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时期,江淮割据,南唐列祖、元宗采用息兵安民的政策治理江淮。宋朝建立后,太祖对已收复的淮南地区勤于抚绥,轻徭薄赋恢复生产,对于尚属南唐的江南地区采取仇敌国,怀远民的政策,顺利收复江南,使得吴人大悦。太宗皇帝在太祖经略江南的基础上,着手对江南进行经济建设,采取了肃清吏治、废除苛政、选贤任能、营商惠民的法制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南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在变乱的时代中实现了区域的治理。 During the Five Dynasties period, the Jianghuai Dynasty was divided. The forefathers and the Yuan Zong of the Southern Tang Dynasty adopted the policy of stopping soldiers and settling the people to govern the Jianghuai.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ong Dynasty, Taizu restored production in Huainan, which had been recovered, and carried out the policy of carrying the enemy state and carrying the people away from the South of the Tang Dynasty. The successful recovery of the South of the Yangtze River made the Wu people happy. Emperor Taizong, on the basis of Emperor Taizu’s experience in the south of the Yangtze River, began to carry out economic construction in the south of the Yangtze River. He adopted the legal policies of cleaning up the local officials, abolishing the harsh policies, selecting meritocracy, doing business and benefiting the people, which further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and culture in the south, and realized the regional governance in the turbulent times.
五代时期,江淮割据,南唐列祖、元宗采用息兵安民的政策治理江淮。宋朝建立后,太祖对已收复的淮南地区勤于抚绥,轻徭薄赋恢复生产,对于尚属南唐的江南地区采取仇敌国,怀远民的政策,顺利收复江南,使得吴人大悦。太宗皇帝在太祖经略江南的基础上,着手对江南进行经济建设,采取了肃清吏治、废除苛政、选贤任能、营商惠民的法制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南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在变乱的时代中实现了区域的治理。
太祖太宗,淮南地区,江南地区,法制,经略
Yifei Xue
Kenneth Wang School of Law,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Jiangsu
Received: Nov. 1st, 2022; accepted: Nov. 11th, 2022; published: Jan. 29th, 2023
During the Five Dynasties period, the Jianghuai Dynasty was divided. The forefathers and the Yuan Zong of the Southern Tang Dynasty adopted the policy of stopping soldiers and settling the people to govern the Jianghuai.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ong Dynasty, Taizu restored production in Huainan, which had been recovered, and carried out the policy of carrying the enemy state and carrying the people away from the South of the Tang Dynasty. The successful recovery of the South of the Yangtze River made the Wu people happy. Emperor Taizong, on the basis of Emperor Taizu’s experience in the south of the Yangtze River, began to carry out economic construction in the south of the Yangtze River. He adopted the legal policies of cleaning up the local officials, abolishing the harsh policies, selecting meritocracy, doing business and benefiting the people, which further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and culture in the south, and realized the regional governance in the turbulent times.
