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s Journal of Soil Science
Vol. 11  No. 03 ( 2023 ), Article ID: 69742 , 17 pages
10.12677/HJSS.2023.113021

滁州市某化工企业遗留场地污染调查及 风险评估

王令祥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收稿日期:2023年6月20日;录用日期:2023年7月21日;发布日期:2023年7月28日

摘要

为研究滁州市某化工企业遗留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程度,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对其进行场地调查,利用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法对场地污染状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该场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该地块一类用地土壤点位氨非致癌危害指数全部小于1,风险可接受;二类用地土壤苯并[a]芘有1个点位(C2a 0~0.2 m)致癌风险超过1.0E−06,风险不可接受,需要进行治理修复。使用HERA软件计算出本场地苯并[a]芘的风险控制值为1.52 mg/kg (二类用地)。土壤苯并[a]芘修复范围位于1#污水沉淀池北侧,土层深度主要位于0~1.0 m,修复面积469 m2,修复土方量469 m3

关键词

化工企业,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土壤和地下水

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 and Risk Assessment of a Remaining Site of a Chemical Enterprise in Chuzhou City

Lingxiang Wa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Planning and Design, Co., Ltd., Nanjing University (Jiangsu Branch), Nanjing Jiangsu

Received: Jun. 20th, 2023; accepted: Jul. 21st, 2023; published: Jul. 28th, 2023

ABSTRACT

In order to study the degree of soil and groundwater pollution in a chemical enterprise’s legacy site in Chuzhou City, a site investigation and risk assessment were conducted according to “The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Risk Assessment of Polluted Sites” (HJ25.3-2014). The results indicated that the site is planned as a Class II residential land. The non-carcinogenic risk of ammonia at all soil sites of Class I land in this plot is less than 1, indicating an acceptable risk. There is one point (C2a 0~0.2 m) in the soil of Class II land where the carcinogenic risk of benzo [a] pyrene exceeds 1.0E−06, which is unacceptable and requires remediation. The risk control value of benzo [a] pyrene at this site was calculated using HERA software to be 1.52 mg/kg (for Class II land use). The remediation range of soil benzo [a] pyrene is located on the north side of the 1 # sewage sedimentation tank, with a depth of 0~1.0 m, a remediation area of 469 m2, and a remediation earthwork volume of 469 m3.

Keywords:Chemical Enterprises, Site Investigation, Risk Analysis, Soil and Groudwater

Copyright © 2023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1. 前言

随着国家“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城市中出现大量企业搬迁后遗留、遗弃的污染场地,残存的污染物会直接威胁人体健康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1] 。针对这类污染场地在开发过程中的环境问题,相关部门已经出台有关政策,其中,基于健康风险的污染场地管理方法已获得普遍应用。健康风险评估以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及风险表征4个方面进行评价 [2] [3] 。我国在污染场地管理领域起步相对较晚,但近年来,国内许多研究单位和学者开展了对化工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4] [5] [6] 。

本研究以滁州市某化工企业原场地为研究对象,在场地初步调查的基础上,依据相关导则、方法和标准,对场地进行详细调查采样与风险评估,提出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控制值,确定最终的修复方量,并提出修复建议,为有关部门提供场地环境管理决策的依据。

2. 区域概况与研究方法

2.1. 场地概况

该化工公司始建于1969年,前身为化肥厂,是一个以合成氨生产为龙头,集化肥化工产品为一体的化工企业,主要产品为合成氨、尿素、碳酸氢铵、粗甲醇等。该化工原厂生产能力为碳酸氢铵年5万吨/年,甲醇2万吨/年,尿素2万吨/年。2010年,为了开拓新的发展空间,该公司将生产厂址整体搬迁。原厂场地主要包括生产办公区和生活区,生产办公区主要包括造气工序,脱硫工序,压缩工段、变换工段、精炼工段、脱碳工段、合成工段、污水处理站、办公楼以及原料与产品堆放区。目前,该厂区的厂房、办公楼、各类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管线、储罐全部拆除。生活区仍有职工居住,且暂无搬迁计划。全厂总平面布置见图1。依据当地政府土地利用规划文件,场地未来暂时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将原厂址西侧规划用地类型调整为第二类用地中的绿地与广场用地。

