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s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Vol. 12  No. 04 ( 2022 ), Article ID: 50446 , 6 pages
10.12677/HJAS.2022.124039

基于农文旅视角发掘和传承苏州农业文化遗产的初步思考

谢巧泉1,杨一琴2,朱勇良3*,张国芹3,于雅洁3

1苏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苏 苏州

2江苏(武进)水稻研究所,江苏 常州

3江苏太湖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江苏 苏州

收稿日期:2022年3月10日;录用日期:2022年4月12日;发布日期:2022年4月20日

摘要

苏州是江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蕴含着许多农业文化遗产。深入开展苏州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和传承,是学习党中央十九大系列精神和习近平关于中国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以及落实江苏省乡村振兴有关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经济发达地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乡村建设、勾勒强富美高新江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可为打响苏州“江南文化”品牌贡献力量。

关键词

农文旅,发掘,传承,农业文化遗产,思考

Preliminary Thoughts on the Exploration and Inheritance of Suzhou Agricultural Cultural Heritag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gricultural Culture and Tourism

Qiaoquan Xie1, Yiqin Yang2, Yongliang Zhu3*, Guoqin Zhang3, Yajie Yu3

1Suzhou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Extension Center, Suzhou Jiangsu

2Jiangsu (Wujin) Rice Research Institute, Changzhou Jiangsu

3Taihu Region Agricultural Science Research Institute of Jiangsu Province, Suzhou Jiangsu

Received: Mar. 10th, 2022; accepted: Apr. 12th, 2022; published: Apr. 20th, 2022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birthplace of Jiangnan culture, Suzhou contains many agricultural heritages. Carrying out exploration,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s in Suzhou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study the series spirit of the 19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Xi Jinping’s important exposition on China’s work related to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as well as to implement the key work related to Rural Revitalization in Jiangsu Province. It makes great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in economically developed areas, but also promote rural construction and outline a new Jiangsu which is strong, rich and beautiful. More important, it can contribute to build Jiangnan culture brand of Suzhou.

Keywords:Agricultural Cultural Tourism, Explore, Inherit, Agricultural Heritages, Thought

Copyright © 2022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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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中国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都包括着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它们是炎黄子孙长期生活生产和同大自然斗争实践的智慧表达,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深入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传承,是相关农业科技人员和农业管理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系列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的重要表现,对增强人民群众对自身民族文化的共鸣和自豪感提升,增加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心,促进农业高效可持续发展,推动乡村建设,建设美丽新中国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具有重大意义。

苏州是江南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千年古都自带光环。苏州还享有东方威尼斯之美誉,同时拥有60座以上保存完好的明清时代的经典园林。昆曲、宋锦和织锦工艺等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令人高兴的是,苏州的农业文化同样也有着丰富的历史遗产和辉煌成就。苏州吴县的草鞋山遗址有6000多年历史,遗址内有中国第一个灌溉系统比较完整的古水稻土;苏州吴江梅楢龙南遗迹大量出土的文物主要有鱼、龟骨架等捕鱼工具,至今亦已有6000多年的历史;太湖洞庭山的茶已经有1000多年的种植历史,被评列为中国十大名茶之一。苏州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倒逼我们要更好地发掘、传承、创新和利用,不辜负先人对历史的贡献。

2. 苏州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传承现状

从广义农业文化遗产的角度来看,苏州农业文化遗产包括了全部十种。有遗址类、工程类、景观类、村落类、工具类、技术类、文献类、物种类、特产类、民俗类等十种 [1]。其中苏州草鞋山遗址、光福香雪海、周庄古镇、范成大《田园杂诗》、太湖鹅、浒关草席、苏州养蚕习俗、苏州东山梅林、洞庭山碧螺春茶等都很有名。农业部从2012年开始,在全国发掘并认定了5个批次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2]。其中江苏6个,苏州1个。2020年苏州江苏吴中碧螺春茶叶果复合系统入选。2021年,“江苏吴江蚕文化系统”积极申报第六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并于当年成功入选,成为苏州第二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3. 苏州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传承面临的问题