Keywords:Taizu Taizong, Huainan Area, Jiangnan Area, The Rule of Law, Running
Copyright © 2023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在魏晋南北朝以前,江淮地区与中原相比,在政治、经济、文化实力上一直处于劣势,但随着中原的逐渐衰弱以及南中国的不断开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开始南移,以五代十国为界标,中国古代的政治地理、经济地理、文化地理发生了带有根本意义的变化。宋初对于江淮地区的经略,以及北宋统一之后对江南、吴越地区的建设,对两宋时期整个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
自唐季以来,李氏失政,四海分裂,有宋朝混一海内之前,天下多事,纷争扰攘。对于当时的大环境,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中是这样形容的“呜呼!自唐失其政,天下乘时,黥髡盗贩,衮冕峨巍。吴暨南唐,奸豪窃攘。蜀险而富,汉险而贫,贫能自强,富者先亡。闽陋荆蹙,楚开蛮服。剥剽弗堪,吴越其尤。牢牲视人,岭皞遭刘。百年之间,并起争雄,山川亦绝,风气不通” [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江淮地区被杨行密的杨吴以及李昪的南唐所割据,吴越两浙被钱镠所占有。富庶的江南地区自此与中朝分裂,直到太祖皇帝建立宋朝后,江南才重新回归中国,“清风兴,群阴伏;日月出,爝火息。故真人作而天下同” [
南唐烈祖朝的法制建设可以总结为宽刑法、推恩信、纳贤士、睦四邻、减征税。烈祖李昪受吴让皇(杨溥)禅让后,建立南唐,“及昪秉政,欲收人心,乃宽刑法、推恩信,起延宾亭以待四方之士” [
元宗时期是南唐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在元宗即位后的前几年,遵循烈祖李昇的遗训,息兵安民,宽刑平政,称得上是守文之良主5,这一时期的南唐“中外寝兵,耕织岁滋,文物彬焕,渐有中朝之风采” [
公元959年,宋太祖黄袍加身,受禅称帝,建国宋,制定了先南后北的统一天下的方针,对于十国中占据江南地区,国力最为强大的南唐,实行了一系列的经略政策。
淮南地区作为南唐故地,南唐元宗后期执政荒嬉,苛暴敛下,百姓苦之,且经历周世宗旧党李重进叛乱所扰攘,原来繁华富庶的南唐西都扬州等淮南地区已经破败不堪,太祖皇帝下令抚恤民众,就难赈灾,命亲信李处耘权知扬州,“勤于抚绥,轻徭薄赋,召属县父老访民间疾苦悉去之”7,扬州遂安。淮南地区的生息得以恢复,为以后征伐南唐奠定基础。
根据表1,太祖对原属于南唐的淮南地区的经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任命亲信之人担任淮南道首府扬州的知州。建隆元年任命宣徽北院使李处耘权知扬州,建隆二年任命內客省使王贊知扬州,乾德三年任命度支郎中苏晓为淮南转运使,这些都是太祖皇帝的心腹之人,同时又才能显著,足以完葺淮南故地,如内客省史王赞“赞尝为河北诸州计度使,五代姑息藩镇,有司不敢绳以法。赞振举纲维,所至发摘奸伏无所忌”,所以“上知贊可付以事,因使完葺揚州” [
颁布时间 | 法规类型 | 适用地 | 法规内容 | 出处 |
---|---|---|---|---|