经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场地现状及历史资料,发现本次详细调查与初步调查阶段相比,场地未发生较大扰动。根据场地初步调查评价结果,土壤中主要是氨氮和砷超出筛选值标准,地表水有两个点位样品超标,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

Figure 1. General layout plan of the factory area

图1.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2.2. 采样点布设和样品采集

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HJ25.1-2014)及《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规定要求进行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采样点的布设。通过对《初步调查报告》的分析,结合场地的平面布置图、场区现状,划分不同调查区域,进行系统和判断结合布点。本场地划分为煤场区、生产办公区,点位类型为煤场区点位、生产区加密点位、生产办公区其他点位。其中生产区加密点位是在初步调查的超标点位附近,按照20 × 20 m网格化加密布置;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除超标点位按照20 × 20 m加密布点外,其他区域按照40 × 40 m网格化布点,本次在煤场区、生产办公区未布点的位置补充布点,达到40 × 40 m网格化布点的要求。详细调查阶段在场地内共计布置133个土壤采样点。本次详细调查,根据初步调查地下水监测数据,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地下水W01点位氨氮和铅超出标准限值,超标倍数分别为1.14和1.20。本次详细调查根据场地内地下水流向及水文地质条件,按照80 × 80 m网格化加密布置,增加布置19个地下水采样点,其中第二次加密采样布置1个地下水采样点。同时,布置了3个土壤对照调查点,位于厂界外地下水上游东南西方向较为清洁的空地。根据场地内地表积水情况,详细调查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增加3个地表积水采样点布置,其中第二次加密采样布置1个地表积水采样点。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土壤超标深度大多小于4 m。根据调查区域内地层分布和水文地质条件等情况,本次详细调查加密点位的采样深度设置为1~4 m。煤场区和生产办公区其他点位土壤点位设置在3 m深,在表层0~0.2 m、1.3~1.5 m处、2.8~3.0 m处分别取一个土壤样品。根据原厂区功能分区情况,在2#污水沉淀池、氨罐区域、造气楼、原料煤堆场、合成氨合成厂房、纯铵碱生产区域和尿素包装库房等主要污染源区域酌情布置深层土壤采样点,采样深度设置为6 m。如果发现调查点位最深处土壤有颜色或气味异样,则增加取样深度,直至无颜色和气味异常情况(现场采样时采用现场检测设备辅助判断采样位置及采样深度)。地下水监测井的深度视本场地地下水埋深而定,根据《初步调查报告》,本场地地下水水位埋深在0.45~1.45 m,本次地下水监测井井深设置为6 m,一般设置地面以下1.5米至井底深度为筛管。采样点布设见图2

根据上述设置的土壤、地下水采样点,场地内土壤采样点133个,共计采集423份土壤样品,3个土壤背景点位采集9份土壤样品,总计432份土壤样品;

详细调查阶段共计布置19口地下水采样井,1口地下水对照采样井,采集20份地下水样品。

Figure 2. Schematic diagram of sampling points for detailed investigation of site environment

图2.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采样布点示意图

根据详细调查阶段初次加密结果,熔硫车间、脱碳车间、压缩工段、污水处理区等区域存在氨氮、砷、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超标,在超标点位周边加密布点,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要求,其中,第二次加密采样共计布置29个土壤加密调查点,送检88个土壤样品。新增布设1口地下水井,1个地表积水样品。

考虑到现场二次加密采样时发现场地有扰动,且地表堆积大量外部暂存垃圾,可能会对调查结果造成影响,应地块所有权人要求对部分点位进行补充调查一次采样。根据《场地详细调查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意见,需要进一步完善本场地的补充调查内容,在扰动区域内外增加采样点位,并相应增加采样