3.1. 农业文化遗产的合理发掘和有效传承没有成熟的样板参照

农业文化遗产的呈现对于一般大众而言还是新事物,对于苏州来说也一样。苏州作为江南文化的发祥地,现在已被列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的只有二个。从申请和入选的数量来看,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够大,从某一个方面说明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度还不高。因为农业文化遗产对大部分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新命题,利益相关人员对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还有待提高。苏州市域范围的农业文化遗产还没有得到很全面,没有全系统的梳理,特别是苏州特有的具有地方象征性的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和有效利用还有欠缺。有关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的专项课题和专项经费在顶层设计方面存在不足。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必要的基础设施来配套、同时对特定的遗产文化的相关科学研究、培训宣传、涉及的动迁补偿等资金投入不足,对于这些资金的投入,各相关利益方或责任主体存在一般利益和主体责任承担的冲突,职责和权利不明确,遗产发掘和传承的具体工作开展还有难点和堵点,部分遗产资源尚需要更深入的开发和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的产业机能和文化机能以及科学普及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使用现代声光电技术和数字技术,来展示遗产文化的应用还不多。

3.2. 基层地方各级管理部门很难在扮演的多个冲突角色中有所作为

我国现行的文化遗产管理体制规定:地方政府管理和监督自己区域内的文化遗产资源,说明了各级地方政府具有日常管理农业文化遗产的主体责任。首先,作为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护人,需要负责调查统计、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展示利用农业文化遗产,转化和释放农业文化遗产的文化和教育方面的价值。其次,作为地方经济的不二建设者,又要负责全面统筹发掘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壮大地方经济,把农业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呈现出来,显示其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成果。再次,作为农业文化遗产管理的监督者,有责任更有义务协调发挥好农业文化遗产社会行政和经济生态等功能。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之间发生的冲突,让基层地方政府起着多重角色,并且要在多重角色的冲突中有所作为。

3.3. 分散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制难以高度协调区域内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发掘和利用

目前,我国还没有成熟的农业文化遗产的统一管理体制,管理现状呈现的是区域和条块管理、管理功能比较分散、管理效率一般,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质量。承担不同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都有管理农业文化遗产的愿望,但是部门之间的利益难以调和,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很多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往往又不知道自己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真正的职能角色,问题发生时彼此之间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和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相关的政府职能机构,有文物文化单位、园林建设和园林规划单位、国土旅游单位、农林水利单位等,从具体的遗产等级上来看,可能又涉及国家、省、市、县、乡等级别。从国家现行体制来看,几乎所有的农业文化遗产的直接管理机构都没有纳入政府的行政体系,行政功能薄弱;大部分管理机构实行事业单位的企业化经营,经费和人员严重不足;农业文化遗产的管理机关在法律上不具备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完全行政管理权,不能正式统一执法管理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缺少或则存在交叉、冲突的现象。在实际的具体工作实践中,农业文化遗产主管部门主体工作不明确,管理工作既有交叉的地方,同时又存在诸多存在“缺失”“错位”“空位”等现象。

3.4. 自发良好的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外部浓厚氛围还没有形成

首先,社会公众对农业文化遗产的正确认识和保护意识匮乏。农业文化遗产工作板块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被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的视野。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出现不久,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或者广大民众也不能很好地认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很弱。在联合国粮农机构启动“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前,通常的农业文化遗产没有列入地方各级政府的议程,大多数基层干部对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意识较为薄弱,有的还违章操作,对农业文化遗产和原环境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

4. 发掘苏州农业文化遗产和传承的初步思考

4.1. 探索发掘、传承农业文化遗产的长期有效机制

1) 构建完整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多重参与机制。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主体看,要建立由政府、社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社会组织,以政府为中心,明确各方的职责。特别要引领公益组织唤起遗产地居民的参与热情。要激励专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发挥出在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加强对地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的组织引导,组织各种形式的农业文化遗产志愿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组建形成地方农业文化遗产网格化管理队伍。各级文广、农口等部门应在科研项目的组织和协调上,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和条件支撑。要唤起广大遗产地居民的政治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遗产地社区居民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让社区居民真正成为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生力军和主力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为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做出贡献的遗产地居民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2) 建立一体化高效率运行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的管理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强化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指导,建立相对统一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可以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乡村振兴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成立“苏州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班”,具体指导和组织实施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农业文化遗产摸底调查、就地保护和安全管理及有效开发利用等。下级各级地方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该工作组织的领导和经费支持力度,配合上一级部门明确本部门管理职责,充当第一保护责任单位。同时,将苏州农业文化遗产纳入“江南文化”品牌总体规划,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制定“十四五”苏州农业文化遗产专项规划,重点按程序组织实施。