太祖建隆元年 十月己酉 | 行政法令 | 扬州 | 赈给扬州城中民米,人一斛,十岁 以下给其半。为重进胁以隶军者, 赐衣履纵之。 |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一 |
太祖建隆元年 十一月乙丑 | 行政法令 | 扬州 | 命宣徽北院使李处耘权知扬州。时扬州兵火之余,阖境凋弊。处耘勤于抚绀,轻徭薄赋,召属县父老访民间疾苦悉去之。 | 《长编》卷一 |
太祖建隆二年五月丁丑 | 盐业法 | 徐州、宿州、郓州、济州、 | 诏以安邑、解县两池盐给徐、宿、郓、济之民。先是,数郡皆食海盐,溯流而运,其费倍多,故厘革之。 | 《长编》卷二 |
太祖建隆二年秋七月 | 行政法令 | 主要适用于原南唐 所属淮南地区8 | 罢诸道屯田务归本州县(因唐主屯田淮南所用非人,大为时患,太祖革之)。 | 《长编》卷二 |
太祖建隆二年七月 壬午条 | 行政法令 | 扬州 | 命內客省使王贊权知揚州军府事(上知贊可付以事,因使完葺扬州)。 | 《长编》卷二 |
太祖建隆三年春 正月己巳 | 行政法令 | 扬州、泗州 | 命淮南道官吏发仓廪以赈饥民。9 | 《长编》卷三 |
太祖建隆三年七月乙丑 | 税法 | 舒州 | 蠲除苛捐杂税。10 | 《长编》卷三 |
太祖乾德三年 九月己卯 | 行政法令 | 蕲、黄、舒、庐、 寿五州 | 以度支郎中苏晓为淮南转运使,开设榷场贸茶,笼其利,岁百万缗。11 | 《长编》卷六 |
太祖开宝五年秋 七月甲申 | 漕运法规 | 楚州、泗州 | 改革楚、泗漕运,计日并支,并命民船坚实者运粮。12 | 《长编》卷十三 |
太祖开宝七年 十一月乙亥朔 | 盐法 | 通州、泰州 | 通、泰盐户纳盐,旧以布帛茶米等 折偿其直。庚辰,诏给以钱。 | 《长编》卷十五 |
表1. 太祖对已经收复的淮南地区的经略
对于饱受苛政之害的淮南地区,太祖皇帝废除南唐遗留的苛政,还淮南民众一个清平世道,建隆元年令知州李处耘轻徭薄赋、勤于抚绀,并召属县父老访民间疾苦悉去之。建隆二年,将安邑,解县两池盐给徐州、宿州之民,因两地居民旧食海盐,溯流而运,颇为不便,所以将其革除。建隆二年秋七月,废除原南唐屯田政策,因原屯田所掌典者,侵扰州县、豪夺民力,太祖悉罢使职,令所属县令佐与常赋俱征,使得民稍休息。建隆三年七月乙丑,废除原南唐的苛捐杂税,“渔夺苛细,疲俗告病,宜蠲除之”。
赈灾济民,恢复生机。建隆元年十月乙丑,赈给扬州城中民米,建隆三年春正月己巳,命淮南道官吏发仓廪以赈饥民。太祖通过赈济民众,进一步的恢复淮南地区的社会生态,为以后经济的发展打下基础。
改革盐茶,发展经济,使原来破败不堪的淮南地区,重新恢复兴盛时的原貌。乾德三年九月己卯,命度支郎中苏晓为淮南转运使,开设榷场贸茶,笼其利,岁百万缗。开宝五年秋七月甲申,下令改革楚、泗漕运,计日并支,漕运的舟人所食不再依靠沿途州县供给,减少了运粮时间,并命民船坚实者运粮,公私俱济。开宝七年十一月乙亥朔,下令用钱来支付通州、泰州盐户所纳之盐,废除了之前用布帛茶米来折偿其盐价的政策。太祖通过这些经济方面的法令,使淮南地区的经济重新得到了发展,成为之后经略江南地区的稳定后方。
太祖对于属于南唐的江南地区的经略,采取了“敌国惠民”的策略,即严厉打击南唐的政权,对于江南的民众则勤于抚绀,为了实现收归江南故土的目标,采用了禁交往、赈饥民、颁历法、革弊政的政策。具体的经略措置,如下文表2。
颁布时间 | 类型 | 适用地 | 法规内容 | 出处 |
---|---|---|---|---|