Table 1. Monitoring and analysis methods for various monitoring factors

表1. 各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

深度和监测因子,故进行了补充调查二次采样和三次采样。补充调查一次采样,包括8个补充调查土壤采样点位,采集并送检11个土壤样品以及5份地下水样品。补充调查二次采样和三次采样,共计布置27个土壤采样点,采集56份土壤样品,送检61份土壤样品。场地内共计布置7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7份地下水样品,送检8份地下水样品。

2.3. 样品分析方法

根据场地污染识别阶段判断的特征污染物,结合点位实际情况,确定各点位所采集的土壤样品的检测项目为:pH值、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氨氮、硫化物、氰化物、总磷、VOCs、SVOCs、总石油烃等。各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见表1

2.4. 评价方法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地块未来土地规划为住宅用地,及后期环境治理成本与公众安全因素,基于严格考虑,本次筛选值优先参考我国《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标准。对于该标准缺失的污染物,主要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计算。地块浅层地下水未来不作为饮用水,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作为筛选值。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进行健康风险评估。

3. 结果和讨论

3.1. 土壤污染物筛选结果

通过对调查场地内外136个采样点位,432个土壤样品监测结果与筛选值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存在32个点位共计47个样品超过筛选值,超标因子包括氨氮、砷、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见表2

Table 2. Screening results of soil pollutant indetailed investigation

表2. 详细调查土壤污染物筛选结果

氨氮共计28个点位38个样品超出筛选值标准,超标倍数为1.01~14.15,超标点位主要位于造气渣场、1#污水沉淀池、合成循环水冷却、尿素循环水泵房、尿素包装库房、合成氨厂房、罗茨机房、煤棚、锅炉房等区域,氨氮最大超标深度为4.5 m,位于S14a点位(1#污水沉淀池);

砷共计5个点位6个样品超出筛选值标准,超标倍数为1.11~6.15,超标点位主要位于造气渣场、2#污水沉淀池、尿素循环水泵房、脱碳泵房、原料煤堆场等区域,砷最大超标深度为1.5 m,位于K2点位(原料煤堆场);

苯并[a]芘共计2个点位2个样品超出筛选值标准,超标倍数为1.15~2.29,超标点位主要位于1#污水沉淀池、尿素循环水泵房等区域,苯并[a]芘最大超标深度为2.0 m,位于S14a点位(1#污水沉淀池);

二苯并[a,h]蒽共计1个点位1个样品超出筛选值标准,超标倍数为1.60,超标点位主要位于1#污水沉淀池,二苯并[a,h]蒽最大超标深度为2.0 m,位于S14a点位(1#污水沉淀池);

详细调查结果表明,存在问题的土壤采样点位位于造气渣场、1#污水沉淀池、2#污水沉淀池、合成循环水冷却、尿素循环水泵房、尿素包装库房、合成氨厂房、罗茨机房、煤棚、锅炉房、原料煤堆场等区域,在其他区域暂未发现超过筛选值的点位。本场地土壤氨氮污染物均有检出,同时对苯胺类污染物也进行了检测分析,根据土壤污染物筛选结果可知,苯胺类中如4-氯苯胺、3-硝基苯胺等虽有检出,但

Table 3. Screening results of surfacewater pollutant in detailed investigation

表3. 详细调查地下水污染物筛选结果

均低于筛选值标准,故本场地氨污染物主要为氨氮,为化肥生产过程产生的无机污染物。

3.2. 地下水检测结果

场地内外共布设了20口地下水井,通过对监测数据结果分析,发现地下水存在14个点位存在超标,见表3

根据场地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场地内表层含有一层回填土,下部原状土以粘土为主,具有一定的阻隔污染物迁移特性。场地内地下水主要为上层滞水,将监测结果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值进行比对分析,污染因子主要包括氨氮、砷、镉和镍。