3) 制定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资金投入和运用机制。可以借鉴相近行业的经验做法,依靠苏州各级地方政府财政主流资金投入和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投资多元”长期有效的地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机制 [3],提升和强化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保护需要的资金基础。鉴于此,地方政府必须保证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有主流资金的投入,资金投入的重点应该是农业文化资源保护所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遗产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的适度改善,并且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趋势,年度之间要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增加。再者,可以设法引导有影响力的公益组织建立地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会,为社会搭建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公益性平台及网站,利于更好地保护好利用好农业文化遗产。地方政府应该鼓励企业投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并且给予优惠政策,也可以鼓励以个人名义设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基金或者奖励基金,并为基金的设立提供各种形式的便利,为遗产资源的保护营造、搭建好氛围和舞台。

4.2. 加大发掘和传承苏州农业文化遗产潜力

苏州拥有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其中就有比较知名的地方特色农产品、经济林果、太湖鱼类等,它们都给苏州城乡居民带来了丰富的文化享受和浓郁的舌尖美味。苏南水乡稻作文化色彩浓厚,例如甪直水乡女性稻作服饰历史悠久,代代相传,它是江南吴地劳动人民历代服饰文化自我创新成果的传承与积淀,以较强烈的江南水乡底色、充分体现了实用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组合,如多色三角包头巾,独特的围巾和衣裤,轻便飘逸的百织刺绣布鞋,简朴的胸袋,古朴实用的手卷等,都是十分适合水乡女性农耕劳动的需要。同时苏州地区是大米种植区,是鱼米之乡,岁时点心习俗内含浓烈的大米文化气息,是在稻作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饮食习俗。有些习俗具有较好的科学性,通过摄取丰富的饮食来增强体能,来适应繁重的水稻劳作生产的重体活。苏州传统节日 “端午节”源于古老的吴地先民,原是一种图腾祭祀仪式。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苏州老百姓为了纪念构筑苏州古城有功的伍子胥,自发地在端午节传统庆祝活动中融入了怀念伍子胥的元素,并且成为苏州一年一次盛大的节庆活动。吴歌是由吴语方言口头稍经过文学手段创作,在吴语地区的广大民众中广为传颂,吴歌的品种有山歌、劳动歌、情歌、生活风俗仪式歌等,还有童谣和长篇叙事歌等形式。苏州市是著名的丝绸之乡,在中国丝绸生产和丝绸贸易中肩负着重要地位。其精准完美的加工技术,丰富多样的丝绸品种,形成了独特的具有明显地域特点的丝绸传统文化。苏州的丝绸产业为苏州的地方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苏州桑蚕丝绸文化还在国内外的文化交流发展和外交礼仪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4.3. 提升对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传承的价值认知

活用农业文化遗产的资源,能够为乡村建设的伟大事业做出贡献。苏州位于长江三角洲,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最牛的地级市,年GDP突破了2万亿元。在“四化”的过程中,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相对滞后。一是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第一产业在区域生产中比重不断下降;第二,高度工业化和城市化对农村人才、土地、资本等因素的吸虹效果更显著,部分产业经营粗放,发展质量令人担忧;第三,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生活节奏加快,社会能源消耗增大,城市对水源涵养、耕地培育、空气质量等生态壁垒的要求提高,市民对农村休闲、文化、教育等新产业的需求增加,对农业农村生活和生态功能的要求更高。具有地域特征的农耕文化附着在农业文化遗产中,含有年代烙印、文化社会和生态经济等多重价值。依靠文化遗产资源发展农村产业,继承优秀的文化传统,率先实现农村全面振兴,能感受农业生态的自然美,享受农业文化内涵之美。苏州农业文化遗产的精准发掘和合理保护、良性利用的工作指导思想,要基于区域特征和苏州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并从价值认识、管理体制、思想认识、利益机制、发展计划等角度,首先保持有较高政治站位,深入发掘苏州市农业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推进苏州乡村建设,把保护和利用好地方农业文化遗产,深度融入到苏州江南文化产业高品质发展主线中去。

5. 苏州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传承对策

5.1. 应把苏州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传承深度融入到苏州“运河十景”建设的计划中去

