,保留农村样本进行分析,最终获得有效样本7031个。

3.2. 变量设置

1) 被解释变量:农村居民幸福感。幸福感无法直接观察测量,现有研究主要采用对个人生活满意度单变量进行打分的方式进行测量,但这一测量方式容易受受访者情绪波动的影响,产生偏离事实的幸福感评价,进而产生测量误差 [16] 。本研究参照罗明忠、刘子玉(2022)学者的研究方法,采用多维度指标构建方法定义农村居民幸福感,用家庭关系、经济状况、受教育水平、休闲文娱和社交活动五个维度综合评价农村居民幸福感。采用等权重研究方法,计算五个维度的满意度均值,最终获得具有参考价值的农村居民幸福感指标。

2) 核心解释变量:网络民意表达。本研究从网络民意表达满意度层面去思考互联网使用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以“互联网是目前最能表达民意和反映社会真实情况的渠道”这一问项为依据,对受访者网络民意表达满意度进行赋值,研究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

3) 中介变量:社会公平感知。本研究基于卢春天 [17] 等学者的定义,认为社会公平感是人们关于社会资源应当如何分配的价值判断和主观感受,将问卷中“您对现在社会总体公平公正情况的评价”这一问项作为社会公平感知的度量,由1~10进行正向赋值,数值越大表示农村居民认为社会越公平公正。

4) 控制变量:本研究参考杨赐然和张璐 [18] 学者的方法,设置个人、家庭、社会三个层面的控制变量。个人层面包括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状态、婚姻状态、性别;家庭层面控制家庭规模、家庭总体收支情况;社会层面包括社会经济地位、社会信任水平。

3.3. 描述性统计

表1可知,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均值为6.2356,表明农村居民对目前生活状况的综合满意度较高。网络民意表达满意度均值为3.3211,介于不太同意和比较同意之间。社会公平感知均值为6.6810,说明大部分受访者对社会的公平公正情况持认可态度。

Table 1. Variable definition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s

表1. 变量定义及其描述性统计

3.4. 模型设定

1) 由于被解释变量农村居民幸福感为连续变量,本研究采用OLS方法进行模型估计,辅助使用Ordered Probit模型进行对比研究。具体模型如下:

Happiness i = a 0 + a 1 Net i + a 2 n Control i + ε 1 i (1)

式(1)中Happinessi为被解释变量,表示第i个农村居民的幸福感;Neti表示第i个农村居民的网络民意表达情况;Controli表示一系列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控制变量;a0为常数项,a1a2n为估计参数,ε1i为随机扰动项。

2) 中介效应模型。为识别和检验社会公平感知在网络民意表达和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的中介效应,本研究建立中介效应模型:

Justice i = b 0 + b 1 Net i + b 2 n Control i + ε 2 i (2)

Happiness i = c 0 + c Net i + c 1 Justice i + c 2 n Control i + ε 3 i (3)

式(2)和式(3):HappinessiNetiJusticei分别表示农村居民幸福感、网络民意表达、社会公平感知。Controli表示一系列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控制变量,b0c0为常数项,b1b2ncc1c2n为待估计参数,ε2i、ε3i为误差项。

4.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为了验证假设,本研究构建一个联立方程组,依次进行OLS和Ordered Probit回归,以保证实证结果的稳健性;借用Bootstrap检验方法对社会公平感知在网络民意表达和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的中介效应进行识别和检验;最后对实证结果展开异质性分析。

4.1. 基准回归估计

为详细分析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本研究采用逐步法进行回归,详见表2。Model 1至Model 3分别报告了上述三个计量方程的OLS结果。Model 1为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影响的总效应,可以看出,互联网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显著为正。Model 2为互联网使用对受访者社会公平感知的影响效应,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社会公平感知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影响系数为0.0708,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在Model 3中,同时加入解释变量和中介变量,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促进作用受到一定削弱作用。从直观的逐步回归系数来看,可以看出社会公平感知变量在互联网民意表达和农村居民幸福感起具有一定中介效应。为保证中介效应结果的可靠性,后文将做进一步检验。

Table 2. OLS and Oprobit staged regression results

表2. OLS和Oprobit分阶段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统计水平下显著。括号内为标准误,括号上面为系数,下同。

4.2. 中介效应检验

为保证机制的可靠性,本研究采用Bootstrap方法进行中介效应检验,重复自主抽样1000次,估计结果印证前述系数的直观判断。如表3所示,社会公平感知变量的中介效应显著不为0,在互联网民意表达和农村居民幸福感中的中介效应占比为72.11%,直接效应占比为27.98%。本研究辅助采用KHB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Bootstrap检验基本一致。