其中,氨氮12个点位超标,超标倍数为2.52~463.89;砷3个点位超标,超标倍数为1.78~45.50;镉1个点位超标,超标倍数为1.09;镍有1个点位超标,超标倍数为4.10。

超标因子中,以氨氮和砷超标倍数较高,主要是受到场地原生产工艺的影响,由于场地防渗措施不当或是违规排放污水导致的,需要引起注意。

3.3. 补充调查(一次采样)土壤污染物筛选结果

将调查场地内8个土壤补充调查一次采样点位11个土壤采样样品监测结果与筛选值进行比对分析,具体情况见表4

Table 4. Screening results of soil pollutant in supplementary investigation (the first sampling)

表4. 补充调查(一次采样)土壤污染物筛选结果

注:“--”表示未超标。

根据补充调查(一次采样)监测结果,11个土壤采样样品,其关注污染物均未超出筛选值。结合前面土壤污染物筛选结果,可知:

氨氮共计28个点位38个样品超出筛选值标准,超标倍数为1.01~14.15,超标点位主要位于造气渣场、1#污水沉淀池、合成循环水冷却、尿素循环水泵房、尿素包装库房、合成氨厂房、罗茨机房、煤棚、锅炉房等区域,氨氮最大超标深度为4.5 m,位于S14a点位(1#污水沉淀池);

苯并[a]芘共计1个点位1个样品超出筛选值标准,超标倍数为1.15,超标深度为0.2 m,位于S10b点位(尿素循环水泵房区域)。

3.4. 补充调查(一次采样)地下水污染物筛选结果

本次补充调查一次采样共计5口地下水井,具体监测结果见表5

Table 5. Screening results of groundwater pollutant in supplementary investigation (the first sampling)

表5. 补充调查(一次采样)地下水污染物筛选结果

场地内地下水主要为上层滞水,将监测结果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值进行比对分析,污染因子为砷,超标点位为E3GW和F3GW,超标倍数分别为1.60和1.75。

结合地下水污染物筛选结果,可知:

地下水氨氮共计12个点位超标,超标倍数为2.52~463.89;砷2个点位超标,超标倍数为1.60~1.75。

3.5. 补充调查(二次采样)土壤污染物筛选结果

通过对调查场地内补充调查二次采集的25个采样点位,52个土壤样品监测结果与筛选值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存在5个点位共计8个样品超过筛选值,超标因子包括氨氮和苯并[a]芘,见表6

Table 6. Screening results of soil pollutant in supplementary investigation (the second sampling)

表6. 补充调查(二次采样)土壤污染物筛选结果

根据补充调查二次采样监测结果,52个土壤采样样品,共计5个点位共计8个样品超过筛选值,结合土壤污染物筛选结果,可知:

氨氮共计31个点位46个样品超出筛选值标准,超标倍数为1.01~14.15,超标点位主要位于造气渣场、1#污水沉淀池、合成循环水冷却、尿素循环水泵房、尿素包装库房、合成氨厂房、罗茨机房、煤棚、锅炉房等区域,氨氮最大超标深度为4.5 m,位于S14a点位(1#污水沉淀池);

苯并[a]芘共计2个点位2个样品超出筛选值标准,超标倍数为1.15~6.15,超标深度为0.2 m,位于S10b点位(尿素循环水泵房区域)和C2a点位(1#污水沉淀池)。

3.6. 补充调查(二次采样)地下水污染物筛选结果

本次补充调查二次采样布设了7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7份地下水样品,通过对监测数据结果分析,地下水7个点位TPH均未超出相关标准限值,见表7

Table 7. Screening results of groundwater pollutant in supplementary investigation (the second sampling)

表7. 补充调查(二次采样)地下水污染物筛选结果

注:① 参考香港环保署《按风险厘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标准的使用指引》。

场地内地下水主要为上层滞水,由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未对TPH进行标准限值制定,这里参考香港环保署《按风险厘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标准的使用指引》中市区住宅用地地下水TPH标准限值12.8 mg/L进行评价,均未超出标准限值。