被称为稻香小镇的京杭大运河苏州第一站吴门望亭镇,可以将农旅和和宣介、传承吴地稻作文化相结合起来。临近太湖的望亭是京杭大运河进入苏州第一镇,有白居易的古诗“灯火穿村市,笙歌上驿楼”,重墨描写了昔日望亭热闹的盛景。在千年漫长的历史中,奋进中的望亭留下了稻作文化、良渚文化、崧泽文化、古老的驿站文化的印记。望亭自古以来就位于会稽郡和晋陵郡、苏州府和常州府、吴县(长州县)和无锡县的交界处,以乌角溪和蠡河(今望虞河)为郡、府、县的交界处,以河为界。晋陵郡、常州府无锡县、属于无锡县管辖,到清雍正二年才归属苏州府长州县 [4]。劳动模范、农民科学家陈永康先生曾经在望亭研究实践过水稻“三黄三黑”的水稻种植。1978年,他的科研成果获得了全国科学大会奖。石湖是太湖湾之一,和七子山一起构成苏州古城四角山的西南角,历史上有“吴郡山水可近治游,唯石湖最佳”之称。横跨水面的有以吴、越、石、杨、范命名的五条坝堤,范公祠、楞伽塔、越城遗址、行春桥、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包括苏州动物园)等景物景观都在此围绕石湖驻建和分布。石湖可以农业文献遗产为切入点,用遗产的文献内涵美吸引往来游客。南宋诗人范成大晚年,在石湖度过了十年相对清闲、富饶的时光。淳熙十三年(1186年)写了最后一部名作《四时田园杂兴六十首》,在绍熙三年(1192年)左右为故乡写了《吴郡志》 [5]。江苏浒墅关名镇素有“江南要冲、吴中活码头”之称,是一个因一条大运河而繁盛的千年古镇。明宣德四年(1429年)设置了钞关 [6],在景泰元年(1450年)成为全国七大钞关之一。另外,浒墅关还有丰富的蚕桑文化底蕴,因为这里有全国最古老的蚕种培育场和养蚕文化遗址以及全国第一个蚕桑专科学校。

5.2. 积极建议并加快推进建设苏州草鞋山水稻文化博物馆

突出规划引领,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谋划布局,设计筹建苏州草鞋山水稻文化博物馆,使苏州成为真正名副其实的百馆之城,进而显著提升和拓展苏州“江南文化”品牌内涵。作为太湖流域古文化新石器时代遗址,草鞋山遗址中6000年前的马家浜文化水稻田,是中国发现最早有灌溉系统的古稻田,其出土的炭化稻确定为人工栽培稻,为中国稻作农业的起源、栽培稻起源的研究提供了实物依据 [7]。苏州草鞋山水稻博物馆可与苏州古城、大运河遗产、江南古镇相映成辉,还能建设成为集农耕文化科普、休闲旅游、场景展示、农事体验于一身的苏州文化设施新网红打卡之地,使之成为苏南乃至长三角农业文化旅游的一张金名片、新名片。

基金项目

江苏省省委农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乡村振兴软科学研究课题(21ASS082)。

文章引用

谢巧泉,杨一琴,朱勇良,张国芹,于雅洁. 基于农文旅视角发掘和传承苏州农业文化遗产的初步思考
Preliminary Thoughts on the Exploration and Inheritance of Suzhou Agricultural Cultural Heritag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gricultural Culture and Tourism[J]. 农业科学, 2022, 12(04): 265-270. https://doi.org/10.12677/HJAS.2022.124039

参考文献

  1. 1. 刘启振, 王思明, 胡以涛. 略论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类型划分及评价体系[J]. 古今农业, 2015(1): 75-83.

  2. 2. 汪本学, 张海天. 浙江农业文化遗产调查研究[M].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8.

  3. 3. 李文华. 农业文化遗产及其动态保护探索[M].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12.

  4. 4. 尤建平, 周晓东. 望亭镇志[M]. 苏州: 苏州大学出版社, 2007.

  5. 5. 闫加美. 诗中廉事[M]. 成都: 四川大学出版社, 2018.

  6. 6. 王志民. 山东省历史文化遗址调查与保护研究报告[M]. 济南: 齐鲁书社, 2008.

  7. 7. 沈建东. 稻作江南说苏州[J]. 江苏地方志, 2018(4): 36-40.

  8. NOTES

    *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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