Table 3. Mediating effect test

表3. 中介效应检验

4.3. 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结果的稳健性,本研究辅助使用Oprobit模型进行对比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逐步回归结果的模型系数、显著性水平与OLS模型估计高度一致。与此同时,Bootstrap和KHB检验结果保持一致。以上表明本研究的逐步回归结果与中介效应检验具有一定稳健性。

4.4. 异质性分析

为加深网络网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影响的理解,本研究将进一步考察哪类群体能从互联网中获得更多幸福感,从区域、性别、年龄三个维度展开分析。

1) 区域异质性。依据经济政策,将省份划分为东部、中西部地区,由于各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政策发展存在差异,导致网络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存在明显差异。结果如表4所示,东中西部地区的估计系数均为正,说明网络民意表达对各区域农村居民幸福感提升具有正向效应。具体而言,网络民意表达满意度每增加一个单位,东部农村居民幸福感将会提升0.0517个单位,中西部农村居民幸福感将会提升0.0618个单位。上述结果表明,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使用互联网获得的“幸福效应”要比东部地区居民更明显。究其原因可能在于,东部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比中西部地区更为先进,也享有更为深远的互联网红利时间。网络民意成为农村居民新的表达途径,可以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促进资源、机会的合理分配和协调发展 [19] 。因此,按照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网络民意表达对中西部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效应更强 [20] 。

Table 4. Regional heterogeneity

表4. 区域异质性

2) 性别异质性。结果如表5所示,网络民意表达对男性组、女性组的农村居民幸福感提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男性组通过1%显著水平,女性组通过5%显著性水平检验,且男性组的回归系数大于女性组。网络民意表达满意度每增加一个单位,男性组农村居民幸福感将会提升0.0692个单位,女性组农村居民幸福感将会提升0.0486个单位。究其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男性在网民性别结构占比较高,与整体人口中男女比例基本一致,另一方面男性维权意识更强,在《中国互联网信用报告》中显示男性出现消费纠纷时维权更积极。因此,网络民意表达渠道给男性农村居民带来更多幸福感,增强其获得感、满足感。

Table 5. Gender heterogeneity

表5. 性别异质性

3) 年龄异质性。根据年龄数据的数值大小,参考罗淳 [21] 年龄组划分标准,将样本依次划分为青年组、壮年组、老年组,分别研究网络民意表达满意度对不同年龄组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表6结果表明,网络民意表达对老年组农村居民幸福感影响显著高于壮年组、青年组。究其原因可能在于,青壮年组是互联网使用的主要使用群体,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娱乐和便利,在普遍使用的情况下互联网民意表达对青壮年农村居民幸福感影响就不那么显著。而老年人在互联网普遍应用中较其他年龄组存在着明显的能力差异,《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老年群体是非网民的主要群体,48.4%的非网民不上网的原因是“不懂电脑/网络”,因此跨越互联网使用障碍并进行民意表达的老年人在老年人群体中能获得更多幸福感。

Table 6. Age heterogeneity

表6. 年龄异质性

5. 结论

互联网时代推动了个体意愿的直接表达,网络民意表达成为群众舒缓压力、释放情绪、寻求帮助的新兴渠道。本研究选用2019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的数据,利用OLS估计和中介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了网络民意表达满意度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结果表明:1) 网络民意表达满意度有利于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网络民意表达满意度每增加一个单位,农村居民幸福感将会提升0.0436个单位。2) 互联网民意表达通过提升社会公平感,进而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社会公平感在网络民意表达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关系中,产生部分中介作用,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占比分别为27.89%和72.11%。3) 通过异质性分析发现,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网络民意表达获得的“幸福效应”要比东部地区居民更为明显,男性群体较女性群体农村居民幸福感提升影响更大,老年人群体较青壮年群体能从网络民意表达中获得更多幸福感。根据本研究的研究结果,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a)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解决百姓难题。要清晰认识到互联网民意表达对农村居民幸福感提升的重要性。依托网络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发挥“民意通”网络问政平台“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及时在各级主流媒体互动平台、论坛、贴吧、微博、微信回应和解决网民关切问题,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b) 完善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居民公平感知。持续推进农村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包括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使农村居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22] 。同时注重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发挥农村居民幸福感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对网络民意表达机会、过程、结果的满意度,进而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

c) 关注少数族群进益,推广新兴表达方式。重视农村女性居民和老年人群体在网络民意表达中的作用,在农村教育培训中鼓励农村女性居民和老年人群体参与网络民意表达,提升其网络民意表达的能力及满意度,让网络民意表达惠及全体人民。同时依托数字赋能,打造“互联网 + 新闻 + 服务 + 政务 + 互动”的新型媒体融合平台,让“数据跑腿”来代替“群众跑腿”,让群众反映问题有更畅通的渠道、更及时的回应、更良好的解决效果。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编号:21BJY040)。

文章引用

邓梦秋,安海燕,吕 昱. 网络民意表达与农村居民幸福感——基于社会公平感知的中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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