结合地下水污染物筛选结果,可知:

地下水氨氮共计12个点位超标,超标倍数为2.52~463.89;砷2个点位超标,超标倍数为1.60~1.75。

3.7. 场地调查结果总结

根据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补充调查采样分析的结果,本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均存在超出筛选值的情况。土壤样品主要超标的物质为氨氮和苯并[a]芘,超标最大深度分别为4.5 m、0.2 m;地下水主要超标的物质有氨氮和砷。

根据调查结果,土壤样品检出超过筛选值的污染物检测深度位于0~4.5 m,地下水样品检出上层滞水超过筛选值的污染深度达6 m。

超出土壤和地下水筛选值的污染物基本符合本场地的生产工艺特征,污染物产生的原因可能是调查地块生产经营期间未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采取合适的污染防治措施,导致生产废水跑冒滴漏后下渗到土壤中,废气超标排放后沉降到地表后、与乱堆乱放的固体废物一起经雨水冲淋后进入土壤和地下水中,或是停产设备拆除过程中其中废液因操作不当导致洒落在地面,从而渗入土壤和地下水中,导致了污染物的迁移扩散,扩大了污染的范围。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场地前期现场管理滞后,场地南侧的居民随意出入本场地进行开荒犁地等耕种活动,周边的市政管网建设开挖及回填活动,以及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之后又进行开挖清理等,这些活动对场地土壤造成了扰动,使得土壤中的污染物在土壤的扰动和降雨的进一步冲刷等的作用下,发生迁移扩散,导致本场地特征污染物呈现分布零散、无规律的特点。

通过详细调查,明确了场地关注污染物种类、浓度水平和空间分布,以及本场地的土壤特征参数、水文地质条件等。按照场地调查的技术路线,针对超出筛选值的区域,下一步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以人体可接受的健康风险水平和危害商为出发点进行健康风险评价,提出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控制值,确定场地污染风险是否满足后续使用功能,提出是否需进行治理修复的建议。

4. 风险评估

4.1. 确定关注污染物

根据场地调查结果、将对人群等敏感受体具有潜在风险、超过筛选评价标准,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污染物,确定为关注污染物。其中,土壤污染物为氨氮和苯并[a]芘,地下水污染物为氨氮和砷。本场地土壤氨氮和地下水氨氮超标点位在一类用地和二类用地范围中均有分布,这里按照较为严格的一类用地进行风险评估。土壤苯并[a]芘超标点位(S10b和C2a点位)和地下水砷超标点位(E3GW和F3GW点位)均位于二类用地范围内,故按照二类用地进行风险评估。

4.2. 暴露评估

4.2.1. 暴露情景

该场地所在地及其周围拟规划用地类型包括一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R2)和二类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G,非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一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主要的敏感受体是在此处生活的成人和儿童。二类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的敏感受体主要是成人。

4.2.2. 暴露途径

根据调查阶段的结论,本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均存在潜在污染,考虑到本场地规划的情况:一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暴露途径为:土壤暴露途径:经口摄入污染土壤、皮肤直接接触污染土壤、吸入室内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土壤挥发气体、吸入室内土壤挥发气体。地下水暴露途径:吸入室外地下水挥发气体、吸入室内地下水挥发气体。二类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暴露途径为:土壤暴露途径:经口摄入污染土壤、皮肤直接接触污染土壤、吸入室内土壤颗粒物(道路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无此途径)、吸入室外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土壤挥发气体、吸入室内土壤挥发气体(道路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无此途径)。地下水暴露途径:吸入室外地下水挥发气体、吸入室内地下水挥发气体(道路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无此途径)。