建隆二年四月己未 | 盐法 | 禁地(包括南唐 所有的江南 全境) | 官盐阑入禁地贸易至十斤,煮至三斤者, 乃坐死。民所受蚕盐以入城市, 三十斤以上者,奏裁。 | 《长编》卷二 |
建隆三年正月丙子 | 钱法 | 全国 | 禁江南所铸唐国通宝钱。13 | 《长编》卷三 |
建隆三年夏四月乙未 | 钱法 | 江南 | 诏奉使江南者,毋得将其国所用钱过江北。 | 《长编》卷三 |
建隆三年秋七月庚申 | 行政法令 | 江南 | 归还江南降卒。14 | 《长编》卷三 |
建隆三年十一月壬午 | 历法 | 江南 | 初颁历于江南。 | 《长编》卷三 |
乾德元年八月丁亥 | 行政法令 | 江南 | 命唐主发遣扬州户口及周显德以来将吏隔在江南者 | 《长编》卷三 |
乾德二年七月乙未 | 商业法 | 江南 | 始于江北置折博务,禁商旅过江。 | 《长编》卷五 |
开宝元年三月己卯 | 行政法令 | 淮南、江南 | 淮南诸州言江南饥民数千人来归,令所在发廪赈之。 | 《长编》卷七 |
开宝元年夏四月辛酉 | 行政法令 | 江南 | 诏以江南洊饥,许沿江百姓过江樵采贸易,独商旅禁之如故。 | 《长编》卷七 |
开宝三年四月丁未 | 行政法令 | 江南 | 赐江南米十万斛,民饥故也。 | 《长编》卷九 |
开宝八年十一月庚辰 | 军法 | 金陵 | 令曹彬申严禁暴之令,禁匿人妻女,按籍检视仓廪府库。15 | 《长编》卷十六 |
开宝八年十二月己亥朔 | 行政法令 | 金陵 | 诏出米十万石,赈城中饥民。16 | 《长编》卷十六 |
开宝八年十二月辛丑 | 行政法令 | 江南诸州 | 赦免江南境内常赦所不原者,令伪署文武官吏见厘务者,并仍其旧。免除百姓的租税,蠲除赋敛烦重的旧政,俘获牲口,返还其家,放归被南唐国主强制征召的民众。17 | 《长编》卷十六 |
开宝九年七月己酉条 | 行政法令 | 江南诸州 | 废江南诸县伪署制置使。 | 《长编》卷十八 |
表2. 太祖对尚未收复的江南地区的经略
禁止与江南地区的公私交往。禁止江北官盐入江南,建隆二年四月己未,令官盐阑入禁地贸易至十斤,坐死18。江北地区的通、泰诸州都是盐业重地,但这些地方现已归属大宋,所以江南盐业遂艰,朝廷通过控制向江南输入的官盐,达到压制南唐的目的。禁止国内流通江南所铸唐国通宝钱以及禁商旅过江,建隆三年正月丙子,夏四月乙未,分别下令禁止流通唐国通宝钱以及禁江南钱过江北,乾德二年七月乙未,始于江北置折博务,禁商旅过江。通过这些政策压制南唐经济发展,为实现统一战略做铺垫。
太祖经常性的赈济江南的民众,并归还江南降卒,开宝元年三月己卯,淮南诸州言江南饥民数千人来归,令所在发廪赈之,开宝三年四月丁未,赐江南米十万斛,建隆三年秋七月壬戌,归数千人于唐。允许百姓过江樵采贸易,开宝元年夏四月辛酉,诏以江南洊饥,许沿江百姓过江樵采贸易,独商旅禁之如故。并且在攻占金陵之后,申严禁暴,禁匿人妻女,开宝八年十一月庚辰,令曹彬申严禁暴之令。通过这些法令和惠民政策来收取江南民众之心,顺利的收复江南地区。
颁历法,革弊政,太祖在建隆三年十一月壬午,初颁历于江南,以此来表明大宋对江南的统治地位,江南是大宋的附庸。在攻占金陵后,又采取了一系列的安抚措施,赦免江南的罪犯,原江南文武官吏见厘务者,并仍其旧,曾经兵戈处,百姓免除两年赋税,不经兵戈处,免除一年赋税,诸色人及僧道被驱率为兵者,给牒听自便,令诸州蠲除赋敛繁重的弊政,军人俘获生口,年七岁以上,官给绢五匹赎还其家,七岁以下即还之。李焘在《长编》卷十六,开宝八年十一月庚辰条的小注中评论到“振乏绝,恤鳏寡,仁人之心,无所不至。吴人大悦”。太祖的这些经略方针成功收复了江南地区,并且收取了吴人之心,为下一步太宗建设、发展江南地区打下了基础。