4.3. 毒性评估

毒性评估是评估人群对污染物的暴露程度与产生负面效应的可能性二者之间关系的方法。根据不同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效应,毒性评估包括致癌效应和非致癌效应。污染物人体毒性数据的获取优先参考《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给定的污染物的理化参数及毒性参数,导则中未包括的污染物,其理化性质基毒性参数主要通过参考国外权威机构简历的数据库获取。本场地关注污染物的理化毒性参数见表8

4.4. 风险表征

根据暴露评估及毒性评估的结果,对所有的信息进行整合,以定性或定量的描述风险 [7] 。对非致癌风险采取风险商的方式进行描述;对潜在的致癌风险,根据污染物的致癌斜率因子及致癌暴露剂量评估

Table 8. The physicochemical toxicity parameters of concerned pollutants

表8. 关注污染物理化毒性参数

受体可能面对的致癌风险。针对超出筛选值的关注污染物,采取逐点、逐层计算的方式计算每个点位的样品对人体健康所产生的风险和危害。对单一污染物以1.0E−06为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对于非致癌危害指数,单一污染物非致癌危害指数以1为可接受风险水平。根据上述单一污染物的可接受风险水平及场地综合风险可接受水平,筛选一类用地方式下的高风险污染物及点位。

4.4.1. 土壤风险表征

由于氨属于非致癌污染物,仅能计算其危害指数,苯并[a]芘属于致癌污染物,本次一类用地土壤点位风险表征计算结果见表9表10。由表9可知,本场地氨非致癌危害指数全部小于1,风险可接受。由表10可知,本场地苯并[a]芘有1个点位致癌风险超过1.00E−06,风险不可接受,需要进行治理修复。

Table 9. Non carcinogenic hazard index of ammonia nitrogen in soil exceeding the screening value (Class I land)

表9. 土壤氨氮超筛选值点位非致癌危害指数(一类用地)

Table 10. The Carcinogenic risk and non carcinogenic hazard index of soil benzo [a] pyrene exceeding the screening values (Class II Land)

表10. 土壤苯并[a]芘超筛选值点位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指数(二类用地)

4.4.2. 地下水风险表征

根据HERA软件 [8] 计算得出的地下水氨氮污染物风险控制值,将本场地的氨氮超筛选值的浓度与以上标准进行对比,低于标准值,判断其达标;超出标准值,则判断其未达标。由表11可知,本场地地下水中的氨氮非致癌危害指数均小于1,风险可接受。重金属砷由于缺少污染物从地下水发挥至室外的空气中暴露途径,无法计算其地下水风险数值,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即使存在污染来源,如果没有暴露途径,则对潜在受体而言,就没有风险。”可以认为,污染物砷在不饮用的前提,通过挥发进入室内外的暴露途径对人体的危害有限,风险可接受(表12)。

Table 11. Non carcinogenic hazard index of ammonia nitrogen in groundwater exceeding the screening value (Class I land)

表11. 地下水氨氮超标点位非致癌危害指数(一类用地)

Table 12. Carcinogenic risk and non carcinogenic hazard index of arsenic in groundwater exceeding the screening values (Class II Land)

表12. 地下水砷超标点位致癌风险水平和危害指数(二类用地)

4.5. 风险控制值及修复目标值

本次针对土壤超筛选值的污染物氨氮(一类用地)、苯并[a]芘(二类用地);地下水超筛选值的污染物氨氮(一类用地)、砷(二类用地),分别按照未来规划用地的场地概念模型进行风险评估。

采用HERA软件,计算了基于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污染物风险控制值,根据风险表征,土壤中苯并[a]芘超过风险可接受水平,计算其风险控制值如表13所示。通过计算本场地土壤污染的人体健康风险可知,一类用地土壤点位氨非致癌危害指数全部小于1,风险可接受;二类用地土壤苯并[a]芘有1个点位(C2a 0~0.2 m)致癌风险超过1.0E−06,风险不可接受,需要进行治理修复。