太祖在收复江南后不久便撒手人寰,太宗即位,继承太祖的遗志,经略江南,为江南经济文化在宋朝及宋以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太宗对江南如宋后的具体措置见下文表3。
太宗对江南地区的经略分为四个方面,首先是废除战争期间本朝对江南的禁令以及原南唐、吴越国的苛政,恢复发展生产。太宗先后废除了本朝的禁铜钱过江之令、禁私人舟船渡江之令、禁高五尺以上马渡淮之法。革南唐苛政水场钱,“今禁民筏居而水场钱犹在,亦请并与蠲放。诏悉从之”,废除钱俶的榷酤政策,“并毁弃之,勿复责其直”,诏除杭州官吏及民众欠钱俶钱,“诏杭州民二千五百四十九人共欠钱俶日息钱六万八千八百余贯并释之”,“诏两浙诸州民先负钱俶日官物,並除之”。并且改革茶法,减收茶税,解除官贩茶禁,民众所贩茶量增多,“初江南诸州官市茶十分之八,余二分复税其什一……转运使樊若冰请禁之,仍增所市之直以便民”。由于先前的统一战争,江南地区战乱频仍,盗贼多有,太宗在淳化四年二月,下令缉捕沿江沿海盗贼。太宗通过这些举措恢复了江南地区承平时节的原貌,扫清了发展的障碍,为江南地区重焕生机打下了基础。
颁布时间 | 类型 | 适用地 | 法规内容 | 出处 |
---|---|---|---|---|
太平兴国二年二月庚辰 | 茶法 | 江南诸州 | 改革茶法,减收茶税。19 | 《长编》卷十八 |
太平兴国二年二月庚辰 | 钱法 | 江南诸州 | 置监于升、鄂、饶等州,大铸铜钱,除铜钱过江之禁,将原来铁钱悉铸为农器。20 | 《长编》卷十八 |
太平兴国二年二月丁未 | 茶、盐业法 | 江南诸州 | 禁民私藏、贩茶,禁民私自煮盐, 禁官吏盗贩官盐、蚕盐。21 | 《长编》卷十八 |
太平兴国二年三月乙丑 | 行政法令 | 江南诸州 | 始颁铜禁于江南诸州(禁私开采铜矿)。 | 《长编》卷十八 |
太平兴国二年六月己未 | 经济法 | 江南诸州 | 重估桑、金价。22 | 《长编》卷十八 |
太平兴国二年九月乙未 | 钱法 | 江南诸州 | 禁江南新小钱,民先有藏蓄者,悉令送官, 官据铜给其直。 | 《长编》卷十八 |
太平兴国二年 十二月戊寅 | 行政法令 | 江南诸州 | 除私人舟船渡江之禁令。23 | 《长编》卷十八 |
太平兴国四年 九月丙午条 | 经济法 | 江南、两浙诸州 | 更定绢价,以绢计赃更为公平。24 | 《长编》卷二十 |
太平兴国六年 十二月壬辰条 | 行政法令 | 江南西路 | 命张齐贤为江南西路转运使,革前代之弊政,减轻租税,放还强征农户。25 | 《长编》卷二十二 |
太平兴国七年 十二月戊寅条 | 行政法令 | 西蜀、岭南、荆湖、 江南、两浙诸州 | 内有西蜀、岭表、荆湖、江、浙之人, 不得为本道知州、通判、转运使及诸事任。 | 《长编》卷二十三 |
表3. 太宗对江南的经略
其次是整顿吏制,废江南诸县伪署制置使,令本地人不得在本地为官,并且官员满三考之后即时除代,加强对新归故土的统治。开宝九年七月,太祖收复南唐后,下令废除江南诸县伪署制置使,太宗在太平兴国七年十二月又规定“西蜀、岭表、荆湖、江、浙之人,不得为本道知州、通判、转运使及诸事任”,在太平兴国八年十一月规定“河东、江、浙、川、峡、广南官自今满三考,并与除代”,除此之外太宗还奉行了太祖的“强干弱枝”政策,王禹偁在给真宗皇帝的奏章中称太宗“令江、淮诸郡毁城隍,收兵甲,彻武备者三十余年。书生领州,大郡给二十人,小郡减五人,以充常从。号曰长吏,实同旅人,名为郡城,荡若平地。虽则尊京师而抑郡县,为强干弱枝之术” [