基于人体健康可接受风险水平1.0E−06和危害指数1,使用HERA软件计算出本场地苯并[a]芘的风险控制值为1.52 mg/kg (二类用地)。

通过计算本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可知,在二类用地方式下,本场地二类用地区域的土壤点位存在超出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属于高风险污染点位,需实施土壤风险控制与修复治理措施。

Table 13. The soil risk control value of this site

表13. 本场地土壤风险控制值

4.6. 场地土壤修复目标值基修复范围

按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和《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确定土壤修复建议目标。土壤苯并[a]芘修复土层深度主要位于0~1.0 m,风险超标点位为C2a (0~0.2 m),主要位于1#污水沉淀池北侧。场地土壤修复边界的坐标分别为C2a1~C2a4,修复面积约为469 m2。场地土壤修复区域C2a,超标点位为C2a (0~0.2 m),最大超标深度为0.2 m,超标点位深度0.2 m下最近的检测深度1.0 m样品未超标,因此确定修复区域土层苯并[a]芘修复深度为1.0 m,结合C2a区修复面积,计算得到的苯并[a]芘修复土方量约为469 m3

5. 结论和建议

5.1. 结论

针对本场地,根据超筛选值点位的分布区域,以一类用地和二类用地情景分别建立场地概念模型,并以可接受的健康风险水平1.00E−6和危害商1为出发点进行健康风险评价,提出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风险控制值,确定了土壤高风险点位,为C2a点位,超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

在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经过风险评估,确定本场地的地下水污染物的污染风险为可接受风险水平。因此,在目前规划用地区域不改变的情况下,可不需要实施修复,但仍建议对地下水进行风险防治。

根据《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考虑经济和技术可行性,确定了土壤苯并(a)芘修复目标值为1.52 mg/kg (二类用地),最大修复深度1.0 m,修复面积469 m2,修复土方量469 m3

5.2. 建议

本场地大部分区域检测出氨氮,虽然经风险评估确定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但是氨氮较易挥发,且周边存在居民区,建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尽量避免开挖土壤,或者开挖时采取氨氮的风险防治措施,针对异味进行处理,确保开发建设过程中土壤没有异味。本场地地下水经过风险评估,在地下水不饮用的前提下,认为人体健康风险是可接受的。但场内地下水检测出较多污染物(尤其是氨氮和砷),在开发施工期间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对基坑开挖后涌出的、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的地下水采取治理措施。

文章引用

王令祥. 滁州市某化工企业遗留场地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
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 and Risk Assessment of a Remaining Site of a Chemical Enterprise in Chuzhou City[J]. 土壤科学, 2023, 11(03): 168-184. https://doi.org/10.12677/HJSS.2023.113021

参考文献

  1. 1. 张倩, 谷庆宝. 工业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风险管理对策[J]. 环境影响评价, 2015, 37(1): 10-14.

  2. 2. 王延荣, 郭丽. 污染场地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研究[J]. 当代化工研究, 2021(13): 125-126.

  3. 3. 何潇, 王雁行, 王垂涨. 污染场地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研究[J].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2, 3(17): 81-83.

  4. 4. 鹿守敢, 孟慧芳. 某化工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调查与健康风险评估[J]. 环境科技, 2017, 30(6): 40-43.

  5. 5. 谢梦洁. 某化工厂退役场地环境调查、健康风险评估及修复建议[J]. 化工设计通讯, 2020, 46(6): 253-254.

  6. 6. 张鹏, 边笛, 李亮. 辽宁市某化肥企业地块污染调查评估[J].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21, 41(11): 56-57.

  7. 7. 余亚伟, 张风雷, 林书平, 余飞, 钟克强. 重庆市某化学品仓库遗留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J]. 四川环境, 2021, 40(5): 120-128.

  8. 8. 陈小军. 污染场地健康与环境风险评估模型(HERA)在土壤污染调查修复中的应用研究[J]. 节能, 2020, 39(5): 129-131.

期刊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