再次是同一度量,重新评估桑、金、绢价,促进江南吴越地区和中原的融合,维护统一。太平兴国二年六月,江南西路转运使言“诸州蚕桑少而金价颇低,今折税,绢估小而伤民,金估高而伤官”,于是重新估桑、金价格,“金上等,旧估两十千,今请估八千。绢上等,旧匹一千,今请估一千三百。余以次增损。从之”。太平兴国四年九月,“江南、两浙诸州以绢计赃,绢价二疋当江北之一,诏自今宜以千钱为绢一疋论罪”。太宗通过这些更定桑、金、绢价,统一江南江北的物价,为江南的经济发展打下基础,促进了这些地区的融合发展。
最后是选贤任能,兴修水利,开发盐茶业,进行经济建设,恢复发展。太宗在整顿江南地区的吏治、废除苛政、同一度量之后,江南地区发展的一切障碍都被消除,太宗开始选任良吏,并着手江南地区的经济建设。在太平兴国六年十二月任命有宰相之才的张齐贤32担任江南西路转运使,淳化四年二月,遣官吏巡抚江南,“所至之处,宣达朝旨,询求物情,招集流亡,俾安其所,导扬壅遏,使得上闻,案决庶狱,率从轻典。有可以惠民者,悉许便宜从事”,至道元年正月选稽古通方之士,分为诸州(江淮诸州)长吏,兼管农事,大开公田,以通水利。太宗通过选任才能卓著,稽古通方之士来开发江南。在经济建设上,颁布一些新的禁令,太平兴国二年二月下令禁民私藏、贩茶,禁民私自煮盐,禁官吏盗贩官盐、蚕盐,二年三月,始颁铜禁于江南诸州,二年九月,“禁江南新小钱,民先有藏蓄者,悉令送官,官据铜给其直。”,太宗通过这些禁令,将铜、盐、茶之利收归国有。太平兴国二年二月,“置监于升(今南京)、鄂、饶等州,大铸铜钱”,令张齐贤在江南寻访铜矿以铸钱,齐贤用唐开元之法铸造,岁增数倍。在江南局势稳定,经济恢复发展之后,为了更好的便民通商,在雍熙元年五月,“开江南盐禁,计岁卖盐五十三万五千余贯,给盐与民,随税收其钱,二十四万余贯听商人贩易,收其算”,并用“稽古通方”之士大开农田,兴修水利。通过这些农、盐业法令发展经济,使江南地区重新成为富庶繁华的国家重镇,为有宋一朝南方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两宋时期是江南地区发展的一个转折点,而宋初对江南地区的建设尤为重要,为其后发展奠定了基础。自中唐以来,江南地区就是朝廷的财富重镇。唐末五代十国时期,江淮、两浙地区被南唐和吴越割据,这两个政权退保一方,划江自守,息兵安民,维持了江淮、两浙数十年的和平,宋朝建立之后,鉴于江南地区的重要地位,太祖太宗以经略江南为要务,通过选任良吏、施行善法,革除弊政,营商惠民的法制政策,进一步推动江南经济文化的发展,推动了经济文化重心的南移,其法制经略的手段也促进了江南和中原的融合,天下一家,百姓安息,造就了两宋300余年繁华富丽的盛世,为之后经济中心南移和江南文化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薛逸飞. 从法制角度看宋初(太祖太宗朝)对江南地区的经略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Legal System, the Early Song Dynasty (Taizu Taizong Dynasty) to the Jiangnan Area[J]. 历史学研究, 2023, 11(01): 73-81. https://doi.org/10.12677/OJHS.2023.111011